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8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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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2018年前三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8年前三季度全年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我市土地总面积596492.00公顷。农用地面积为416197.9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69.77%,其中耕地面积为208681.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0.14;园地面积为58513.1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

2、4.06;林地面积为104047.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5.00;其他农用地44955.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80%。建设用地面积为121863.9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0.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2428.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10%,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7404.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2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031.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7%。其他土地面积为58430.1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其中水域面积为9689.0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6.5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8741.1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的8

3、3.42%。 (二)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1、稳步推进新一轮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837号)要求和2月份试点工作座谈会的指示精神,我局制定了淄博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方案,成立了工作推进小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淄博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规划等1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县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此外,先后参加了两期自然资源部组织

4、的“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问题系列研讨会”,及时了解了最新的理论政策导向。2、加快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为确保年度计划尽快落实到位,我局以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教育大班额、保障房和基础民生设施用地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通过“预支指标”的方式将年度计划分配给区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了年度计划执行进度。截至目前,已经批复和省厅审查新增建设用地,其中省政府已经批复5304亩用地。3、规范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工作。为加快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进度,高效完成了重点城建道路、高铁新城、火车站南广场、棚户区改造、变电站、热力发电、天然气调峰站等29个项目的预审工作,同时完成了报部和省预审的沾临高速、

5、邹平铁路、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审查工作。 (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1、土地供应情况。截止目前,淄博市共计供应土地面积1380.3391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202宗,面积661.4665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协议出让宗地78宗,面积28.3083公顷。3、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1)总量:2018年19月份,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192宗、面积666.40公顷(合9996亩)、成交额168.94亿元。政府收益126.56亿元。其中,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018年19月份实施出让宗地93宗、面积424.36公顷(合6365.40亩)、成

6、交额131.34亿元、政府收益94.22亿元。各分(县)局实施出让宗地99宗、面积242.04公顷(3630.6亩)、成交额37.6亿元、政府收益32.34亿元。2、结构。2018年19月份共出让商业、房地产类用地112宗,面积375.42公顷(合5631.30亩),成交额157.27亿元,政府收益121.9亿元。分别占总量的58.33%、56.34%、93.09%、96.32%。工业用地74宗,面积282.64公顷(合4239.60亩),成交额10.2亿元,政府收益3.61亿元.分别占总量的38.54%、42.41%、6.04%、2.85%。其他用地6宗,面积8.34公顷(合138.71亩)

7、,成交额1.47亿元,政府收益1.05亿元,分别占总量的3.13%、1.25%、0.87%,0.83%。(3)价格:2018年19月份招拍挂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279.28万元/亩,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4.06万元/亩。(4)流标:2018年19月份共流标34宗。(5)矿业权:2018年19月份我市采矿权招拍挂出宗地2宗,面积128.19公顷,成交金额0.86亿元。自2017年以来,淄博市商品住房库存持续下降,房地产价格上涨速度较快,总体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中心加大了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供应量,市场需求也非常旺盛,因此2018年在各用途供地总量大幅增加

8、的同时,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供应面积占比大幅增加,受此影响,工业用地供地面积虽然小幅增加,但其占供地总面积的比例有所下降。住宅用途土地单价增长幅度较大,土地所占面积比例较大,其成交额在各用途中最高,高达26.79亿元,约占淄博市总成交额的58.33%;其他用地由于面积所占比例和成交单价最低,总额最低,只占0.87%;工业用途虽然其面积所占比例最大,但由于单价远低于商业、住宅用途,其总成交额仅高于其他用途成交总额,占6.04%,商住、商业用途受地价和面积所占比例共同影响,总成交额占比分别为26.58%、8.18%,排在第二、第三位。2018年19月份淄博市招拍挂出让土地来源主要为增量土地,无论在出

9、让面积、成交金额、政府收益方面均占总量的80%以上,存量土地所占比例较去年进一步减少。现阶段淄博市增量土地与存量土地相比具有储备成本低、权属清晰、政府收益高、出让周期短的优势,2018年19月份为了进一步加快供地速度,增量土地供地比例较去年有所提高。成交量创近五年新高,成交总价再创新高。2018年上半年淄博市招拍挂土地市场供需两旺,招拍挂出让宗地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68%,面积上涨28.18%,土地成交额上涨225.57%,政府纯收益上涨202.27%,成交总价再创历史新高。土地成交数量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是政府为了解决市场供不应求的形势,加大了供地量和供地速度,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

10、的快速上涨,广大开发企业普遍看好淄博市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前景,拿地意愿强烈。土地成交额的翻倍上涨,既有土地供应总量和成交单价上涨的原因,也受土地供应用途结构变化的影响,即成交宗地中商业、住宅、商住用途面积占比增加。(四)耕地保护工作情况1、耕地保护情况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306.8629万亩,全市耕地面积311.4811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3.0950万亩,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截至6月底,全市共补充耕地6439亩,保证了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和耕地保有量不减少。2016年度耕地质量年度更新评价后,我市平均国家自然等别为6.49等,比上一年度提高0.0

11、1;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7.81等,比上一年度提高0.02;平均国家经济等别为10.03等,比上一年度提高0.01。2、存在问题我市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可开发的区县地处南部山区,等级多为中低等旱地,从开发施工到指标验收历时较长,远不能满足现实的耕地占补平衡需求;协调购买省域内指标富余地市的占补平衡指标难度大。目前,济青高速、102省道、长深高速等一大批已经施工的重大项目用地因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能组卷报批,将形成大批违法占地。3、改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一是继续以推进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重点,努力挖潜耕地后备资源;市级为主,同时鼓励各区县积极对外购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保证本辖区范围内

12、补充耕地使用,拓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筹措渠道。二是积极协调上级,就增减挂钩指标应用、项目论证等方面寻求政策支持。(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83个(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区2个),批复复垦面积36114.21亩,截至2018年6月底,增减挂钩项目整体验收25个,已验收复垦面积12832亩。2014年至2017年全市共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9个,累计验收复垦农用地面积2383.23亩,其中验收复垦耕地面积1611亩。一是从2017年底开始按省厅通知要求,组织清理核实2006年以来各区县

13、增减挂钩数据库工作,历时3个多月时间,调度各区县对照挂钩在线监管系统,项目局部和整体验收情况,挂钩指标使用和节余情况,挂钩项目地块核减或项目撤销等情况,紧跟省挂钩办节奏,和区县一起加班加点,与上级紧密互动,成功摸清了各区县挂钩项目数据情况,对全市项目用地情况逐一建立了台账,掌握了科学有效的数据资料,为下一步积极探索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为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在异地指标交易方面充分运用好我市作为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全国6个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可享受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的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力度,增减挂钩项目申报优先考虑贫困

14、农村。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着力破解挂钩结余指标异地交易使用面临的障碍,解决区县之间整治挖潜资源与资金实力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深入开展,全力做好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任务的服务指导工作。目前,我市经开区作为试点参与购买跨省域挂钩指标交易,相关资料已录入到增减挂钩审批系统待省厅审批。高新区已与东营市初步达成了挂钩结余指标交易意向。三是指导相关区县陆续出台有利于项目推进的优惠政策来调动乡镇村搞好新农村改造的积极性,目前博山临淄张店等区县的项目补助标准均已提高到每亩30万以上,有力的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为深度挖潜建设用地指标奠定了基础。四是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15、试点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字2018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87号),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2号)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转发各区县局按文件新的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2号)省厅下决心清理多年来历史遗留问题,对我市挂钩项目的推进是一次机会,按领导要求加强调度各区县集中力量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完成好项目清理工作。五是加强调度各区县加快推进项目的进度,按照各区县初验情况及时组织项目验

16、收和项目报备工作。(六)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国土部和省厅要求,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好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已获评模范市的复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激励措

17、施,营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氛围,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省创建工作。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

18、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两次下达我市共计1156宗疑似空闲土地,面积68679.8亩全部认定通过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山东省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下达我市范围内城镇空闲土地共计971宗,面积56134.22亩。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截止目前,经分县局核查上报和市局抽检,全市共计盘活353宗,面积25771.04亩,盘活比例为45.91%。四是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省厅相关要求,我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已经上报省厅通过验收。目前要求各区县通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为开发区评优

19、、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2118年区域更新评价成果已经上报省厅。(七)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

20、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全市没有出让采矿权,仅淄川区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金21.26万元。2、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全市矿业投资84453万元,其中:张店8万元、淄川17300万元、博山186万元、临淄29494万元、周村194万元、沂源37271万元,其他区县无矿业投资。全市煤炭产量22.0万吨、铁矿304.3万吨、耐火粘土34.5万吨、石灰石2355万吨。3、矿产品市场。1-8月煤炭平均价格550元/吨。其中,鲁村煤矿560元

21、/吨,主要销往莱芜、枣庄、河南等地;王庄煤矿540元/吨,主要销往山东万山集团公司,山东博兴胜利科技公司,山东开泰石化公司。1-8月铁矿石和铁精粉价格总体呈平稳下降趋势,临淄区金鼎矿业铁矿石平均价格252元/吨(含税),金拓矿业175.5元/吨,西齐矿业172元/吨。金召矿业铁精粉平均价格660元/吨(干基含税价)。铁矿石主要销往南金召集团、金岭矿业,铁精粉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沂源县华联矿业铁精粉平均价格710元/吨(含税),鲁南矿业铁精粉平均价格680元/吨。铁精粉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泰钢、德州。耐火粘土价格总体平稳,淄川区耐火粘土价格150至200元吨,周村区耐火粘土平均价格200元左右。主要

22、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淄川区石灰石平均价格42元吨,主要销往各配套水泥企业。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2种,矿山企业66家,其中固体矿山51家,矿泉水8家,地热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2家,铁矿21家,耐火粘土9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石灰岩11,砖瓦粘土4家,建筑用砂1家。 (二)探矿权采矿权投放、矿产资源储量情况1、探矿权投放。截至目前,淄博市共有探矿权11个,其中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9个;按矿种分:铁矿6个,金矿2个,煤、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博山区2个,临淄区3个,桓台县1个,沂源县5个。2018年前三季度未投放新的探矿权。2、矿产资

23、源储量变化。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3、地质调查项目进展。2018年前三季度未投放新的地质调查项目。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前三季度,测绘管理科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基础测绘规划、测绘资质管理和2000坐标系转换等工作中,提前部署,积极作为,主动沟通,较好的按照计划完成了工作进度。一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通过验收。6月5日,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项工作验收组对淄博市国土资源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进行了验收。此次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我局采用了市县一体、统筹推进的工作模式,是全省

24、第五个全部完成市县两级数据转换验收的地市。为确保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于7月2日下发了关于申领国土资源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成果的通知,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市信息中心和测绘院申领省级和市级数据成果。二是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按照智慧淄博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设计书建设标准要求,截止目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制作已全部完成,并提交质检机构进行质检。时空信息云平台已经部署在政务内网,政务专网硬件云环境已经申请完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云环境,电政办正在审核阶段。三是全面部署开展资质监管工作。一是部署了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导5家甲、乙级受检单位按要求做好省厅质检准备。同

25、时发文部署开展丙、丁级资质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厅实施细则,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标准要求,按计划开展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四是配合开展了“市民开放日”活动。作为我局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参评科室,根据局领导安排,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机关党委工作,于6月15日开展了“市民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展示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面貌,提升了群众对测绘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五是举办全市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和保密管理人员培训班。5月16日上午,在市局会议中心举办了全市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和保密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

26、测绘资质单位有关人员共170余人参加了培训。六是扎实做好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工作。向省厅申领了1:1万DEM、DLG、DOM数据,由市信息中心保管,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测绘成果安全。截至目前,共受理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事项11件。 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一)基本情况今年1-9月份,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88起,涉及土地面积23.71公顷(合355.69亩),其中耕地4.3公顷(合97.34亩),其中本年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3起,面积8.03公顷(合120.48亩),其中耕地0.85公顷(12.78亩);历年隐漏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5起,面积15.68公顷(合235.

27、21亩),其中耕地5.64公顷(合84.56亩)。所有案件全部立案,罚款金额1600.2955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4307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3073平方米。查处无证开采矿产案件2件,罚款金额8万元。(二)面临的形势一是个别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执行还不够到位,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依然时有发生。三是日常执法工作中,基层政府,特别是镇(办)和村“两委”土地监管、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作为第一道防线的村“两委”,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三)下步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

28、阶。一是进一步深化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我市将结合“大棚房” 清理整治和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遗留问题,继续加大对各区县整改工作专项督办力度。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违法严重的地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区县及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始终保持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集中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公开曝光、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暂停受理审批等手段,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对新增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三是全面构建耕地保护的长效管控机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充分

29、发挥发改、规划、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职能作用,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共同责任机制考核力度,借鉴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关于落实村“两委”土地监管责任的意见,制定相关办法和措施,坚决把土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五、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情况(一)基本情况我市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地程序。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要求,

30、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淄博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国土资发2017354号)执行;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把关,做好用地报批审核工作。在建设用地批次报件和项目用地征收报批过程中,严格征地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补偿到位,健全防控机制,认真负责地

31、审查征地补偿费到位和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对经营性用地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两公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我们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中征地程序不严谨,补偿标准不合规,安置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得到了纠正,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三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和谐征地拆迁。自2014年2月1日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

32、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33、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整改意见要求和省纪委巡视意见要求,各区县对2016-2017年度征地补偿费拨付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我市的征地补偿到位率达到了99%以上,对尚未支付到位的补偿费用,及时督促当地政府抓紧整改该,力争到10月底前全部补偿到位。五是做好征地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接访、答访、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征地信访及补偿纠纷的调处工作。所有信访案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理完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

34、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巩固整改落实工作成果,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征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依法规范征收。加强与法院在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共同协作研究解决征收

35、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为畅通司法渠道奠定基础。六、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从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入手,突出预报预警和应急值守,扎实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巡查排查,落实巡监责任。汛期来临之前,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的方法,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明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23处,其中崩塌66处、滑坡6处、泥石流1处、不稳定斜坡12处、采空塌陷36处、地面沉降预测区域2处。针对1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国土部门及时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加强了汛期动

36、态监控力度,时刻掌握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二是认真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了淄博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已淄政办字201849文发布实施。制定了淄博市国土局2018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淄国土资字2018111号)和演练计划,下发执行。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8112号)。三是实行联合预警机制,完善预报体系。6月至9月是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市国土部门与市气象部门建立了灾情、险情会商发布制度,强化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及时预警、及时发现、及时应急。在台风来临之前,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预报信息,加密了防灾信息调度

37、。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发布预警信息14次,4382条,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机构。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汛期期间,全市上下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极端天气坚持领导带班、双岗制度,省厅多次抽查值班情况,全市均在岗值守,无一人脱岗漏岗。市局应急指挥中心多次通过抽查、暗访、点名通报、电话查询等方法检查各区县值班人员和驻淄地勘技术单位专家在位情况,各单位人员均能够严格按汛期值班要求在岗在位,保证了应急值守系统畅通无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淄川、沂源、周村等分县局坚持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雨中巡查,及时采取避灾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38、和32人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坚守岗位,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人员、车辆和应急装备第一时间到位,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广泛宣传,营造群测群防氛围,提高预防能力。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我们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特别是地质遗迹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周、“6.25”土地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和“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题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内容,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表现形式、防治方法和防灾

39、减灾口诀精心制作展板、横竖幅、宣传单等宣传材料,组织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干部和各分县局有关人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了防灾减灾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经统计,活动周期间,制作宣传板42块,挂图75张,挂幅13块;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6770余份。七、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相继对淄博市深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8件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把关会签。对我局关于淄博市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耕地开垦费征缴标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公布,严格落实了“三统一”要求。对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和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条

40、例两部地方性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对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经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废止的报告。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力推进“双基建设”,强化法治国土建设。淄川分局以双杨国土所为依托,建立集业务办理、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行政调解为一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基地,辐射36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5万5千多人,300多家企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治力量,扩大法治宣传层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还相继在市统征办、市不动产中心、市地矿中心建立的三个法治工作室,具体负责相关业务领域的法治工作,增强运用法制思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了全市庆祝第28个土地日系列活动,在媒体刊发国土资源访谈录,举办专题书画摄影展览,全方位展示国土资源工作风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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