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梦不落”普法宣传小组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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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下乡”志愿服务团组长:崔旭洪、张爽、薛昕坪二零一一年八月“梦不落”普法小组普法行动准备工作制作队徽、队牌,确定口号,统一服装联系检、法,律所,居委会,消协等单位实践中中国电信“法律咨询”平台制作并分发调查问卷去医院、社区普法去检、法,律所,消协咨询实践总结我们的思考前言医疗纠纷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它涉及到医患双方的权益。医疗秩序、医疗安全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个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完善的社会里,我们需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利益。作为新一代的法律人,让我们共同努力,在把握丰富法律知识的同时,主动宣传法律,倡导法律文明,营造和谐的法制氛围!实践目的大学

2、生参与三下乡活动,是当年五四青年开创的 走向社会 ,深入民众光荣传统的延续,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北大百年校庆讲话中提出的四个统一的具体行动。医疗纠纷因其极强的专业技术性以及基于行业特性和习惯的信息封闭,使患者的维权行动充满了困难,而新的司法解释又规定了医疗伤害的举证责任倒置,此举又令各医疗机构倍感恐慌,以至于医患双方,均为自已的合法权益而担忧。因为这样,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就仿佛是在山重水复、莽莽苍苍中山野中艰难跋涉。希望通过这次实践活动,广泛宣传,鼓励人们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让更多的人们掌握利用法律维权的方法,让他们感受到利用法律维权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对医疗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研究,及

3、时有效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进医学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关键词医患纠纷 法律 维权 诉讼 正文一、充分准备(一)队徽、队牌、口号及队服的制定为了整齐划一,增强集体凝聚力,同时使我们的活动目的更显而易见,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普法行动中来,“梦不落”普法宣传小组的每位成员在实践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组长的组织下,多次召开小组会议,热烈讨论,谈细节、谋策划,集思广益,最终确定了队徽、队牌、口号及队服,为普法实践做好了充分的准备。1、队徽:“普法正在行动”以英文单词“law”为创意构思,主体为一个手持法槌正在奔跑的青年。(队徽介绍见附件一)(全体组员在调查之初集思广益设计的队徽)2、队牌:

4、大家一起动手,完全手工制作了队牌. 3、口号:梦不落普法小组的全体成员集思广益,最终在5个备选的口号中选定我们的口号为:普法为民,爱满人心。简单易懂,押韵上口。4、队服:我们决定穿同一颜色的服装和帽子,增强集体凝聚力,同时使我们的活动目的更显而易见,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普法行动中来。5、任务分配:根据个人的特长及其他相关条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任务分配表见附件二)(二)联系实践单位为了能够全面调查,使普法活动卓见成效,“梦不落”普法小组在实践前联系了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医院、消费者协会及居委会,为进行咨询和普法活动做好准备。二、实践内容 “梦不落”普法实践小组将实践活动分为九部分。(

5、一) 制作并分发调查问卷 _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做调查,焉知民之想也 为了了解群众对医患纠纷相关问题的认识,了解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咨询专业人士和进行普法,做到答其所问,“梦不落”普法实践小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组长的带领下,根据实践内容,认真讨论,制作了1000份调查问卷,全体成员分发调查问卷,详细地询问每一个被调查者,并把调查结果汇总成表成图,更加直观地进行分析,将群众对医患纠纷中的维权问题的困惑整理出来,准备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并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和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走进社区,进行普法。(调查问卷内容及调查结果图表见附件三)(二) 到法院调查、咨询-抖擞精神进法院,一心一意为人民

6、我们向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的相关人员说明来意后,法院民庭的庭长和副厅长热情接待了我们,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本市医疗纠纷的案件数量变化,还带我们参观了法庭,介绍了一般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体的法庭审判程序,及相关人员的职能。在我们咨询的过程中,他们还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目前审理遇到的问题及医患双方维权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与我们合照留念。(三) 到检察院调查、咨询_走入检察院,困惑尽知晓 我们到了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后,与检察院公诉科的李科长热情交谈。公诉科的李科长告诉我们,虽然医疗纠纷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解决医疗纠纷中的法律维权问题是全体司法工作者共同的责任和努力的方

7、向。并对患者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四) 通过中国电信“法律咨询”业务咨询相关律师-电信寻法,为民服务 得知中国电信提供了“法律咨询”业务后,“梦不落”普法小组的成员又临时决定另外通过这个渠道,更宽地了解相关的讯息。我们通过拨打118114咨询、配套的短信、邮箱和网站服务等与中国电信的律师取得了联系,并就医患纠纷中的法律维权的相关问题,咨询了律师(中国电信规定,律师不便透露姓名),律师也向我们提供了很多医患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注意的问题的信息。(五) 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夜半风雨归何处,西月照人律所前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医患纠纷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诉讼的方式维

8、权,但由于普通民众的法律知识有限,所以往往会委托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我们“梦不落”普法小组专门去了律所咨询了专业律师。张律师非常热情地欢迎我们前来咨询,并根据自己接受委托辩护的实践经验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患者在采用诉讼这个途径解决医患纠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对当前医患纠纷案件处理的一些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六) 通过书刊、报纸及网络等媒介查阅相关资料-开阔视野寻媒介,法条明了天地宽为了更全面、更专业地了解与医疗纠纷维权有关的法律知识,我们到本溪市图书馆广泛查阅资料。并在网上搜索相关医疗纠纷的案例,查找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

9、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执业医师法及新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还在网络法律咨询平台上咨询了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律师。(七) 走进消费者协会-蓦然回首,消协却在灯火阑珊处“梦不落”普法宣传小组来到本溪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咨询,消协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说,近年来由于人们的维权意识增强,又有很多人不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医疗纠纷,消协接到投诉的比率逐年增高,同时,又向我们介绍了消协进行调解的具体程序,以及调解成功的具体案例。(八) 走进医院咨询、普法-走进医院,弘扬法治 在患方的维权过程中,医方的应对措施也是一种维权措施,依法应对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表现。在咨询了法官、律师医院在

10、医患纠纷中维权应注意的事项后,我们“梦不落”普法小组一行人又来到了本溪市中心医院,张医生向我们详细介绍了院方目前应对医患纠纷的措施及维权的相关案例。我们也将在法院、检察院、律所搜集到的一些医疗机构维权的资料及意见与他们进行了交流。(九) 走进社区进行普法活动-文章合为时而著,法律合为人而宣 在整理了并分析了调查问卷,又咨询了法院、检察院、律师、消协后,经过讨论,我们将群众对医患纠纷中的维权问题的困惑统计出来,并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整理出了进社区对民众进行医患纠纷维权的普法宣传内容大纲,每个人再根据个人搜集的资料进行补充,形成自己的普法宣传讲义。我们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帮助下,在

11、本溪市的多个住宅小区内对民众进行普法宣传,还走进了一些民众的家里,李阿姨在小区院内听到我们的来意后,主动邀请我们到其家中来,我们为她讲解了当今医患纠纷中患者维权的几种途径,特别针对诉讼这一途径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李阿姨对我们的讲解很满意,表示了感谢,还与我们合影留念,希望我们今后能有更多这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三、实践总结我们在经历了分发调查问卷,咨询法官、检察官、律师、消协的工作人员并在医院、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后,将我们得到的结论总结如下:(一)医疗纠纷的原因(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1)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现在,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家属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

12、,即会产生纠纷。(2)部分社会舆论及媒体误导。近年,一些舆论与新闻媒体夸大了医疗纠纷的负面影响,使病人及家属误认为,医院与病人之间完全等同于商家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以致病人及家属以为所有医疗行为,如检查、治疗等都要经过病人同意,甚至病人可以自行点药,而一旦病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特别是当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恶化时,病人及家属便会大吵大闹,要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缓慢。近年,我国已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上药费及某些检查的费用上涨过快,病人在承担医疗费用增加的情况下,希望得到较好的服务及理想的效果,如果达不到期望,甚至事与愿违,内心难以平衡和接受,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13、。(4)医院管理不力。随着各种服务项目的增加,医院没有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部分管理人员忙于应付上级检查、外出开会、处理日常事务,而对医疗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没有精力认真研究,制订的对策少,所以一旦遇到医疗纠纷往往敷衍塞责。(5)医务人员敬业精神不够。个别医生不遵守规章制度、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责任心不强、治疗前不履行必要的谈话签名手续以及医患双方相互沟通不够,这些均诱发、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6)社会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及医疗工作的风险性理解不够。医学在发展中还有许多未知数,许多疾病目前还无法明确诊断,或即使明确诊断亦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如果病家不理解,就会增加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及处理的复杂

14、性。(7)临床队伍不稳定。目前在许多医院,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年资过低、临床经验不足,并且工作压力过大、待遇相对不高,影响了工作情绪,这也是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二)医疗纠纷审理现状及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当今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较难统一。医疗纠纷案件涉及专业的医学技术问题,且大部分证据系由医院在事后单方作成,如手术记录等,患者也无法提供证人证言予以反驳,案件中的间接证据很少。因此,此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官难以依据一般社会经验大胆推定。另外法官不懂医学,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有无过错的事实认定主要依赖于鉴定结论,而现有鉴定体制下鉴定结论的公信度普遍不高。再由于我国在

15、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法方面相对滞后,加上医疗纠纷类案件属于损害赔偿案件一类新型案件,多年来法律只是原则地为通过诉讼成语审批此类纠纷提供了依据。法院的季法官及律所的张律师向我们介绍,当前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1)现阶段审判实践中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混乱由于我国在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法方面相对滞后,加上医疗纠纷类案件属于损害赔偿案件一类新型案件,常常因审判人员认识差异导致相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出现大相径庭的判决,特别是在赔偿金额方面差异甚大。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法院审判人员大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在目前的医疗纠纷审理中,也有因起诉的案件所依据的

16、法律不同而各有差异。有的采用合同法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有的采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产品质量为案由;也有的以普通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等等。(2)医学会鉴定效力权威性受到质疑,鉴定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医疗纠纷因其极强的专业技术性以及基于行业特性和习惯的信息封闭,使患者的维权行动充满了困难。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主要由本省、本市的专家组成,他们与当事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往往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在鉴定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保护是公认的不争事实。不仅如此,以患者贫乏的医学知识更难以应对对方专业技术人员的论辩,使鉴定委员会更容易采信对方的主张。(3)病历公信力亟待提高。病历不仅是整个医疗过程的体现,且是

17、医患交流的重要书面途径,更是医疗纠纷鉴定中的重要证据。篡改病历,医疗失信现象严重,直接导致鉴定工作的无法开展,使事实真相无法得知,导致诉讼正常进程受阻。(三)解决方法 在我们与消协的工作人员、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律师的交流中,我们总结了在医疗纠纷中用法律维权有如下几种方法: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民众认为该如何解决“医闹”) 1、患者的维权方法 (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由于目前医疗机构主要为国有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在经医疗事故鉴定之前和鉴定不属于事故的情况下,并没有赔偿的具体权限,医患分歧达成一

18、致的情况主要限于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院有其他思路。发生医患纠纷后,不要草率行事,盲目“私了”,应客观分析,以免日后后悔。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看,在民事责任免责方面有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两种形式。所谓不诉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实际上已被免除。所谓协议免责是指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

19、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双方应予以履行。所以,患者在“私了”解决问题时应慎之又慎!(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患者死亡和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日内移送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依据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年内提出。该救济方式同样无法回避院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这一不利因素,同时又必须正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本身在维护患者

20、权益时固有的局限性。鉴于前述特点,加之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可能出现的结论应有客观认识。对经鉴定不属于事故或者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方有理由认为医方有过错且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不必要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上过多纠缠,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陷于对患方更加被动的诉讼局面。(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的有些居民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原因)法院的法官和检察院的科长提醒我们:第一,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

21、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

22、,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国电信的律师还特别强调了病例的重要性。患者要注意收集证据,封存病历。(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民众认为在就医过程中解决纠纷的办法)2、医疗机构的维权方法:医患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法避免却又必须冷静面对的问题,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已成为当前医院(个体医生)与患者双方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院及其医护人员的人格尊严权等。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

23、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诊疗最优化,用药合理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发生损害患者权益,合理赔偿的义务。作为医院等医疗单位应正确应对医患纠纷,应当明白医患纠纷随时都可能发生,不要自认为自己适当履行了所有的医疗义务。而且,要采取依法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堵绝过错行为的发生,依法、合理、及时的处理医患纠纷。对于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维权: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4、,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自己直接参加协商,一定要明白依法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不要轻易签字确认,达成和解协议。二是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在医疗事故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

25、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3、第三方维权方法:医患纠纷是我国现代社会长期存在而又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之一。多年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曾采取若干措施加以防范与处理,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医患纠纷的数量、规模、频率居高不下,而纠纷的理性解决机制并未在全社会形成,不时酿成恶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据我们了解,济宁市积极探索通过第三方专门社团组织即医患维权协会调解处理医患纠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失为一剂处理医患纠纷的“良药”。为此,我们组织人力通过调阅资料,走访政府官员、司法

26、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院负责人、患者家属等各有关方面,切身感受到,这一做法合民情、顺民意,医患双方都受益。(1)第三方调处医患纠纷势在必行这种非诉讼替代性解决方式(国际上称ADR)是医疗界多年来呼唤的机制,实行这种机制可以更好地畅通医患纠纷解决渠道,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处理医患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困境,解决患方面临的困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就医的良好环境。政府应鼓励和推动这类组织的产生,选取有志于构建医患和谐并具有卫生管理、医学、法律、保险理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良好沟通能力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其主管部门最好为司法行政部门或社会综合治理部门。(2)政府应购买医患纠纷调解服务协会调处医患纠纷实际走的是人

27、民调解之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人民调解的结果是社会和谐,受益的是社会,政府应从平安建设的大格局看待医患纠纷的调解,有义务购买这部分服务并采取一定的形式明确调解机构的责任。(3)应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一是政府应通过司法、卫生、治安管理等部门联手运作,从机制上畅通医患纠纷正常解决的渠道,严厉打击“医闹”;二是立法机构应尽快对医患纠纷的处理立法,或先行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后上升为法律,有了这方面的专门法,才能避免天价赔付的“搅局”;三是推动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险部门应科学合理地进行理赔,避免赔付率过高

28、或过低,逐步完善医疗风险公担及有效的补偿机制。(根据调查问卷,民众认为解决医疗纠纷哪种方法更为有效)四、实践体会 在这次活动中,通过亲身实践,我们感慨颇多,百感交集。收获了知识与经验,也看到了很多不足。(一)经验与收获首先,我们通过有计划、有动员、有步骤的走访、问卷调查、网上咨询等方式,更为广泛地搜集了群众意见,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体察民情,不仅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更锻炼了我们的协作能力和集体意识。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 ,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29、。在活动中,我们发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也开始逐步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与此同时,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意识更加明确。有越来越多的人在面对纠纷时,选择勇敢举起法律的旗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发现,虽然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的利益纷争,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社会还有爱,还有情,还有一种不被利益驱动的美德。在活动中,我们有幸结识了一些正义的化身,公平的卫士。这些律师信仰法律,尊重自己的职业与人格,帮受害者维权,弥补他们心灵的创伤。当情感与金钱碰撞的时候,他们坚信唯有法律才是正道!活动中,我们发现当下大部分群众对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知之

30、甚少。作为新一代的学法之人,我们应该意识到肩上的单子还很重。在校园内和社会上,我们需要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科学文明的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发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精神,努力营造和谐法治校园,和谐法治社会。(二)遗憾与不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医疗纠纷并不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的。一部分受害者往往采取“医闹”等手段解决问题,这种手段不仅影响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受害者自身的利益诉求也很难达到,还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其次,我们发现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往往不能令受害者满意。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态度。在案件的审理中,常常因审判

31、人员认识差异导致相同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出现大相径庭的判决,特别是在赔偿金额方面差异甚大。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探讨现阶段审判实践中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混乱的原因,对于理顺审判思路,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统一与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最后,我们发现由于实践时间的短暂、人员的集中,有的不能得到群众的切实信任,导致实践交流的浅显性、不深入性。因此,我们应切实了解到群众的需要,有针对性的为当地群众服务,贴近群众的切实需求。做的多而不实,不如做的少且精。普法宣传工作除了学校,还应要多与社会上的各种法律援助机构、团体精诚合作,广泛开

32、展各种长期的普法活动,才能更切实地满足群众的需要,使普法活动更圆满。(三)期待与展望中国巨龙正在腾飞着,中国正在斗转星移般日新月异的变化着,和谐的中国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作为准法律人,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是披荆斩棘道路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实的后盾,最精准的导航!作为以后的法律工作者,多了解法律理论、案例,作为新一代的法律人,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社会。我们一定要信仰法律,不在乎风雨有多大,不顾忌成败与得失,不怀揣畏惧与不安,带着青春的激情,拥上矢志不渝的意志,载着勇往直前的自信,手挽手,肩并肩,众志成城,为社会的和谐与正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满载着激情与收获,洋溢着喜悦与幸福,伴着法治之风吹进校园,

33、法学院“梦不落”普法小组扬帆起航!参考文献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110法律咨询网3、中国知网附件一:队徽简介梦不落小组的队徽“普法正在行动”以英文单词“law”为创意构思,主体为一个手持法槌正在奔跑的青年。法槌为字母“L”的变形,法槌象征公平正义。青年为字母“a”和“w”的变形。青年正在奔跑寓意普法正在行动。也突出了青年大学生的锐意奋发。整个图案为英文单词“law”,代表法律。背景为鲜艳绚丽的色彩,代表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背景团中流动的射线更衬托了“

34、奔跑”这一动态印象。队徽上部有“popularize law”的英文字样,为“普法”之意,表明梦不落小组的实践主题。特点:简洁,形象附件二:任务分配表“梦不落”普法实践小组的课题为“如何在医疗纠纷中用法律维权”一、到居民中发调查问卷,了解情况和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全体成员)二、 到法院、检察院、律所访问调查。(张爽、葛学锋、郭诗琦、姜闯)三、 到医院了解相关信息。(薛昕坪、孙诗洋)四、 到消协了解信息。(崔旭洪、邹庆雨)五、 队徽设计。(李真)六、 图表及PPT制作。(邹庆雨、刘畅)七、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全体成员)八、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整理。(张爽、崔旭洪)附件三:调查问卷 “医疗纠

35、纷”是当下社会的热点话题,随着这一词汇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人们对于医疗事件的关注度飞速提升,漫天飞舞的医疗新闻也让司法部门头疼不已。面对医疗纠纷解决难的困境,唯有从症结入手才有可能解决医患冲突。为了寻求合理恰当的解决途径,使医患和谐,我们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从中了解民众对医疗纠纷的关注度和普遍看法。1. 您的性别?A 男 B女2. 您的年龄?A 18周岁以下 B 1835周岁 C 3550周岁 D 50周岁以上3. 在您的日常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医疗纠纷?A经常遇到 B有时遇到 C偶尔遇到 D从未遇到4. 您平时生活中有留意和关注发生在自己身边或新闻报道的医疗纠纷事件吗?A 十分关注 B比

36、较关注 C偶尔关注 D从未关注5. 您认为医疗纠纷主要是有什么原因引起的?A医疗技术有限 B医生道德问题 C医院管理漏洞 D其他6. 您认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比较有效?A自行协商 B法院解决 C行政处理 D其他7. 您觉得医疗纠纷中,现在居民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怎么样?A很好 B一般,有待加强 C不好 D不知道“医闹”是指患者及其家属以医疗纠纷为借口,通过闹事、殴打医务人员、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贬损医院的声誉等非法手段迫使医院答应其不合理要求的行为。8. 您对通过“医闹”向医院索要赔偿的方式的看法是?A效果好就行 B行为违法 C合情合理 D无所谓,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9.

37、您认为促使“医闹”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A患方原因 B医疗机构原因 C社会原因 D政府原因10. 您认为“医闹”事件如何解决?A医院妥协私了 B媒体曝光介入社会压力 C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D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机制11. 您认为,有些居民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原因是什么?A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B相关费用太高 C过程繁琐耗费时间 D其他12. 您对我国法律法规对医疗部分的规定有何看法?A很完善 B还需要加强 C存在很多漏洞 D不了解13. 您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会怎么办?A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 B诉讼到法院 C找相关部门 D其他14. 您认为高校本科法学生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怎

38、么样呢?A较好,既能方便我们居民生活也能给他们提供实践机会B好,能为我们解答一些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帮助C可以,作用不大,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D不行,专业知识不足,提供的帮助解决不了实际问题15. 您最想了解哪些医疗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在下面空白处简要叙述)调查问卷结果汇总:76870081162315325666713437928304472171985431634873210318622242973431933363163663448151164662266394315其他:息事宁人,放弃诉讼权利45455419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医疗责任的界定、赔偿金等相关问题一、充分准备(一)队

39、徽、队牌、口号及队服的制定为了整齐划一,增强集体凝聚力,同时使我们的活动目的更显而易见,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普法行动中来,“梦不落”普法宣传小组的每位成员在实践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组长的组织下,多次召开小组会议,热烈讨论,谈细节、谋策划,集思广益,最终确定了队徽、队牌、口号及队服,为普法实践做好了充分的准备。1、队徽:“互动的腾飞”,以合作的双手托起互动发展的未来,以希望之翼带动辽宁各地的腾飞。(队徽介绍见附件一)(全体组员在调查之初集思广益设计的队徽)2、队牌:大家一起动手,完全手工制作队牌. 3、口号:希之翼研究小组的全体成员集思广益,在8个备选口号中选定我们的口号为:发展,从互动开始。

40、开放,创崭新格局。充分体现本次研究课题的思想内涵,简洁大方。 4、队服:我们决定穿同一颜色的服装和帽子,增强集体凝聚力,体现青春活力,希望通过我们能有更多的人了解辽宁沿海地区与腹地互动发展的现实状况,发展方向,为扩大对外开放度触摸献策。5、任务分配:根据个人的特长及其他相关条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任务分配表见附件二)(二)联系实践单位 为了更全面了解辽宁沿海与腹地地区的互动发展情况,“希之翼”研究小组在实践前联系锦州,葫芦岛,阜新等地的大型工厂,经济局等单位,为进行现场咨询、调查工作做准备。附件一:队徽简介希之翼小组的队徽“互动的腾飞” 以象征着托起未来的双手为主,体现合作的重要性。仔细观

41、察举起的双手好似一双翅膀,中间印有互动的互字,绿色的“互”字充分体现欣欣向荣的互动发展空间。队徽整体仿佛翅膀,表明辽宁沿海地区与互动发展的腾飞指日可待,同时表现了希之翼小组全体成员对队名的全面了解,所谓“希之翼”正是希望之翼,象征我们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渴望翱翔于天际,同时也体现了小组全体成员对辽宁互动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祝福。希之翼研究小组的全体成员更愿意发挥自己的想象,为辽宁省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特点:简洁,形象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line of leading cadres honesty i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work, enhance leaders ability to res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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