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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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招标编号:BIECC-ZB2658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16年5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一 说 明4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42资金来源53投标费用5二 招标文件54.招标文件构成55.招标文件的澄清66.招标文件的修改6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8.投标文件构成79.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0. 投标报价911.投标保证金1012.投标有效期11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114.投标文件的密

2、封和标记1115.投标截止期12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五 开标及评标1317.开标1318.组建评标委员会13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3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521.比较与评价15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7六 确定中标17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724确定中标人17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826中标通知书1827.签订合同1828 履约保证金19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201 定义202 技术规范213 知识产权214 交货方式215 付款条件216 质量保证217 检验和验收228 索赔229 延迟交货2310 违约赔偿2411 不可抗力2412 税费

3、2413 合同争议的解决2414 违约解除合同2515 破产终止合同2516 转让和分包2617 合同修改2618 通知2619 计量单位2620 适用法律2621 履约保证金2622 合同生效和其它27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28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1投标书(格式)33附件2投标一览表35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36附件4 服务说明一览表37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38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39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0附件8 其他46附件9 运维服务方案52附件10 项目实施能力证明53附件11 服务承诺54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6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57第八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58

4、一、平台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581、总体原则582、平台功能要求58二、运营维护服务的内容及要求:59三、技术调试60四、验收标准及服务要求60五、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60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单位是: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

5、括法人、其他组织。1.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1.2.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1.2.7 02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1.2.8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6、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2.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

7、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

8、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邀请书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

9、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收受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2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

10、标截止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11、书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也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此附件内容)7-5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连续的依法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 其他8-1中小企业声明函 8-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8-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8-4北京

12、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附件9项目运维服务方案9-1本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9-2本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9-3对本项目保密要求的承诺9-4其他附件10项目实施能力证明10-1 业绩证明10-2 项目参与人员能力证明 附件11服务承诺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直属单位

13、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主要信息详细说明。9.2.2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限、内容和费用。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技术性能要求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应答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10.投标报价10.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

14、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附件二)上标明投标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服务包括平台系统的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等费用;10.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19.1.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5此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本项目分包预算金额的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

15、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担保函、支票(支票为北京地区可以使用的非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1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

16、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16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

17、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每份文件均应以不可拆卸的方式装订成册。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投标文件1份。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盖章后才有效。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4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

19、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之前(北京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

20、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 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21、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报价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

22、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1.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l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l 投标人超

23、出经营范围投标的;l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l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l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书、承诺书或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l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l 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l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l 其他未实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24、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 在比较与评价

25、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4 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

2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比较与评价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 技术规格有无偏离;(3) 本服务项目说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 实施方案;(5)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21.3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

27、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方法。01包评标办法:序号评审条款总分值评审细则具体分值备注1价格1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业绩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5近两年中有教育行业软件开发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6提供教育行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合同复印件(金额200万及以上)每个2分,最多6分。能提供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6本项目中相关的软件

28、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每个3分,最多6分。能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3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得3分。3技术方案35项目技术方案351、项目设计方案出色,完全理解需求,完全满足系统建设要求,具有较强应用性,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方案切实可行。(得分范围30-35分)2、项目设计方案基本可行,基本理解需求,基本满足系统建设要求,基本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分范围20-29分)3、项目设计方案一般,不能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不能完全理解需求,可行性差,方案需要有较大调整才能满足平台建设要求(得分范围0-19分)4实施方案30组织管理及人力配置101、项目实施组织

29、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细致、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2、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基本可行(4-7分)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进度计划安排、可实施性101、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合理细致、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2、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基本可行(4-7分)3、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有专业人员主持项目,投入项目技术人员状况10提供工信部认证的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要求证明合同关系)每个得3分。提供网站设计类、ORACEL数据库工程师类、每个得1分,最多2分投标文件中

30、实施团队专业度0-2分 5售后服务10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现场服务承诺10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有当前正在运行的专门服务于教育行业的本地化服务队伍,承诺现场服务及技术支持(7-10分)2、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本地化服务队伍可以建设(2-6分)3、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较差(0分)02包评标标准:序号评审条款总分值评审细则具体分值备注1价格部分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1、2商务部分15投标人近三年中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10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案例,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提供一个有效案例的,得2分,最多得10分企业资质5提供软件企业认证书。提供的得5分.3技术部分45对现有系统的理解251、对现有系统业务需求理解充分,设计架构充分了解,现有部署情况完全清楚。(得分范围18-25分)2、对现有系统业务需求基本理解,设计架构基本了解,现有部署情况基本清楚。(得分范围9-17分)3、对现有系统业务需求、设计架构、现有部署情况基本不了解。(得分范围0-8分)运维服务方案设计201、运维服务方案设计出色,完全满足各平台服务要求,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

32、方案切实可行。(得分范围16-20分)2、运维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系统建设要求,基本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分范围11-15分)3、运维服务方案设计一般,不能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可行性差,方案需要有较大调整才能满足平台建设要求(得分范围0-10分)4实施方案20项目管理10有质量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分别描述需求、设计、开发、测试和实施方面管理方法。评标委员会对两个体系进行评审,优良的(5-10分);一般的(1-5分);不可行的,不得分。组织管理及人力配置101、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细致、有当前正在运行的专门服务于教育行业的本地化服务队伍、人员配备数

33、量能满足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2、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本地化服务队伍可以建设、基本可行(4-7分)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进度计划安排、可实施性101、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合理细致、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2、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基本可行(4-7分)3、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03包评标办法:序号评审条款总分值评审细则具体分值备注1价格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注:1.价格分

34、数保留两位小数。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业绩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30投标人近三年中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8每有一个300万以上教育信息化软件服务或运维合同得2分,最高6分;每有一个100万以上教育信息化软件服务合同的0.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最高分为2分。信息化项目大用户量应用业务系统的支撑经验6为使用用户数达到10万的项目提供开发和支撑服务的证明(须客户盖章)。一个3分,最高分为6分。项目管理经验4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或PMP证书得1分,否则0分;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每有一个具有项目经理证书或PMP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

35、证书复印件)。其它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12提供CMMI- DEV 3级或以上认证文件:3分;没有得0分;提供CMMI-SVC 3级或以上认证:3分;没有得0分; 提供ISO9001证书:2分;没有得0分;提供ISO20000证书:2分;高新技术证书:2分。3技术方案40对现有系统的理解201、对现有应用平台业务需求理解充分,设计架构充分了解,现有部署情况完全清楚。(得分范围16-20分) 2、对现有应用平台业务需求基本理解,设计架构基本了解,现有部署情况基本清楚。(得分范围11-15分) 3、对现有应用平台业务需求、设计架构、现有部署情况基本不了解。(得分范围0-10分)运维服

36、务方案设计201、运维服务方案设计出色,完全满足各平台服务要求,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方案切实可行。(得分范围16-20分) 2、运维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系统建设要求,基本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分范围11-15分) 3、运维服务方案设计一般,不能适应甲方信息化发展要求,可行性差,方案需要有较大调整才能满足平台建设要求(得分范围0-10分)4实施方案20组织管理及人力配置101、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细致、有当前正在运行的专门服务于教育行业的本地化服务队伍、人员配备数量能满足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 2、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本地

37、化服务队伍可以建设、基本可行(4-7分)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进度计划安排、可实施性101、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合理细致、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0分)2、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基本可行(4-7分)3、 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计划安排粗糙、难以执行(0-3分)04包评标办法: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56分)项目运维方案361、项目运维方案出色,完全理解需求,具有较强应用性,方案切实可行。(得分范围27-36分)2、项目运维方案基本可行,基本理解需求,方案基本可行。(得分范围17-26分)3、项目运维方案一般,不能完全理解需求,

38、可行性差,方案需要有较大调整才能满足系统建设要求(得分范围0-16分)实施组织计划121、项目实施组织计划合理细致、具有政府和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8-12分)2、项目实施组织计划安排合理、基本可行(4-7分)3、项目实施组织计划粗糙、难以执行(0-3分)执行合同能力和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状况81、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构成说明,且建设人员具备专业技术素质,具备系统建设维护经验,能够提供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方面的资格证书(4-8)。 2、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的构成说明,执行合同能力和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状况一般或较差(0-3)2商务部分(34分)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24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技术支持

39、体系、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等服务承诺的内容。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服务方案完全满足并优于技术要求(18-24分)2、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方案能够满足技术要求(6-17分)3、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较差(0-5)分相关业绩101.提供近三年的相关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2.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信息化应用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以上提供合同主要部分的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与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3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40、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确定中标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除第25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

41、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按排名从高到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候选人的数量见24.1条规定。24确定中标人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以评标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24.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4.3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1中标供应

42、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2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中标通知书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投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

43、2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 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1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

44、的价格。1.3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内容,包括相关产品、服务及其它相关资料等。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 “买方”系指与投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服务将要实施的地点。1

45、.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46、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交货方式4.1 现场交货:卖方将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中标方平台安装并运行买方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中标方平台安装并运行买方指定的日期为交货日期。5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6 质量保证6.1 中标方须保证服务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性能、技术规范等要求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47、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对于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缺陷,中标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于平台系统技术性缺陷,中标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6.3 如果中标方在收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没有开始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方承担。6.4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平台系统通过验收起12个月。7 检验和验收7.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服务的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性能等的

48、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7.2 平台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买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8 索赔8.1 如果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项目功能与合同不符,或在第6.4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8.2 在根据合同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8.2

49、.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8.2.2 根据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8.2.3 用符合性能要求的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

50、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6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8.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 延迟交货9.1 卖方应按照“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需求及技

51、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或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9.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0 违约赔偿10.1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

52、用运行维护项目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1 不可抗力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1.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2 税费12.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53、相关规定。13 合同争议的解决13.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3.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4 违约解除合同14.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4.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按合同第14.1的规定

54、可以解除合同的; 14.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4.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4.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4.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4.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4.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4.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直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类似的系统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直

55、属单位业务发展2016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运行维护项目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5 破产终止合同15.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 转让和分包16.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16.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

56、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7 合同修改17.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8 通知18.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 计量单位19.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0 适用法律20.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1 履

57、约保证金21.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 合同生效和其它22.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2.2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 四 份,卖方 二 份。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合同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系统名称)经 (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d.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服务和数量本合同内容名称:数量: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服务的提供时间及提供地点提供时间: 提供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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