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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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通知)校党文201078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 知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河南理工大学2010年12月23日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

2、行)(豫办20103号)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我校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1学校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2涉及学校领导及相同级别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岗位类别设置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主系列岗位为教师岗位(含专职科研人员,下同);辅系列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出版、经济、新闻、档案、卫生、小教和部分有明确技术职责要求的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岗

3、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校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指技术工勤岗位。三、岗位等级设置(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中级与初级的控制比例为43%:45%:12%。其中,正

4、高级与副高级的控制比例为13%和3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等级之间的控制比例为:二、三、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专业技术各级岗位总体上按上述比例控制,但辅系列高级岗位的控制比例应低于主系列的控制比例。1教师岗位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岗位分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中级岗位分

5、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名称分别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专职科研岗位按照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同级教师系列设置,见表一。表一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等级对应关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岗位名称备注教授(研究员)一教授一级二教授二级三教授三级四教授四级副教授(副研究员)五副教授一级六副教授二级七副教授三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八讲师一级九讲师二级十讲师三级助教(研究实习员)十一助教一级十二助教二级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

6、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岗位不单列控制比例,随教师系列正高三、四级进行;副高五、六、七级岗位按1:4:5的比例控制;中级八、九、十级岗位按2:4:4的比例控制;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按5:5的比例控制。首次聘用时可以不低于主系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分别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关系,见表二。表二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与等级对应关系岗位级别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岗位名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员级3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上级部门

7、批准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特设岗位设置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等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首次聘用中暂不涉及。(二)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各等级的数量,根据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设置。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岗位,分别为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管理三至十级岗位。管理岗位职务与岗位等级对应关系,见表三。表三 管理岗位职务与岗位等级对应关系岗位级别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岗位名称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三)工勤技能岗位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均为技术工岗位

8、。按照国家规定,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对应关系,见表四。表四 工勤岗位等级对应关系岗位级别一二三四五岗位名称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根据上级部门批复意见,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32以内,首次聘用时高级岗位数量按实有人数聘用,今后要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四、上岗条件(一)专业技术岗位的上岗条件1教师岗位的上岗条件学校制定教授三、四级岗位上岗条件;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需要,参照学校教授三、四级岗上岗条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上岗条件,并上报学

9、校批准后执行。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上岗条件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三、四级岗位上岗条件除教学条件以外,业绩条件比照教师同级岗位上岗条件执行;五级以下岗位上岗条件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由相关学院或部门制定。有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满足准入控制的要求。(二)管理岗位的上岗条件管理岗位上岗或任职条件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三)工勤技能岗位上岗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上岗条件按学校现有工勤岗位的上岗条件执行。五、岗位聘用(一)聘用组织为积极稳妥推动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岗位设置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等工作。同时,按照岗位特点,下设河南理工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10、、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岗位聘用申诉工作小组。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等工作。(二)聘用权限1教师岗位教师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岗位,其设置和聘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教师二级岗位是河南省专设岗位,其设置和聘用执行河南省有关规定。教师三至四级岗位由学校组织聘用,五至十二级岗位由各学院组织聘用。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三至四级岗位由学校组织聘用,五至十三级岗位按专业特点分别由各学院或部门组织聘用。3管理岗位管理五至六级岗位由学校组织聘用,七级及以下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聘用。4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

11、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聘用。(三)聘用程序岗位聘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1制定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级各类岗位控制比例,制定各自的岗位设置方案与岗位职责,报学校审定后执行。2个人申报。应聘者向各部门、各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3确定岗位控制比例。学校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岗位的申报人数确定各级岗位控制比例,并下达至有关单位。4公布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岗位数量。5基层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应聘人

12、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分别向各聘用工作小组进行推荐。6组织评议。对于校聘人员,各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对于各部门、各单位聘用人员,由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并报学校相应的聘用工作小组审核。7核准聘用人员。各聘用工作小组将拟聘人选报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8公示。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9签约上岗。公示无异议,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受聘人员与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受聘人员与所在单位负责人(

13、校委托代理人)签订聘用合同。(四)聘用期限聘期一般为3年。其中,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的聘期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符合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聘期内新聘人员的首聘合同终止时间,一般确定为校内同一系列受聘人员合同终止的相应时间。省、校特聘教授及特殊引进的人才,原签订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五)聘用合同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

14、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内容。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六)聘期考核岗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聘期考核为主的原则,重在考核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学院为主、两级管理”的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聘用权限分别进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聘期岗位职责任务,认真进行考核。学校对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人员任务完成情况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七)转岗问题根据河南理工

15、大学转岗人员管理办法,结合聘期考核结果,明确转岗的有关规定,规范转岗人员的管理。(八)投诉与申诉1应聘者对聘用情况有异议的,可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2学校岗位聘任申诉工作小组负责受理投诉申诉事宜,并向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3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工作小组严格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投诉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申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有意诬告者,一经查实,将被严肃处理。六、日程安排12010年12月21日25日,提交学校研究通过。22010年12月26日30日,公布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同时,各部门、各单

16、位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32011年1月1日10日,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聘用工作,签定聘用合同,并报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七、有关问题的处理1严格三大类岗位管理,各类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岗。2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兼任的,由学校统一明确,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申报教师岗位的,列入所属学科进行申报。首次聘用时,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均可申报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岗位,但须按学科分类列入相应学院与部门申报,并按照学院与部门相应系列岗位上岗条件进行竞

17、聘上岗。凡在管理岗位工作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管理岗位的,如原工资类别属专业技术等级且高于所聘管理岗位工资待遇的,按就高原则暂予保留。待下一轮聘用时,除核准的兼职岗位外,其他人员按实际岗位兑现待遇。聘用过渡期内,管理岗人员因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变动涉及到的待遇问题按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3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其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相一致,且申报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按所聘的高级岗位兑现岗位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与从事岗位不一致的,原则上不予聘用;首次聘用时,可以按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聘用,但不得申报同级职务的高级岗位,且在过渡期内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转评或是调整到与

18、现技术职务相符合的岗位上。4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时可自愿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在原隶属部门、单位进行申报,按岗位聘任的有关程序进行聘用,比照在职人员的同级同类岗位任职条件确定相应的等级。退休人员不占所在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但不得降低岗位任职条件。5聘期内,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所聘职务进入相对应岗位的最低档。晋升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职务者,按所担任的职务或等级进入相对应的岗位。6经学校批准到国外学习、工作(含合作研究)的教师,出国时间在两年以内(含两年),符合学校有关岗位聘用条件的,也可应聘教师各级岗位,但聘用结果待其按期回国后公布。若逾期未归,则聘用结果自

19、动失效。7各部门、各单位中,主要从事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辅助系列人员进行管理,具体岗位按学校对岗位类别与性质的有关界定执行。8各部门、各单位首次聘用时,岗位总量原则上应与单位现有人数相等,尤其不能突破现有人数,但可根据近几年考核情况,对于不适于现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调整。9首次聘用时,校内津贴分配暂时不变。2011年初,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任期目标。同时,管理岗位对应技术岗位进行分级,并按照不同的岗位级别对校内津贴分配政策进行修订。管理岗位人员按现岗位进行聘用,年度末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一定比例的岗位人员流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八、工作

20、要求1岗位聘用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应聘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问题,由各单位和应聘者本人负责。3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犯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1)在岗位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降级聘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以不正当手段拉

21、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组织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的。(2)聘用组织成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收受贿赂的,经查证核实,由学校撤消其聘用组织成员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在办理岗位聘用事项时,遇到本人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以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九、本方案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校有关文件

22、规定执行。附件: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河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少安 邹友峰 副组长:张国臣 周志远 周 英 卫中玲 张战营王裕清 张 锟 景国勋 杨建堂 丁安民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 任:张 锟副主任:郑广华 郭健卿成 员:张尚字 孟钟剑 梁丽娟 赵俊伟 郑友益张国成 赵同谦 张如意 戎 涛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 长:邹友峰副组长:周 英 张战营 张 锟成 员:郭健卿 赵俊伟 郑友益 张国成 赵同谦张子戌 张爱芸 余明高 韩 鹏 各学院院长牵头单位:人事处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 长:张国臣副组长:张 锟成 员:张尚字 孟钟剑 郑广华 王

23、勇 郭健卿黄保金 各学院书记牵头单位:组织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 长:周 英副组长:郭健卿成 员:孟钟剑 梁丽娟 赵俊伟 张国成 白云峰李建中 谢定均 董火林 铁占续 张如意阎有运校岗位聘用申诉工作小组组 长:张国臣副组长:杨建堂成 员:王 勇 郑之宇 郭健卿 黄保金牵头单位:校工会各学院成立由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原则上由党政领导成员(不超过3人)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等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受理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宜。(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人事制度改革 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 通知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10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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