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联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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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沙区万顷沙联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南沙区万顷沙联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珠江工业园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授权代表:黄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座4楼邮政编码:511453电话:020-39910211传真:020-84986267招标代理(章):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任君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西塔7F邮政编码:510050电话:13560146365邮箱:4060720555目 录第1章 招标公

2、告2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3第3章 服务合同15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35第5章 评标办法48第1章 招标公告(另卷)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2.1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联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南沙区万顷沙联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珠江工业园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22.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32.2.3建设规模:对万顷沙联围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干管、支管18.12

3、公里。本项目投资约为21668.6万元。对珠江工业园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周边楼盘污水出口进行接驳。建设干管、支管4.11公里。;本项目投资约为4584.62万元。对东涌镇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干管约28公里、支管若干公里;对东涌镇范围内部分农村的污水进行治理,建设相应的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本项目投资约为24376.75万元。42.2.4招标控制价182.26万元(其中万顷沙联围片区为78万元,东涌镇片区为87.76万元,珠江工业园范围污水管网为16.5万元)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62.3.1招标范围

4、及内容按招标公告要求。72.3.2服务期自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提供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8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4.2投标人资质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104.6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1)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2)专业人员配套要求:配备水工、水文(或规划)、给排水、电气、施工、概预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人员各2名。11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1报价方式参照穗建技【1999】313号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通知计价标准按工程估算的0.36%计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10%,-5%自行报价。1315.1投标有效期90日

5、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支行递交相关事宜请联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自2017年1月1日起具备勘察现场条件。168.1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

6、.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7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二套)。18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开标室提交时间:2017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7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

7、标文件。1928履约保证金无需提交。2024.1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 时 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开标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127.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2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服务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委托设计咨询合同的当事人。1.4“招

8、标代理”指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5“设计人”指 。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设计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能按期、优质完成。2.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建设规模:

9、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5服务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及人员专业配套要求。2.3.1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3.3 本招标项目的专业配套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10、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清楚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风险,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进入现场后,由于外界及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也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11、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 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1章 招标公告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 服务合同第4章 投标格式文件第5章 评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

12、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

13、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若招标答疑纪要

14、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关于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

15、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目录;资格审查文件部分11.2投标书(格式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格式二,原件);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原件)(格式三);11.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证明资料;11.5资质证书;

16、11.6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及社保证明;11.7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格式五);11.8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提供的投标承诺书。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1.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四);11.10服务费报价表(原件)(格式六);11.11投标人综合概况(格式七)11.12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八);11.13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相关经验及业绩(格式九);11.14企业业绩:近年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十);11.15财务状况一览表(格式十一);11.16其他资料(格式十二);11.17咨询服务方案(格式十三)。备注:以上资料除注明原件外,均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

17、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13.3投标报价方式:参照穗建技【1999】313号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通知计价标准按工程估算的0.36%计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10%,-5%自行报价。13.4以上报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含技

18、术人员及阶段性驻场技术人员)、设备(含各种车辆、办公用品、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所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含施工工期的延长),是对完成合同的全部偿付,与设计咨询工作相关的其它辅助工作,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14投标货币14.1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19、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

20、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每页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21、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盖成员公章外,其他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可),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需加盖投标人的骑缝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

22、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钉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17.6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17.7投标方案图纸(如有)的整理: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18

23、.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包括有效的电子文件,且标记投标人名称)和全部副本密封在1个包封中。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18.3.1招标人的名称;18.3.2项目名称:见前附表;18.3.3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

24、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

25、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4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

26、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详见第五章)(六)评标(详见第五章)(七)合同的授予24合同授予标准24.1 本招标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6中标通知书26.1 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天。26.2 中标

27、通知书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颁发。26.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合同的签订2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7.2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

28、赔偿责任。27.3 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投标人名称、银行名称和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8 履约保证金:无需提交。29合同生效29.1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八)其他30其它费用30.1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第3章 服务合同 项目设 计 咨 询 合 同合同编号: 建设方(甲方): 咨询方(乙方): 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

29、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 托 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设计咨询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工程设计咨询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以下简称设计咨询人)提供 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五项所列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3、工程等别(级): 4、工程估算总投资(人民币,下同):暂定约 万元二、 设计咨询范围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 2、设计咨询项目任务:前期及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设计咨询服务。 3、设计咨询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

30、约 万元4、设计咨询阶段:前期及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服务等阶段。三、 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期限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合同条款约定;2、施工图审查: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2、设计咨询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或其他符合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四、 设计咨询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4.1设计咨询费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规定,按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中的工程总投资的0.36%计价并下浮 %计取。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 万元,设计咨询费暂

31、定为 万元。暂定价是以工程估算为基价计取。44.2本合同设计咨询费最终结算价为:各项目咨询费分别计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单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的0.36%计价并下浮 %计取,具体为:设计咨询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价(不含征地拆迁费) 0.36%(1-投标下浮率)。各单项项目的咨询费之和为本项目的最终咨询费。设计咨询费用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3本合同设计

32、咨询费结算以上条所列的设计咨询费计费原则核算并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数额为准。.五、 设计咨询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 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条款;4、 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6、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六、 委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七、 设计咨询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咨询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八、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九、 本合同书正

33、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委托人执陆份,设计咨询人执贰份。(以下无正文)委托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设计咨询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2.1 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 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区及其合法继承人。(2) 设计咨询人:指投标书已为委托人所接受,并与委托人签

34、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设计咨询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3) 监理人:指由委托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4) 合同:指由委托人与设计咨询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2.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5)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6) 工程:指委托人委托设计咨询人进行设计咨询工作的工程。(7) 设计咨询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咨询工作报酬总金额。(8)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9) 天:指日历天。2.2 语言文字和法律2.2.1 语言文字

35、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2.2 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2.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条款;(4) 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6)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2.4 通知和联系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

36、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2.5 委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5.1 委托人应向设计咨询人提供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但设计咨询人有义务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复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22.5.2 委托人应按第2.12款规定按时支付设计咨询费。2.5.3 委托人有权对设计咨询人的设计咨询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设计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有权在设计咨询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2.5.4 委托人应保护设计咨询人的设计咨询成果,未经设计咨询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咨询

37、人交付的设计咨询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6 设计咨询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6.1 设计咨询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两份详细的设计咨询工作大纲和进度工作计划、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委托人控制项目设计咨询进度的依据。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或入库承诺书的要求的,视为设计咨询人违约。2.6.2 设计咨询人应按合同、设计咨询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设计咨询,严格掌握设计咨询标准,保证设计咨询质量,控制工程造价。2.6.3 设计咨

38、询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咨询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6.4 设计咨询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咨询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6.5 设计咨询人可以根据设计咨询进展情况和设计咨询工作量的大小,对设计咨询人员进行合理增加。但不得更换2.6.1经批准的人员,否则视为设计咨询人违约。2.6.6 设计咨询人不得将设计咨询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分包。2.6.7 设计咨询人应按要求负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咨询费中。2.6.8 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9款规定参加设计咨询文件的审查。2.6.9 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1

39、0款规定配合施工。2.6.10 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咨询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2.6.11设计咨询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咨询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咨询人负责。2.6.12设计咨询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委托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6.13设计咨询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或恢复设计咨询范围内原有工程建(构)筑物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

40、和其他费用,由设计咨询人自行承担。2.6.14 设计咨询人参与整个设计管理工作,不仅对设计质量负责审核,同时负责督促设计进度,负责主持召开各类相关会议,在本项目代业主确定前承担代业主角色。2.6.15 设计咨询人应指派一名或以上的具有工程师资格的有经验人员长驻南沙水务局,以便开展本项目的相关后续工作。2.7 设计咨询人员设备等投入和工期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指明的要求执行;发生项目停工延期、部分或全部内容取消以及其他项目非正常终止,以及部分专职人员工作已经完成时,设计咨询人可书面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现场服务人员做出调整。2.8 设计咨询人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2.8.1 设计咨询人提

41、交的设计咨询文件设计咨询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咨询文件。2.8.2 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2.8.2.1 委托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咨询人交付设计咨询文件时间延误时,设计咨询人可要求向委托人延期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委托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委托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委托人责任引起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非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发生上述情况时,设计咨询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

42、节和对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委托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设计咨询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咨询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项引起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同时需要设计咨询人设计咨询返工,设计咨询人应负责返工,返工费由双方协商确定。2.8.2.2 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因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设计咨询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同时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13.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设计咨询文件违约金。2.11 设计咨询费2.11.1 设计咨询费2.11.1.1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为 万元,设计咨询费暂定为 万元。暂定价是以工程估

43、算为基价计取。2.11.1.2本合同设计咨询费最终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规定,按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总投资的0.36%计价并下浮 %计取。具体为:设计咨询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价(不含征地拆迁费) 0.36%(1-投标下浮率)。设计咨询费用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11.1.3本合同设计咨询费结算以上条所列

44、的设计咨询费核算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以政府有权部门最终审定数额为准。2.11.2 设计咨询费的支付方式设计咨询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有关规定和委托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付款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合同规定,设计咨询人有权得到的设计咨询费;根据合同规定,设计咨询人有权得到的其他费用;根据合同规定的设计咨询费调整金额;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设计咨询人付给委托人的金额。具体按以下要求执行:(1)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和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2)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启动并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60%;(3)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完整的支付

45、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90%。(4)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2.12 违约2.12.1 委托人违约2.12.1.1 委托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委托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委托人违约:委托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委托人负责的资料。委托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咨询费。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委托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12.1.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第2.13.1.1款项违约时,设计咨询人无法进行下阶段设计咨询的,设计咨询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要求委托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

46、供上述资料。若委托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设计咨询人提交设计咨询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设计咨询人有权暂停设计咨询,并通知委托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咨询工期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若委托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咨询的,则设计咨询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咨询,并通知委托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咨询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设计咨询文件应按时提交。若发生第2.13.1.1款项违约时,委托人应从逾期第一天起加付逾期付款部分的利息,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执行。逾期28天仍不支付,设计咨询人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通知委托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咨询工期延误责任,由委托人

47、承担。若发生第2.13.1.1款、项违约时,设计咨询人已按第2.13.1.2款项发出通知,并已暂停设计咨询后28天内,委托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设计咨询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设计咨询费结算按2.11.2执行。2.12.2 设计咨询人违约设计咨询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采取扣减设计咨询服务酬金的方式,同时给委托人带来经济损失,设计咨询人负责赔偿,赔偿金为直接经济损失10%。因设计咨询人违约,违反规定,发生不良行为,给委托人设计咨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轻微不良行为,给予警告和暂停入库资格3个月处罚:(1) 不提供

48、优质后期服务,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2) 设计咨询报告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3) 不依据广州南沙区水务局工程设计变更工作指引(试行)(穗南区水201017号)开展设计变更咨询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4) 其他未依法依规和依据合同及设计咨询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委托人公布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引等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情节轻微,积极整改,对设计咨询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5) 由委托人对每次开展的设计咨询业务进行考核评价,发生评价得分并被认定低于80分(不含80分)1次的;(6) 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1

49、次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比较严重不良行为,给予通报和暂停入库资格6个月处罚,并扣减勘察或设计服务酬金10%:(1) 未按承诺和合同及时选派满足设计咨询工作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咨询人员等组建项目设计咨询工作机构的;(2) 工程设计咨询工作开始前未向委托人报送符合实际和规定要求的设计咨询工作大纲和设计咨询工作进度计划的;(3) 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主要设计咨询人员的;(4) 无正当理由中标后不按时签订合同、不接受委托业务、放弃中标1次的;(5) 拒签委托人文件或拒绝执行委托人已经生效的指令(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指令除外)的;(6)

50、 由委托人对每次开展的设计咨询业务进行考核评价,发生评价得分并被认定低于70分(不含70分)1次的;(7) 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1次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严重不良行为,给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和暂停入库资格1年的处罚,并扣减勘察或设计服务酬金20%:(1) 项目设计咨询单位人员无相应岗位证书的;(2) 项目设计咨询单位人员和设备不满足相关项目设计咨询工作需要的;(3) 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4) 设计咨询人人员非法泄露本工程应当保守的秘密的;(5) 由委托人对每次开展的设计咨询业务进行考核评价,

51、发生评价得分并被认定低于60分(不含60分)1次的;(6) 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1次的。(7) 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审计、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确认但未被问责的,或发生一般举报投诉并被确认有效的。(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特别严重不良行为,给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和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并扣减勘察或设计服务酬金50%:(1)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设计咨询业务的;(2) 不提供优质后期服务,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 经委托人对设计咨询人进行资质复核审查

52、,所提交的资料无效、有虚假情况或不满足资质条件的;(5) 其他未依法依规和依据合同及设计咨询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委托人公布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引等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6) 由委托人对每次开展的设计咨询业务进行考核评价,在库累计发生评价得分并被认定低于60分(不含60分)累计2次;(7) 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对设计咨询工作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8) 其他特别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审计、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确认并被问责的,或发生重大举报投诉并被确认有效的,或构成犯罪的。(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除相

53、应给予上述(一)至(四)的处罚外,同时处以取消当次设计咨询资格、终止相关设计咨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设计咨询服务费用的处罚;(1) 经确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但经委托人复审不满足项目要求的;(2) 超越设计咨询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 (3) 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包分包设计咨询业务的; 以上“一般举报投诉”是指:举报投诉人关于摇珠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般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但尚不影响中标结果,或关于设计咨询工作存在一般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较大及以下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重大举报投诉”是指:举报投诉人关于摇珠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实质性影响中标结果,或关于设计咨询工作

54、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重大及以上经济和社会影响的的举报投诉。以上“一定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轻微,经整改后,工程实施所受影响轻微,尚未造成不良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较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经整改后,工程实施受到较大影响但尚未受到实质性影响,造成一定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重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经整改后,设计咨询工作受到实质性影响,但设计咨询工作仍可以继续推进

55、,造成严重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且已经不具备整改条件,对工程实施造成特别严重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2.12.2责任的期限 设计咨询人与委托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咨询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咨询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2.13 索赔委托人和设计咨询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

56、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2.15 款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2.14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设计咨询工作

57、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15 其他2.15.1 设计咨询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咨询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费用由设计咨询人在确定投标下浮率时考虑,委托人不再单独支付。2.15.2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咨询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设计咨询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支付。2.15.3 设计咨询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设计咨询人自行承担。2.16 合同生效与终止2.16.1 本合同从委托人和设计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

58、效。2.16.2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咨询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2.16.3 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咨询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2.16.4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2.17 设计咨询依据设计咨询工作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办法、制度、规定和指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六部委令20032号);(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8)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9)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10) 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设200122号);(11)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965号);(13)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19943号);(14) 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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