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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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摘要当今世界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互联网在全球迅速普及,使得现代商业在供货能力、客户需求和全球竞争方面具有新的特性,使得任何一种现代公司都必须改革其组织构造和运营方式以适应这种全球性的发展和变化。随着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和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借助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活动的国际化、信息化和电子化,已经成为现代商务发展的一大趋势。电子商务正是为了适应这种以全球为市场的变化而浮现和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机会、规定、规则和挑战,代表了信息产业的将来发展方向,并将继续对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电子商务独特的运作方式向

2、目前的商务规范模式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没有法律规范的电子商务将难以进行可持续的正常发展,并解决其发展中浮现的新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浮现的波及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问题中重要有著作问题和商标问题。研究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发明一种健康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是推动电子商务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核心词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AbstractNow world network, corresponde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ast development , Internet in global rapid populariz

3、ation Causes the modern trade in the goods supply ability, the customer demand and the global competition aspect has the new characteristic, Causes any modern enterprise all to have to reform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the movement way adapts this kind of global development and the change.Alon

4、g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commercial domain widespread application, With the aid of in computer technology, network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echnology realization commerce activity internationalization, informationization and computerization, Already beca

5、me the modern commerce development a major tendency.Electronic commerce is precisely in order to adapt this kind to appear take the whole world as the market change and to develop. Electronic commerce proposed one kind of brand-new commercial opportunity, the request, the rule, and the challenge, ha

6、ve represented the information industries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lready and will continue to the global economy and societys development has the profound influence.The electronic commerce unique operation way proposed aspect and so on technology, finance and transaction security to the prese

7、nt commercial standard pattern great challenges. Will not have the legal standard electronic commerce with difficulty to carry on the sustainable normal development, and will solve the new legal matter which in its development will appear.In electronic commerce appears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

8、erty rights legal framework in the question mainly to have the work question and the trademark question. The research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gal matter, creates a health goo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gal system environment, is impels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the premise and the safeguar

9、d which develops along the health track.Key word: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gal protection目录摘要IAbstractII第1章 绪论11.1 课题背景11.2 研究的现状及成果11.3 本文重要研究内容21.4 本文构造2第2章 知识产权的发呈现状32.1 目前知识产权应用状况32.2 人们对知识产权的结识42.3 现今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52.3.1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52.3.2 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质量不高52.3.3 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还不

10、完善5第3章 现阶段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73.1 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现阶段存在哪些问题73.1.1 因特网上版权保护问题73.1.2 因特网上专利保护问题83.1.3 因特网上的域名保护问题93.2 知识产权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93.2.1 域名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93.2.2 著作权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103.2.3技术成果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10第4章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意义124.1 在老式领域中解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措施和手段124.1.1 老式知识产权观念124.1.2 老式知识产权制度特点124.1.3 老式知识产权保护程序124.1.4 老式知识产权具体的保

11、护措施134.2 在电子商务中如何解决知识产权问题144.2.1 网络专利法方面144.2.2 网络著作权方面144.2.3 网络商标与域名方面154.3 老式的知识产权能否解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154.3.1 现行知识产权法有着鲜明的地区性164.3.2 电子商务与老式商务的本质区别在于它的数字化、网络化164.4 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对电子商务有哪些积极的影响164.5 本章小结17第5章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将来发展趋势195.1 开展政府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提高国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195.2 加强信息基本设施建设,规范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195.3与国际密切合伙, 探寻有中

12、国特色的域名制度195.4 修订中国版权法,充足兼顾国际保护的新规定20结论21道谢22参照文献23第1章 绪论1.1 课题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业的经营者都在积极摸索运用计算机网络开展电子商务。由于电子商务是运用计算机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媒体,具有与老式商务活动不同的特点。电子商务的浮现与蓬勃发展,给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步也给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节带来了新的挑战,老式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民商法律制度对电子商务的浮现了巨大的合用上的困难。因此既有的调节商贸活动的法律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的形式需要新的法律规范与之相适应。商务迅速发展的

13、同步,老式的知识产权法面临着如何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行为,以及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浮现的新的知识产权等问题。1.2 研究的现状及成果为解决这些新问题,国际社会一方面通过制定新的公约加以协调。另一方面规定各国知识产权法做出相应的调节,以适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环绕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也在逐渐建立起来,所有准备或者正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工商公司都应当理解其交易的法律环境,采用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交易方式,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国内网络通信技术起步较晚,无论在电子商务实践,还是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研究方面,都远远落后发达国家,某些在国际电子商务活动中热点的法律问题,在国内体现得也不算明显。

14、但是,与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同样,国内有关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立法也必然是全球化的。诸多国家纷纷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基本框架,也正是从战略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电子商务的立法。1.3 本文重要研究内容这次毕业论文的撰写从理解知识产权的发呈现状出发,探讨了由此而引起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在此基本上,运用价值分析措施和实证分析措施进行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研究,剖析电子商务的发展对老式知识产权法的影响,分析问题产生的本源,就问题的解决模式进行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对国内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将来发展的统一立法思路提出了初步设想。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核心问题

15、是如何结合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不断更新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使之达到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与保护社会公众合理利益之间的新的平衡点。1.4 本文构造第一部分简要论述了一下知识产权的发呈现状,分别从目前知识产权应用状况、人们对知识产权结识的结识、现今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了现阶段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涉及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现阶段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两方面。第三部分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措施及其现实意义,分别从在老式领域中解决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措施和手段、在电子商务中如何解决知识产权问题、老式的知识产权能否解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对电

16、子商务有哪些积极的影响四点论述。第四部分是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解决措施的将来发展趋势。第五部分是结束语第2章 知识产权的发呈现状2.1 目前知识产权应用状况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 、商业秘密专有权等等,人们对自己发明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知识产权具有地区性、专有性等特性。国内从1985 年开始实行专利法到目前经历了20近年,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制度。国内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一方面,国内实行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有了坚实的基本。重要表目前:一是在过去时间里, 国内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渐

17、与国际接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获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二是国内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国内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获得了较大进步。三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有所提高, 知识产权数量居世界前列,进入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尽管国内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近几年已居世界第一。四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苏醒地看到,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不容乐观。从专利申请状况看,在1985 年4 月1 日至 年2

18、 月28 日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状况来分析,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外占到了54,授权量占到了60.4。而在我们相对较低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中,涉及公司在内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到36.4,而国外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占有率却高达95左右。从专利授权状况看,在国内的授权专利中,本国人拥有的专利为11.2 万件,外国人拥有的专利为2.0万件。从总量上看本国人拥有的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2.2 人们对知识产权的结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较为淡薄。由于受国内长期筹划经济的束缚和影响,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公司的知识产

19、权意识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在科技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中还普遍地存在着重成果、轻专利,重奖励、轻市场,重有形、轻无形的“三重三轻”的错误观念。国内约90%的中小公司、70%的大型公司和60%的高校没有专利,730万家公司只有12万家有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 年工业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调查报告显示,受调查公司在“九五”期间共获科技成果奖23840项,刊登论文33787篇,申请专利9638件,平均每2.5项获奖成果才申请1件专利,刊登3.5 篇论文才申请1件专利,这阐明国内的许多公司和诸多科技工作者仍然对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刊登论文情有独钟,却忽视申请专利,对哺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

20、权的核心技术更是注重不够。知识产权保护乏力,群体性侵权事件多。正如有关专家总结的那样,“侵权好比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盗版软件的盛行、背景音乐的随意使用,从某些侧面阐明,公众正在以悲观的方式淡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只有让一般民众在平常生活和经营中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并且自发地维护知识产权,那么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算真正落到了实处。任何一种公司都应将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义务,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只有人人都尊重保护她人的知识产权,自己的知识产权才不会受到侵害。长期以来,国内社会缺少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目前,某些

21、世界上的大公司,她们创新了诸多的专利,用这个专利去开发新产品满足社会的需求,然后用得到的利润再来支持研发,加上自己的新思维,又产生新的专利,然后再支持涉及基本研究、公益性活动、青少年教育等,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任重而道远。在拥有13 亿人口、现阶段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高的中国,还需要政府、公司和广大消费者艰苦细致的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应当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也应是实行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工程。2.3 现今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2.3.1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知识产权出目前我们的脑海中但是短短20来年,至今国内尚有相称多的人不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在知识

22、产权保护这方面的意识也不强。在国内常常浮现出名的品牌在国外被歹意抢注的事件,而这对公司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很大的。如国内出名的广东志高空调公司,当其欲在印度尼西亚申请商标注册时,却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其在印尼的经销商抢注了,如果志高公空调公司想拿回自己的商标,将不得不付出比通过正常渠道注册时所耗费的近30倍的费用。知识产权的流失固然有管理失控、法制意识淡薄等多种因素,而它对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训是非常惨痛的。2.3.2 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和载体的公司,应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在当今的知识经济中,公司更应成为专利开发的主体。并且目前国内公司知识产权特别是与核心技术

23、有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并且缺少出名品牌,特别是国际出名的品牌。如在商标周刊网站发布的全球品牌100强名单中,中国竟无一品牌上榜。国内公司申请专利的热情并不是很高,由国知局记录的数据显示,从1985年专利法实行至今,国内只有约1.4 %的公司申请过专利。而在欧美和东南亚某些发达国家,公司专利的申请量却达到了申请总量的70 %80 % ,并同步大量到国外去申请专利。2.3.3 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尽管通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国内已经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比较适应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并颁布实行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系法律法规。但是与国外发

24、达国家所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比,我们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如在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方面,我们应当加强,同步不断的更新与完善国内法律,使之与国际公约接轨。此外,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缺少一种清晰的定位。目前有关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结识,存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见解:保护水平过高论、保护水平过低论和水平适中论。各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这种对定位存在的分歧,直接影响着国内知识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不利于法制建设的长远发展。第3章 现阶段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3.1 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现阶段存在哪些问题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人们的智能和计算机的高速运营能力汇集和融合起来

25、,发明了新的社会生产力,丰富着电子商务等大量的活动,满足了人们的社会交往、购物、学习、消费、医疗等多种需要。电子商务活动中波及最多的是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活动就是在网络环境下使一部分商品流通“隐形化”。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谈判、签合同、订购商品,乃至最后获得商品的这种商务活动,已经使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新的问题。重要涉及电子商务中的版权问题、电子商务中的专利问题、电子商务中的域名和商标问题等方面。在网络传播的电子商务中,已波及版权产品的无形销售,产生了版权保护的新问题。特别是已经产生了,在网上的商标及其商业标记保护、商誉保护、商品化形象保护等与老式保护主线不同的新问题。电子商务在网络环境下,已对

26、国内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与老式的商务活动同样, 电子商务活动中也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然而, 国内既有的有关电子信息方面的法规和商务贸易方面的法规都未波及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所有。立法的不完备对商务贸易导致了障碍, 人们既无法精确地把握以非老式的书面形式提供信息的法律性质和有效性, 也无法完全相信电子商务的安全性。3.1.1 因特网上版权保护问题版权保护的核心内容是保障版权人拥有控制作品传播和使用的权利。在老式的传播技术条件下,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等权利上基本保证了版权人对版权作品的控制。然而,在网络环境下,版权人面临作品“失控”的严重威胁。网络上的版权侵权问题重要表目前

27、:(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者其她版权人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影片等等,均构成对版权的直接侵犯。此外,有关因特网服务提供者由于其服务者的侵权行为,和其计算机系统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自动复制而被牵涉的侵权责任问题,尚属于争论的范畴,还需要在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确。(2) 间接侵权,重要指因特网服务提供者(ISP) 和网主因顾客的侵权行为承当的侵权责任。在网络上的间接侵权责任问题上,服务提供者应当承当责任的大小,也在研究当中。3.1.2 因特网上专利保护问题网络技术对专利领域也提出了大量问题。例如,计算机软件能否成为专利制度保护的客体;因特网的广泛性和开放

28、性对专利的“新颖性”特点提出了挑战;此外,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中波及的法律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中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1)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诸多国家的法律在用版权法对计算机程序进行保护时都采用了某些变通的做法,吸取了专利保护的某些内容。但是,能否直接对计算机程序申请专利,不同国家在此问题上所持的态度不同样。根据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附录中对授予专利的事物这样描述:“任何一项发明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程序,无论在任何技术领域,只要它们是新颖的,具有发明性的和具有工业实用性的,都可以被授予专利。”可见,专利制度成为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一种法律手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目前,在知识产权理论界不

29、少人都觉得要把专利和版权两种法结合起来,实现对软件真正的保护。(2)Internet对专利法的影响在专利法中一般都规定,授予专利的发明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要件之一。老式的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在Internet上公开发明发明应采用什么样的原则,因此,在广泛的、开放的Internet上发布的发明与否还具有新颖性就是一种值得探讨的问题。(3)专利的电子申请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起草的专利法案公约(草案)和专利合伙公约细则的修改中,已确认了电子申请的合法性。日本专利局已于1990年12月开始接受专利的电子申请。韩国已经着手进行通过Internet申请专利的实验。美国、日本

30、、欧洲三个专利局正在进行通过Internet联机申请专利的准备,并把实现专利文献无纸化作为此后的发展方向。3.1.3 因特网上的域名保护问题域名是连接到因特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设计域名的初衷是便于计算机联网和网上通讯联系,然而,因其易记便用,已经被广泛用作一种商业标志符号了。商业组织已经意识到网站作为发展电子商务基本手段的巨大潜力,为此,商家尽量使用商标、商号和其她公司标志性词语作为其网站的域名,以吸引原有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出名度。域名虽然越来越具有商业价值,但是它与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因此,最急切的议题当是建立域名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减少两者之间的冲突

31、。但是,更主线的解决措施还在于给域名“正名”,如果域名真的具有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就应当考虑予以它知识产权的地位和法律保护。这样不仅解决了域名与知识产权的冲突,并且丰富了知识产权的内容。3.2 知识产权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成熟,以电子数据互换方式的交易逐渐成为21世纪的重要经济贸易方式。尽管国内的电子商务贸易额迄今局限性美国的万分之一,但是国内的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是相称快的。在这虚拟的世界之中,和现实的世界同样,也存在着违法犯罪和投机取巧行为,这些行为同步也成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影响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3.2.1 域名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域名是连接到互联

32、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设计域名的初衷是便于计算机互联网和网上通讯联系,然而,因其易记以便,被广泛用作一种商业标示符号。商业组织已经意识到网站作为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手段的巨大潜力,尽量使用商标、商号和其她公司标志性词语作为其网站的域名,以吸引原有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出名度。商业组织的域名也被普遍用在广告宣传中,作为该商业组织已经在网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标志。因此,单个厂商参与全球电子商务的前提是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域名系统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域名的惟一性,因此,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想出了将她人的出名商标、商号或其她标志注册为域名,在以高价将这些域名卖给其知识产权的所有人的坏主意。而在有些状况下,域名注册人

33、并不存在抢注之故意,而是出于自身因素使用了某一域名,偶尔与她人以英文字母形式表达的注册商标或使用商标相似或相似,即域名与同刑事犯罪者同样,对网络上电子商务的发展非常有害。这种行为已经在美国、英国等国受到了法律制裁,那些注册了几十、上百个她人的出名商标或公司名称的抢注者都被迫将抢注的域名还给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而后者纯属域名引起的权利冲突,对其纠纷的解决,一方面必须予以域名应有的知识产权地位和相应的法律保护,然后就域名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关系制定法律规则。这样,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就不难解决。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国内或国际的知识产权法来保护域名。这种“无法”状态会阻碍全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3.2.2 著作

34、权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国内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数字化、作品的网络传播都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这种状况,使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主体和客体发生了变化,而信息网络作品、多媒体作品和由工具生成的衍生作品的存在,是作品的分类带来苦难。这就影响了电子商务活动中主体资格的认定。第二, 个人合理使用作品的界线很难界定。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 经济利益获取与作品形式的分离, 使营利与非营利的界线很难划清。第三, 顾客合法权利的保护受到影响。在网络环境下, 存在着顾客对作品被动获取的条件和环境, 极也许使顾客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因此, 为了保护各方著作权利人的利益, 同步有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国内著作权法的保护原

35、则和重点应当有所调节并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应用的进展, 不断增长调节力度。3.2.3技术成果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技术成果是创新者发明性的智力成果, 涉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电子商务 中的技术成果不仅涉及通过因特网进行交易的商品自身, 还涉及交易过程中的创新性贸易技巧。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子商务中的商品品种增多, 贸易技巧层出不穷, 仅靠版权法难以有效地保护这些技术成果的所有方面。因此, 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 寻找新的保护途径。(1)专利权保护创新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发布其技术成果, 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这是创新者享有专利垄断权, 提高技术信息价值的有效途径。由于创

36、新者一旦获得了技术成果专有权, 使用它的时间越长, 范畴越广, 其价值就越高(在浮现新的替代性技术之前, 其价值能无限期积累),并且权利人除了自己使用, 还可以通过权利转让和使用许可赚得极为丰厚的利润。(2)商业秘密保护在国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第十条规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时才成为商业秘密”。在电子商务中, 商业秘密涉及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如计算机软件、客户订单、成本核算表、会计措施、市场研究报告、营销方略及物流配送流程等。商业秘密具有很高价值, 这表目前它目前或将来的使用会为权利人赢得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

37、优势。因此, 公司往往采用多种措施保护其商业秘密, 而某些公司为节省开支或理解对手的状况, 也许会不择手段地窃取对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许多国家规定了商业秘密权, 来救济技术成果创新者的权利。第4章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意义4.1 在老式领域中解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措施和手段4.1.1 老式知识产权观念老式观念觉得: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带有地区性范畴保护的、有权利人独占的、具有时间限制的智力成果权。具体地,商标只是保护“文字、图案或其组合”不保护动态过程;著作权只是保护内容的外在体现形式而不保护具体的体现内容及其过程。知识产权制度重要是一种确立权利和保障权利的

38、制度,此外也是体现一种鼓励发明的制度。老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觉得,权利尚未形成,则无权利保护可言;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界线并遵循单个法律判断。4.1.2 老式知识产权制度特点知识产权具有与有形财产不同的某些特点,如垄断性、地区性、时间性、无形性、政府确认性等等。其中,又以垄断性(专有性)和地区性显现出更为特别。如果知识产权不能保证权利人的专有,则知识产权制度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权利也就成了一种摆设。如果地区性被彻底打破,权利就有也许成为世界通行的“全球权利”或者产生世界性统一的制度。4.1.3 老式知识产权保护程序(1)法院管辖老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法院管辖上,多采用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

39、为地法院管辖。一旦拟定管辖法院,则波及到另一种重要的问题,就是准据法的合用一般以诉讼地法律为准。但是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难以拟定具体的行为地点和受害地点。有学者提出通过加速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国际“一体化”进程,即通过弱化知识产权的地区性,来解决这一矛盾。事实上,无论如何弱化地区性,也总还存在着地区性的问题。(2)证据及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下简称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她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4.1.4 老式知识产权具体

40、的保护措施(1)老式著作权保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目前国内网络传播的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基本上处在无序的状态,绝大部分作品未征得著作权人的批准,也没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2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她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这是为了有助于满足社会对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知识传播的角度出发所做的规定,并非是为侵犯著作权留下的空隙。没有法律根据,非报刊的传媒未经著作权人批准而擅自使用她人作品的行为,构成了著作权的侵权。将她人的作品上网就属于此类。(2)老式专利权保护国内有学者指出,专利法

41、的第2次修订,在理论上有了进步,重要表目前三个方面:一是解决专利授权及无效程序中与“在先权”冲突的问题;二是老式的“侵权构成要件说”在专利法中开始动摇;三是对民事补偿的“填平原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再次做了突破尝试。(3)老式商标权保护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地应用,老式的商标是一种商业性的标志,并且是平面的、固定的标志。但是网络技术使得老式的商标发生了许多变异,如商标的飘动化形象、多维形象、变动化形象、与音响效果结合形象、与气味结合形象等多方面的变化已属平常。如果按照过去老式的保护方式,则难以界定把她人固定形象的商标过程化行为与否属于商标侵权。并且,商标在电子商务中也许不一定使用在具体的商

42、品上,如何界定商标的使用也将成为讨论的话题之一。4.2 在电子商务中如何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突破了国家和民族的界线;另一方面,它也不再完全地遵循法律和商业惯例规定的有关老式程序,这导致了各国政府的变革以及立法和商务的变革,一系列新规则不断涌现。在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这一依国内法产生的权利,其老式的特性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国内电子商务产业界、实务界应积极应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挑战, 及时采用有力措施。电子商务无国界,老式专利保护的“属地主义”原则正在面临挑战。4.2.1 网络专利法方面国内的电子商务虽迅速发展, 但其模式大多照搬或模仿美国的商业措施, 其中潜在法律风险不言而喻。

43、在国内立法尚未明确在网络商业措施专利保护问题的态度时, 国内的产业界、实务界更应提前行动,以避免被动局面。一方面, 必须从观念上树立专利侵权风险防备意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随时注意美国、日本等国在网络商业措施的专利申请, 如定期聘任专利律师和技术人员检索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在网络商业措施领域所申请的专利, 并对检索成果进行分析研究, 避免踏上专利地雷区。另一方面, 注意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经营的创新和技术上的改善、提高。从美国网络商业措施专利的类型可以看出, 它们有简化购买手续的措施, 尚有通过链接来达到促销目的等。事实上, 专利上的竞争在很大限度上是措施和技术的竞争, 国内电子商务公司一定要加

44、强对网络商业措施创新和技术改善与提高。最后, 网络商业措施专利保护在带来风险的同步, 也为国内公司在全新的领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创作了新的契机。因此, 中国公司应当向日本的公司学习, 学会“行动在先”, 及时地、尽量多地将创新或者改善的网络商业措施作为软件和硬件的结合在中国申请专利, 亦以积极的行动来推动对网络商业措施专利保护的研究和立法的进展。并且还应当积极地在 美国、日本、欧洲等电子商务大国提出专利申请, 争取在这些国家的专利保护。4.2.2 网络著作权方面网络经营者与管理者(不管为 ISP/OSP 或 BBS站主)在使用者申请登录时,应设法告知使用网络时应注意的著作权有关事项。 网络经营者

45、与管理者应于使用者申请登录使用权限时,以合适的方式(例如在供使用者填写的申请格式中,以重体字、有色彩字或加注记号显示),告知其在网络上应注意的著作权有关事项,如此至少在发生使用者侵害她人著作权争议时,在现行法规尚未对 ISP/OSP 等网 络服务供货商制定有如 DMCA 特别免责规定的状况下,仍能依民法通则有关过错责任的规定, 主张自己并非故意或无过错而减免责任。4.2.3 网络商标与域名方面只有公司充足结识到域名作为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性,及早进行域名的注册工作,才是解决域名歹意抢注的主线途径。从业者可采用下列措施:商标如尚未向商标局注册,应尽快申请,如为国际化的公司亦应在重要市场

46、合在国家申请注册;以商标向CNNIC申请注册域名,由于域名申请时间不久且不须缴纳申请费,因此虽然尚未申请商标,也可先申请;由于域名有地区之分,且不同地区受理域名注册的单位不同,如为国际化的公司,应考虑在重要市场直接向该地申请域名注册。4.3 老式的知识产权能否解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针对电子商务中浮现的一系列问题而言,我们应特别注意电子商务所借助的工具互联网的特性。互联网是一种虚拟的时空,在这虚拟的世界之中,和现实的世界同样,也存在着违法犯罪和投机取巧行为。代表社会发展先进技术方向的贸易过程电子化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老式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的冲突,需要对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

47、权法律保护问题加以认真的研究。正如托德迪金森所说的:“在世界经济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本。新兴技术如信息产业特别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然而,现实证明老式的知识产权机制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电子商务中发生的多种知识产权问题了,给了老式的知识产权很大的冲击。4.3.1 现行知识产权法有着鲜明的地区性知识产权的地区性的实质是国家主权原则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体现。一种国家或地区所拟定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本国或本地区范畴内有效,对其她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虽然随着某些地区或全球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的建立,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签订与生效,知识产权保护向统一化

48、,国际化方向发展,但是至今还没有完全打破知识产权地区性的界线。4.3.2 电子商务与老式商务的本质区别在于它的数字化、网络化网络传播的特点是无国界性,在互联网上是没有国界的,甚至连地区,大洲的概念都很模糊,电子商务在“无国界”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起着很重要的角色,因此电子商务活动中跨国商务活动的比重也是很大的。这样,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各国知识产权法的格格不入更加突出了。当发生跨国侵权案件时,合法的权利人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惩罚侵权人,就会遇到诸如权利认定的问题,国家间司法管辖等等诸多问题,使得行使合法权利变得非常困难。4.4 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对电子商务有哪些积极的影响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占

49、国际经济主导地位的世纪。这种以知识为基本的经济,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与应用。知识产权法调节因智力成果的获得、使用、转让和保护等产生的多种社会关系,保障知识发明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人们的发明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不仅鼓励知识的生产,并且有助于增进知识的传播和应用,使科技知识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将成为公司的一种重要经营方式,不具有网上运营能力的公司将无法在将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老式商务模式向电子商务转换过程中,公司面对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产品的创新和换代不断加速,公司对市场变化和商业危机的迅速决策响应,以及向基于知识的服务

50、和产品的转变,使得知识管理变得非常重要。通过建立公司知识管理的方略,可以对长期保存下来的信息资源和创新思想进行有效地挖掘、共享和运用,使公司理解自己拥有的独特知识,以及如何运用这些知识达到发展的目的,这对电子商务公司的竞争优势是至关重要的。其一,知识产权管理是公司电子商务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知识产权问题贯穿于公司电子商务活动的终始。如公司在创立电子商务网站时,一方面要注册域名,这是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便是开发网站所需要的内容、界面、源程序等,这些构成网站的素材都波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而在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经营活动中,和老式商务同样,存在假冒、混淆商标,假冒和仿冒专利,商业秘密侵

51、权以及不合法竞争行为等知识产权问题。其二,知识产权是电子商务公司竞争的核心。公司电子商务创新的重要机制在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指国家依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生产经营等领域发明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目的在于保护其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从而增进知识的创新。 其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的基本。电子商务市场规范、有序运营赖于参与各方的自身的规范行为。然而就目前而言,由于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加上许多步伐之徒运用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性进行违法活动,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此起彼伏,层出不穷。这极大地扰乱了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目前国际社会和许多

52、国家通过加强有关立法来惩办多种侵权行为,并规范各主体的行为。就公司而言,则需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这既是对公司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也要对整个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奉献。4.5 本章小结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不仅是公司维持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并且是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增进电子商务公平、有序、合法发展的需要。这不仅影响公司自身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且影响整个国家乃至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由于互联网漫无边际、传播迅捷,网上内容被任意使用与传播、网页被抄袭、被设立深度链接等侵权行为。其中深度链接这一侵权行为更难被发现。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也许波及著作权、商标权和

53、不合法竞争等法律问题。获得作品授权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无论是做内容服务网站,还是制作多媒体数据库,都需要获得大量的作品授权。这一工作面对的是分散的众多著作权人,有些著作权人甚至无法联系,这个遵守版权精神的网站和数据库制作者带来非常大的工作量,她们将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并且逐个获得作者授权实在是很困难的事情,这甚至成为有些侵权者的一种借口。目前,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者体现出对目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不满和无奈,急切地呼吁尽快地完善或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因此,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公司同样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一方面尽量避免侵犯她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避免自己的知识产权受侵害

54、,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知识产权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影响很大,我们要加强公司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第5章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将来发展趋势国内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在短短的二十近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100近年所走过的立法路程,并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同步又面临着高科技的电子商务的深度开放之挑战。尽管说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但是,相对于世界公约的规定以及从建立一种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建立完善的鼓励机制、维护社会竞争秩序方面来看,国内在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仍有待结合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5

55、.1 开展政府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提高国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国内电子商务发呈现状看, 电子商务虽波及的领域众多,形式多样, 但行业和区域差别较大,公司管理水平有高有低,对电子商务的结识也不统一。因此,国内政府应合适开展必要的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抓试点、重宣传、贵引导, 在试点的基本上获得经验, 逐渐推广,在宣传的基本上普及电子商务基本常识, 提高国民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吸引更多的公司或消费者加入到电子商务的行列中来,引导她们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5.2 加强信息基本设施建设,规范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信息服务系统是以因特网技术为网络连接平台的。这种开放性的

56、网络平台使得电子商务的安全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而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保护必然波及到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 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化有助于增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国内必须加大信息基本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发出类似于IBM 公司的“密钥容器”此类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以及具有信息保障功能的硬软件技术产品来保证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3与国际密切合伙, 探寻有中国特色的域名制度我们只有立足国情,修订和完善国内既有有关法律,才干对域名权加以有效的保护。目前各国均没有颁布有关域名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国内在这方面的立法对策可以借鉴其她有关领域的立法经验以及国际上的某些

57、通行作法,对与域名权有关的多种知识产权法律作出有关规定,从而为域名权的保护提供法律根据。5.4 修订中国版权法,充足兼顾国际保护的新规定现行的中国版权法普遍存在内容陈旧的现象,虽然是有关网络信息版权保护的论述也很模糊, 易导致侵权纠纷和审理成果的随意性, 更无法适应电子商务中版权保护的需要。既有的中国版权法中有关“复制”、“合理使用”、“版权保护期限”等规定亟需根据中国实际状况充足兼顾电子商务 中版权国际保护的新规定加以修订或增长新内容。结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老式商务交易形式发生了深刻变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这种以互联网为操作平台的崭新贸易形式减少了交易成本,简化了交易流程,清除了老式贸

58、易中的时空对贸易双方的限制,带动了经济变革,但国内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立法相对滞后,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还没有最后形成,因此建立和完善国内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国内网络通信技术起步较晚,无论在电子商务实践,还是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研究方面,都远远落后发达国家,某些在国际电子商务活动中热点的法律问题,在国内体现得也不算明显。但是,与全球的电子商务同样,国内有关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立法也必然是全球化的。诸多国家纷纷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基本框架,也正是从战略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电子商务的立法。综上所述,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争端解决

59、机制,明确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措施、途径和机构,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救济制度,规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救济的形式和内容。制定一系列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完善国内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环境,是当务之急。这将改善国内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从主线上增进国内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以推动电子商务活动全面迈向国际网络经济舞台。参照文献1李居迁,杨帆.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M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34-210.2蒋志培,孔嘉等.网络与电子商务法M .北京:法律出版社,17-100.3李琪,秦成德等.电子商务法M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60-290.4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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