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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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 明1、业务指南内的有关表格可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2、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第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背面,结婚证复印涉及要有登记机关盖公章及有照片的那页。3、购买的商品房与否确权,可到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网址:,表格下载房产交易已确权楼盘)。4、申请组合贷款的,其中办理商业贷款所需资料和可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自行审核决定。5、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分别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独立审批,分别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担保函。6、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

2、塘厦、虎门)办事处征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6楼;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新市一街128号建行常平新市分理处内;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支行内;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建行虎门支行内)。7、公积金中心的网站:。8、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话: 23037888,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中心东区12楼,公司网站:)。9、业务指南内的做法最后以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准。目 录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二、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3、的定义三、公积金中心收取的费用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种类六、贷款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条件七、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八、贷款划入的账户规定九、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十、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首付款、额度十一、每月还款额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规定十二、申请贷款所需资料十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规定十四、贷款流程十五、准予贷款告知书的期限十六、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银行十七、受理自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地点十八、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的用途十九、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二十、签订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的银行二十一、受理公积金担保贷款的地点

4、二十二、公积金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二十三、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应提交的资料二十四、附表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运用所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银行向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已确权商品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装修自住商品房(已付清房款且是毛坯房)时发放的专项政策性住房贷款。二、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的定义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如下简称“公积金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受委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成果及担保公司担保函先行发放贷款,后由担保公司完毕

5、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三、公积金中心收取的费用公积金中心在办理各项贷款业务过程中,不收任何费用,也不代收任何费用。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是指向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购买经建设部门批准进行预售、未确权的成套商品住房。(二)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是指向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购买经市房管部门确权的且经建设部门批准进行销售的成套商品住房。(三)购买二手房:是指个人之间或向公司购买住房。(四)装修自住商品房:是指对已付清房款且是毛坯房的自住商品房进行装修。(五)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市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住房。(六)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市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所有拆除,

6、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七)大修自住住房:是指对自住住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折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所有拆除的维修。(八)在珠三角其她都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是指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状况证明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种类(一)公积金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组合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局限性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

7、费用时,同步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构成组合贷款,抵押物是所购买的住房。六、贷款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条件(一)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申请人属购房的,需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购房合同或合同;(三) 申请人在我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状况;(四)符合东莞市公司人才迁户暂行规定条件中的公司人才,在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次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七、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干再次申请

8、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八、贷款划入的账户规定申请人所贷的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或经公证部门证明出卖方委托的被委托人)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装修自住商品房除外)。九、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利率执行。目前贷款利率(年利率)是:15年为4.20%,6年以上(含6年)为4.7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初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十、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首付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同步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装修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根据有关调节住房公积金

9、贷款若干政策的告知(东公积金委1号)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分如下两种:(一)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如下的,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二)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长年限为。根据申请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不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分如下几种:(一)初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如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干再次申请,且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如下的自住房,

10、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三)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贷款额度要不小于或等于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且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3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局限性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步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申请人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或二手房申请贷款额度最高

11、不得超过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标注的交易价格的7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如下的除外,或经中介机构评估出具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书的60%,两者采用就低不就高原则。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所标注的交易价格自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标注的交易价格在备案登记时间1年内有效,否则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书。十一、每月还款额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规定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与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没配偶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一)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 1申请人也可参照“1万元供款表”进行粗略计算。计

12、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1万元月供款额100001万元供款表年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月利率年利率%月供款额月利率年利率%月供款额13.500 4.20852.4131 5.258 6.310 862.0898 23.5004.20435.1400 5.333 6.400 445.0107 33.5004.20296.1304 5.333 6.400 306.0351 43.5004.20226.6866 5.542 6.650 237.8420 53.5004.20185.0691 5.542 6.650 196.3648 63.917 4.70159.6614 5.667

13、 6.800 169.5313 73.917 4.70139.9337 5.667 6.800 149.9510 83.917 4.70125.1758 5.667 6.800 135.3440 93.917 4.70113.7310 5.667 6.800 124.0521 103.917 4.70104.6052 5.667 6.800 115.0803 113.917 4.7097.1659 5.667 6.800 107.7954 123.917 4.7090.9913 5.667 6.800 101.7751 133.917 4.7085.7895 5.667 6.800 96.72

14、71 143.917 4.7081.3518 5.667 6.800 92.4426 153.917 4.7077.5254 5.667 6.800 88.7684 163.917 4.7074.1956 5.667 6.800 85.5896 173.917 4.7071.2745 5.667 6.800 82.8183 183.917 4.7068.6939 5.667 6.800 80.3862 193.917 4.7066.4000 5.667 6.800 78.2391 203.917 4.7064.3496 5.667 6.800 76.3340 213.917 4.7062.50

15、79 5.667 6.800 74.6357 223.917 4.7060.8462 5.667 6.800 73.1157 233.917 4.7059.3410 5.667 6.800 71.7502 243.917 4.7057.9726 5.667 6.800 70.5196 253.917 4.7056.7245 5.667 6.800 69.4072 263.917 4.7055.5827 5.667 6.800 68.3990 273.917 4.7054.5353 5.667 6.800 67.4830 283.917 4.7053.5720 5.667 6.800 66.64

16、90 293.917 4.7052.6840 5.667 6.800 65.8880 303.917 4.7051.8638 5.667 6.800 65.1925 本表仅作为月供款额计算参照,以最新发布为准。(二)月收入的推算方式:1.用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推算月收入。月收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单位)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自计算出月收入后累加,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5%。2.用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推算月收入。(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

17、55%。(2)申请人及其配偶,一方以1方式推算月收入,另一方以2方式推算月收入, 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1方式与2方式之和的55%。申请人及其配偶可自由选择推算的方式。公积金中心网站提供更快捷的贷款计算器(如下图),可到网站查询。十二、申请贷款所需资料(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

18、;5.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购买已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2) 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 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 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5) 网

19、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7)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原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2) 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 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 房款首期付款发

20、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 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7) 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三)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

21、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原件;7.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8.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四)装修自住商品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

22、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提供需装修的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5.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6.住房装修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原件;7.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需评估;已确权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需评估);8.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

23、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7.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8.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六)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

24、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房屋属危房)原件及复印件;5.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七)在珠三角其她都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批准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25、和贷款状况证明及近1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到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十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规定如证件遗失等特殊状况,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未婚的申请人离异的申请人丧偶的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户口本、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申请人离婚证及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申请

26、人结婚证(或户口本)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十四、贷款流程(一)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受理并出具贷款资料收件清单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料给申请人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贷款资料收件清单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需提供如下资料:1准予贷款告知书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用于

27、还款的经办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送有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毕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二)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受理受委托银行见证申请人申请资料并送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受委托银行凭贷款资料收件清单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受委托银行告知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收到退还的贷款资料后,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料给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资料:1准予贷款告知书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28、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用于还款的经办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送有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毕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受委托银行不准予贷款申请人名单,并退尚有关资料给受委托银行(三)委托代办机构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代办机构将申请人申请资料送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代办机构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代办机构送有关资料到受委托银行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代办机构不准予贷款的申请人名单,并退尚有关资料给代办机构代办机构收到退还的贷款资料后

29、,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料给申请人送有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代办机构将办好抵押登记的借款合同及其她资料送交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银行发放贷款代办机构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 十五、准予贷款告知书的期限经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发出准予贷款告知书,申请人应在30天内携带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否则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及准予贷款告知书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办理延期手续。十六、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银行目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银行有:(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二)中国银行

30、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六)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九)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十七、受理自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地点除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申请外,目前东莞市受理申请人自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3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9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

31、08)。十八、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的用途(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是指向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购买经建设部门批准进行预售、未确权的成套商品住房。(二)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是指向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购买经市房管部门确权的且经建设部门批准进行销售的成套商品住房。(三)购买二手房:是指个人之间或向公司购买住房。(四)装修自住商品房:是指对已付清房款且是毛坯房的自住商品房进行装修。(五)在珠三角其她都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是指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状况证明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

32、细,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十九、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 (5)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

33、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4)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

34、件;(6)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7)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二)购买一手已确权商品房的1、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

35、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 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原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款

36、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2、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 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

37、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及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三)购买二手房(出卖方须持有房地产权证)的1、买方已办出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

38、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已过户)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 (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还款能

39、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出卖方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卖方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出卖方其产权共有人批准发售该房产的书面声明原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2、买方未办出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申请人及

40、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已到房管部门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未到房管部门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拟交易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拟交易房屋已抵押的,提交原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复印整本合同,将核心信息的页面复印即可,如借款金额、借款年限、房屋地址、签名等信息);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未过户)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

41、下资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拟交易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拟交易房屋已抵押的,须同步提交原贷款的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已到房管所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未到房管所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出卖方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卖方其房屋产权共有人批准发

42、售该房产的书面声明原件;出卖方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四)装修自住商品房申请贷款的1、拟装修房产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拟装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装修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原件; 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

43、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需评估);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拟装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2、拟装修房产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1)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如下资料: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

44、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装修合同及工预算表原件; 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已确权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需评估);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她材料。(2)需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下资

45、料: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她材料。(五)在珠三角其她都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

46、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批准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状况证明及近1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到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二十、签订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的银行目前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担保贷款有关合同的银行有:(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五)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受理公积金担保贷款的地点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受委托银行、担保

47、公司办理公积金担保贷款。(一)公积金中心三楼办事大厅12号窗口(二)(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三)受委托银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经办网点序号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城区支行东莞市八达路128号2246232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城支行东莞市东城区岗贝罗沙路6号22295949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常平支行东莞常平镇常平大道金汇大厦首层83977777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塘厦支行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87880305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虎门支行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8510

48、820985108199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经办网点序号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市莞太路胜和路段18号22310176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市东城中路23号御景大厦一楼2231095122492375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朗贝路段万业金融大厦首层05号83818133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金塘大厦一二层87911513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东莞市虎门镇太沙路181号85103352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

49、道东51号85895522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东莞市长安镇莲花广场2J办85416208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经办网点序号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东莞市城区东城西路6号224567852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个贷业务部东莞市城区东城西路6号22455469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2A号22115273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东莞市石龙镇太平路115号866192725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朗贝段18号建鸿商务大厦1-2层83503

50、6666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东莞市大朗镇美景大道新世纪长盛广场830351887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海悦广场A2区一层121至126、二层218-219号铺位832628488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沙田支行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29号886818229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东莞市石排镇太和东路128号日威大厦楼下86591088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经办网点序号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招商银行大厦269853142招商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219号23

51、0322523招商银行东莞常平支行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嘉美豪苑101号810899824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湖景路隆福花园7栋1-6号820330025招商银行东莞虎门支行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原交警中队大楼首层851852225、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经办网点序号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东莞银行总行营业部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93号221121912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营业部东莞市南城区新基东明大厦229852023东莞银行万江支行营业部东莞市万江区万福路363号222717484东莞银行东城支行营业部东莞市东城大道中金泽花园长春阁223608105东莞银行虎门支行营业部东

52、莞市虎门镇连升路金洲段龙泉大酒店一层C区851032266东莞银行莞城支行营业部东莞市城区东城西路39号右侧鸿福大厦2226号22218230、230371997东莞银行常平支行营业部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路金城大厦835008068东莞银行塘厦支行营业部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47号87880223(四)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话: 23037888。二十二、公积金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一)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申请担保公司介入申请人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办事处受理,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的有关文献(涉及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担保公司递交担保函

53、与准予贷款告知书给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负责抵押登记有关一切手续担保公司批准担保的,出具担保函担保公司调查、审核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收执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不批准担保的,告知申请人不批准担保,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凭担保函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受委托银行或担保公司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买卖双方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二)到受委托银行申请担保公司介入申请人提出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受理,并与申请人签订借款的有关文献(涉及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担保公司递交担保函及

54、准予贷款告知书给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负责抵押登记有关一切手续担保公司批准担保的,出具担保函担保公司调查、审核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收执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受委托银行不准予贷款申请人名单,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不批准担保的,告知申请人不批准担保,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凭担保函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送申请人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到退还的贷款资料后,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料给申请人买卖双方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受委托银行或担保公司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三)到担保公司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担保公司受理,申请人与受委

55、托银行签订借款的有关文献(涉及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贷款审批出具准予贷款告知书担保公司递交担保函及准予贷款告知书给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负责抵押登记有关一切手续担保公司批准担保的,出具担保函担保公司调查、审核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收执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担保公司不准予贷款申请人名单,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不批准担保的,告知申请人不批准担保,并退尚有关资料担保公司凭担保函领取准予贷款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商定期间准时还款受委托银行或担保公司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送申请人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收到退还的贷款资料后,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并退尚有关资

56、料给申请人买卖双方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二十三、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应提交的资料(一)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须借款人本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3结清证明(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原件(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二)办理时限1在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的,一般受理当天即可出具凭证,特殊状况的,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凭证并告知申请人;2在(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提交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凭证并告知申请人。(三)办理流程本人携带有关资料提出申请办事处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审核有关资料后,打印利息支出凭证并加盖公积金中心公章贷款管理科告知申请人领取办事处告知申请人领取审核有关资料后,打印利息支出凭证,送公积金中心加盖公章二十四、附表(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批准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三)授权书(四)收入证明(五)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六)批准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七)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公积金担保贷款)(未过户)(八)二手房买卖双方阐明(公积金担保贷款)(已过户)(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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