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义之三十四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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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会计司王鹏新会计准则培训讲义公司会计准则第三十四号每股收益财政部会计司 王 鹏010-6855 28978月5日 北京 国家会计学院一、合用范畴二、基本每股收益三、稀释每股收益四、重新计算一、合用范畴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已公开交易的公司 正处在公开发行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过程中的公司 自愿列报每股收益信息的公司二、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分子: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净亏损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分母:仅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一般股股份权数新发行一般股库存股例:期初发行在外的一般股10000股3月2日新发行4500股12月1日回购1500股

2、,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0012/12+450010/12-15001/12=13625股三、稀释的每股收益基本原则:假设稀释性潜在一般股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所有转换为一般股分子的调节:当期已确觉得费用的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利息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有关所得税的影响分母的调节:假定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为已发行一般股而增长的一般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可转换公司债券例:某公司1月2日发行4%可转换债券,面值8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值一般股90股。净利润4500万元发行在外一般股4000万股所得税税率33%基本每股收益4500/40001.125元稀

3、释的每股收益净利润的增长800 4% (1-33%)21.44万元一般股股数的增长800/100 90720万股稀释的每股收益(450021.44)/(4000720)0.96元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一般股涉及两部分:按当期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一般股,不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未获得对价而发行的一般股,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应当加到一般股股数中例:某公司初对外发行1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价格3.5元净利润200万元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500万股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4元基本每股收益200/5000.4元调节增长的一般股股数1001003.5412.5万股稀释的每

4、股收益200/(50012.5)0.39元多项潜在一般股 按照其稀释限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稀释限度:以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例:某公司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0万元,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为1250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一般股有:(1)股份期权1万份,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8元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我司新发股票的权利。(2)按面值发行的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63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3)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5、,票面年利率为1.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2元,年度内没有期权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分拆。基本每股收益=37500/125000=0.3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1-1812=4000万股6300002.6%(1-33%)=10974.6万元630000/12.5=50400万股11000001.4%(1-33%)=10318万元1100000/10=110000万股拟定潜在一般股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净利润增长股数增长增量股的每股收益顺序期权-4000-12.6%债券10974.650

6、4000.21831.4%债券103181100000.0942分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股数每股收益稀释性基本每股收益375001250000.3期股_40001.4%债券3750010318478181290001100002390000.2910.200稀释稀释2.6%债券10974.658792.6504002894000.203反稀释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为0.2元。 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发行的潜在一般股 例:A公司净利润为480万元(不涉及子公司利润或子公司支付的股利),发行在外一般股400万股,持有子公司B公司80%的一般股股权。 B公司净利润为216万元,发行在外一般股40

7、万股,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为8元。年初,B公司对外发行6万份可用于购买其一般股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4元,A公司持有1200份认股权证。假设除股利外,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其她需抵销的内部交易。B公司:基本每股收益=216/40=5.4元调节增长的一般股股数=6-648=3万股 稀释的每股收益=216/(40+3)=5.02元 A公司:基本每股收益=(480+5.44080%)/400=1.63元 稀释的每股收益=(480+5.024080%+5.0230.12/6)/400 =1.60元四、重新计算 发生不变化公司资源但将引起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发生变动的状况,需重新计算所有列报期间的股份数,并据

8、以调节每股收益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并股例:某公司和净利润分别为190万元和220万元1月1日发行在外的一般股1000000股4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一般股00股7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12月31日总股本1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0000+00+360000)12/12=1560000股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00001.312/12+001.39/12=1495000股基本每股收益=200/1560000=1.41元基本每股收益=1900000/1495000=1.27元配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比较特殊,由于配股是向所有既有股东以低于目前股票市价

9、的价格发行一般股,事实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也就是说,配股中涉及的送股因素导致了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的增长,但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资源的流入。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这部分送股因素,据以调节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公允价值配股收到的款项)行权后发行在外的一般股股数调节系数=行权前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因配股重新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节系数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配股前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调节系数配股前一般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重配股后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

10、均数)例:某公司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600万元,1月1日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为4000万股,6月10日,该公司发布增资配股公示,向截止到6月30日(股权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老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每5股配1股,配股价格为每股5元,除权交易基准日为7月1日。假设行权前一日的市价为每股1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2元。那么,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每股理论除权价格(1140005800)(4000+800)=10元调节系数=1110=1.1因配股重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2.21.1=2元基本每股收益=9600(40001.16/12+48006/12)=2.09元附件一 公司会计准

11、则第34 号每股收益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措施及其列报,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合用于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已公开交易的公司,以及正处在公开发行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过程中的公司。潜在一般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后来期间享有获得一般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她合同,涉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本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第五条 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发行在外一

12、般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当期新发行一般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一般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成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措施。第六条 新发行一般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拟定。一般涉及下列状况:(一)为收取钞票而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从应收钞票之日起计算。(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三)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一般股股数,应当计入

13、各列报期间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四)为收购非钞票资产而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第三章 稀释每股收益第七条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应当分别调节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一般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一般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一般股。第八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节:(一)当期已确觉得费用的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利息;(二)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节应当考虑有关的所得税影响。第九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

14、股收益时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为已发行一般股而增长的一般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计算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为已发行一般股而增长的一般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此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一般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一般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第十条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长的一般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增长的一般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一般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一般股股数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第十一条 公司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

15、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长的一般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增长的一般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一般股股数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一般股股数第十二条 稀释性潜在一般股应当按照其稀释限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第四章 列报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长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节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节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改正

16、的规定对此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节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二)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后来期间很也许具有稀释性的潜在一般股。(三)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公司发行在外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状况。附件二 公司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一、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根据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计算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作为权数的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

17、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成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措施,如按月数计算。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根据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一般股重要涉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节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觉得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节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一般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二)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作为分子的

18、净利润金额一般不变;分母的调节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长的一般股股数,同步还应考虑时间权数。公式中的行权价格和拟行权时转换的一般股股数,按照有关认股权证合同和股份期权合约拟定。公式中的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一般按照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朴算术平均计算。在股票价格比较平稳的状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代表性价格;在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状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作为代表性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措施计算平均市场价格,一经拟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据表白原计算措施不再合用。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应

19、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三)多项潜在一般股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稀释性潜在一般股应当按照其稀释限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其中“稀释限度”,根据不同潜在一般股转换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大小进行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为一般股时,将增长的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长的一般股股数加权平均数所拟定的金额。在拟定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时,一般应一方面考虑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影响。每次发行的潜在一般股应当视为不同的潜在一般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而不能将其作为一种总体考虑。三、计算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其她调节因素(一)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公积

20、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长或减少其发行在外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的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也不变化公司的赚钱能力。公司应当在有关报批手续所有完毕后,按调节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节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二)公司当期发生配股的状况下,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涉及的送股因素,据以调节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公允价值配股收到的款项)行权后发行在外的一般股股数调节系数=行权前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因配股重新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节系数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行权前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调节系数行权前一般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行权后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存在非流通股的公司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措施,不考虑配股中内含的送股因素,而将配股视为发行新股解决。四、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本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本准则第三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本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其中,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母公司一般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分母为母公司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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