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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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们国家新颁布的关于民法方面的法律,就是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当中对于行为能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权利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是有效的。 我们国家新颁布的关于民法方面的法律,就是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当中对于行为能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权利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是有效的。一、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1、纯获利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9

2、条,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2、日常简单的生活行为有效。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3、双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一概无效。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合同相对人无催告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须追认。4、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消灭权利的行为一概无效。如抛弃、立遗嘱等。二、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规定立遗嘱的行为(1)1985年10月1日施行的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

3、,篡改的内容无效。“1985年9月11日施行的继承意见规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据此,得出这一结论,继承法是特别法,根据该特别法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必须年满18周岁),否则其所立遗嘱无效。(2)1986年7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

4、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得出一结论,施行时间在后的民法通则相对施行时间在前的继承法是新法。(3)2000年7月1日施行的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据此,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所谓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所谓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如继承法。(4)从纯扣条文字眼来讲,对于“甲立遗嘱的行为”,应优先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按继承法来处理,即

5、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立遗嘱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5)从理论上来讲,“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有区别的,不然也不会有1988年12月6日施行的民通意见第2条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解释是对民法通则第11条的补充,其中用的是“可以认定为”的字样,既然是“可以”,也就有“不可以”的情形存在。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精神状况或者是年龄的限制,他所从事的一切行为效率是有法律上的缺陷的,比如说纯获利的行为是有效的,日常简单的生活方面的行为也是有效力的,双方行为一概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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