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业务手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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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业务手册西畴县工信商务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YWSC-181007201726目录一、受理范围4二、办理依据4三、办理机关4四、审批条件4五、申请材料4六、审批证件2七、办理时限2八、审批收费2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3十、中介服务3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3十二、资质资格3十三、审批流程3(一)首次备案3(二)变更建设内容4(三)备案延期4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4(一)咨询途径4(二)咨询工作程序4(三)反馈时限5一、受理范围适用于西畴县行政区域内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二、办理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

2、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三、办理机关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四、审批条件(一)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

3、、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6.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二)不予办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五、申请材料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交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申请文件原件纸质12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

4、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3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纸质1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纸质1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6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复印件纸质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六、审批证件由省商务厅颁发。七、办理时限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无九、 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每年初,根据省商务厅要求,对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年审。十

5、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只有获得州商务局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预核准批准文件后,申请人方可进行加油站建设。建设竣工后,企业向西畴县工信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县工信商务局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州商务局,由州商务局上报省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批准证书。 1. 申请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州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3)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4)工商部门

6、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7)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

7、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8)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9)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1)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受理(1)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西畴县工信商务局窗口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目录要求,受理人应该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

8、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2)补正材料经审查,有需要申请单位资料补正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人向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补正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3)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决定书和西畴县工信商务局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各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连同申请资料送交业务股室,进行受理移交。3.审查(1)审查方式确定西畴县工信商务局业务股室在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审查方式。新办采用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由文山州商务局指导实施。(2)实地核查(专家评审)获得州商务局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预核准批准文件后,申请人方可进行加油站建设。建设竣工后,企业向县(市)工信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工信商务局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4.决定(1)业务股室经办人审查由商务股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2)局分管领导审核分管副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并经局长签发上报州商务局。5.证件制作与送达待证件到达州商务局后,由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工作人员到州商务局领取后应通过网上或者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6.归档业务流程结束后,商务股将上报材料整理归档。7决定公开企业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后,由商务股在西畴县“商务之窗”和“商务

10、预报”上公开。(二)增项(无)(三)延续(无)(四)依申请变更(一)企业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和县或区商务区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1、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证明;油库或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明(2005年以前颁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加油站(点)和油库的原产权单位提供土地权属关系及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证明文件)。加油站租赁经营的,还须

11、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上级任职证明、身份证明及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培训证书;涉及股份制企业人员调整的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附公司章程);涉及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涉及家庭财产转移的还应提供相关协议及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公证证明。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新的出资协议及产权证明,必要时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3、经

12、营地址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油库、加油(气)站(点)经营场所土地及房产合法使用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地名办或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二)成品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和县或区商务局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1、原企业经营资格注销申请文件(包括出让申请及经营资格注销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登记表。2、原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原经营项目建设立项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审

13、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保护评估批复意见;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经营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证书正、副本原件。2005年以前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提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提供“原企业批准成立文件”、所在地土地和建设部门的说明材料及“法院强制拍卖、招拍挂取得经营权文件”、“有效的改制或产权处置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四项中的任何一种证明文件。4、提供经过公证的无债务纠纷的企业转让协议。5、工商部门核发的新企业名称预核准

14、通知书。6、新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7、新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8、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9、县或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原企业出让和新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请示文件。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五)补证经营证书遗失(含正本或副本),应提供:申请企业关于证书遗失的书面说明文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发、仓储企业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零售企业提交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注册所在地司法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丢失或被盗证明文件。(六)依申请注销一、申请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

15、格需提供下以材料:1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七)依职权注销依据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发证机关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有关部门。(八)依职权撤销依据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

16、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商务部。年度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西畴县工信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和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商务股负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和电话咨询答复。西畴县工信商务局主要负责申请事项初审,由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商务股具体承办初审服务及业务指导。(二)咨询途径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三)咨询工作程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信商务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305808

17、93.网络咨询。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工信商务局(四)行政审批咨询库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定期对咨询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及时补充和完善网上咨询知识库。(五)反馈时限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够当场回复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 (六)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信商务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进程,窗口经办人员根据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查询并回答其问题,同时告知西畴县工信商务局业务股室电话给行政相对人进行询问。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应书面记录,并转业务股室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电话进程查

18、询申请人可拨通承办业务股室相关人员电话查询。3.网上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工信商务局十五、监督检查(一)书面检查1.检查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县(市)级以上商务部门。3.检查承担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4.检查人员条件是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5.检查对象确定标准一、基础安全管理 (一)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应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加油站的站长(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在册员工,并持证上岗。 2、检

19、查方式 查看员工档案、任命文件和培训记录,核查所持证书。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检查内容 (1)是否颁布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2)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油站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外来车辆加油卸油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等);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各种台帐。 2、检查方式 (1)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2)抽查各种台帐。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检查内容 (1)有无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2)是否根据演练结果,适时修编应急救

20、援预案。 2、检查方式 抽查预案及演练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一)现场布局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2)架空通信线路和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加油站; (3)加油站内的各种设施(如: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变配电房、密闭卸油点、站房等)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明确指示标识;(5)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应小于1.2m; (6)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二)检测、报警系统 1、检查内容 (1)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

21、)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工艺、设施安全 1、检查内容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3)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4)汽油罐车卸油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5)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6)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高出地面4m。若沿建筑物向上敷设时,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以上。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 1、检查内容 (1)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2)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

22、地所设置的罩棚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3)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a.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b.埋地油罐须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 c.一、二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4)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电气安全设施 1、检查内容(1)一、二级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2)加油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节能型照明灯具; (3)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且不得与油

23、品、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防雷、防静电措施 1、检查内容 (1)油罐必须有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必须定期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3)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业管道之间以及法兰与法兰之间相互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4)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及查验相关检测报告。 三、作业环境管理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无积油,无任何障碍物; (2)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排水管道;(4)加

24、油站内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5)站内停车场及道路路面不应为沥青路面; (6)站内的沟、坑应有盖板盖住。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守法安全管理 1、检查内容 (1)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加油站或违规搭建加油、储油设备、设施; (2)不得建经营性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3)不得擅自启用已经被有关部门封存的设备、设施。 2、检查方式(无)6.使用情形(无)7.检查量化表(无)8.组织检查人员(组)商务部门业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9.检查时间不定时。10.检查计划按照当年制定的检查计划为主。11.检查通知电话或文件通知,也可突击检查。12.检查程序(无)13.被审批人报送的材料收件处理由中

25、心窗口受理,交局办公室,局领导传阅后交商务股受理。14.检查提交材料表(无)15.检查材料审核表(无)16.结论确定依据检查结果出具。17.结论处理依据检查结果出具。18.处理结果送达直接送达、电话通知自取、邮寄。19.处理跟踪程序由市场秩序科负责跟踪。20.期限30天21材料归档和要求业务处理结束,业务经办人整理归档。23.归档期限适时归档(二)实地检查1.检查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县(市)以上商务主管部门。3.检查承担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4.检查人员条件实地检查应由2至3名以上持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5. 检查对象确定标准6. 一、

26、基础安全管理 (一)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应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加油站的站长(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在册员工,并持证上岗。 2、检查方式 查看员工档案、任命文件和培训记录,核查所持证书。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检查内容 (1)是否颁布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2)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油站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外来车辆加油卸油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等);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7、和各种台帐。 2、检查方式 (1)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2)抽查各种台帐。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检查内容 (1)有无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2)是否根据演练结果,适时修编应急救援预案。 2、检查方式 抽查预案及演练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一)现场布局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2)架空通信线路和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加油站; (3)加油站内的各种设施(如: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变配电房、密闭卸油点、站房等)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

28、开设置,明确指示标识;(5)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应小于1.2m; (6)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二)检测、报警系统 1、检查内容 (1)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工艺、设施安全 1、检查内容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3)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4)汽油罐车卸油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5)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29、(6)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高出地面4m。若沿建筑物向上敷设时,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以上。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 1、检查内容 (1)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2)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所设置的罩棚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3)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a.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b.埋地油罐须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 c.一、二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4)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检查方式

30、 现场检查。 (五)电气安全设施 1、检查内容(1)一、二级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2)加油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节能型照明灯具; (3)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且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防雷、防静电措施 1、检查内容 (1)油罐必须有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必须定期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3)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业管道之间以及法兰与法兰之间相互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4)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及查验相关

31、检测报告。 三、作业环境管理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无积油,无任何障碍物; (2)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排水管道;(4)加油站内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5)站内停车场及道路路面不应为沥青路面; (6)站内的沟、坑应有盖板盖住。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守法安全管理 1、检查内容 (1)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加油站或违规搭建加油、储油设备、设施; (2)不得建经营性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3)不得擅自启用已经被有关部门封存的设备、设施。 2、检查方式(无)6.适用情形按照实地

32、检查计划启动实地检查或依据群众举报实施。7.检查量化表(无)8.组织检查人员(组)商务部门业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9.检查时间按照指定检查计划,固定时间检查和随机抽查等10.检查计划按照当年制定的检查计划为主。11.检查通知电话或文件通知,也可突击检查。12检查程序(无)13.检查报告依据检查结果出具。14.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查结果处理。15.处理结果送达直接送达、电话通知自取、邮寄。16.处理跟踪程序商务股跟踪。17.违法行为抄告移交处理程序依据法定程序处理。18.材料归档内容和要求商务股整理归档。19.归档时限不少于6年(三)抽样检查1.检查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县

33、(市)以上商务主管部门。3.检查承担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4.检查人员条件实地检查应由2至3名以上持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5.检查对象确定标准一、基础安全管理 (一)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应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加油站的站长(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在册员工,并持证上岗。 2、检查方式 查看员工档案、任命文件和培训记录,核查所持证书。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检查内容 (1)是否颁布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2)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

34、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油站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外来车辆加油卸油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等);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各种台帐。 2、检查方式 (1)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2)抽查各种台帐。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检查内容 (1)有无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2)是否根据演练结果,适时修编应急救援预案。 2、检查方式 抽查预案及演练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一)现场布局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2)架

35、空通信线路和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加油站; (3)加油站内的各种设施(如: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变配电房、密闭卸油点、站房等)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明确指示标识;(5)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应小于1.2m; (6)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二)检测、报警系统 1、检查内容 (1)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工艺、设施安全 1、检查内容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

36、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3)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4)汽油罐车卸油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5)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6)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高出地面4m。若沿建筑物向上敷设时,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以上。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 1、检查内容 (1)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2)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所设置的罩棚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3)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a.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b.埋地油罐须设35kg推车式

37、干粉灭火器1个; c.一、二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4)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电气安全设施 1、检查内容(1)一、二级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2)加油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节能型照明灯具; (3)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且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防雷、防静电措施 1、检查内容 (1)油罐必须有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必须定期检测,并在有

38、效期内; (3)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业管道之间以及法兰与法兰之间相互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4)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及查验相关检测报告。 三、作业环境管理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无积油,无任何障碍物; (2)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排水管道;(4)加油站内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5)站内停车场及道路路面不应为沥青路面; (6)站内的沟、坑应有盖板盖住。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守法安全管理 1、检查内容 (1)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

39、扩建加油站或违规搭建加油、储油设备、设施; (2)不得建经营性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3)不得擅自启用已经被有关部门封存的设备、设施。 2、检查方式(无)6.适用情形按照实地检查计划启动实地检查或依据群众举报实施。7.检查量化表(无)8.组织检查人员(组)商务部门业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9.检查时间按照指定检查计划,固定时间检查和随机抽查等10.检查计划按照当年制定的检查计划为主。11.检查通知电话或文件通知,也可突击检查。12检查程序(无)13.检查报告依据检查结果出具。14.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查结果处理。15.处理结果送达直接送达、电话通知自取、邮寄。16.处理跟踪程序商务股跟踪。17

40、.违法行为抄告移交处理程序依据法定程序处理。18.材料归档内容和要求商务股整理归档。19.归档时限不少于6年(四)诚信档案1.诚信档案依据成品流通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2.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各县(市)工信商务局负责辖区企业诚信考核的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3.检查承担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4.诚信档案内容诚信档案主要有:获证企业的基本信息、审批证件信息、日常监管信息、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信息。5.诚信档案披露形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实行依申请公开。6.诚信档案信息来源(1)基本信息由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中带出。(2)诚信档案的信息应当来源于全州各商务部门在履行职

41、责过程中获取的诚信有关信息。其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外州市商务部门提供的与诚信指标有关的信息也可以纳入。7.诚信档案建立程序(1)由县商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诚信相关信息。(2)县商务部门将诚信信息报州商务局。(3)县商务部门应报送辖区监管检查情况。(4)县商务部门保存原始村料,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五)分类监管1.监管权限分工无2.分类监管对象无3.监管类别无4.监管评价量化表无5.分类等级评定无6.评价结果有效期无7.分类评价程序无8.分类监管措施无9.分类评价期限无10.归档期限不少于6年(六)投诉举报1.投诉举报依据成品油市场流通管理办法。2.投诉举报处理

42、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属地受理。3.投诉举报受理条件(1)投诉举报符合下列条件的管理机关应当受理:第一:有明确的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的;第二:有明确的投诉举报请求、事实和理由的;第三:有明确违反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办法的。(2) 投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第一:没有明确的投诉举报人或者补投诉举报人无法查找的;第二:没有具体违法事实或者查案线索不清晰的。4.投诉举报范围属地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5.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州商务局。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答复举报人。7.投诉举报处理时限投诉举报案件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对于复杂的违法违纪案件,可适当延长。8.投诉举报跟踪程序西畴县工信商务局对上报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跟踪,重特庞大事件及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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