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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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XX企业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激励目标为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发明一个激励职员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提倡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升自主管理水平,激励经营管理者为企业长久服务,并分享企业的发展结果,依据中国企业法,并参考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管理措施 试行 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激励方案。第二条股权激励标准1、公开、公平、公正标准。2、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标准。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标准,即在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第二章股权激励

2、方案的实施第三条实施和管理机构设置股权考评和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和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第四条激励对象由企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依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详细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同意。一 确定标准:1、在企业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企业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它企业认为必须的标准。二 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企业关键技术 业务 人员;4、企业认为应该激励的其它职员。三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它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企业

3、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职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企业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训斥或宣告为不合适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4、含有中国企业法要求的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第五条激励形式 一 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企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置本企业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能够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要求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置上市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也能够放弃该种权利。2、行权限制股票期权授权日和获授股票期权首次能够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3、定价上市企业在授予激励对象股

4、票期权时,应该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确实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企业标的股票收盘价;2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企业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上市企业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 定时汇报公布前30日;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 其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二 限制性股票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企业根据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要求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

5、中获益。2、定价假如标的股票的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根据企业法有关回购股票的相关要求实施;假如标的股票的是增量,即经过定向增发方法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考现行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管理措施中相关定向增发的定价标准和锁定时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时,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1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股票均价的50%;2 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企业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足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企业以股票市价为基正

6、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1 定时汇报公布前30日;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 其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三 股票增值权是指企业授予激励对象的一个权利,激励对象能够在要求时间内取得要求数量及一定百分比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全部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加企业分红。四 经营者持股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票并进行一定时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企业股票后,成为本身经营企业的股东,和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对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负担企业亏损和股票降价的

7、风险。五 职员持股计划是指由企业内部职员个人出资认购本企业部分股权,并委托企业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六 管理层收购是指企业的管理者或经理层 个人或集体 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置本企业的股份 或股权 ,从而改变企业全部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和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和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七 虚拟股权是指企业授予激励对象一个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能够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加企业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受全部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八 业绩股票依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成了企业事先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企业授予其

8、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置企业股票。九 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企业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企业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企业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置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时限后,再以企业股票行使或依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法支付给激励对象。十 账面价值增值权详细分为购置型和虚拟型两种。购置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置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企业。虚拟型是一个模拟认购权方法,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企业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依据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

9、现金。第六条激励股权数量、及方法1、本部分数量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如可由企业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它路径 定向增发等 来选择股权进行股权激励。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增值率= 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100%以上公式中全部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第八条激励基金根据超额累进提取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或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3、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

10、,滚入下年度分配。第九条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第十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第十一条激励条件 一 对于通常的上市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汇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汇报;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3、经认定的其它情形。二 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训斥或宣告为不合适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3、含有企业法要求

11、的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企业董事局认定其它严重违反企业相关要求的。第十二条授予时间1、上市企业发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第三十条要求的重大事件,应该推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推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推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上市企业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30日内,上市企业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成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成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3、企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后30日内,上市企业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

12、、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上市企业董事会审议经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企业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条股权激励退出机制激励对象在取得企业股份后,依据企业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企业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企业的,能够继续持有企业股份、亦可选择不停继续持有企业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聘离开企业的,必需按本方案要求,由企业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造成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需解聘并按本方案要求由企业收回股份。2、假如激励对象离开企业,按本方案要求可继续

13、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和企业相关协议及本方案要求实施;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3、企业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第十四条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第三章附则第十五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改变时,可由薪酬和考评会议提出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东大会同意,可能的情况改变以下: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计的重大改变,严重影响企业经营;2、因不可抗力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3、国家政策重大改变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4、其它董事会认为的重大改变。第十六条本方案由企业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企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经过后实施。第十七条本方案由企业负责解释、组织实施。xxx企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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