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32008683 上传时间:2022-08-07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45.7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生产企业要求(1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专 项 技 术 要 求 CCAA/CTS 0011-2008CNCA/CTS 0011-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豆制品生产企业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bean product establishments2008年9月11日发布2008年9月11日实施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 目 次前 言. I引 言.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24 人力资源 . 34.1 食品安全小组

2、. 34.2 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 . 34.3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 45 前提方案. 55.1 基础设施与维护 . 55.2 其他前提方案 . 106 关键过程控制. 106.1 原辅材料 . 106.2 煮浆 . 116.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 116.4 发酵 . 116.5 内酯豆腐的热固成型 . 126.6 豆沙、豆蓉类产品的去石、去金属异物、杀菌 . 126.7 豆腐再加工制品的油炸 . 126.8 贮存 . 127 检验. 128 产品追溯与撤回. 13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4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 前 言本技术要

3、求是 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在豆制品生产企业应用的专项技术要求,是根据豆制品行业的特点对 GB/T22000 相应要求的具体化。本技术要求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归口。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等。本技术要求系首次发布。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 引 言 为提高豆制品生产企业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国食品企

4、业市场竞争力,本技术要求从我国豆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存在的关键问题入手,采取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并重的原则,结合豆制品生产企业特点,针对企业卫生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关键过程控制、检验等,提出了建立我国豆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项技术要求。鉴于豆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方面的差异,为确保食品安全,除在高风险食品控制中所必须关注的一些通用要求外,本技术要求还特别提出了针对本类产品特点的“关键过程控制”要求。主要包括原辅料控制,强调组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危害控制;重点提出对煮浆、发酵、油炸的处理、金属异物的检测;突出贮存过程中产品及环境温度的控制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CC

5、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豆制品生产企业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豆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项技术要求,包括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检验、产品追溯与撤回。本标准配合GB/T 22000以适用于豆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与自我评价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适用于对此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评价和认证。本标准用于认证目的时,应与GB/T22000一起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6、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GB317 白砂糖GB1352 大豆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102.1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3104 食糖卫

7、生标准GB14932.1 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GB/T 10459 蚕豆GB/T 10460 豌豆GB/T 10461 小豆GB/T 10462 绿豆GB/T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其组织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中未注释的术语与定义与 GB/T22000 中相关术语相同。3.1 发酵性豆制品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品、包括腐乳、豆豉、纳豆、霉豆腐类。3.2 非发酵性豆制品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不经发酵过程制成的豆制食品,按不同的加工工艺,制成形态、风味各不相同的豆制食品,可分为豆腐类、半脱水豆腐和豆腐再制品。3.3 其它豆

8、制品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包括大豆组织蛋白(挤压膨化豆制品)、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豆沙类产品等。3.4 煮浆将过滤后的豆浆在尽短时间内加热至 95100并保持 3min10min。3.5 点浆、凝固把葡萄糖酸内酯、硫酸钙、氯化镁等凝固剂分别按一定比例和方法加入到煮熟的豆浆中,使已热变性的蛋白质由溶胶状态变成凝胶状态的过程。3.6 发酵豆腐坯或大豆按不同的工艺加入香辛料等各种辅料,放入木桶、缸、坛等发酵。利用微生物产生的酶使有机物发生分解、合成反应,大量生成特定的代谢产物,形成该类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3.7 调味豆腐以豆腐为

9、原料,经炸、卤、炒、烤、熏等工艺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添加调味料加工而成的产品。4 人力资源4.1 食品安全小组食品安全小组的组成应满足豆制品生产企业的专业覆盖范围的要求,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 人员。4.2 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4.2.1 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理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 HACCP 原理;4.2.2 应具有满足需要的熟悉豆制品生产基本知识及加工工艺的、有经验的人员。4.2.3 从

10、事豆制品采购、生产工艺制定、卫生质量控制、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4.2.4 生产人员应熟悉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相关人员卫生要求,遵守前提方案的相关规范要求。4.2.5 从事锅炉、电工、化验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资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按时复审。4.3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4.3.1 从事豆制品生产(含维修、仓储)、检验和管理人员应符合法规关于从事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上岗。对新进员工、临时用工也必须在体检合格和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4.3.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11、性肝类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3.3 生产、检验、维修及质量管理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必须遵守以下要求:(1) 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鞋靴进入车间,头发不得露出帽外;(2) 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和手表;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3) 操作前应洗手消毒;(4) 进入包装专间必须第 2 次更换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并戴口罩。(5) 即食豆制品包装专间应当由专人操作,操作时非车间工作人员不

12、得擅自进入。不同卫生要求的岗位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别,不同加工区域的人员不得串岗。5 前提方案5.1 基础设施与维护应满足豆制品生产相应国家、行业等标准的要求,出口企业还应满足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的要求和进口国的相关法规要求。5.1.1 厂区5.1.1.1 豆制品生产企业应建在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方。应远离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扩散性污染源,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它产品和物品。厂区道路应便于机动车通行,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或其它硬质材料铺设。5.1.1.2 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贮煤

13、场等应当远离生产区域和主干道,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向。5.1.1.3 废弃物暂存场地应远离豆制品生产车间,在生产场所内必须配备密闭的废弃物专用存放容器,豆渣等废弃物必须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外泄,及时清除,并及时运出厂外。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5.1.2 厂房5.1.2.1 厂房应结构合理、牢固且维修良好,其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有防止蚊、蝇、鼠、其它害虫以及烟、尘等环境污染物进入的设施。5.1.2.2 厂房要合理布局,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包装车间,生产发酵豆制品的企业应有相应发酵场所。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分开

14、,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上风向。5.1.2.3 必要时,在厂区内的适当位置,设立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区域。5.1.3 豆制品生产车间5.1.3.1 布局车间面积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设施及设备布局合理,便于生产操作;物料走向要顺流,避免成品与在制品、原料混杂而受污染。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废弃物进出车间的通道应当分开。5.1.3.2 设施(1)车间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的材料铺砌,表面平整无缝隙,并有适当的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易于清洗和消毒。(2)车间墙壁应采用浅色、不渗水、不吸水、防霉、无毒材料涂覆,并用白瓷砖或其它防腐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 1.5m 墙裙,墙角与地面交界处呈弧

15、形,防止污垢结存并便于清洗。(3)车间屋顶和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防霉、耐高温、耐腐蚀的浅色材料装修,并有适当的坡度、距离地面 3m 以上,以减少凝结水滴、防止虫害和霉菌滋生生,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便于洗刷、消毒。(4)车间的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窗台要在地面 1m 以上,内侧下倾 45 度。(5)车间通风和消毒:由于豆制品加工车间温度较高,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少于 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每小时不少于 3 次,主要生产车间必须配有相应的消毒措施。(6)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用豆制品,

16、应当采用全自动灌装设备或设立包装专间。包装专间的面积应当与包装产品的数量相适应,车间的地面和墙面应使用便于清洗的材料,车间内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净水)装置、防蝇防尘设施、清洗消毒设施等,应当定期对车间进行空气消毒,操作时包装车间内温度不得高于 25,入口处应设置 2 次更衣室。(7)培菌室、发酵室地面要严整,便于清洗,有 1.5m 以上墙裙、天花板涂防霉漆,保持室内卫生,发酵瓶、罐要垫高放置,周围环境和室内空气要清洁。(8)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处,且与洗手消毒处相邻。更衣室内设更衣柜,距离地面20cm 以上,有适当的照明且通风良好,卫生间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

17、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5.1.3.3 卫生设施(1) 应在适当而方便的地点(如车间对外出入口、加工场所内、卫生间)设置足够数目的洗手、消毒、冲洗及干手设备,配备有清洁剂和消毒液。洗手龙头应当非手动开关,并有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标示。(2) 在加工车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鞋靴消毒池(若使用氯化物消毒剂其余氯浓度应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200mg/kg 以上)。5.1.3.4 生产设施(1)豆制品生产企业根据产品的不同,应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有:原料处理设备、制浆设备(磨浆机、煮浆罐等)、蒸煮设备、成型设备(如压榨机、切块机)、发酵设施、干燥设施:烧煮

18、、油炸、熏制设施、挤出机、包装设施、冷藏设施等。(2)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用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非吸收性、耐腐蚀且可经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造。如因生产工艺需要、的确需要使用竹木器具及棉麻制品,则应有充分的依据,并制定防止产生危害的控制措施,以免污染食品。(3)加工车间内应设置清洗生产场地、设备以及工器具的移动水源,移动水源软质水管上设置的喷头或水枪不得落地。(4)接触直接入口食用豆制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当有明显标志,使用前应严格消毒。5.1.3.5 灯具及照明车间内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照度满足操作要求,生产场所的照度在 220lx 以上,检验场所的照度在 540l

19、x 以上。5.1.3.6 给排水(1)豆制品生产加工用水必须符合 GB5749,对贮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卫生。(2)车间内应有畅通的排水系统,水流应当从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流动,排水沟底部有一定弧度,便于清洁,并有一定的坡度。在排水口应设置网罩,防止鼠、虫害的侵入。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3)废水应排至废水排放系统,或经其它适当方式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5.1.3.7 通风设施(1)车间内根据需要安装空气调节设施或通风设施,以防止室内温度过高、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或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2)厂房内的空气调节、进排气或使

20、用风扇时,其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生产设备及内包材遭受污染。(3)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洁、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的进入,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 以上,远离污染和排气口,并设有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5.1.4 辅助设施5.1.4.1 应根据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性质不同分设储藏场所。豆类原料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清洁卫生的库内;易腐败变质的成品豆制品应做到低温冷藏。5.1.4.2 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应分别设置,同一仓库内存放不同品种的豆制品时,应分类存放,标识明显,离地隔墙(20cm 以上),仓库内设置防鼠、虫害装置。5.1.4.3

21、有温度控制要求的库房,应安装可正确显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并定期校准。 5.1.5 动力能源应确保充足的电力和热能供应。5.1.6 维护保养应制定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根据设备的性能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明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确责任,对设备的日常保养、润滑、定期检修、大修各负其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5.2 其他前提方案其他前提方案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5.2.1 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产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5.2.2 接触产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5.2.3 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22、5.2.4 保证与产品接触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间设施的清洁。5.2.5 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5.2.6 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5.2.7 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5.2.8 对鼠害、虫害实施有效控制。5.2.9 控制包装、储运卫生。6 关键过程控制6.1 原辅材料企业应编制文件化的原辅材料控制程序,明确原料标准、采购与验收要求,并形成记录,定期复核。6.1.1 要求6.1.1.1 原料大豆应符合 GB1352、GB2715 的要求,并应选择当年收获的新豆,不得使用陈化大豆作为原料,大豆粕

23、应符合 GB14932.1 的要求。6.1.1.2 其它豆类: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蚕豆应符合 GB/T10459、GB2715 的要求;豌豆应符合 GB/T10460、GB2715 的要求;小豆应符合 GB/T10461、GB2715 的要求;绿豆应符合 GB/T10462、GB2715 的要求。6.1.1.3 食用盐应符合 GB2721 的要求。6.1.1.4 白砂糖应符合 GB317、GB13104 的要求。6.1.1.5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2716 的要求。6.1.1.6 食品添加剂:应选用 GB2760 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4、并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6.1.1.7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9683、GB9687、GB9688 及相应标准的要求。6.1.2 采购控制6.1.2.1 企业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对原料、辅料、容器、包装材料的供方进行评价、选择。企业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录。6.1.2.2 进口原料必须持有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卫生证明。6.1.3 验收 所有原辅料应按规定的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关注其安全卫生指标(如:农残、重金属、黄曲霉素 B1 等)。6.1.4 贮存 豆类原料仓库应保证通风、干燥、清洁卫生,并注意先进先出。熏蒸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并防止二次污染。6.2 煮浆 煮浆时应严格控

25、制加热温度、时间,确保豆浆完全煮熟。6.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 的规定,投放时应建立记录并专人现场复核。6.4 发酵 菌种培养、接种或制曲、成曲,包括发酵期都应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控制温度、湿度,培菌室、发酵室应定期进行消毒。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6.5 内酯豆腐的热固成型 热固成型应控制温度、时间。 6.6 豆沙、豆蓉类产品的去石、去金属异物、杀菌应有相应措施确保产品中的沙石、金属等异物得到控制。豆沙、豆蓉类产品在灌装封口后进行杀菌,杀菌工艺应根据不同产品作工艺验证,对杀菌温度、时间作明确规定。6.7 豆

26、腐再加工制品的油炸产品煎炸用油应使用符合 GB2716 规定的食用植物油,煎炸用油应定期更换新油。煎炸油的使用时间、更换频率应经过工艺验证,其卫生指标应符合 GB7102.1 的要求。6.8 贮存 成品所使用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需低温保藏的产品应控制保藏的温度。7 检验7.1 企业应设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检验机构,包括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实验室、设备、人员、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各种记录。7.2 实验室应有独立的、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文件化的实验室管理程序。7.3 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应

27、能满足要求。7.4 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仪器、设备应有合格的采购渠道、存放地点,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检验要求。7.5检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 GB/T 22000 中 8.3 的要求。7.6 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时,受委托的社会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完成委托检验项目的实际检测能力。CCAA/CTS 0011-2008 CNCA/CTS 0011-20088 产品追溯与撤回8.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直接供方及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8.2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规定撤回的方法、范围,并进行演练。8.3对反

28、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要求。GB317 白砂糖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资料性附录)GB271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筯卫生标准GB2712 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6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1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留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102.1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76

29、57 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内酯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的卫生标准GB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的卫生标准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4789.2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GB/T5009.5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3014 食糖卫生标准GB/T10459 蚕豆GB/T10460 豌豆GB/T10461 小豆GB/T10462 绿豆GB1352 大豆GB/T13382 食用大豆粕GB14932.1 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GB16322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SB/T1017 腐乳分类SB/T10170 腐乳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