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133775935 上传时间:2022-08-11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9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资源描述: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4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规 章 制 度 (征求意见稿)(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五月 北京 海淀 目 录组织机构设置3-6页 合作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原则准7-9页业务接待管理措施 10页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原则11-14页办案程序16-17页协议管理措施 18页财务管理制度19-24页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措施 25页简介信使用措施 26页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 27页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28页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29页法律援助实行措施 30页记录制度 31页人事管理制度32-33页员工守则34-37页律师业务合作及分派指导38-39页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导40-46页律师办理刑

2、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导47-49页律师办理非诉案件操作规程指导50-52页组织机构设置一、管理型机构:合作人会议、律师大会及常委会1、合作人会议合作人会议由主任合作人构成,是事务所决策机构。会议由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主持、安排会议议程。2、律师大会由事务所全体律师构成,是事务所征询和辅助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经律师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律师大会,议题由提议者确定,并提前半个月提交议案并告知全体律师。半数以上律师参与,当次律师大会方为有效。重要确定上年度事务所总结、本年度及下年度事务所发展目、规划及事务所各项先进评比(如先进律师)等,优秀律师候选人提名由律师大会常委

3、会其他波及全体律师权益事项,须经律师大会充足讨论,会后搜集意见并交合作人会议决策。3、律师大会常务委员会律师大会常设机构,在律师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律师大会部分职责。由高级合作人和一般律师3 人构成。一般律师委员由5名或以上律师向事务所推荐提名或经主任合作人推荐提名人选,律师大会选举产生。权力详细包括:(1)接受律师提议、意见,形成提议进行讨论,确定统一意见,报合作人会议决定。(2)优秀律师评比时,常委会委员和主任合作人具有提名1人权力。(3)本所律师之间因合作而产生冲突矛盾,常委会委员有权处理。详细处理方式为:参照仲裁程序,由波及律师各自在常委会委员中选择1人作为仲裁员,并在常委会中共同指定1人

4、作为首席仲裁员,无法共同选定期,由合作人会议决定首席仲裁员。3名仲裁员听取波及律师理由和证据后,投票作出处理决定。二、服务型机构:公共关系部1、案源组工作为通过多种渠道为事务所整体获得有效诉讼(仲裁)案源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最终可以与事务所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协议或其他法律服务协议案源,案源引进者由事务所予以案件或项目费用20%作为酬劳。2、营销组负责事务所整体形象推介,在多种公共媒介进行多种类型商业营销,详细工作内容、利益分派方式另行规定。3、洽谈组由事务所具有丰富洽谈经验资深律师构成,工作为协助洽谈事务所或本领务所有洽谈需求律师案源或法律服务项目机会,目是通过语言技巧、法律分析及人格魅力,

5、协助需求方更好获得法律项目并在合理基础上提高收费。事务所将选择资深律师进入洽谈组,有洽谈需求律师可与洽谈组详细律师联络并到达合作及利益分派合意,必要时可共同签订事务所指定格式业务合作确认单。对于洽谈组酬劳,事务所指导性意见为本项目费用10%。(双方存在洽谈合作事实且无书面约定酬劳状况,合用指导性意见)三、专业部门机构各专业部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部门职责和工作划分:(一)项目引入事务所公共案源项目,根据案件性质直接划入各专业部门,性质冲突或模糊,产生争议,由合作人会议或常委会半数以上人员决定负责部门。(二)项目分派和工作部长向合作人会议推荐人选并由合作人会议决定该部门事务所公共案源项目负责律师或

6、团体。事务所公共案源项目机会洽谈和承接,原则上由同一名律师或团体进行。(三)收入分派由事务所分派公共案源或项目,收入(税前代理费、律师费、顾问费等)依次扣除:1、事务所收取公共案源提成(1)收入1万元如下(包括1万),事务所提成为收入25%;(2)收入5万元如下(包括5万),上述费用再加上超过1万部分35%(3)收入20万元如下(包括20万元),上述费用再加上超过5万元部分45%;(4)收入50万元如下(包括50万元),上述费用在加上超过20万元部分55%;(5)收入50万元以上项目或案件,事务所提成比例由事务所与承接律师详细约定,但原则上不低于所有收入60%。2、税费 剩余款项为承接律师收入

7、,需依事务所规定缴纳对应管理费。(四)详细部门划分1、企业法律事务部2、投资与贸易部3、知识产权部4、劳动法律事务部5、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部、6、中韩通商法律事务部7、海商海事部、8、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9、资源与环境部10、金融税务部11、疑难案件执行部12、刑事辩护部13、行政诉讼部14、交通事故部15、医疗纠纷部16、婚姻家庭部四、行政性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一)办公室办公室是事务所行政事务管理和执行机构。设主任一名。负责公章管理、多种反馈信息搜集、劳感人事管理、有关性文献出具和收发、档案管理以及前台接待。(二)财务室负责事务所财务管理、费用收支及成本核算等会计业务工作;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办

8、理平常会计核算业务。负责报账、记账、算账、复查查对工作;负责事务所工资、奖金、多种补助发放及代扣代缴工作;负责财务、物资核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指标完毕状况,严格计划用款和报批手续,发现财务管理微弱环节,及时向领导提出有关方面提议。五、内部纠纷调解仲裁构造(非常设机构):本所律师之间因合作而产生冲突矛盾,参照仲裁程序,由波及律师各自在律师大会常委会委员中选择1人作为仲裁员,并在常委会中共同指定1人作为首席仲裁员,无法共同选定期,由合作人会议决定首席仲裁员。3名仲裁员听取律师理由和查看证据后,投票作出处理决定,该决定代表事务所意志。3名仲裁员意见完全不一时,报合作人会议决定。合作人及

9、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原则阐明:1、本文献颁布后,新进律师、合作人按照此文献执行;2、本文献颁布前事务所律师和合作人,执行事务所原有准入制度和管理费原则,并保持2年不变,第3年按照当年生效中有关文献规定和原则执行。一般律师管理费原则:A、收入20万如下,收入10%为A阶段管理费。B、收入20万以上,收入8%为B阶段管理费。举例:一般律师收入万,则管理费为2010102.8万合作人一、合作人架构1、主任合作人:完全意义合作人,拥有合作人法定权利、义务。主任合作人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合作人会议中享有表决权,参与所有可分派利润分派。2、高级合作人:对外享有合作人名义,对内合作人权利、

10、义务转移给主任合作人,享有列席合作人会议权利并具有发言权和提议权。高级合作人对自己过错承担无限责任,不参与利润分派。3、一般合作人:对外享有合作人名义,对内合作人权利、义务转移给主任合作人,不享有列席合作人会议权利。合作人对自己过错承担无限责任,不参与利润分派。二、主任合作人准入原则另行约定三、高级合作人准入原则和权利(一)准入:申请人向事务所积极申报并经合作人会议讨论通过(二)权利1、可列席合作人会议,理解事务所合作人最新决策并以提议方式参与事务所决策。2、司法局予以合作人立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予以合作人登记。3、事务所网站挂高级合作人名,对外以高级合作人名义宣传(如名片、广告)。4、律师大

11、会常委会委员。5、专业部门负责人候选资格。(三)管理费原则是指事务所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获得收入(税前,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办案费、律师费、顾问费等,如下简称收入)中提取费用,货币单位:人民币A、收入50万100万,所有收入5%;B、收入100万200万元,上述加上超过100万以上部分4%;C、收入200万500万,上述加上超过200万以上部分3%;D、收入500万1000万,上述加上超过500以上万部分2%;E、收入1000万以上,上述加上超过1000万以上部分1% ;举例:某高级合作人年收入250万,则事务所收取管理费为:ABC1005%1004%503%10.5万某高级合作人年收入1100

12、万,则事务所收取管理费为:ABCDE1005%1004%3003%5002%1001%29万元。(四)管理费补足义务当高级合作人在担任高级合作人期间年收入局限性50万元时,该高级合作人需按照50万8%为原则缴纳整年管理费,实际合计缴纳局限性部分予以补缴。四、一般合作人准入原则和权利义务(一)准入:申请人向事务所积极申报并经合作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成为一般合作人;(二)权利:1、事务所网站挂合作人名,对外以合作人名义宣传(如名片、广告)。2、司法局予以合作人立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予以合作人登记。3、专业部门负责人候选资格。(三)管理费原则:是指事务所从律师工作收入中提取费用,货币单位:人民币A、收

13、入30万100万,所有收入7%;B、收入100万200万,上述加上超过100万以上部分6%;C、收入200万以上,上述加上超过200以上万部分5%; 举例:某一般合作人年收入30万,则事务所收取管理费为:A307%2.1万某一般合作人年收入250万,则事务所收取管理费为:ABC1007%1006%505%15.5万(四)管理费补足义务当一般合作人在担任一般合作人期间年收入局限性0万元时,该一般合作人需按照30万10%为原则缴纳整年管理费,实际合计缴纳局限性部分补缴。业务接待管理措施为了加强我所律师业务接待工作管理,维护我所形象和声誉,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本所

14、全体人员在接待业务工作中必须做到举止端正、着装整洁、谈吐严谨。二、所里接受案件实行统一指定原则;个人接受案件以个人办理为主,所里协调或接案人员与其他人协商原则。三、本所开展律师业务工作人员必须是合作人、律师。四、助理、实习律师不得单独办理律师业务,只能协助执业律师从事辅助性工作。五、当事人来电征询时,由秘书做好记录,当事人来所时,由本所统一安排律师接待,需正式代理,按照所里公共案源分派管理措施执行。六、凡以本所名义签字盖章业务协议,承接人必须填写收案批办单,先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再经合作人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合作人均不在所时,由办公室主任电话请示合作人同意授权后,方可签字盖章。七、有关律师接

15、案问题。如我所律师接同一单位,或者同一种当事人案,所内接案名律师,应本着第一沟通,第二协商,第三处理原则,为所里利益互相协助、互相理解。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原则(一)收费制度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有关律师收费管理暂行措施制定制度。一、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应按规定标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1、代理民事案件;2、代理行政案件;3、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征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侯审,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代理人;4、代理多种诉讼案申诉;5、代理仲裁;6、担任法律顾问;7、解答非诉法律服务;8、解答有关法律问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二、律师收费

16、实行记件收费和接待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如下重要原因:(一)花费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难易程度。(三)委托人承受能力。(四)律师也许承担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一样服务内容,采用计件收费、按标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一)计件收费是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征询、办理法律事务或制作法律文书等服务,按照服务件数收取服务酬劳收费方式。计件收费一般合用于不波及财产关系法律事务。(二)按标额比例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根据当事人争议财产数额,按比例收取服务酬劳收费方式。按标额比例收费合用于波及财产关系法律事务。(

17、三)计时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按照确定单位时间收费原则,根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酬劳收费方式。计时收费可合用于所有法律事务。(四)风险代理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事务办理成果,从委托人获得财产利益中按照约定数额或者比例收取服务酬劳收费方式。办理波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规定实行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下列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祈求予以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三)祈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案件。(四)祈求支付劳动酬劳案件。严禁刑事诉讼案件、行

18、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三、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鉴定费;2、公证费;3、异地办案差旅费;4、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其他费用。四、律师为委托人代提供法律报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根据规定收费原则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并给委托人出具收据票据,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办案差旅费,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法律服务过程中确需变更费用概算,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上述费用及垫支

19、办案差旅费,应当凭有效凭证与委托人结算。五、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中,应载明计费方式,收费原则,收费总额以及支付时限等。六、委托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所有律师服务费用;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委托人,委托人规定超过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承接该项法律事务实际支出进行对应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七、律师事务所遇有下列状况之一,应当按照法规补助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律师事务费。1、因公受伤祈求赔偿(责任事项除外);2、祈求赡养、抚养而生活困难;3、祈求劳动保险金、抚养金、救济金;4、其他特殊状况无力

20、承担律师服务费。八、律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规定收费原则,明码,接受社会监督。(二)收费原则(按京发改651号文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司法局有关印发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原则(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措施(试行)告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有关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措施告知(发改价格61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原则(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自5月30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特此告知。二一年五月五日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原则(试行)一、刑事案件收

21、费原则(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原则。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上述收费原则下浮不限。(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收费原则收取律师服务费。(三)一种律师事务所代理一种案件多种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原则收取律师服务费。(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步波及几种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原则(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原则。1

22、、计件收费原则。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额比例收费原则。10万元如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额差额累进计费。3、上述收费原则下浮不限。(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财产利益30%。(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种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方式和收费原则收取律师服务费。(四)一种律师事务所代理一种案件多种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原则(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

23、计件确定收费原则。(二)计件收费原则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三)波及财产关系,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额比例收费原则执行。四、计时收费原则: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原则5倍收费,协商不成,执行规定收费原则:(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二)案件波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规定明显高于同类案件;(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诉讼标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民事案件,予以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祈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

24、案件,祈求支付劳动酬劳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合用前款规定。办案程序为保证办案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办案程序。一、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完毕,待代理费进帐后进入办案程序。二、如代理费未到或部分到帐,但此时又急需办理,可由承接律师向主任阐明状况,经主任同意后再行办理。三、开出庭函和简介信必须填写详细单位和事项,不得开空白出庭函和简介信,如特殊需要,须经主任同意,否则将追究责任。四、无罪辩护或疑难杂案,应召开律师会议进行讨论,并记录立案。五、重大案件,结案后由承接律师向所里写出书面汇报,以备考核。六、所里对外出具信函、文献,统一使用本所统一格式信笺。协议管理措施一、所内委托代理

25、协议、委托协议和聘任法律顾问协议等简称协议。二、所内律师与客户签订协议步,应领取协议书样本,逐项如实填写协议内容。三、协议正本文本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份交客户,一份由律师本人留存,一份由事务所存档。如承接律师在一周内未交回协议存档,办公室主任有责任向律师催交。四、协议管理由办公室主任按每个律师分档保管,并按协议类别归纳后,集中归档。五、每次签订协议盖章时,承接律师必须持有所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受理案件批办单向办公室申请盖章,并在协议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六、凡经办公室登记盖章未用协议,必须如数退交回办公室保管员,律师不得私自撕毁。六、有关协议管理问题。律师签订协议,应参照格式协议拟好事项,由对方单位盖

26、章后,办公室不能出具空白协议。如遇特殊状况,如有风险内容,应按照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措施执行。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有无风险内容,报合作人同意后才能办理。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会计和财务行为,结合本所状况制定如下财务行为准则和制度。一、财务管理准则1、财务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执行。本所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接受北京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2、本所应在所在地物价部门,税务机关办理收费许可和税务登记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原则,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纳税。3、会计制度采用公历计算,自每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

27、记帐单位。4、会计记帐采用司法部规定记帐措施。本所按主管机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如实向上级机关或检查机关提供财务会计资料。本所在每一会计制度终止后三个内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阐明书,经主任、主管会计签订后向主管部门上报。6、财务人员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运用工作之便挪用和贪污公款。7、财务人员对本所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以记载不精确、不完整有权规定改正补充;对违反国家财经制度收支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二、会计员和出纳员工作分工和基本职责1、会计员:(1)负责会计事项和财务活动审核监督,向主任反应和汇报本所财务状况,确定本所

28、财务工作细则。审核会计记帐凭证,根据审核无误凭证登记明细帐薄,汇总会计记帐凭证,根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多种收支明细表。(2)会计核算按照日历划为月、季和年度期间。会计审核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核算对象,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做到服务精确,内容完整真实,措施对,手续齐备。(3)负责与开户银行查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调整表、做到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4)负责办理各项税款和管理费清缴。(5)保管财务小章,填发支票。(6)会计记帐措施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会计薄设置为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日志帐。多种帐薄必须根据会计记帐凭证记帐,记帐凭证须原始凭证,多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

29、、完整、手续齐备,数字精确。会计凭证和帐薄规定改错,数字须改正时必须按规定由会计人员进行。(7)本所会计档案,不得丢失、损坏,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销毁。2、出纳员:(1)负责本所本所有业务收付,填制会计帐凭证,登记现金日志帐和银行存款日志帐。(2)资产管理规定1、本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所有资产归合作人所有,未经合作人决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2、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账上和预付款项及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种如下,单位价值在1000元如下物具及设备,应设卡登记,采用一次推销措施摊入费用。3、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物具及设备。

30、固定资产应设明细帐,按所有原价入帐。应按规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列入费用。固定资产应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数与帐面数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会计处理。4、本所流动负债包括多种应付款项,预收款和预提费用。本所投资者权益实收资本是指合作人集资筹集作为注册资本处理款项及盈余公积金等。四、收入与支出管理规定1、本年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必须所有登记入帐,不准帐外私存。业务收入必须以开出财务发票为准,不准任何人以本所名义私自收费。2、本所列支成本费用是指出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各项费用,包括:(1)专职律师提成收入及工作人员工资、奖金。(2)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在耗品摊销费。(3)管理费用

31、包括:房租费、注册费、登记费、水电费、电话费、运送费、摊销及零碎购置费用消耗。(4)业务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差旅费、培训费、应酬费及其他业务性开支。(5)营业税、都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税金。(6)各项保险费。(7)兼职律师酬金。3、专职、兼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酬金按规定比例从其收入中提取。工作人员工资按聘任协议规定原则按月支付。4、财务人员根据本所章程和合作人会议决策填制合作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个人月收支报表。5、本所利润按月计算,其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其他收入净额。利润总额按税务部门规定缴纳所得税,能源基金和调整基金等。五、财务管理几项详细措施和制度1、现金、支

32、票和发票使用管理措施(见附件一)2、本所实行律师、顾问提成和台帐制度(见附件二)。3、本所报销制度(见附件三)。附件一1、现金、支票和发票使用管理措施为加强本所现金、票据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现金支票管理等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1、必须设置现金日志帐,现金收付必须逐笔记载,日清月结帐款相符。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私人挪用。3、转帐支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准向外单位或人个借支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延期支票;不准提前盖章待用。4、转帐支票和财务小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办公室专人保管。领用转帐支票需主管主任同意,领取人须在支票存根和登记本上

33、签字,并及时交回使用转帐支票后产生发票。5、转帐支票存根,作为会计原始单据,不得散失废弃,应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面、帐款相符。6、本所一切业务收入都应开发票或收据,应使用市税务局统一规定发票。不准任何以本所名义私开收据收费。7、所开发票或收据一般实行款到后开出,如特殊状况需要先开出,由主管主任同意,持票人需出具欠条。8、本所发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转借、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开。9、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和发票,不得丢失、毁损;使用及管理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所有关规定,违者依其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并予以惩罚,导致经济损失应予赔偿。10、本措施解释归主任办公会议。附件二2、律师、顾

34、问提成和台帐制度(仅限于合作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原则颁布前本所原有律师人员合用)一、收费原则为:1)5000元,对应是15万,也就是说15万以内收5000元,收入达不到5000元也收5000元,超过15万收3%,不封顶。2)1万元,对应是35万元,收入达不到35万元也收1万元万元,超过35万元收3%,不封顶。3)2万元,对应是70万元,收入达不到70万元也收2万元万元,70万元以上收3%,不封顶。4)不签订协议律师一律按20%收取。以上四种方式。不管哪种承包方式都收取1%公积金(包括合作人)。二、有关风险控制预留金,10万元如下不扣;10万至50万以上扣20%;50万以上30%;额度

35、大报合作人商议,特殊状况,特殊处理。三、有关财务财面资金保留多少,每位合作人财面上应保持有万元,凡低于万元时,财务人员不得为合作人作任何支付;每月扣除费用后低于万元,财务人员应即日告知,合作人应于5日内补,逾期按日千分之五交纳逾期滞纳金。四、公积金比例,合作人可扣1%。以开票为准扣,万元封顶。二、台帐制度1、设置律师和顾问个人台帐,一式两份。2、台帐每月一清,并由财务主管及律师本人共同签字确认。3、律师对自己帐目有疑问须在当月提出,可以查帐。4、律师只可在当月内查本人帐目,严禁查问他人收支状况。附件三3、报销制度一、每周一、三、五上午为报销时间,其他时间不予报销。二、报销票据应为税务局统一印制

36、正式发票。三、票据种类以差旅费、办公费、租车费、会议费为主,以本市内餐费及礼品费按每人收入1%报销。四、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应报主任同意,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人员。五、报销数目应视每人帐面收入而定,应余留三个月基本支出,剩余部分可支付。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措施一、公章1、本律师事务所公章一枚,由专人负责保管。2、所内员工假如需要使用公章,应按规定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逐项填写清晰。无特殊状况,员工个人不得私自携带公章外出。3、假如员工确有急事或特殊原因需要携带公章外出,应事先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携带公章外出。4、携带公章外出,用章人必须在使用公章登记表中写明用

37、章事由,并签名。由公章保管员跟随监印。5、不得在任何空白信笺上加盖公章。二、财务专用章1、本所财务专用章一枚,由分管财务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用印登记。2、财务专用章除支票、收据用印外,其他用印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3、不准私自携带财务专用章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用章人按规定登记后,由专管财务章人,一同跟随监印。三、律师承接风险代理、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问题需加盖公章,办公室要认真审查律师提交协议、律师要在批办单中详细填写风险事项交合作人审批,凡风险代理、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需位合作人审批同意后才能盖章。简介信使用措施一、本所简介信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本所人员如

38、需使用简介信,应事先得到领导同意,然后按简介信使用登记表内容逐项填定清晰。三、员工一般不得携带空白简介信外出,如确有特殊状况需要携带空白简介信,应由所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携带外出,并在简介信使用登记表中一栏写明原因,回办公室后,上交已使用简介信复印件存档备查。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服务质量是我所生存与发展需要,为不停提高律师工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察制度。一、但凡做法律征询答复必须精确无误,每个答复力争援引法名或对应法律精神,记录在册,以备查询。二、所内承接各类案件规定卷宗内材料齐备、合法,结案后装订存档。三、承担客户法律顾问应设置专门档案,每户一档,服务内容和客户对法律服务需求必须及时记录,及时

39、处理,如在重大服务内容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所领导亦应及时做出决策。四、与其他事务和国内同行进行交流或研讨某些项目时,事先必须请示所领导,经磋商提供决策或提出原则,切匆随意擅行,尤其不得有损于本所形象、声誉之行为。五、凡本所律师不管在任何状况下,不得与客户及服务对象发生纷争,做到“据理而不躁”。六、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对象内容和服务难易等进行排斥,只要对我所和社会有利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之门外。七、所内对质量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坚持自捡与普检相结合措施,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一、律师不履行职责给当事人(委托人或聘任单位)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经济责任。二、越权或者未经授权所为代理行为

40、,又不为当事人所追认律师应承担对应经济责任。三、律师在代理活动中隐瞒真实状况或欺诈状况或欺诈行为,尤其是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导致损失,应当承担责任。四、律师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应承担责任。五、本所对客户投诉查处制度。1、本所执业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人或聘任单位)委托或聘任后,因过错责任导致委托人或聘任单位损失,当事人(委托人或聘任单位)到本所投诉,在本所接到当事人(委托人或聘任单位)投诉后要指派专人当事人投诉,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法处理。2、本所实行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原则,本所设专人负责对当事人投诉律师查处工作,为维护我所声誉对当事人投诉状况经所调查证明,确有过错

41、律师应赔偿损失,如发现尚有违法行为,应交律师协会和有关部门处理。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为不停提高本所人员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制定学习和培训制度。一、业务学习1、本所要有组织有计划安排全所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鼓励个人自学。2、凡新到所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实习生等人员,在上岗此前进行业务考核,如职业道德教育、岗位责任等有关学习和教育。3、但凡国家、地区新颁布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和解释,所内要及时组织学习。4、理论联络实际,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我所各类经典案件进行剖析,从而提高全体人员业务水平。二、业务培训1、凡北京司法局、律师协会安排业务培训,有资格

42、参与律师都要积极参与。2、所内要有计划有组织对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进行业务培训。3、专题培训和自选培训相结合。4、培训费用由会议研究决定。三、学习与培训领导1、本所成立学习和培训领导小组,组长由合作人担任,组长再出4位律师作为领导小组组员。2、领导小组根据所内人员业务水平、技艺、技能、项目开发等需要,编制学习和培训内容。3、领导小组定期对所内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法律援助实行措施按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是律师义务,为履行本项义务,特制定如下实行措施:一、公民赡养、工伤、刑事诉讼、祈求国家赔偿和祈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协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我所任何律师均不得拒绝

43、协助,依法办理法律援助登记,履行必要手续。二、但凡法律援助规定应得到法律援助祈求人,任何律师均免收征询费、代理费。如祈求人需律师做深入工作,如诉讼,调解等援助,其费用由所内经费列支(包括交通费)。三、重伤残人、下岗人员、失学小朋友、特困公民凡不在法律规定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但生活确有困难或无金额支付律师费用,我所仍然采用费用减免措施,以保障法律实行。四、对法律援助中心规定我所做援助案件时,我所律师应当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我所全体律师、律师助理均应全力参与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五、凡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活动,成绩明显者予以表扬。记录制度一、记录事项:1、全所办理诉讼、非

44、诉讼案件数量、标额、收费额。2、所内人员年龄、学历、执业期等构造变动状况。3、刊登论文数量、荣获社会奖项。4、其他事项。二、记录人员:熟悉律师业务及记录工作,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兼职人员。三、记录工作程序1、记录员每月记录事项制表列出,月末向主任汇报。2、年末将整年记录事项汇总列出,向所里领导汇报,并提出提议。3、完毕上级行政主管规定提供记录数字。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本所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聘任条件1、本所按照“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原则和德才兼备用人原则录取人才,实行全员协议聘任制。2、聘任专职律师:应

4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执业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有较高业务素质。3、聘任法律顾问和聘任兼职律师:应是资深,经验丰富、著名度和综合素质较高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4、招聘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律师资格。5、聘任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和具有较强管理能力。6、确定录取和聘任人员,要把好进人关,一是要看律师有无被投诉和执业状况,二是看律师开展业务能力,三是需由合作人把关,报执行合作人审批。律师一般状况下不容许招聘助理,如因特殊状况,需招聘助理,一切费用由招聘律师负责,如用办公桌时,需交6000元办公费。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招聘律师、顾问、律师助理和

46、实习律师。7、有关聘任律师协议到期、签订协议每期协议均以一年为限,协议到期前如遇政策调整,到期前按原政策执行,协议期满后按新政策执行。新政策调整应于公布之日起实行。二、聘任、续聘和解雇1、聘任录取人员,不管其原职务、岗位怎样,均应在本所试用一种月,试用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协议期为1年。2、聘任1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签订续聘协议。3、聘任协议以书面形式签订,一式两份,本所和应聘方各执一份。4、聘任协议期满或聘任协议中约定终止条件出现,聘任协议自行终止。5、有关律师与爱人、父子同在一所执业问题,在签订协议中只能选择同一种承包方式。6、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本所管理制度,情节严重,本

47、所有权解除聘任协议。7、为有助于本所业务建设与发展,专职律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均应保持相对稳定。三、终止协议规定1、本所人员,如要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报负责行政管理主任和执行合作人审批。2、本所要与应聘人员解除协议,也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3、协议期满,单方不愿续签协议,也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四、文书档案及有关规定1、本所人员均要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留。2、凡本所人员都须填定履历表,此表装入文书档案。3、调离本所人员不得将文书档案携带出所。4、为便于工作,本所办公室特设花名册,花名册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领导容许,他人不得翻阅。5、我所

48、工作人员正式档案调动,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守则 为加强所管理,提高所整体形象,创xx所品牌,使我所成为一流律师事务所,规定全所人员围绕为当事人服务这个中心,对着装、举止、问候、交流、接电话、接待客人平常行为、作息、安全做如下规定。一、服装礼仪1、员工上班时衣着打扮规定:简洁、大方、得体,要着统一着装。2、服装规定整洁、洁净。其中:男员工尽量做到穿西装,系领带,穿黑色或者棕色皮鞋。夏季天热时,上衣可穿衬衣。女员工靓丽适中、样式协调。3、工作区域内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4、女员工鞋跟不要过高(以4cm为限),鞋底不要打钉,注意样式颜色与否以便于工作。5、女性化妆不要过于浓艳,

49、装饰携带品不要过多,指甲不要过长。二、举止1、坐姿端正、背部挺直、两脚放平。2、站立时背部挺直、头部保持端正,两手自然下垂。3、走姿稳重,头、身体、腹、肩、臀不要乱摇。三、问候1、上午上班、晚上下班应互相问候。遇见客人时,应积极问候。2、与客户会面时,问候要清晰、言语有序、用语要礼貌。四、交谈1、多倾听,在不理解发言人本意时不要随意打断对方。2、眼光常常保持注视。3、发言要简要扼要,不要多次反复。五、接、打电话1、电话铃响三声内要尽快接起,通话时声音要亲切、明快、有礼貌,并首先汇报所名称(如:您好,xx律师事务所)。2、接听电话(重要电话要进行记录),要及时传达给律师和合作人。3、为尊重对方,

50、应等对方先放下电话后再挂机。4、工作时间内不倡导打私人电话,不准打168、9899等有奖问答热线电话和发私人传真,更不许在电话中谈天说笑。接听私人电话时,一般状况下,不得超过3分钟。5、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可使用IP,打完后要登记,因私需打长途电话时,应自行处理。六、接待客人、接待客人时应积极与客人打招呼、保持谦虚有礼态度。外来办公人员要出示证件或能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由前台秘书问明状况后直接带客人到合作人办公室或者大会议室。2、送客时,应根据状况送门口或者电梯。3、陪伴客人参观、行走时,应注意:上楼时,请客人先走,下楼时要走在前面带路进门时,如门朝外开,则请客人先走:门朝里开,开门时说对不起,

51、自己先进,再请客人进。上电梯时,当客人是一种人时,说对不起,用手按住门框或开键,请客人先进,当客人是两个人时,说对不起,先进电梯,按住开键,再请客人进。下电梯时让客人先出,当电梯内有服务员时、上下电梯均让客人先行。在会议室安排座位时,按离门远坐位是好座位原则进行安排。给客人倒茶时,首先要整顿外表,将长发束起,检查茶杯、茶托与否清洁,倒茶时要倒7分满,七、平常行为1、行政、财务工作人员认真遵守所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律师可根据自己状况,安排上下班。2、认真遵守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3、在所办公时,未经容许,不得随意翻阅领导及其他文献资料,更严禁随意拿走。4、爱惜企业

52、公共财产,发既有损害企业公共财产现象时要加以制止。5、不得在所内进行不道德行为、无理取闹、羞辱打架斗殴等 。6、未经所合作人同意,不得将所财产私自携带出所。7、碰到紧急状况时,应立即向所合人汇报,若所领导难以及时赶到,应在事先通报领导前提下采用紧急措施以减少损失或消除危险。8、上班时严禁玩计算机游戏,不得看VCD片以及运用计算机进行非工作其他活动。9、工作时间内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书籍、报刊、杂志,不得闲聊谈天、擅离工作岗位。10、工作时间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大厦内喧哗、跑动、打闹。11、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就餐或吃零食。12、 严禁在办公室内寄存易燃烧物品,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53、。13、严禁在办公室内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桶内,茶渍要倒在专用垃圾桶内。14、下班后,要把桌面上资料文献整顿好,保持桌面清洁,文献柜上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文献柜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15、 最终离开房间时,应检查电源、空调、门窗、以保证安全。16、 不要把椅子、杂物放到过道和公用地方,不可长时间站在过道上谈话。17、凡有空调开关房间,为防止感冒和节能,冬天温度不适宜设成高于22.5,夏天不适宜设成低于22.5。18、用后公共用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19、不要查看波及个人隐私或波及所秘密文献资料。不得向外人泄露所财务、人事、等秘密,不得将所文献账本、等给非有关人员阅览。20、除

54、工作外,不得在前台逗留。21、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听从管理,接受监督。八、作息规定:所实行定期工作制:工作时间为:08:0012:00,13:3017:30共8个小时。1、办公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办事要请假。2、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九、防火安全职责1、办公室人员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责任和义务。2、下班前认真检查各合作人办公室和律师区电源开关与否关闭,门窗与否关好。确认无误离开。3、为了保障办公室安全和发生事故,办公室人员要建立值班制度,每天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导致所里损失者,要进行一定赔偿

55、。4、如发生火灾事故,在向“119”报警同步,应立即报大厦值班室,大厦物业电话:电力科,保安班长.汇报时阐明着火地点和电话,在场人员要积极自救。5、严禁在办公室内吸咽。办公区域内不容许寄存易燃易暴物及其他物品律师业务合作及分派指导为增进本所合作人、顾问、合作律师(如下统称“律师”)之间在法律服务业务上团体合作,明确合作各方之间分享机制,制定本指导。一、合用范围律师之间业务合作;二、合作规范1、律师在开发及执行一项业务任何阶段,均可随时根据目客户及业务特点,在所内组建合作团体共同工作。2、律师之间互相邀请参与团体合作,邀请方与受邀方应在团体组建之时共同签订并向财务部提交事务所统一制定格式业务合作

56、确认单,内容为客户名称,业务描述,收入分享约定。其中,收入分享可选择如下方式:(1)按比例分享,并共同承担开发失败风险或坏账风险。(2)邀请方按受邀方可接受小时费率及工作计时向受邀方拨付收入,风险由邀请方承担。3、合作各方未向财务部提交各方均签订业务合作确认单,而受邀方又能证明参与了业务开发或执行,按如下措施处理:(1)受邀方证明其参与了业务开发及执行两个阶段,该项目所有收入,在邀请方和受邀方之间平均分享。(2)受邀方仅能证明其参与了业务开发,该项目收入30%,在邀请方和受邀方之间平均分享。受邀方证明独立开发,独自享有该30%;(3)受邀方仅能证明其参与了业务执行,该项目收入70%,在邀请方和

57、受邀方之间平均分享。受邀方证明独自完毕业务执行,独自享有该70%;4、对于律师在开发业务过程中碰到业务冲突状况(即“业务撞车”),使得律师之间因此而形成合作,即“被动合作”,则合作各方应就合作事项、收入分享等事宜进行约定,详细可选择约定如下内容:(1)合作各方应本着诚信友好、团结互助、优势互补原则,根据业务详细状况和自身专业专长,协商确定成功开发业务模式,包括合作共同开发、一方为主、其他方配合开发或一方单独开发、其他方退出。(2)根据合作各方选定业务开发模式,协商确定合作方案、人员分工及收入分享比例。(3)其中收入分享比例约定和业务合作确认单填写,参照本条“合作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三、合作纠

58、纷调处本所律师之间因合作而产生冲突矛盾,参照仲裁程序,由波及律师各自在律师大会常委会中选择1人作为仲裁员,并在常委会中共同指定1人作为首席仲裁员,无法共同选定期,由合作人会议决定首席仲裁员。3名仲裁员听取律师理由和查看证据后,投票作出处理决定,该决定代表事务所意志。3名仲裁员意见完全不一时,报合作人会议决定。四、本指导由事务所制度起草委员会起草,经合作人会议同意,合作人会议负责解释。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导一、宗旨意在通过建立本指导,以便律师操作详细案件时明确有关原则、职责、环节,以便事务所管理,以便为客户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二、合用范围本指导合用于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59、及本所在各地成立分所;律师参与民事案件代理,合用本操作规程指导。三、接受委托前阶段如系电话征询或直接至本所寻求征询本所公共案源客户,则由详细接线人员或前台汇报办公室主任,再由办公室主任按照案件类型将案件转给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员解答或接待,进而按照如下规程指导继续;如系律师个人案源客户,则直接按照如下规程指导继续:(一)接待客户1、向客户简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状况;2、理解、确定委托人、对方当事人或关系人基本状况;3、理解有关案件事实,判断并初步分析案件所波及法律关系;4、与客户初步确立合理预期目及应对方案;5、以与否可以接受委托为重要目,初步分析和确定法律风险;6、简介本所统一收费原则,初步报价;(二)进行委托前利益冲突及回避审查1、没有本款状况,可以接受委托;2、有本款状况,应当向客户阐明理由,表达不能接受委托;但依法获得双方委托人签发豁免函除外;(三)与客户确定与否建立委托关系:1、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也许出现法律风险;2、讨论并确定委托事项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内容;3、填写案件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报合作人同意案件审批表应注明争议双方当事人名称、争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