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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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目录中文摘要、关键词(2)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含义与特征 (4)(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相关概念的含义 (4)(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 (5)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一) 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7)(二)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窄,保障水平有限(7)(三) 传统的家庭养

2、老模式受到严重的挑战,日益退化(7)(四)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使家庭养老能力弱化(8)(五)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法律保障缺失,管理混乱(8)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及意义 (8)(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8)(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义 (10)参考文献(13)英文摘要、关键词(3)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农村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计划生育国策的深入推行以及“银发浪潮”的滚滚而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3、;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前,研究和探索农村养老保障发展道路,做好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是解决老年农民的最基本生活要求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一把钥匙。因此,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模式,对于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及其相关概念的含义、阐述了农村养老保障的特征。其次,分析了我国农村

4、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在建设新农村背景条件下,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若干对策及意义。关键词: 农村养老保障,家庭养老,社会养老On the pension system in rural areasAbstractTalking about Chinas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 summary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especially in the WTO, the rural workforce mobility, family planning and the imple

5、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policy of Golden wave rolling in, rural old-age security problem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urgent, this is what we have to look squarely at the problem. The partys sixteenth suggested 2020 to basic build coverage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

6、em; the partys proposed to cover all the people you want to try to make sense of security, establishing rural old-age pension system. Currently, the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rural old-age security development, rural old-age security work, has become a priority for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To solve

7、 the problems of rural old-age security is to solve the elderly farmers most basic living requirements of the problem, or is a solution to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problems of a key. Therefore, from the reality, combined with our tailored specifically to exploring a fit for our farmers old age secu

8、rity model,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basic rural ageing populations living, changing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farmers, promotion of family planning, improving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maintenance of rural social stabi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accelerate, urbaniz

9、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ha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first, describes rural old-age security and the related concept of meaning, describ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old-age security. Secondly, analyze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 problems. Finally, put forwar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10、 the new rural backgrounds, and perfecting our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 solutions and significance. Key words: rural old-age pension, family, social 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含义与特征(一)农村养老保障及其相关概念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一词由英语“social security”翻译而来,又译为“社会安全”,最早出现在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中。此前虽然有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其具体实践,不过,只要各国的社会保

11、障制度不统一,研究者们的研究视角与价值观选择不统一,就不可能有统一的社会保障定义。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起来的,上世纪50年代在政府文件中开始使用“社会保障”这一概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疾、守寡、衰老或在其它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1”。我国较权威的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遭受灾害面临生活

12、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其中社会保险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根据社会保障的含义可以知道,所谓农村社会保障就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农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遇受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3”。2.农村养老保障老年人是指年龄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人口。对于老年人的定义,国内外老年学家的观点各不相同。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规定,我国60岁以上为老年人。但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45-59岁为初老期,60-79岁为老

13、年期限,80岁以上为长寿期。然而,“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的不断加快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增加,也为了方便与国际比较,近年来65岁标准使用也比较频繁,如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就明确地用65岁及以上来标明老年人口4”。在某种意义上,“老年”并不单纯是一个年龄范畴,还是一个社会范畴或文化范畴。从养老的广义内容来讲,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物质供养、精神慰藉三个方面。一般来讲,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从而,“可以将养老保障定义为: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

14、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生活保障制度5”。根据养老保障的含义可以知道,农村养老保障是指由国家、社区和家庭成员等为满足老年农民的养老需求而提供的生活照料、物质供养和精神慰藉,即对农村老年人提供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以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给予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即日常生活护理问题。受传统的养老观念的影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除身体健康者依靠自身外,绝大多数依靠家庭。二是给予老年人物质上的供养,即老有所养的问题。“1982年维也纳世界老年人大会特别强调保障、维护和保护老年人收入的重要性,提出保障(老年人)收入意味着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应该确保老年人有足够的收入支付某一特

15、定社会的最低标准的生活费用6”。三是给予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即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由于进入老年期,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他们害怕孤独与寂寞,更希望在欢声笑语中度过每一天,他们也渴望丰富的精神生活,不只是物质上的富有。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由于一直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迄今为止,我国仍采取了以家庭养老保障为主,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制度。“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由于地区、贫富程度上的差异而呈现多层次、多元化趋势,但归纳起来大致有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集体养老保障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三种主要的形式7”。1.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来满足老年人在

16、达到退休年龄或失去劳动能力后生活、经济和精神上的需要。家庭养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和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家庭内部进行的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中国农村长期以来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是以血缘道义和初级群体为核心的亲密感情。因为“和其他社会关系相比,在一定意义上说家庭关系最密切、最深切8”。(2)可以满足老人的多重需要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3)家庭养老模式历史悠久,拥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深厚的伦理文化基础,具有较强的稳定性。(4)家庭养老模式具有脆弱性、家族性和排他性,缺乏互助共济的功能,以至于使

17、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比较弱。(5)供养老人成本较低,不需国家负担,但其在未来将面临众多的挑战,如: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耕地减少与外出打工、家庭内力下降等等。2.集体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集体养老是一种初级的社会养老保障形式,“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行乡镇统筹解决经费的办法,并实行敬老院集中供养和村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这一制度在1994年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后走进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农村的五保户老人提供了必要的养老保障910”。集体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目标人群涉及面过窄目标人群仅限于传统的五保老人。 (2)对集体经济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作为一种初级社

18、会养老保障形式的集体养老,是我们在政府之外寻找到的又一支持力量,它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援助进行养老,使其具有了高度的集体依赖性。(3)保障水平较低,以至于老人的生活质量难以保证。这种形式由于资金来源比较单一,数目供给相对较少,加之护理人员也要从中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使每个供养者所享受的标准相对较低。因此,从整体上来说,集体养老水平较低。另外,这些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训练,护理水平和护理意识较低,使得受护老人难以得到无微不至的呵护和心灵的慰藉。3.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所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强制规定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义务,从而建立保险基金

19、来提供养老保障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部分和主导环节。包括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设计、筹资机制、基金管理等诸多方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政府包袱轻。(2)不具有盈利性,但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以保障农民晚年的基本生活为宗旨,以不盈利为目的,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不分民族,不分城乡,都可以参保。(3)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

20、下,属于个人所有,与他人不发生任何转移关系,适应了农民自己的钱自己用的习惯,有利于养老保险的推行。(4)方案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其局限性与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缴费的随意性过大,筹资机制中没有体现政府责任,统筹性不强、保险待遇不能调整,基金管理规定存在政策性矛盾等等。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老龄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口和老年家庭数量的迅速增加、老年人口寿命的延长,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日益强烈。从宏观方面讲,我国农村养老存在:家庭养老面临严峻挑战、集体养老面临危机、社会养老保险难以为继的问题。从微观方面讲,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实行“家庭+土地”的养老模式,但随着

21、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养老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由于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出,农村人口的年龄结构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7.36%,预计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11”。这表明

22、,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程度之高,数量之大。虽然老年人的寿命在不断延长,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6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将需要更多的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然而,在现代生活理念的冲击下,传统的孝道思想逐步丧失了对子女赡养老人的约束力。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涌向城市,这一切必将使家庭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加重家庭养老负担。(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窄,保障水平有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由于“保富不保贫”、“保小不保老”问题的普遍存在,农村的大多数人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在农村人口中参保人数所

23、占比重非常低,而且投保的人群主要是中青年,现在的老人受益面很小。大多数面临养老问题的老年人没有被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内。 “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为43.40%。在不参加工作的农村老年人口中,领取离退休金比例为8.20%,依靠家庭其他成员养老比例为86.20%、其它养老渠道为5.70%。从2003年到2005年三年期间,我国农保参保人数(万人)分别为5428、5378、5489,增长比率分别为-0.62%、-0.92%和2.06% 12”。由此可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是很窄的。同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很低,农民可支配的收入有限,在大多数地

24、方的大部分人投保的是2元/月的最低档。加之集体没有出资金来承担农村老龄人口投保的实力与义务。再者就是国家主要是从法律和政策等外部因素上作引导,并未提供资金支持。这些因素使得资金筹集标准过低,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极其有限。(三)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严重的挑战,日益退化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实行“家庭+土地”为主的养老保障模式。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农民一直认为家庭养老或者养儿防老可靠;社会养老保险周期长,他们怕政策有变,怕到时兑现不了,很多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认识不清,怕受骗

25、上当;某些农村基层负责同志从短期打算出发,不愿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眼前见不到效益的事情。同时,大量资料调查显示,在我国需要生活上照料的老人95%以上住在家庭,他们主要靠配偶和子女照料。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在421家庭结构日趋稳定的今天,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逐渐地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这使得子女赡养的压力增大。二是家庭养老即赡养老人的责任束缚了农村家庭潜在的劳动力,阻止了一些家庭增加收入的可能性,从而也抑制了农村家庭对养老费用的支出,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剧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使家庭养老能力弱化随着改革

26、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因此,该地区许多老年人负担着管理承包地和照顾孙辈的工作,生活相当艰苦。同时,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与迁移,直接导致了农村老年父母身边子女数减少,进而冲击了中国农村的家庭养老。虽然这些流迁人口仍能在经济上接济父母,但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会受较大影响。因此,农村家庭养老的能力弱化了。据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73%,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不容乐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是评价一种养老模式的重要指标。通过对

27、贫困农村养老状况的调查发现,该地区老年人物质财富贫乏,精神生活匮乏,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常年累月在家中帮助做家务,部分老年人所负担的家务劳动过重,远远超出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农村老人赖以养老的一种重要资源己经缺失。(五)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法律保障缺失,管理混乱农村养老保障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的管理和规范,特别是养老保障的管理和运作以及社会救济具体实施方面,缺乏规范的法制平台,某些方面的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实际工作中漏洞较多,导致某些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能得到实施,多数老年人还不能实现共享社会救济发展的成果,甚至达不到平均生活水平。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

28、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及意义(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础、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见,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又一重要奋斗目标。如何为4000万失地农民、1.5亿农民

29、工、1.6亿农村剩余劳动力、8000多万农村老龄人口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如何衔接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对这些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根据现有条件建立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现实的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应该因地制宜,应该是多元化、多层次的。1.继续大力巩固传统的家庭养老作为我国农村养老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延续了数千年。虽然当前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着许多的困难与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家庭养老将被其他的养老方式所代替。因为家庭养老

30、具有其他养老保障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是无可替代的。因此,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应继续倡导与传承家庭养老,强化家庭养老关键在于制度,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制度,从法律上确保家庭履行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使子女意识到赡养老人使他们应尽的义务,得到赡养是老人享有的权利。除此之外,还要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老人维权意识、健全家庭协议养老法律制度等等,从而增强家庭养老的社会功能。同时,政府应该采取减免老年人农业税和各种提留的手段支持农村的家庭养老,对于照看高龄老人的家庭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减轻子女的经济压力。2.建立完善的土地政策,发挥土地保障的实质性作用 就目前我国农村经

31、济发展水平而言,现代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土地仍然既是农民最为基础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依靠的生活保障。因此,当前农民的养老保障最重要的就是确保农民的土地保障,土地保障也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进而,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障政策来保护农民的土地资源农民的“命根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正探索把土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来入股等一些新机制,如建立“纯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纯粹的农民(纯农民)是指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要,可以为其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3.扩大农村养老保障的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样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渠道主要是:首先,以个人

32、积累为主。农民要树立新的养老观念,不断增强自我保障意识,树立早期投入、自己供养的新的理念。其次,要使家庭保障功能回到原来的主体地位。老人曾经为家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他们年老之后,家庭应该为他们的生活作出帮助。再次,地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政策上、资金上、文化上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要从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统一从一个指标看齐,在对待老年人的保障问题上应该充分发挥各个地方的特色。最后,中央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从全局来宏观调控农村养老保障的实施。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在全国范围内弘扬敬老爱老的氛围。对农村的养老保障一定不能不管,也不能管的过死,从政策上对地方进行引导,充分放活地方

33、权力。这样,养老保障基金的筹集也就逐步建立了省、市、县、地方和个人多方位一体化的筹资模式。 4.实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市场化”运营 所谓农村养老保险的市场化运营,就是由符合规定的市场法人,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专门组建政策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开拓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农民投保。可以断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市场化运作,将会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两个积极性,比单靠政府大包大揽,责任会更为明确,其效益也会更好,一定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走出一条新路来。但同时,国家应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倾斜与支持(资

34、金可以分步实施到位),实行与城镇养老保险一样的原则“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以逐步消除或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实现资源共享,体现社会公平,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 5.建立严格高效的养老保障制度的立法和管理机制加强对老年人保护的立法,尤其是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立法,形成一个法制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农村养老保障运行管理机制。首先,从制度层面上就要充分重视农村老年人利益的保护,制度是一个根本上的东西,是用以协调人类行为的规则和规范。有了制度上的保证,农村养老问题就有了一种实质意义上的解决途径。其次,从立法层面上应该完善国家人大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的权威性立法。譬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35、农村养老保险法等等。以法律的形式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监管等方面固定下来。当然,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应该与时俱进,从这一制度的实施中不断发现漏洞,弥补立法的真空。(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尤其是我国即将加入WTO,我国农业、农村以及农民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依然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现代化进程。目前,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已经不相适应,因此,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村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制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

3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1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逐步消除城乡壁垒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的人均年收人逐年上涨,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农民人均年收人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城市,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是在逐步缩小,而是在逐年扩大。由于种种原因的存在,城乡居民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面前不能享受平等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城乡居民的实际收人差距越来越大,这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这就需要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比如:政府可以给农村中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发放一定标准的养老金,这样不但可以直接的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还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初

37、次分配的不公平,有助于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从而,推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这就要求我们要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支农惠农政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建立健全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养老保障的差距,进而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的壁垒有重大的意义。 2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持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13”。养老不仅是一个经济

38、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当农村社会成员基本养老生活难以维系时,就会产生诸多矛盾,并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并最终对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使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成为一个美丽的理想而难以实现14”。而社会保障被誉为最有效的社会安全机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之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以社会保障弥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不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缓和家庭矛盾,捍卫宪法的规定:在全体公民中实施普遍、平等的社会保障。同时,也可以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

39、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3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国家现代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进一步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是,由于农村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许多农民不得不返回农村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中,有利于逐步弱化和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使土地给农民提供的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效用和直接收益效用,一定程度地被养老保障效用所取代。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进城农民的

40、负担,可以令进城农民放心地放弃老家的土地,安心的在城市工作,从而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进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4.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机制是应对老龄化(银发浪潮)社会挑战的决定性措施 按照国际标准,65岁以上的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7%以上或60岁以上的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10%以上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在2000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940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20%;60岁以上的人口则达到1.3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84%。因此,我国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一状况不容置疑。且据预测

41、,到2025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8%;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68亿,占总人口的27.80%15”。一些地区的“老年村”正在形成。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年轻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还将进一步加快,其所占比例和发展速度都远远大于城镇。“据统计,现在中国农村平均每8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2.5个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16”。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必将给未来的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和众多的社会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挑战。因此,面对汹涌而来的“老龄化浪潮”,为了阻止中国陷入“未富先老”境地,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

42、制度意义是非常重大的。5.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拉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居民消费所占居民消费的比重不断下降,己从1978年的62.10%降至2003年的47.10%,几乎每年平均下降一个百分点17”。 而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市场前景尤为广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所改善,但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亦随之增加,加之农民有生病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不愿或不敢将手中的积累用于消费,而是将钱储蓄起来用以购买“安全”,以防遭遇年老、疾病等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居民的预期消费。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

43、制度已是刻不容缓,它不仅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民心理预期,激发农村潜在的购买力,满足农民自己及家庭的消费,而且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提前支付未来收入,以满足当前的需要。从而激发农村潜在的购买力,拉动市场,扩大内需,使社会需求增长保持强劲势头,进而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简而言之,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的权利;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拉动内需;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同时,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将发

44、挥巨大作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参考文献1摘自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文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2“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课题组.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J.法学家,1999(4):3-103孙文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484宋健.弱势群体中的老年人及其社会支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855阎坤.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研究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76郭志刚,陈功:中国老年供养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中国人口年间(1998),中国民航出版社 1998年版7林金文,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现状及立法建议,河北学刊,2

45、005年9月第25卷第5期8潘永康 社会变迁中的家庭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1629杨复兴,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创新的基本视角和内容,经济问题探索,2006年第2期10林敏铭,农村养老保障的理念与制度安排,农村经济,2006年第2期11戴卫东.流动大潮背后的农村养老保障J.社会保障制度,2002,(10).12孙莉平 龙茜 论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业科技与信息,2007年第10期1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214黄秀玲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615王伟.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与中国养老保障立法探讨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1).16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 社会保障制度 2000年 第5期17 高永福:城市化与经济发展 厦门月刊 200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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