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工业园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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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某某某工业园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苏州市招 标 人(盖章): *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年1月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确认表招 标 单 位 *投资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招标工程名称某某某工业园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共60页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核 准 备 案初审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使用说明一、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

2、于采用 资格预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设计等招标,其他项目可参照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执行。二、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6.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7.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八部委2号令) ;9.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10.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

3、标投标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13号);11.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苏住建规20108号);12.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本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排序法、记名投票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五、本招标文件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但所修改条款须经有关建设

4、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六、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设计任务书”中斜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斜体的提示输入详细内容。七、本设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八、本设计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设计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本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

5、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九、本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评分办法”、第四章“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技术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风景园林工程,招标人根据设计项目选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情况较为复杂、各不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设计要求和成果要求、评标办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十、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由规划设计处组织相关机构及人员主笔起草,经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意见、建

6、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处书面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释 义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7、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招标投标活动及其见证服务的机构。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11.本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

8、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第五章 设计有关资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联系人:*电话:051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路*号*室联系人:*电话:0512-*E-Mail:*21.

9、2招标项目名称某某某工业园项目设计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非国有资金41.4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区51.5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48000万元,用地面积分别为:93亩、147亩、149亩、314亩;其中 147亩、149亩 二地块为一期开发,其余二地块为二期开发。61.6招标类型设计招标71.7招标范围和内容某某某工业园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96亩的两个地块)。设计招标内容: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96亩的两个地块)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建筑、绿化景观市政配套、弱电(含智能化)、亮化、室内装饰装修及本工程所有二次深化设计

10、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绿色建筑(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按甲方要求)。81.8计划设计开工日期和设计总周期本工程设计计划于 2017 年 3 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计总周期为140工作日。91.9设计周期建筑方案深化设计: 20 工作日,完成报批文本。初步设计与概算: 30 工作日,完成报批文本。施工图设计: 90 工作日,包括图审。注: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具体开始时间以及设计周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10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5.1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1、,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投标单位如有疑议,请于2017年2月16日下午5:00前把书面质疑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单位(*市*路*号*室)或扫描件发入电子邮箱 * , 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0512-*),招标人(或代理人)将采用书面答疑形式,回复至各投标单位。12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书面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16日17时之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2017年 2 月17日14时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 书面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

12、*市*路*号*室1311.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计算机文件(包含全部投标设计文件内容):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演示盘(多媒体有声汇报盘): 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模型: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1413.3最高设计费限额(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人民币 25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15.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16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60天。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6.2条

13、1717.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文件: 一 套正本 , 三 套副本。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工程估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效果图,以A3规格制作装订成册,以软胶装为宜,不接受穿孔活页的装订方式): 一 套正本 , 五 套副本。技术文件(方案效果展板,以A0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提供一套。其他技术文件:多媒体有声汇报盘(汇报盘时间:不超过7分钟):提供一套。计算机文件(包含全部投标设计文件内容):提供一套1818.1技术标类型 暗标 明标1919.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分中心地址:苏州市*区*路*号*楼2020.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4、2017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1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分中心(苏州市*区*路*号*楼)22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326.1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242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15、人是否,推荐入围名单并排序2529.1中标公示定标后,招标人于15日内在苏州市*区建筑市场信息网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2630.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草拟设计合同,并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732.3未中标方案补偿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定标后2个月内支付。具体补偿办法:招标人对完成方案投标阶段设计工作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排名第2至第5名的投标单位)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4万、3万、2万元补偿。如果因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或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此类推;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

16、格的投标人及中标人均不补偿费用。2833监管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934.1其他(1)本次评标内容为工业园区一期(用地面积约296亩)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必须统一综合考虑,以一期(用地面积约296亩)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为主,兼顾二期(用地面积约407亩)。保障资源共享,同时满足独立使用要求。(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程(3)本项目先实施一期,要求一期能满足独立使用要求。(4)本次设计以本次设计任务

17、书要求为准,其他分类设计时间及设计任务书以招标人另外书面提供为准。(5)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招标人有权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6)若投标单位没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中其他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允许专业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签订三方合同,设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7)招标文件后续条款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 则1. 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设计招标。1.1 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1项。1.2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5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1.6 招标项目的招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1.7 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1.8 招标项目的计划设计开工日期和设计总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1.9 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2. 资格审查方式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潜在中标

19、人。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企业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工作年限三年或以上)。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300元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执行。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的规定交纳市场服务费。5. 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

20、风险和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派员准时参加。如招标人决定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或公开答疑会(如需要)均不需要点名或签到。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 知识产

21、权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6.4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22、前附表第27项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四章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第五章设计有关资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7.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

23、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建设项目招标人拟组织召开公开答疑会,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9.

24、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 在投标截止期前1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相同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通过网站和有形市场发布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以

25、书面形式发布的,则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但若招标文件是以无记名方式发出的,则无须回签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

26、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设计费报价货币应采用人民币,若出现必须采用其它货币进行报价的情况,应同时附以人民币表述,并以人民币表述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二部分组成。11.1 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表;(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工程设计费报价表;(6) 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如有时)、

27、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7) 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8) 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服务承诺);(9)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1.2 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2) 工程估算;(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 效果图;(5) 展示图(展示图纸以A0图纸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6) 演示盘(多媒体有声汇报盘):(7) 计算机文件(包含全部投标设计文件内容)12.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2.1 招标人只允许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设计方案,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8、,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12.2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人须知第17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12.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技术标文件格式”。12.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2.5 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

29、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2.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13. 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13.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单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等内容的全部制定的,投标单位报价必须将以上所有费用均综合考虑到地上建筑面积的设计费报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最终设计费结算价=通过图审的地上建筑面积*中标设计费单价。13.2

30、 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为包括完成投标人须知第13.1款所确定的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单价费用。设计费结算时仅按地上建筑面积调整,即最终设计费结算价=通过图审的地上建筑面积*中标设计费单价,其它均不调整,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13.3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设计费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最高限价单价金额指标。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设计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设计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本招标项目发包的最高设计费限额(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3.4 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的,其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也包含在设

31、计费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其为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现场服务的费用也都包含在施工图设计费中。 13.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设计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13.6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计费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该报价为完成投标人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等内容的全部费用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必须将以上所有费用均综合考虑到地上建筑面积的设计费报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最终设计费结算价=通过图审的地上建筑面积*中标设计费单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漏报少报的设计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报价中,设

32、计单价不予调整。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 人民币 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14.2 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期前1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所有支付均使用 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

33、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须知第16项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并办理好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1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6.2.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16.2.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详见苏州市*区建筑市场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的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备

34、案管理的通知16.2.3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分中心 帐号:* 银行:*,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然后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转账单(如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苏州市*街*号*号楼*楼),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投标保证金办理咨询电话0512-*);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办理好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的,视为没交纳投标保证金,没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16.3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

35、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6.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16.5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36、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7、。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5 投标文件之技术标文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正本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的技术标类型为暗标时,以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相关签署要求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18.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分别单独装订、分别单独包封;技术标文件中的展示图、计算机文件及演示盘的装订和包封见第

38、18.4款规定。技术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18.2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18.2.1封套的封面标识:(1) 招标人的名称;(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3) 投标文件的内容(如商务标、技术标文件等);(4)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18.2.2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18.2.3同一类投标文件包封于一个封套。18.3 技术标文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为暗标时,投标文件的装订相关要求:(1)技术标文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投标人应当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工程估算、

39、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效果图汇编成册,汇编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汇编本,统一用白色A3(除效果图用彩色打印以外)纸复印纸单面打印,加装白色A3纸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一般以软胶装为宜,不接受穿孔活页的装订方式),并将招标人提供的封面纸粘贴于封面上;(2)技术标文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正本封面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但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18.4 技术标文件演示盘、展示图及计算机文件包封、密封和标识(1) 演示盘(多媒体有声汇报盘)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

40、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演示盘(多媒体有声汇报盘)应随技术文件(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工程估算)一起包封。(2) 展示图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展示图单独包封、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3) 计算机文件随商务标一起包封。19. 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1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20.2 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项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投标人须

43、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2.2 开标程序22.2.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

44、程序和结果。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2.2.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主持。22.2.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检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上述交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4)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所有有效

45、投标文件,并对暗标技术投标文件有无标记、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及格式要求提交等进行检查;(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2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评标23. 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

46、项。23.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派代表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23.3 专家从评委库(相应专业类别)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行回避制度;23.4 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项目所对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为主,合理分配各专业专家比例;并避免多数专家隶属于同一个单位。23.5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集体推荐1名评标专家(非招标人代表)为主任委员,并由其主持评标工作。23.6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负责监督本部门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47、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 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24. 评标原则24.1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25. 评标过程保密2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

48、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评标2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26.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2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

49、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四)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六)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七)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八)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九)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十)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十一)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0、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十二)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报名时不是同一个人;(十三)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表决并签字确认。26.4 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26.5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招投标管理机构其他各项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27. 评前告知事项招标人应在正式评标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评标专家决策参考。27.1 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27.2 规划设计任务书27.3 招标文件27.4 招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七)合同授予2

51、8. 定标方式28.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排序后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一)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 中标通知29.1 定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

52、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进行中标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中标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29.2 公示期间无异议,招标人需在15日内向招标办提交设计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办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报招标办备案。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9.3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0. 签订合同30.1

53、 中标人和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0.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0.3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 7 天内,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31.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

54、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31.2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32. 补偿和奖励32.1 招标人应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在前五名的投标人,招标人给予未中标补偿,但承担设计的中标人除外。具体补偿办法:招标人对完成方案投标阶段设计工作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排名第2至第5名的投标单位)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4万、3万、2万元补

55、偿。如果因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或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此类推;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及中标人均不补偿费用。32.2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后续设计服务合同,因此,招标人对其方案设计不再另行给予补偿和奖励。32.3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优秀方案的奖励金(如有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投标人取得补偿(或奖励)之后,所投设计方案及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6.3款和第6.4款的约定。33. 招标项目监管部门34. 其他34.1 有关投标人须知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

56、第二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下面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1. 综合评估法1.1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2 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1.2.1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1) 商务分评分标准(50分)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分)评分标准

57、得分(分)企业(10分)企业资质3.5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5分,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加1分,最高得3.5分以往业绩4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获奖情况、信誉2.5投标人近五年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市级(指地级市)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5分;获得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5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得分2.5分。设计项目组(13分)项目负责人101.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本人

58、近五年内担任过的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业绩指投标人在本单位的业绩),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4分,有二项及以上的,有一项加2分,最高得8分。2.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高得2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31.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资格的,有一个得0.3分,最高得1.5分;2.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0.3分,最高得1.5分。服务保证(7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71.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

59、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2.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等承诺。设计费(20分)价格标准(固定单价)20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可得满分20分,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中间以插值法计算(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误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得分保留 2 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报价家数在:有效报价大于等于 15 家时,去掉 2 个最高价,去掉 1 个最低价;如 7 家有效报价15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价, 去掉 1 个最低价;如有效

60、报价少于 7 家不去最高最低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35%或40%; 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6%或 97%;K2=96%;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得分合计评委日期注:1、以上评分表中涉及得分项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2、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近五年内(以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额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或以上;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设计合同及施工图签名复印件或建设单位证明证明材料(原件)或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时并提供原件核查。3、投标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技术分评分标准(50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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