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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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学校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原则(一)部门配合、共同实施;(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治理;(三)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三、专项整治目标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校舍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完善有效的食品卫生、校舍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风险隐患早期预警机制,促进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

2、、校舍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四、组织领导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成立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行动的排查标准、组织协调和督导评估工作。组长:张 瑜 省卫生厅副厅长 黄 俭 省教育厅副厅长组员:高忠明 省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杨 跃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刘时海 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 刘家发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毛祖柏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各地卫生和教育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专

3、项整治范围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教室、校舍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急性传染病早期预警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是农村地区学校及2007、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六、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和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时间为4月份。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卫生应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二阶段:学校自查整改。时间为5月上旬至7月初。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

4、管理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按要求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和整改后的风险隐患级别上报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一)。 第三阶段:集中督查。时间为9月份至10月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附件一,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校舍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等重点开展检查,包括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等),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的管理,学校消除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

5、,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学校供餐、供水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以县为单位,由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社会公布存在特大、重大风险隐患和未如实上报自查情况的学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四阶段:各地工作总结。时间为11月份。各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11月3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上报工作总结及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第五阶段:抽查和通报。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将于年底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社会监督。在上述五个阶段中,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需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预警工作方案(试行)(附件二),针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时识别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信号,会同学校共同落实传染病早期预警措施。附录:1、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 2、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预警工作方案(试行) 3、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附录1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 一、学校基本情况名称: 校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类别: 性质: 教职工数: 学生总数: 学校总面积: 教室总面积: 住校学生人数: 学生宿舍面积: 二

7、、排查内容排查项目排查指标排查结果主要问题和隐患整改建议(时限、要求)组织管理学校卫生工作校长(园长)负责制设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有人负责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600:1比例配有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配有专(兼)职保健教师制度管理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有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有学生晨检制度(晨检工作规范)因病缺课登记制度、表格有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有教学卫生管理制度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有健康教育管理制度有垃圾管理制度有厕所卫

8、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学校图书馆、洗浴场所、理发场所、娱乐场所、体育馆)等符合公共场所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控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符合要求,并有责任人有新生体检记录,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符合要求健康体检承检单位符合要求有学生因病休退学登记记录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记录有学生晨检登记记录有接受培训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查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且查验记录齐全,对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学生通知及时进行补种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有专(兼)责任人(须持有健康证)负责学校水源保护与管理规范,且地下水/自流泉水取水点周围30米内,不得有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地面水

9、取水点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放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二次供水、自备水必须获得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和供水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查定期清洗记录和检测报告)提供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饮水供水器皿定期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记录)学校每80-100人配备1个水龙头食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有专(兼)人员负责学校食堂、副食店持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经营校内不得有社会饮食店,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学校食堂、副食店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学校食堂加工经营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副食店所经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学生集体用餐符合卫生要求不购置、使用劣质或腐败

10、变质的食品原料、实行实行索证索票、原材料建台帐,储存规范(无专库,房屋潮湿或无储存容器或无防鼠、防虫、防蝇设施视为不规范)教室卫生教室人均占有面积:小学不低于1.10/人,中学不低于1.12/人人均占有面积: /人教室通风、采光良好,定期消毒,采用湿式清扫托幼机构教室、活动室、寝室实行紫外线消毒厕所卫生厕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厕所定期湿式清扫、灭蝇蛆,粪池加盖,不渗漏,有粪便无害化处理措施;室内、外厕所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宿舍卫生宿舍卫生有责任人管理宿舍人均占有面积不少于2.7/人,实行1人1床人均占有面积: /人宿舍保持清洁、通风良好卧具定期清洗,个人用品整洁学生公寓设置盥洗室、卫生间和洗

11、浴场所,正常使用防四害(鼠、蟑螂、蚊、蝇)设施齐全健康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课程安排和讲义)危险化学品管理建有立危险化学品、药品专库、分类存放,专帐、专人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实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处理记录环境因素学生取暖安全:使用炭火、煤火取暖应有专用炉具,密封性好且建有排烟管道,室内通风。三、风险隐患级别判定标准1、指标1个不合格、或指标3个以上不合格,或排查指标中50%以上不合格,判定为特大风险隐患单位;2、指标2个不合格,或者其他排查指标40%不合格,判定为重大风险隐患单位;3、指标1个不合格,或者其他排查指标20%不合格,判定为较大风险隐患单位。

12、四、排查隐患单位主要风险隐患及级别判定结果:五、风险隐患整改措施:排查人员(签字): 排查负责人(签字): 排查时间:附录2湖北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预警工作方案(试行)为落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规范我省学校内发生传染病后的各项防控措施,保护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本方案所指学校常见传染病,指近年来在我省学校内常见并可能发生暴发流行的传染病,主要包括甲型肝炎、戊型肝炎、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猩红热、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感染性腹泻、食

13、源性和水源性疾病,对于其它传染病,可根据本方案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学生传染病的诊断,应以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二、当学校发现本方案规定的传染病时,传染病人所在地教育和卫生部门负责应分别落实以下措施:(一)学校应采取的措施1、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保证患儿在病情痊愈、无传染性前不得返校上课;2、将学生发病情况向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3、加强晨检,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人;4、开展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病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对教育和宿舍开展一次终末消毒,并加强对外环境及厕所等的随时消毒。6、如患病学生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

14、),建议未接种过的儿童开展预防接种。(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采取的措施1、对本单位接诊的患病学生,负责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措施;对辖区内患传染病的学生开展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2、正式通知并指导学校落实防控措施。(三)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通过传染病疫情信息网,每天监测本地学生传染病发病情况,发现本辖区内的学生传染病病例后,及时通知患传染病学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相关处理措施。通知卫生监督机构对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评估。2、核实患病学生就诊的医疗机构是否属当地的传染病救治定点机构,如果不属于传染病救治定点

15、机构,则应通知接诊医院做好转诊转运工作。如患病学生是跨乡镇(社区)就诊,应通知学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相关处理措施3、指导学校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防控工作。(四)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派卫生监督员到达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对食品、饮用水和校舍卫生、学校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并监督整改。(五)医疗机构接诊了学生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如属传染病定点救治机构,按规定对学生落实隔离治疗措施,如不属传染病定点救治机构,由应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患病学生的转诊转运。(六)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1、将学生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纳

16、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内容。2、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3、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警措施。(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1、将学生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纳入各学校目标责任管理内容。2、与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3、督促学校落实预警措施。三、当本方案规定的传染病在学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当地疾控机构提出停课建议,报辖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会商同意,发病学生所在班及宿舍的学生应停课一周,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但学生所患传染病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且患病学生所在班和宿舍85%以上学生已接种过预防该病的疫苗时,则与患病学生同

17、一班级和同一宿舍的学生不需停课,只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及时补种相关疫苗。(一)当一周内一个班,甲肝、戊肝、伤寒和副伤寒、流脑、麻疹发生2例,或者痢疾、猩红热、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3例,或者流感、感染性腹泻、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发生,或者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发生10例时;(二)当一周内一个学校,流脑、麻疹、甲肝、戊肝、伤寒和副伤寒发生2例,痢疾、猩红热、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发生5例,感染性腹泻发生10例,流感、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发生15例时。四、停课后卫生和教育部门应采取的措施(一)学校应采取的措施1、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保证患儿在病情痊愈、规定隔离期内

18、不得返校上课。2、将学生发病情况向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3、加强晨检,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人。4、对停课学生及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使其掌握防病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对发病学生所在教室及宿舍开展一次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环境开展消毒。6、对放假回家的学生,至少每天一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当得知学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学生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7、对疫苗可预防疾病,建议未接种过的儿童开展预防接种。(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采取的措施1、对本单位接诊的患病学生,负责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措施;立即赶赴学校和学生家庭,开展流行病学

19、调查,并向辖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流调情况。2、指导对学校停课教室及宿舍的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环境开展消毒。3、对发病学生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三)辖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采取的措施1、通过传染病疫情信息网,每天监测本地学生传染病发病情况,发现上述情况后,及时通知患传染病学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相关处理措施。通知卫生监督机构对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评估。2、参与学校的健康教育、消毒及对停课学生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3、根据实际情况,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伤寒、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提出应急接种方案,

20、报请辖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批准后实施。4、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流脑、猩红热、感染性腹泻等细菌性传染病,提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措施,报请辖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5、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辖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6、向患病学生所在乡镇的学校发出预警信息。(四)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迅速派卫生监督员到达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对食品、饮用水和校舍卫生、学校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并现场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五)医疗机构1、接诊了学生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如属传染病定点救治机构,按规定对学生落实隔离治疗措施,如不

21、属传染病定点救治机构,由应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患病学生的转诊转运。2、作好应急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包括应急病床、救治专班和医疗设备、药品的准备。3、派相关专家到发病乡镇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六)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1、派专人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督促落实预警措施。2、与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疫情发展动态,作好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1、派专人督促学校落实预警措施。2、通知患病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学校做好防控工作。3、作好更大规模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准备。四、当学校发生传染病达到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报告标准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调查、处理规范要求执行。附件3 市、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学校分类学校总数(所)排查数(所)特大风险隐患校数(所)重大风险隐患校数(所)较大风险隐患校数(所)发出传染病疫情早期预警信号的学校数实施传染病疫情早期预警措施的学校数)中学城市县镇农村小学城市县镇农村托幼机构城市县镇农村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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