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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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招 标 人:平度市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项目编号:PDZCZB1702082日 期:二一七年八月使用说明1、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本)(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编的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招标文件是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补充、完善和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

2、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凡招标文件中未编入的内容,均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反映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4、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有关缺陷责任期(种植保活期)及保修期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于本次招标。5、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总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第一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投标

3、人须知前附表9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8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9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0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2投标人须知23工程概况34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5评标办法前附表35评标办法3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1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45附件二 廉政合同46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48附件四 项目负责人委任书50第五章

4、 工程量清单(另册)51第二卷52第六章 图纸(另册)53第三卷54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55第四卷5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7公告号:PDZCZB1702082项目名称: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工程地点: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资金来源:青岛市交通运输委财政补助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工程类型:施工总承包工程类别:III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额:199.63万元工程造价:143.1604万元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1391.362米计划文号:平发改字201793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编号/建设单位:平度市交通运

5、输局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春梅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8319654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平度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单位联系人:唐春梅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8319654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平阳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8367878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甲级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共计四条道路,其中道路A总长度390.121米;道路B总长度307.549米;道路C总长度501.310米;道路D总长度192.382米,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沟、围

6、墙等工作内容。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下列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

7、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三、对企业的财务的要求1、2014年-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2016年流动比率不低于100%。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3、同类工程界定:近五年已完成单

8、项工程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4、近一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当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五、对企业的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不得被接管、冻结等;2、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3、投标人近3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4、投标人上1年不得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行为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中认定

9、的行为为准)。六、对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2、项目总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3、投标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七、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标段要求1、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43.1604万元。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十 、其他1、投标

10、人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 月 日16时30分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一次性发至邮箱:sd88367878(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回复时间:2017年 月 日24时前。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时间:2017年 月 日08时00分起至09时00分止。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

11、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平度市青岛路217号联 系 人:唐春梅电 话:0532-8831965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地 址: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联 系 人:刘平阳电 话:0532-883678781.1.4项目名称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平度市白沙河王家屯村1.2.1资金来源青

12、岛市交通运输委财政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共计四条道路,其中道路A总长度390.121米;道路B总长度307.549米;道路C总长度501.310米;道路D总长度192.382米,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沟、围墙等工作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

13、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均不适用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招标文件的澄清原条款修改为: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sd88367878(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

14、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逻辑的错误等)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sd88367878,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包括补充)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

15、文件第2.3条规定办理,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文件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2.2.5澄清公告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

16、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原条款修改为: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并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以明确。2.3.2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2.3.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必须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

17、无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的为准。3.1投标文件的组成原条款修改为:3.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为:U盘)组成,具体要求见3.7.1。商务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资料;(6)承诺函;(7)投标人基本信息表;(8)其他材料;技术部分主要内容: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廉政建设;环保措施。投标报价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执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部

18、分第一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和(二)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包含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所有内容的电子版。其内容应与纸制投标投标文件内容相同。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86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必须于2017年 月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以下开户银行及账号:户名: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

19、交易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账号:802590200500886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2-883355693.5.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1)及项目经理(2)(如有)和项目总工(1)及项目总工(2)(如有)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

20、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增加:技术部分制作要求:(1)技术部分封皮必须使用招标公告提供的PDF附件所附封皮,A4白色打印纸打印。技术标书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封面及内容用纸(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除外)统一使用白色A4复印纸单面打印,技术标书正

21、文每行顶格编制,不得缩进或空格。字体采用3号仿宋GB_2312体(含数字和字母),每行28字,每页28行,不得编制目录和页码,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图表中的文字(含数字和字母)使用5号宋体打印,网络进度计划表等一律采用A3复印纸。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2)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商务部分、财务建议书的内容、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及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设封底。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制作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人自备,应为完好的且其中电子版格式须为可编辑且能为招标人所用的格式(文档格式:文字为DOC格式,单独的表格文件为XLS格式,图纸为DWG格式

22、(附必要支持文件)。3.7.2投标文件的响应增加:(1)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技术部分违反3.7.1的规定的,技术标书不得分。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增加:商务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外观应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技术部分一式六份,不分正副本。投标报价部分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与投标报价部分一同密封提交。3.7.5装订要求

23、修改为:商务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正文逐页标注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必须胶装提交, 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技术部分按封面装订孔纵向(A4纸长边、A3纸短边并折成A4大小)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且在装订孔的中孔背面打死结一个。4.1.1投标文件的密封修改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用内层封套单独包装后,包装在同一个外层封套内; 电子文件与报价部分分别用内层封套单独包装后,包装在同一个外层封套内。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封条格式由各投标人自拟,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标识。4.1.2封套上写明修改为:

24、商务及技术部分内层封套: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部分)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商务及技术部分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平度市青岛路217号 招标人名称: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2017年 月 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报价部分及电子版内层封套: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部分)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报价部分及电子版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平度市青岛路217号 招标

25、人名称: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王家屯村通村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及电子版)2017年 月 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7年 月 日9:30分开标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会议室5.2开标程序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

26、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和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6)宣布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7)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唱标;(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10)宣布中标人;(11)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报价部分在商务及技术部分

27、评审结束前不予开封,并交监督人密封保存。5.2.4投标报价部分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的评审标准和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2)投标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3)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提交选择性报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2评标原文后增加:本项目采用设有招标控制价上限的无标底的合理低价法评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2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名7.3.1履约担保修改为: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账号:8025902005008867.3.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担保(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完成50%后,退还50%的履约担保(保证金);工程完成80%后,退还剩余

29、履约担保(保证金)。7.3.4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电 话:0532-8839730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删除原内容。修改为:本项目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10.2以下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开标会:10.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公证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的

30、公证书原件;10.2.2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10.3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含义是: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须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副本可不使用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0.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出具二份,一份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于开标时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具以下材料,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公证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10.5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招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如果发现获得

31、推荐资格的投标人所报的某些工程子目报价严重不平衡时,将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明显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的单价进行适当调整,使之趋于平衡,并由投标人确认,如经协商后投标人拒绝确认,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权利。10.6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可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荣誉、主要人员等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10.7投标人必须提供前附表3.5.2要求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32、报告原件,否则相关财务指标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密封。10.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690元,由中标人在确定中标结果后3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度支行账号:3715 0199 7906 0000 010110.9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交建管201516号)有关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保证投标文件所载明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承诺的主要机械

33、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按时、按标准到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被更换的项目主要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山东省范围内参加交通运输领域的其他项目投标。重新招标的项目,前期招标中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参与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进行恶意投诉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投标。10.10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合理低价法10.1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密封)1、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2、财务证明材料:2014年、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3、

34、业绩证明材料:自201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的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4、信誉证明材料:投标人信誉情况表5、人员证明材料:5.1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自201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的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

35、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5.2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自201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的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项目总工社保证明材料。6、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7、评标办法中需要提交的原件资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原件资料。注:以上1-6项证明材料在未携带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

3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下列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37、“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定为资格评审不合格。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2014年-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2016年流动比率不低于100%。投标人必须提供前附表3.5.2要求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密封),否则相关财务指标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8、。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定为资格评审不合格。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3、同类工程界定:近五年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4、近一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当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认定,不作为评标依据。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

39、定为资格评审不合格。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不得被接管、冻结等;2、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3、投标人近3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4、投标人上1年不得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行为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中认定的行为为准)。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定为资格评审不合格。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

40、要人员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2、项目总工,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3、投标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同类工程界定: 见招标公告 。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认定,不作为评标依据。注:1、应附社保证明材料。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定为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

4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

4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44、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

45、认定不会对承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46、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呈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

47、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得分报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应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

48、,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投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

49、.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文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种评分因素权

50、重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51、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52、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问。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资料;(6)承诺函;(7)投标人基本信息表;(8)其他材料;技术部分主要内容: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廉政建设;环保措施。投标报价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执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部分

53、第一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和(二)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包含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所有内容的电子版。其内容应与纸制投标投标文件内容相同。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

54、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人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人招标人提供的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

55、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

56、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

57、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

58、,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9、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后,由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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