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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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 设计深度及技术规定(试行)目 录1 总 则2 术 语3 设计基本规定4 方案设计深度规定5 初步设计深度规定6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7 设计技术规定8 建筑全装修工程设计规定9 BIM技术设计规定10 预制构件拆分设计规定1 总 则1.0.1 为贯彻实施国家及吉林省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为指导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工程的设计,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深度及技术规定的通知(吉建设2018 3号)要求,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苑

2、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泛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1.0.2 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平面规则、布置均匀对称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多层与高层住宅建筑的工程设计,不适用复杂及特别不规则的剪力墙结构。1.0.3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的全装修设计、预制构件拆分设计应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鼓励应用BIM技术设计。1.0.4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工程,宜采用设计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1.0.5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装配式建筑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

3、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装配而成的建筑。2.0.2 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2.0.3 装配式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全部或部分剪力墙采用预制混凝土墙板构件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2.0.4 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2.0.5 全装修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2.0.6 部品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

4、功能单元的统称。2.0.7 全装修部品体系是指对部品进行模数协调和规模化生产,通过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实现装修部品集成化。全装修部品体系主要分为内装部品体系、厨卫部品体系、设备部品体系和智能化部品体系。2.0.8 内装部品体系是指标准构(配)件通过干式工法安装后,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独立系统;主要包含架空地面系统、轻质内隔墙系统、吊顶系统、储藏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等。2.0.9 厨卫部品体系主要包含整体卫浴系统、整体厨房系统和厨卫设备管线系统。2.0.10 设备部品体系、主要包含管井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2.0.11 整体卫浴整体卫浴是由工业化生产的具

5、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四大功能或这些功能之间的任意组合的部品。是由一体化防水底盘或浴缸和防水底盘组合、一体化洗面盆或洗面台组合、壁板、顶板构成的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能洁具形成的独立卫生单元。2.0.12 整体厨房由结构(底板、顶板、壁板、门)、厨柜家具(厨柜及填充件、各式挂件)、厨房设备(冰箱、微波炉、电烤箱、抽油烟机、燃气灶具、消毒柜、洗碗机、水盆、垃圾粉碎器等)、厨房设施(给水排水、电气管线与设备等)进行系统搭配而组成的一种新型厨房形式。2.0.13 干法施工是指以非湿作业施工工艺为主,在现场对工厂化生产的材料和构配件实现部品集成的施工方法。2.0.14 管线分离建筑结构体中不预埋建筑内

6、装体的设备管线,将建筑内装体的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体相分离的方式。3 设计基本规定3.0.1 设计深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规定。3.0.2 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3.0.3 设计应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装修设计、BIM技术应用等设计环节,并符合规定的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设计深度。3.0.4 设计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

7、、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3.0.5 设计应包括全装修设计,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3.0.6 结构应保证构件的连续性和整体稳定性,预制构件应符合连接构造简单、安全、可靠,满足结构承载力、施工安装便捷等要求。3.0.7 设计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设计过程的信息化管理。3.0.8 建筑应满足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耐久性能等要求,并应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3.0.9 设计应进行装配率评价:1 方案阶段,应进行装配率的预评价;2 初步阶段、施工图阶段,应以设计文件进行装配率的评价;3 装配率

8、的评价按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进行计算。4 方案设计深度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方案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应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4.2 设计说明书4.2.1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等。4.2.2 设计依据:1 相关部门对项目装配率的要求;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2.3 编制技术策划的说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1 给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配置表(见表4.2.3);表4.2.3 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阶段技术配置选项本项目实施情况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模块、

9、多样化组合模数协调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预制内墙叠合楼板预制女儿墙预制楼梯叠合阳台预制空调板预制外墙挂墙板反打面砖饰面整体装配外墙无外架施工装配构件比例一体化装修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划与应用绿色建筑绿色星级标准2 简述相关任务书中对项目的装配要求,包括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和单体预制装配率; 3 说明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分布情况以及所采用的装配式结构体系;4 设计宜进行装配式专项设计“技术策划”,以确保所设计预制构件型式在当地具备生产能力,构件满足当地运输和吊装水平,其深度应符合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4.2.4 应编制总体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0、:1 装配化施工对总平面设计的要求;2 对可提供堆放预制构件的场地情况的要求。4.2.5 应编制建筑单体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 模数协调,给出装配式剪力墙建筑适用的模数数列,门窗洞口适用的尺寸范围; 2 住宅套型应给出标准模块、可变模块、核心筒模块、厨房、卫生间标准化设计说明及多样化组合说明; 3 立面标准化、多样化说明; 4 注明精装部位及定位尺寸说明; 5 装配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4.2.6 应编制结构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1 地上层数、总高、装配剪力墙结构体系、结构的抗震等级、预制构件类别、预制构件比例、装配式结构设计的

11、主要技术措施等;2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构件种类、布置及连接方式、连接材料的简要说明、钢筋保护层等。4.2.7 应编制给排水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1 简述工程概况,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给排水管线分布情况;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3 给排水各个系统的简述;4 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范围。4.2.8 应编制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1 简述工程概况,明确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分布情况;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3 冷热源的选择参数,采暖、空调的系统形式,控制方法的基本要求;4

12、说明暖通管道、风口及附件等的设置与预制构件的关系及处理原则。4.2.9 应编制电气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应说明采用装配式技术各建筑单体中的电气设备分布情况;2 设计依据中应列出本专业须遵守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相应的规范与标准;3 应说明电气预埋箱体、管线设备与预制构件的关系及处理原则以及其在预制构件装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4.3 设计图纸4.3.1 建筑设计图纸:1 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心外墙板、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2 立面图中应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3 标准层中应给出预制构件组合分析图;4 剖面图中应采

13、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 5 初步设计深度规定5.1 一般规定5.1.1 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应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5.2 建 筑5.2.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等;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3 简述设计任务书中对项目的装配要求(包括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和装配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和定位;4 说明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分布情况以及单体中预制构件的使用情况;5 各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统计;6 外立面采用预制外墙,应注明预制外墙外饰面做法,如

14、预制外墙反打面砖、反打石材、涂料等;7 给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配置表(见表5.2.1);表5.2.1 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阶段技术配置选项本项目实施情况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模块、多样化组合模数协调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预制内墙叠合楼板预制女儿墙预制楼梯叠合阳台预制空调板预制外挂墙板反打面砖饰面整体装配外墙无外架施工装配构件比例一体化装修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划与应用绿色建筑绿色星级标准 8 给出预制装配率,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5.2.2 设计图纸:1 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芯外墙板

15、、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等;2 立面图中应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3 剖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4 节点详图应给出预制装配式构件拼接处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等构造详图。5.3 结 构5.3.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概况:装配式结构预制范围及构件类型、节点连接方式和装配构件比例;2 主要荷载取值: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的外叶墙板自重荷载;3 结构设计:1)采用预制装配技术的楼层以及每层预制构件布置说明;2)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相关说明,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3)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等所有装配式结构构件典型连接方式;4)使用的

16、主要结构材料及其预制构件连接材料等。 5.3.2 设计图纸:1 结构平面布置图应注明预制构件示意、拆分定位及规格尺寸;2 应给出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及连接示意图、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连接详图、预制构件间连接详图。5.3.3 计算书应有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装配构件比例的计算等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5.4 给水排水5.4.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2 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给水排水管线分布;3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 水源情况简述;各个系统(给水、排水、热水等)情况、消防系统简述;5 应明确给排

17、水专业的管道、管件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中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管线等布置的设计原则;6 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5.4.2 设计图纸:1 图纸应包含首层及标准层上各个系统的流程示意图,简单工程可仅出具流程图,所有图纸中均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则;2 主要设备器材表应列出包含整体厨、卫等主要设备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3 计算书应给出各个系统的水量。5.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5.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2 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8、设备分布;3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 应给出设计计算参数、冷热源冷热源相关参数、各系统(采暖、空调、通风、防排烟等)要求;5 应给出管材规格与接口要求及其敷设方式和施工要求,管材材质及接口方式、预留孔洞、沟槽做法,预埋套管、管道安装方式等要求;6 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5.5.2 设计图纸:1 图纸应包含首层及标准层图上各个系统的流程示意图,简单工程可仅出具流程图,所有图纸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则;2 主要设备器材表应列出主要暖通设备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3 计算书应给出对于供暖通风与

19、空调工程的热负荷、冷负荷、风量、空调冷热水量、冷却水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的内容,并做初步计算。5.6 建筑电气5.6.1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等内容。5.6.2 设计说明书:1 设计依据:1) 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说明各建筑单体分布及所采用的装配结构体系;2) 设计所执行的相关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3)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4)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2 设计原则: 1) 明确电气设备、管线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或装饰墙面内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2)

20、概述电气专业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及预埋管线等设计原则;3 防雷: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确保有效接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建筑物外部金属物件与预制构件的连接方式等要求。5.6.3 设计图纸:1 电气总平面图应标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的范围及其位置(当仅单体设计时,此项无要求);2 平面图:1) 应绘制计量表箱、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及其他箱体等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2) 应在平面图中标注装配与非装配区域。6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6.1一般规定6.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有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说明,包括各专业相关主要内容。6.1.2

21、全装修设计深度规定见本规定第8章内容,预制构件拆分设计深度规定见本规定第10章内容。6.2 建 筑6.2.1设计说明书:1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2 工程概况中应给出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总建筑面积、装配式建筑所占比例、各单体装配构件比例、项目主要特征等内容;3 给出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见表6.2.1);表6.2.1 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阶段技术配置选项本项目实施情况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模块、多样化组合模数协调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预制内墙叠合楼板预制女儿墙预制楼梯叠合阳台预制空调板预制外挂墙板反打面砖饰面整体装配外墙无外架施工装

22、配构件比例一体化装修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划与应用绿色建筑绿色星级标准4 总平面设计中应给出外部运输条件、内部运输条件、构件存放及构件吊装条件等内容;5 应依据标准化要求进行集成设计,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标准化设计应给出模数协调尺寸,连接节点标准化设计参数,预制构件种类数量及每种构件占同类构件总数比例,建筑部品标准化设计参数等;2)装配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3)建筑构件、部品装配构件比例;4)建筑集成技术设计;5)全装修设计;6)信息化技术应用;7)预制构件设计,包括预制剪力墙、叠合楼板、预制楼梯和叠合阳台等。6

23、.2.2设计图纸:1 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心外墙板、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标示预制装配式构件的墙板划分位置,宜标注构件截面尺寸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宜绘制预制构件大样图,宜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与主体现浇部分的平面构造做法;2 立面图应标明预制构件或成品部件按照建筑制图标准规定的不同图例示意,并在建筑立面反映出预制构件的分块拼缝,包括拼缝分布位置及宽度等;3 剖面图应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4 墙身大样详图、平面放大详图,应表达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预制构件之间水平、竖向构造关系,表达构件连接、预埋件、防水层、保温层等交接关系和构造

24、做法。6.3 结 构6.3.1 设计说明书:1 对于关键的说明应在相应的结构平面图及详图中注明;2 工程概况中采用装配式构件布置情况;3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 图纸说明中预制构件种类、常用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5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中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预制构件的施工荷载等;6 主要结构材料中连接材料种类(包括连接套筒型号、浆锚金属波纹管、水泥基灌浆料性能指标、螺栓规格、螺柱所用材料、接缝所用材料、接缝密封材料及其他连接方式所用材料等);7 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预留孔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6.3.

25、2 设计图纸:1 在平面图中区分现浇结构及预制结构,并绘出预制结构构件的位置及定位尺寸与构件组合平面图;2 注明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顶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的位置、型号和梁顶标高;3 绘出竖向预制构件的平面布置图,竖向构件的现浇部分与预制部分的构件布置定位图;4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连接详图,包括连接节点要求、连接详图等。6.3.3 结构计算书:1 采用装配式剪力墙结构的相关系数调整计算,应给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预制率的计算、连接接缝计算、无支撑叠合构件两阶段验算、夹心保温板连接计算;2 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时,内外叶墙板拉结件的构造应符合其产品说明的要求,当采用没有

26、定型的新型连接件时,应有结构计算书或结构试验验证资料;3 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连接节点、拼缝计算。6.4 给水排水6.4.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2 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给水排水管线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分布情况和采用的装配结构体系;3 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 应给出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各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设计压力,最高日生活污水排水量,雨水暴雨强度公式及排水设计重现期、设计雨水流量,设计小时耗热量、热水用水量、循环冷却水量及补水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消防

27、用水量及消防总用水量等);主要设备、器材、管材,阀门等的选型;说明管道敷设、设备、管道基础,管道支吊架及支座(滑动、固定),管道、设备的防腐蚀、防冻和防结露、保温,管道、设备的试压和冲洗等;5 应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给排水专项内容:对预埋在建筑预制墙及现浇墙内的预留孔洞、沟槽及管线等要有做法标注及详细定位;预埋管、线、孔洞、沟槽间的连接做法;墙内预留及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保证排水管的坡向及坡度等);6 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6.4.2 设计图纸:1 应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

28、括主要轴线编号、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或图例);2 装配式建筑在预制构件布置图中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的部位,并说明装配式建筑管道接口要求包括管道的定位尺寸、标高及管径;3 系统图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埋的管道尺寸及其位置;4 结构设计详图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及管道等复杂的安装节点应给出结构详图,至少应给出剖面图等详图;5 设备及主要材料表中应给出使用的设备、主要材料、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6 计算书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6.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5.1 设计说明书:1 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

29、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2 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供暖通风等空气调节设备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分布情况;3 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4 热源、冷源设置情况应给出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供暖热负荷、折合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折合冷热量指标;采暖空调系统的论述等内容; 5 通风系统形式应给出通风量或换气次数,通风系统风量平衡等内容;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风量确定、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6.5.2 设计图纸:1 供暖平面应绘出散热器(分水器)位置,并注明片数或长度(环路数、管间距),供暖干管及立

30、管位置、编号,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入口装置、减压装置、疏水器、管沟及检查孔位置,注明管道管径及标高;2 通风、空调、防排烟风道平面应用双线绘出风道,标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标注管径、矩形风道标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3 注明在预制构件包含预制墙、梁、楼板中预留孔洞、沟槽,套管、百叶、预埋件等的定位尺寸、标高及大小;4 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系统透视图,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按45轴测投影绘制,多层、高层

31、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绘制供暖立管图并编号,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坡度、标高、散热器(分水器)型号和数量;5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中的预制构件应包含预制墙、梁、楼板中预留孔洞、预埋件、套管等的定位尺寸、标高及大小,明确风管、线、孔洞、沟槽间的连接做法,墙内预留暖通空调设备时的隔声及防水措施,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6 设备及主要材料表应给出使用的设备、主要材料、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7 计算书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6.6 建筑电气6.6.1 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表、电气计算书等。6.6.2

32、 设计说明:1 工程概况:应将经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说明采用装配式技术的各建筑单体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分布情况;2 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应包括建筑电气系统的主要指标)采用装配式结构时,本专业须遵守的其他法规与标准;3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4 相关电气专项设计要求:1)描述电气设备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管线等部位;当文字表述不清应以图纸形式表示;2)线路敷设方式及施工要求:给出预留孔洞、沟槽做法要求,预埋管线的安装方式及构件间预埋管线需贯通的连接方式;3)应叙述装配墙体内预留有电气设备时,其采取隔声及防火的措施;4)应叙述

33、设备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5)当大型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叙述采用预留预埋件固定的措施;6)应叙述电气孔洞、各类接线盒的位置与预制构件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的关系。5 预埋至装配构件内的电气设备、材料的主要技术要求;6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相关内容的叙述(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预制构件中防雷装置连接要求相关说明;7 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与配合要求;8 对装配构件深加工图纸的审核要求。6.6.3 设计图纸:1 设计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应在总图中标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的范围及其位置;2 设计平面图:1)应

34、绘制1:50或更大比例的单元户型电气设备定位平面图;2)在平面图中应标注装配区域和非装配区域;3) 应在预制构件布置图上注明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及预埋管线等位置;4)预制构件中预埋的电气设备(箱体、插座、接线盒、开关、灯位盒等)应定位并应标注尺寸;5) 根据工程管线敷设的复杂程度及敷设情况,应与相关专业共同绘制管线综合图。3 设计详图:1)应绘制预留孔洞、沟槽等的标高、定位尺寸等及构件间预埋管线需贯通的连接方式;2)复杂的安装节点应绘制剖面图;3)应绘制预制装配墙体内管线与现浇层(或叠合层)内管线连接详图。4 对于住宅或房型相同的功能房间或场所宜采用通用图方式进行绘制。6.6.4 预制于装

35、配楼板内、墙板内的主要材料表,包含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7 设计技术规定7.1 一般规定7.1.1 设计应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的设计原则,满足住宅功能的基本要求,并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使用需求。7.1.2 设计应综合协调给水、排水、燃气、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施、照明供电等设备系统空间设计并满足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等要求。7.1.3 设计应采用系统性的建筑设计方法,应按模数协调的原则满足构件和部品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7.1.4 设计应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根据住宅结构体系特点、采用模块化等设计方法,满足住宅套内功能、内装空间和外观形式等多样化的要求。7.1.5 设计应合理确定建筑

36、结构体的耐久性要求,满足建筑内装体的可变性和适应性要求。7.1.6 设计应符合构件与部品的工厂化生产、批量化供应、装配化施工和专业化组织的要求。7.1.7 建筑体型和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关于安全性及抗震性等相关要求。7.1.8 内装设计和部品选用应考虑声环境、光环境、热湿环境及空气质量,提供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7.1.9 结构系统设计应与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采用集成的方法统筹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实现全过程的协同。7.1.10 结构系统设计应进行技术策划,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

37、建造性进行评估,并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7.1.11 电气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做到电气系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设备布置整体美观,且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2 编制设计、制作和施工安装的成套文件;3 图纸中应明确装配区域和非装配区域;4 安装于装配构件上的各用电设备,其位置、尺寸应满足装配构件相应要求;5 当建筑为装修一体化时,应做到设计及施工安装标准化、系列化;6 电气设计应根据建筑内不同预制构件的种类采用相应适配的布线与安装措施;7 在预制墙体上设置的电气开关、插座、弱电插座、接线盒、连接管等应由结构专业进行预留;8 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

38、封等措施,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9 设备与管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的有关规定。7.2 建 筑7.2.1建筑设计应按照建筑模数协调要求进行,并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设计方法,实现建筑结构体、建筑内装体、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等相互间尺寸协调;2 满足建筑结构体与建筑内装体、主体构件与内装部品的整体协调,应优化构件及部品的尺寸与种类,并确定各构件和部品的尺寸位置和边界条件且满足设计、生产与安装等要求;3 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的定位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4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采用竖向基本

39、模数和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且竖向扩大模数数列采用1nM;5 建筑结构体采用扩大模数网格,优先尺寸为2nM、3nM模数系列;6 建筑内装体网格宜采用基本模数网格或分模数网格,分模数的优先尺寸为M/2、M/5;7 整体厨房、整体卫浴内部空间净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内部空间净尺寸和净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 11228、住宅卫生间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 11977、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2和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3的规定要求,必要时可插入M/2(50mm)或M/5(20mm)模数尺寸,整体厨房内部空间净尺寸选用应符合表7.2.1-1的

40、要求,整体卫浴内部空间净尺寸选用应符合表7.2.1-2的要求。表7.1.2-1 厨房常用净尺寸(mm)和净面积(m2)开间方向净尺寸(mm)进深方向净尺寸(mm)150017001800220025002800310027004.054.594.865.946.757.568.3730004.505.105.406.607.508.409.3033004.955.615.947.268.259.2410.2336005.406.126.487.929.0010.0811.164100-6.977.389.0210.2511.4812.71注:1.本表所列开间、进深尺寸为内装完成后净尺寸。2.本

41、表所列面积包含了管井和通风道面积。3.当需对内部空间进行局部分割时,可插入分模数M/2(50mm)或M/5(20mm)。表7.1.2-2 卫生间常用净尺寸(mm)和净面积(m2)开间方向净尺寸(mm)进深方向净尺寸(mm)900120013001500180013001.171.561.69-15001.351.801.952.25-18001.622.162.342.703.2421001.892.522.733.153.7822001.982.642.863.303.9624002.162.883.123.604.3227002.433.243.514.054.86注:1.本表所列开间,进

42、深尺寸为内装完成后净尺寸。2.本表所列面积包含了管井和通风道面积。3.当需对内部空间进行局部分割时,可插入分模数M/2(50mm)或M/5(20mm)。7.2.2 建筑设计应采用协同设计的方法完成,保证建筑设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其应满足以下规定:1 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各专业应互相配合,满足建筑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综合性协同设计的要求;2 建筑内装体、管线设备等与建筑结构体应分离设计;3 设计中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便设计信息与生产、施工和维护管理等环节有效衔接;4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的图纸,其深度应满足构件、部品工厂生产和安装要求。7.2

43、.3 建筑设计平面与空间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采用标准化与模块化方法,在模数协调的基础上以建筑单元或套型等为单位进行设计,结合功能需求,优先选用大空间布置方式;2 满足工业化生产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平面布置简单规整;3 套型设计中将用水空间集中布置,应结合功能和管线要求合理确定整体厨房和整体卫浴的位置;4 设备管线的布置应集中紧凑,合理使用空间,集中管井设置在共用空间部位。7.2.4 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注重建筑物的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建筑结构体系应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合理确定建筑结构体系的装配率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

44、GJ1的规定要求;3 重视规则性对结构安全及经济合理性的影响,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相关规定;4 建筑主体构件的梁、墙、板等设计应遵循受力合理、连接简单、施工方便、重复使用率高的原则。7.2.5 设计主体构件应满足以下规定:1 在满足功能、结构、经济性要求的同时满足建筑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及装饰性要求;2 建筑剪力墙结构、围护结构系统、以及公共楼梯、阳台、隔墙、空调板等配套构件宜采用工厂化加工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3 主体构件设计应与构件生产工艺结合,满足规格尺寸优化和便于生产加工的要求;4 主体构件设计应与施工组织紧密结合,考虑不同施工外架条件的影

45、响以及模板和支撑系统的选用,并满足装配化施工的安装调节和公差配合要求;5 主体构件应结合住宅功能和内装要求做好点位、管线等的预留接口;6 楼板应采用叠合楼板,楼板的连接接缝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7.2.6建筑内装体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内装设计与部品连接应考虑内装部品及设备管线的使用年限和物权归属,保证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和检修更换的方便性;2 建筑内装体采用装配式内装的设计和建造方式且合理地确定建筑内装体的装配比例;3建筑内装体采用工厂生产的部品现场组装,减少施工现场的湿作业,满足干式施工工法要求;4 建筑的部品接口应考虑部品与管网连接、部品之间连接,其接口应标准化;5 建筑内隔墙设计应满足生产

46、、运输和安装等要求;6 建筑内装体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整体厨房和整体卫浴;7 内装部品及设备管线的更换维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的安全性;8 建筑的内装部品、材料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中关于住宅室内污染物限值的相关规定。7.2.7 隔墙和楼地面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建筑内隔墙采用工厂生产的轻质隔墙系统,其架空层内可敷设电气管线;2 建筑隔墙设计应满足防火、防水、防护和隔声要求,供暖地区无供暖设施的楼梯间其分户墙应满足保温要求;3 建筑内隔墙应考虑固定物件、固定装饰材料的要求,其位置和承载力应符合安装要求;4 建筑内隔墙标志高度;2800、2900、3000(实际墙高

47、为层高减梁高),建筑内隔墙标志长度;3900、42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实际墙长为进深减现浇段剪力墙);5 建筑内装楼地面采用架空地板系统,架空层内可敷设给排水和供暖等管线。7.2.8整体厨房、整体卫浴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应满足工业化生产及安装要求,与建筑结构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2 整体厨房给排水、燃气管线等应集中设置、合理定位,并设置管道检修口;3 整体卫浴设计干湿分离,并采用标准化部品;4 整体卫浴的同层给排水管线、通风管线和电气管线等的连接,均应在设计预留的空间内安装完成;5 整体卫浴地面完成高度应低于套内地面完成面高度20mm;6 整

48、体卫浴应在与给水排水、电气等系统预留的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7.2.9 围护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建筑的围护结构应根据主体结构形式和地域气候特征等要求,合理选择并确定其装配程度和围护结构的种类;2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板设计应考虑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要求,满足建筑外立面多样化和经济美观的要求,且应符合模式化设计、工厂化生产的要求,以便于施工安装;3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板应符合模数化设计、工厂化生产的要求,便于施工安装:1) 标志高度:2800、2900、3000(实际墙高为层高减梁高);2) 标志长度:1800、2100、2400、2700、3000、3300、

49、3600、3900、4200、4500(实际墙长为开间尺寸减现浇段剪力墙)。4 装配式住宅建筑外墙除选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墙外,宜推广选用装配化程度较高的各类轻型外墙;5 建筑外墙饰面材料宜结合装配式住宅建筑特点,设计应采用高耐久性的建筑材料;6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板的接缝、门窗洞口等设计应结合工程、材料、构造及施工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满足结构、热工、防水、防火、耐久性及建筑装饰等要求;7 建筑外墙板的接缝等防水薄弱部位设计应采用材料防水、构造防水和结构防水相结合做法;8 建筑外墙外饰面及门窗框在工厂加工完成,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的面砖饰面可在工厂预制,不应采用后贴面砖、后挂石材的工艺和方法;

50、9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应满足建筑防火要求,与梁、板、柱相连处的填充材料选用不燃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10 建筑外墙的门窗应采用规格尺寸标准化的系列产品;11 建筑门窗应与外墙可靠连接,采用密封胶密封,确保接缝处不渗水。7.2.10 绿色技术与节能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吉林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T450中关于建筑的体型系数、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窗墙比等相关规定;2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采用复合保温外墙;3 建筑外墙应采取防止形成热桥的构造措施;4 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夹芯外墙板时,其保温层应连续,合理选用穿透保温材料

51、的连接件;5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与梁、板、柱连接处应采取可靠措施,保持墙体保温材料的连续性;6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外墙的门窗洞口与门窗框间连接处的密闭性不应低于门窗的密闭性。7.3结 构7.3.1 结构设计所选用的结构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1 混凝土、钢筋、钢材和连接材料的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等的有关规定;2 用于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镀锌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的有关规定。镀锌金属波纹管的钢带厚度不宜小于0.3mm,波纹高度不应小于2.5mm;3 用于钢筋

52、机械连接的挤压套筒,其原材料及实测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4 用于水平钢筋锚环灌浆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的有关规定。7.3.2 结构设计其作用及作用组合设计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等确定。7.3.3 结构设计应进行结构分析和变形验算,并满足以下规定:1 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

53、。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墙肢时,地震设计状况下,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和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2 装配整体式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作用效应分析可采用弹性方法;3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u与层高h之比的限值按表7.3.3-3采用;表7.3.3-3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结构类型u/h装配式剪力墙结构1/10004 现浇楼盖和叠合楼盖,均可假定楼盖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楼面梁的刚度可计入翼缘作用予以增大;梁刚度增大系数可根据翼缘情况近似取1.32.0;5 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当

54、采用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81.0。7.3.4 结构设计其构件与连接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构件与连接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规定;2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剪力墙以及二、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剪力墙的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其余部位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可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或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每种连接方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 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7

55、.3.5 结构设计楼盖设计的叠合板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规定。7.3.6 结构设计楼盖的其他设计宜按照以下规定:1 楼盖宜采用叠合楼盖;2 屋面层宜采用现浇屋盖;3次梁与主梁宜采用铰接连接,也可以采用刚接连接。当采用刚接连接并采用后浇段连接的形式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铰接连接时,可采用企口连接形式,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 阳台板、空调板宜采用叠合构件或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7.4 给水排水7.4.1 给排水管道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住宅

56、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不应布置在套内,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及空调凝水排水管除外;2 公共功能的阀门和用于总体调节及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7.4.2 给水管道设计宜满足以下规定:1 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公共部分和户内部分的管线连接采用架空连接的方式,如须暗埋,则应结合结构楼板及建筑布局统一安排;2 卫生间给水管线宜暗敷于本层地面下的垫层中;3 给水系统的给水立管与部品水平管道的接口宜设置内螺纹活接连接。7.4.3 排水管道设计宜满足以下规定:1 排水设计宜采用同层排水,并应结合房间净高、楼板跨度、设备管线等因素确定降板方案;2 套内排水管道宜优先采用

57、同层敷设,同层排水设计时卫生间地坪需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3 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7.4.4 整体卫浴、整体厨房的给排水管道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整体卫浴、整体厨房的同层排水管道和给水管道,均应在设计预留的安装空间内敷设,同时预留和明示与外部管道接口的位置;2 整体装配式卫浴间的给排水部件,其标高、位置及允许偏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7.4.5 给水排水管道的预留套管、孔洞及预埋附件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设备及其管线和预留孔洞(包含不仅限于管道井)设计,应做到构配件规格化和模数化,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的整体要求,预制构件上

58、预留的孔洞、套管、坑槽应选择在对构件受力影响最小的部位;2 穿越预制墙体、预制楼板、预制梁的管道应预留钢套管,套管规格应比管道大2径,管道井内应预留进户用给水管道的孔洞或预埋套管;3 给水、排水系统中的管道及住宅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受高温或火焰作用容易变形的管道,在贯穿楼板部位和穿越防火分隔的两侧宜采取阻火措施;4 当建筑塑料排水管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应根据装配式住宅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位防火等级要求设置阻火装置;5 管道穿越楼板和墙体时,预留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防水、隔声措施,管道井、水泵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59、水泵、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6 成排管道或设备应在预制构件上预埋用于支吊架安装的埋件;7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储水罐等的安装应考虑和建筑一体化,做好预留预埋。7.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7.5.1 供暖系统设计宜满足以下规定:1 供暖系统的主立管、公共管道阀门及分户控制阀门等部件应设置在住宅套外公共部位的管道井内,住宅户内供暖管线宜设置为独立环路;2 建筑室内供暖系统宜优先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也可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3 建筑有外窗的卫生间,当采用整体卫浴或采用同层排水架空地板时,宜采用散热器供暖;4 住宅地热采暖系统的分、集水器宜设置在便于维修管理的位置;5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加热管上

60、面不宜设计采用湿式填充料,宜采用干式施工,生活给水管、电气系统管线不得与地面加热部件敷设在同一构造层内;6 当采用散热器供暖时,住宅室内供暖系统的制式,户外宜采用双立管系统,户内宜采用单管跨越式系统、双管下供下回同程式系统,当采用单管跨越式系统时,每组散热器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调节阀;7 住宅采暖系统的划分和布置需实现分区热量计量,在能保证分区(室)进行室温调节的前提下,宜采用区域双立管水平跨越式单管系统,系统主立管应设置在统一管道井内;8 住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管道应敷设在架空地板内,并且管道应做保温处理。当无架空地板时,敷设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的地板沟槽内。7.5.2 通风空调系统

61、及管线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上述房间的外墙应预埋空调器凝水管排出的套管;2 卫生间、厨房通风道宜就近设置防止倒流的主、次风道,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防雨和防止污染墙面的构件;3 建筑中如设置机械通风或分户式中央空调系统,在结构梁上方预留穿越风管、水管(冷媒管)的空洞。7.5.3 设备、管道及配件施工安装宜满足以下规定:1 套内供暖、通风、空调和新风等管道宜与建筑结构体分离,管线宜敷设在吊顶或架空层内;2 隐蔽在装饰墙体内的管道,其安装应牢固可靠,管道安装部位的装饰结构应采取方便更换、维修的措施;3 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内的采暖设备及管道在部品安装完成后进行水压试验,并预留和明示与外部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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