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教材精华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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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度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统一考试考 前 培 训2012年3月考什么:试题题型题量要求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或120分。1.单选题50题,每题1分。2.多选题1520题,每题2分。3.判断题2030题,每题1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一、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各管理人员掌握建设工程中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培养管理人员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使管理人员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和自我保护权利的能力。二、基本要求1、了解工程建设法律体系与民法基本制度;建筑市场基本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消防法律制度;建设工程保险及劳动合

2、同法律制度。2、掌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3、熟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要点;工程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 怎么计划:本课程 32课时培训计划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体系与民法基本制度 基本要求: 1、熟悉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组成与我国法的形式。 2、熟悉民事法律关系主题体和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重点掌握: 1、掌握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的概念及 经济法。 2、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的法人、诉讼时效制度。 难点 1、广义上的法律和狭义

3、上的法律、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区别。 2、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第一节 法律体系及法的表现形式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法的形式 一、法律体系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法的形式,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1、宪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 2、法律 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的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形 4、地方性法规 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式 5、行政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7、国际条约 我国作为法律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1、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3、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 。A、法律C、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D、单行条例A、国际条约宪法司法解释行政法规B、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C、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答案:C2、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下列不属于宪法这个法律部门的是( )。A、选举法 B、民族区域自治法C、授权法 D、保险法答案: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答案:4、大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属于( )。A、地方性法规 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答案:B5、行政法规是由(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节民事法律基本制度A、全国人大 B、国务院各部、委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答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可依法制定( )。A、地方性法规 B、部门规章C、行政法规 D、法律答案: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概念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民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力 ( 1)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

6、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事行能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1)企业法人: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法人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区别:是否以将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5、其他组织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利润分配给出资人为目的。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来源于法律和法人的章程,而法人的代理人的代理权源于法人的授权法人的授权则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的。二、代理制度 非法人组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

7、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常见的有: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1)代理人(2)被代理人(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4)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4、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授权不明确 “委托书授权不明确的,被的责任承担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无权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人,只有经

8、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责任 理人才承担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3、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3)第三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民法通则第66条同时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承担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转委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

9、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2)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 3)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指行

10、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 表见代理: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被代理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2)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实施了代理的行为;(3)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形式1)未予授权的表见代理;2)超越权限的表见代理;3)代理权终止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委托代理的终止2、被代理人取消

11、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 指定代理的终止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表见代理与一般无权代理的区别善意相对人如果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则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规定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代理关系因下列原因中的( )终止。 A代理事项完成 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C被代理人死亡 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代理人辞去委托 8、对于无权代理,如果未经被

12、代理人追认,则应由( )承担责任。 A、被代理人 B、代理人C、第三人 D、行为人 9、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个行为10、下列各项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原因的是( )。A、代理期限届满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D、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11、委托代理不会因下列( )原因的出现而自行终止。属于( )。A、代理人死亡B、代理人辞去委托 A、 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B、委托代理D、表见代理C、被代理人因伤致残D、作为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2、下列民事主体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甲,8岁,小演员B、丙,14岁,在家务农C、丁,17岁,初

13、中毕业在商场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D、乙,20岁,精神病患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13、关于法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B、依法成立C、是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总称D、有必要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4、父母代替未成年子女进行民事活动属于( )。A、委托代理C、无权代理B、指定代理D、法定代理 1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下合同是有效的( )。 A.买卖合同三、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的概念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 B.无偿合同 C.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1)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D

14、.纯获利益的合同 E.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或4年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

15、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1)附延缓条件的债权,从条件成就之时开始计算,但如果还定有履行期限,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起开始计算。2)附起始期的债权,从起始期到来之时开始计算,但如果还定有履行期限,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起开始计算。3)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权利成立之时开始计算;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4)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1)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16、,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备注:条件1)中的其他障碍主要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同时满足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个月 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截止之前6个月以前的时间内,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如果虽然有关事由开始时,诉讼时效还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但是事由延续到了6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17、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个月以内,则从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的开始时刻,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2)债权人提出要求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16、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 )。A、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B、从义务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C、从义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18、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3 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 2003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A、2003年4月1日B、

18、2003年8月1日C、2005年4月1日 D、2005年8月1日17、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正确是( )。A、因法定事由的出现,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B、因原告起诉,诉讼时效中止C、因被告应诉,诉讼时效中止D、因证人要求,诉讼时效中止 19、在委托代理法律关系中,如果因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 )。A由被代理人独自承担责任B由代理人独自承担责任C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按照约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D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某施工企业和某建设单位于 1999年5月10日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 2001年9月10日前支付所有工程

19、款,但建设单位一直未按约定支付。那么,施工企业的诉讼有效期限至( )。A2001年5月10日B2001年9月10日C2002年9月10日D2003年9月10日 21、若某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第16个月末时发生了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不可抗力事件,则该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 A8个月B6个月C3个月D1个月第二章建筑市场基本法律制度附加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第一节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的制度 基本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重点:掌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A起诉权C申诉权B胜诉权D请求权可证应具备

20、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难点: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节建筑施工许可制度以下两类建筑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一、建筑工程施工制度的概念及适用范围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依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1、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补充:有五类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除前面讲到的两种以外还有以下三种: 1、抢险救灾工程。 2、临时性建筑 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临时性建筑,如工人的宿舍、食堂等。 3、军用房屋建筑 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建筑

22、法第8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1)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 2)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 3)肢解发包工程; 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第5条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1)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3、和控制概算的需要;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结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3)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四条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1)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2)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3)肢解发包工程;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第六条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42条第1款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

24、许可证。 ”第7条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 工。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5、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2、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次数和每次期限分别为( )。A1次和3个月B2次和3个C3次和2个月D1次和6个月 23、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资金应当已经落实。按照规定

26、,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 )。A10%B30%C50%D80% 24、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A办理开工报告手续B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C签订工程施工合同D办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手续 25、下列关于分包工程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二节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A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B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基本要求建筑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C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重点掌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

27、分及承包范围难点了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等级。一、建筑企业资质3、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二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26、从事建筑活动的经济组织应当具备

28、的条件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A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B流动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突出业绩C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并依法设立D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和资格证书 27、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按( )顺序办理相应手续。A工程发包报建登记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申领施工许可证B报建登记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发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C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发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报建登记D报建登记工程发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申领施工许可证 一、执业资格制度综述 在我国,对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 我国目前在建筑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

29、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建造师等。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1、建造师的注册要求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三节 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基本要求: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重点:掌握注册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之中的规定及法律责任。 难点:了解建筑师和项目经理 注册人员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承担如

30、下法律责任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违反该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31、) 受刑事处罚的; 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5)同时在2个及两个以上建筑企业执业的;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8、国家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是( ) 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1)

32、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2)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3)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有一定的外语水平。29、国家一级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是( )A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人事部或其授权机构C建设行业协会D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担任建设工程项目评估人员C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工作D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工作第四节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发包制度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实行工程总承包制度建设工程

33、的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方式按承接的内容不同,重点难点掌握工程招标发包方式了解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约指定采购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主要特征是设计、施工分别由两家不同的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则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三、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约指定采购 30、建设工程发承包,建筑法作出禁止规定的有(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1、禁止发包 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单位将建

34、设工 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程肢解发包 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包单位 建筑法第25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A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B.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他人C承包人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D. 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E. 两个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共同承包第五节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一、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基本要求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筑法第26条第2款对违反资质许可制度的行为做出如下规定:

35、重点难点联合承包;禁止转包。掌握建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了解联合承包、禁止转包的行为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其他建 使用本企业的筑施工企 资质证书、营业的名义 业执照,以本承揽工程。 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六节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分包制度建设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任;禁止违法分包。三、禁止转包则将“转包”定义为: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

36、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 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重点难点掌握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了解违法分包的情形。2、发不得违约指定承包单位采购禁止以任何形式一、建设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

37、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三、禁止违法分包建筑法禁止违法实施分包,违法分包的情形 31、建设工程发承包, 建筑法作出禁止规定的有( )。A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B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他人C承包人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38、D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E两个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32、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时,拆迁第七节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进度必须( A、达到50% B、达到70%)基本要求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的违 C、达到100% D、符合工程开工的要求重点难点法行为。实行强制性监理的范围、工程监理的依据。了解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一、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

39、工程 第2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第3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m2以下的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住宅建设项目,可

40、以实行监理。 第5条、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4条、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1)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万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

41、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款对违反工程监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理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的行为作出如下禁止性规定: 1、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3、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1、工程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2)有关的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工程监理的

42、内容(2)工程监理的权限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工程监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在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即实践中所谓的“三控制”。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四、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1、工程监 3、工程监理单 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 理合同的约定履 包单位串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单位不得有应当与承包者其他利害 当承担相应的赔 单位承担连关系。 偿责任。 带赔偿责任。 33、下

43、列各项,符合 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是( )。A工程监理单位代理建设单位利益执行监理任务B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C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整改D工程监理单位可以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4、某工程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为了施工便利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解释说,根据他们的经验,这样施工不会影响工程质量,则该工程监理人员( )。A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B应当通知设计单位要求施 工单C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 改正D应当报告主管部门要求通知施工单位改正2、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单位与承工程行

44、监理义务,对通,为承包承包单位以应当监督检查的单位谋取非及建筑材料、项目部检查或者法利益,给建筑构配件不按照规定检建设单位造和设备供应查,给建设单位成损失的,业务。造成损失的,应隶属关系或 35、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 A、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B、有关的技术标准 C、设计文件 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基本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法律要求。 重点:掌握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基本法律要求。 难点: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1)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发包人率先提

45、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承包人的行为。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法律要求。1、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发包人率先提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重点难点掌握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基本法律要求。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承包人的行为。2)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投标人在同意招标人拟订好的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通过竞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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