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

上传人:daj****de 文档编号:126574748 上传时间:2022-07-2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9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资源描述: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1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发二OO九年四月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 化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 号)精神,现将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院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 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 号)精神,改变住 房实物分配体制,特制定本办法:第

2、一条 实施范围 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新民市,辽中、康平、法库县除外)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 无房和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控制标准,且夫妻双方年收入4 万元(含 4 万元) 以下职工。第二条 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一)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对象是 1999 年 5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按月平均工资的 15%缴存住 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 20%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后将适 当调整缴存比例。对此类人员,单位不再为其解决住房。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二)购房补贴方式对象是 1999 年 4 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

3、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其中, 对参加工作年限满 25 年以上的职工购房时,可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对工作年限不满 25 年的职工购房时,可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限中由单位根据 财力状况再分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 用。第三条 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一般工作人员60 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人员85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05平 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40 平方米。职工取得购房补贴后,其实际购房面积可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决定。 第四条 购房补贴标谁由市政府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工龄、住房面积标准和当年经济适用

4、住房平均价格等 因素确定,每年公布一次。1999 年我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产售价为每平方米2300 元,职工每平方米面积补贴 额为760元,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额按每年每平方米6 元计算。苏家屯区、新城子区的经济适 用住房价格和购房补贴标准,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测算确定,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后实施。第五条 购房补贴的计算方法购房补贴由购房面积补贴额和购房工龄补贴额两部分组成。(一)购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补贴额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除以 2 与职工每平方 米和平均负担额之差确定。每平方米的职工平均负担额按市

5、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4 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购房面积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x(住房控制面积一现有住房面积)(二)购房工龄补贴额:按市政府每年确定的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与我市职工建立住房公积 金( 1994 年)的工龄和职工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计算。购房工龄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工龄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X职工购房工龄X (住房控制面积一现有住房面 积)(三)补贴额为购房面积补贴额与购房工龄补贴额之和。购房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X职工购房工龄)X (住房 控制面积现有住房面积)第六条 购房补贴发放方

6、式 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照职工本人职级、购房工龄和住房补贴面积分别计算发放。第七条 购房补贴的审核 实施购房补贴的单位,要建立职工购房补贴个人档案。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核定发放购 房补贴人数和补贴金额,对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填报市统一印制的购房补贴申请表,由 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发放。第八条 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从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扣除维修基金)中划转解决。财政拨款的由财政纳入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和实施单位要在保持原有 住房建设资金不减少的前提下,做好资金的核定划转工作。第九条 购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实行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的,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

7、行管理;实行购房补贴 方式的,购房补贴资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使用时,以转账形式划转 售房单位。购房补贴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基数。第十条 严肃房改纪律。个人、单位申请购房补贴时,应如实填写现有住房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或弄虚作假 经核查后,除追回超额发放的购房补贴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与房改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的要严肃查处。第十一条 本办法在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9 年 5 月 1 日起实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

8、办公室负责解释。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 号)精神,为做好 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内容的原则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内容:将企业原有住房建设等资金转达化为住房分配货 币化的资金。鼓励无房和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利用工资收 入、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以及采取住房货款等形式自购住房,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相适应的企业住房新机制。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原则:坚持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坚 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

9、发,进行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正 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原则。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范围全市各类企业中,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夫妻年收入4万 元(含4 万元)以下的职工。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方式依据企业性质和经济效益状况,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方式可分为四种:(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二)购房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发放补贴。对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必须有一定工作年限的规定,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限中由企业根据财力状况 再分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三)按月住

10、房补贴方式。住房补贴额(即购房补贴额)在20 年内按月发放。补贴资金来源稳定、数量充足的企业的妥善做好资金长期规划和安排后,可采取按月住房补贴方式。(四)理入工资方式。将职工住房消费含量直接理入工资,随工资发放。理入职工工资的住房消费含量比例可 掌握在 25%左右。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效益、资金来源和职工住房实际状况,选择上述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的方式。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要制订科学、规范的补贴发放办法,避免 随意性。实施购房补贴和住房补贴方式的单位,其职工购房补贴(住房补贴)标准,计算方法和 发放方式参照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职工住房面积控制

11、标准 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领导干部140 平方米,中型企业领导 干部 105 平方米,小型企业领导干部85 平方米。企业中其他各类人员的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可根据本企业实际,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五、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原有建房资金,企业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扣除维修基金)和公益金、税后利润 等,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可列入成本。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使用时,以转账形式划 转售房单位。购房补贴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基数。六、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要求 (一)要加强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领导。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企业住房分

12、配体 制的重大改革,各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企业可成立住房分配货 币化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行住房分配货 币化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部门报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 后实施。(二) 建立企业职工住房档案。各企业在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前,要对所属职工的住房 情况进行一次清盘,逐一登记,建立职工住房档案。(三)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与房改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的要严肃查处。七、本意见由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沈阳市关于住房分配

13、货币化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一)全市各单位:为使住房分配货币化顺利实施,针对实际操作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现有住房面积问题1住房分配货币化中“无房”的含义:是指职工夫妻双方未承租公有住房(按房改政 策购买的成本价或标准价住房、解困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动回迁住房、 公职人员住房等为有房。)2夫妻双方有多处住房的,现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3租住军产住房的职工,可参加住房分配货币化,单位在为其发放购房补贴时,职工 如将住房退还产权单位,可按无房职工政策发放购房补贴;职工如不退还住房,可按差额面 积发放购房补贴。4职工承租的公有住房,1994 年底前过户父母或子女,并

14、办理了“房屋租赁证”或“房 屋所有权证”的,其住房面积计算在过户父母或子女一方。5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后(1999年5月1 日后)职工离异,原住房面积无计入现有住 房面积。6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计算现有住房面积时,职工个人出资购买使用权住房的,其住房 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职工出让使用权住房的(个人购买使用权的除外),其出让住房 计入现有住房面积。二、关于购房补贴发放问题1在单位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工作年限未满25 年的职工,可按全额一次性发放, 但一次性发放的购房补贴额与按实际年限发放额的差额部分,视为职工向单位借支,借支额 在职工以后补贴年限内抵扣。如果职工工作未满25 年离开原工作单位,其

15、借支的购房补贴, 由职工本人或调入单位一次性归还。2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时,对职工购房款额高于当年应发补贴额的,按当年应发补贴额 发放;对职工购房款额低于当年应发补贴额的,按实际购房款额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仍 按购房补贴政策执行。三、关于离休干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问题在住房分配货币化中,红军、抗日、解放时期参加工作的干部住房面积标准,仍按照关 于印发各级领导干部住房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沈委办发199624 号)文件执行,即“红 军、抗日、解放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在本人住房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作用面 积 15 、10 、5 平方米”,折合成建筑面积,红军时期干部增加21 平方米,抗日时期干

16、部增加 14 平方米、解放时期干部增加7 平方米。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沈阳市关于住房分配贷币化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二)全市各单位:现就住房分配货币化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1职工已出资在住房市场购买住房,其购房补贴可兑现计发。1 9 9 9年5月1日以后,职工出资在住房市场购买了住房,单位在对其发放购房补贴 时,暂凭其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对购房款额高 于或等于本人发放补贴额度的,按本人购房补贴额兑现补贴;对购房款额低于本人发放补贴 额度的,按购房款额兑现补贴,其购房补贴余额仍按购房补贴政策执行。2职工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领取

17、购房补贴,另一方的购房补贴可兑现计发。职工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领取购房补贴,另一方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时,凭其已购住房的房 屋所有有权证和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对购房款额高于或等于夫妻双方发放补 贴额度的,可按本人发放补贴额度兑现补贴;对购房款额低于夫妻双方发放补贴额度的,可 在本人发放补贴额度内兑现购房款额高于对方已领取购房补贴的差额部分,其购房补贴额仍 按购房补贴政策执行。3.职工已按实际工龄领取购房补贴,其购房补贴余额可兑现计发。职工已按实际工龄领取了购房补贴,其购房补贴余额在以后工作年限中分次或一次性计 发时,可按发放余额当年的补贴标准兑现余额。对购房款高于或等于购房当年按2 5年计算

18、 发放补贴额度的,可分次或一次性兑现补贴余额;牟购房款额低于购房当年按2 5年发放补 贴额度、高于本人按实际工龄领取购房补贴额度的,兑现购房款额高于已领取补贴的差额部 分,其购房补贴余额仍按购房补贴政策执行。4离、退休职工的购房补贴,可在一定范围内兑现计发。离、退休职工住房未达标面积在2 0平方米以内,并排队轮候到位,如不另行购买住房, 单位可按其购房补贴额兑现计发。单位对此类情况的兑现额度要控制在年度补贴资金总额的 20以内。5. 职工购买外埠住房,购房补贴可兑现计发。职工购房补贴排队轮候到位,如购买外埠住房,须出具规范的购房手续,其购房补贴按 沈阳市现行政策,可分次或一次性兑现计发。6.

19、符合上述5种兑现方式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或有关凭证,经单位核实并报市房改办审核后竞兑付。二、关于用购房补贴额抵顶购买现住公有住房款的问题 1用购房补贴额抵顶购买现住公有住房款在没有购房补贴资金来源的企业中实行。没有购房补贴资金来源的企业,要在制定本企业购房补贴分配方案、建立职工个人住房 档案的基础上,根据职工自愿,经职代会通过,并报市房改办审批后,按购房补贴额抵顶 购房款操作程序(附后)操作。2用购房补贴额抵顶购买现住公有住房款的职工与住房产权必须同属一个单位。 职工与住房产权同属一个单位的,职工购买住房时,可用职工的购房补贴额低顶购房款; 职工与住房产权不属于同一

20、单位的,不能抵顶。3用购房补贴额抵顶购买现住公有住房款,补贴额不足购房款部分由职工补足。 购房补贴额不足购房款部分,由职工补足;购房补贴额高于购房款部分,在单位有条件 的情况下,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执行。4职工补交的购房款和维修基金要存入专户。单位必须将职工补交的购房款全额及售房款总额的20%维修基金分别存入专户。三、关于现住回迁房、青年公寓住房的职工现住房面积核定问题1职工原住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动回迁后,套户型面积或货币安置面积计入职工现 有住房面积。职工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动回迁后,套户型回迁面积计入职工现有住房面积;货币 安置回迁的,其货币安置面积,计入职工的现有住房面积。职工

21、个人按商品房价格出资增加 的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2职工原住私有住房动回迁后,套户型面积或货币安置面积高于原住房面积部分计入职 工现有住房面积。职工工私有住房动回迁后,套户型面积高于原住房面积部分计入职工现有住房面积;货 币安置回迁的,其货币安置面积高于原住房面积部分,计入职工的现有住房面积。职工个人 按商品价格出资增加的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3租住青年公寓住房,计入现有住房面积。四、关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工作的,购房补贴标准问题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工作的,执行所在区的补贴标准。 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工作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户籍在其它城区

22、、县(市)除外), 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按上述两区购房补贴标准执行。2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工作的,在沈阳市内调转工作单位后, 执行调入地区的购房补贴标准。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工作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调入沈阳市其它城区、县(市) 后,按调入城区、县(市)购房补贴标准执行;在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 工作调入地区购房补贴标准享受差额补贴。五、关于在购房补贴中坚持男女职工平等的问题1确定购房补贴范围,男女职工平等。在确定购房补贴范围上,男女职工有同等的权利。按规定,职工的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 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不分男女职工,均可列入购房补贴范围内。2排队轮候购房补

23、贴,男女职工平等。在职工排队轮候上,男女职工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不应因职工性别的差异而增加或 减少排队轮候条件;不应因职工性别的差异而实行不同的购房补贴标准。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二OOO年七月四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回答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答: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为依据,以 住房分配体制改革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市市情的住房新制 度;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 化进程,发展住房金融,培育、规范和发展住房交易市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不断满足我市居

24、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答: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指导下,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正确处理各方面经济承 受能力的关系,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的原则,正确处理新老政策衔接的关系。三、什么是住房分配货币化? 答:住房分配货币化就是要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也就是不再实物分配住房,而是将过去实物分配的方式,转换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方式。四、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好处有哪些? 答:有五大好处,一是可以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可以调动职工个人资金购房。三是可以减轻财政

25、和国有企业的负担。四是可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 深化和劳动力市场体系发育。五是可以消除住房实物分配体制本身在存在的或带来的一些问 题。五、从什么时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答:从1999年5月 1日起,全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职工如何解决住房? 答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职工个人利用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住房货款、单位提供的购(住)房补贴购买住房。七、哪些人员属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范围(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条件)? 答: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夫妻双方无房和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控制标准,属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范围。八、在住房分配货币

26、化中“无房”的含义是什么? 答:住房分配货币化中“无房”是指职工夫妻双方未承租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 的成本价或标准价住房、解困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动回迁住房、公职人 员住房等除外)。八、住私房的职工是否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范围? 答:住私房(自建、自购、继承、馈赠等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范围内。九、个人出资购买的使用权住房(承租此房),住房分配货币化中面积怎样核算? 答: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计算现有住房面积时,职工个人出资购买使用权住房的,其住 房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职工出让使用权住房的(个人购买使用仅的除外),其出让住 房计入现有住房面积。十一、个人与单位共同出资购买了

27、住房,个人出资购买的面积部分,在住房分配货币 化中怎样核算?答:个人出资购买的住房面积部分,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 十二、夫妻双方有多处住房怎样计算现有住房面积? 答:夫妻双方有多处住房,现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十三、租住军产住房的职工是否参加住房分配货币化? 答:租住军产住房的职工,可参加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如将住房退还产权单位,可 按无房职工政策发入购房补贴;职工如不退还住房,可按差额面积发入购房补贴。十四、职工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过户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怎样计算? 答:职工承租的公有住房,1994 年底前过户父母或子女,并办理了“房屋租凭证” 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其住房面积计算工过户父母或子

28、女一方。十五、离异职工怎样计算现有住房面积? 答: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后(1999年5 月1日)职工离异,原住房面积均计入现有 住房面积。十六、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 答: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 执行,采取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两种方式,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苏家屯区、新城子区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 办法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购房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测算确定,报市住房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 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

29、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报市住房制 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十七、机关事业单位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答:是1999年5月 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按月平均工资的15%缴存 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后将适 当调整缴存比例。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十八、职工缴存的高比例住房公积金其家庭成员能否使用? 答:职工缴存的高比例住房公积金,在家庭成员购房时,可以申请支取,按现行住房 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有关程序办理。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的对象?答:1999 年 4 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

30、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在购房补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怎样发放购房补贴? 答:按照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职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确定职工的购房补贴发放顺 序,采取轮候方式。对参加工作年限满25 年以上的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对 工作年限未满 25 年的职工购房时,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 限中由单位根据财力状况分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动工作单位,购房补贴怎样发放? 答:职工调动工作,个人住房档案随人事档案转移到调入单位,调出单位未发放 的购房补贴由调入单位发放。二十二、职工职级变动,购房补贴额是否变动? 答:职

31、工的购房补贴额,是按着各职级人员的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与现住房面积之 差来确定的。如果职工的职级发生变动后,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那么其购 房补贴额也与之发生相应变化。二十三、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的职工不购买住房,能否得到购房补贴? 答:购房补贴是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资金,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的职工,不购 买住房,不能得到购房补贴。二十四、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含义? 答: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是指职工在住房分配货币化中,可享受补贴的面积上限(这 个标准与职工现有住房面积差额部分可享受购房补贴)。二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各职级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答:(一)机关公务中(含

3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局级:140平方米;处级:105平方米;科级:85平方米;工作人员:60平方米(事 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参照公务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执行)。(二)事业单位中执行职员工资制的人员二级职员 (仅限于市管干部):140平方米三级职员 (含非市管二级职员):105平方米四级职员 85平方米 四级职员以下:60平方米(三)事业单位执行专业技术职级工资的人员: 正高职级:140平方米副高职级:105平方米 中级职级:85平方米 初级职级以下:60平方米(四)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国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 高级技师:105平方米技师:85平方米高级工:85平方米初级工:60平

33、方米二十六、什么是购房补贴未达标准差额面积? 答:指职工本人购房补贴控制面积标准减去夫妻双方承租公有住房(含享受过房改政 策购房)面积。二十七、职工用购房补贴购买住房,对房源和面积有无限制? 答:职工禽的购房补贴,是按规定标准发放的货币分配补贴,实际购房的房源和面积 由职工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决定。二十八、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单位是否还可以集资建房?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沈阳 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在符合城市 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单位可以集资建房。二十九、购房补贴标准是怎样确定

34、的?答:由市政府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等 因素确定,每年公布一次。三十、职工购房补贴额的构成? 职工购房补贴额由购房面积补贴额与购房工龄补贴额两部分组成。 三十一、每平方米职工购房面积补贴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每平方米职工购房面积补贴标准,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平 均售价除以2与职工每平方米的平均负担额之差确定。1999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职工每平方米面积补贴额为 760元。三十二、职工购房面积补贴额的计算方法?答:购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x(住房控制面积一现有住房面积一 现有住房面积)三十三、职

35、工购房补贴工龄年限怎样计算? 答:按我市1994年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作年限计算购房补贴工龄。1999年我 市职工工龄补贴额为每年6元。三十四、职工购房工龄年限怎样计算?答:购房工龄补贴额=每年工龄补贴额X工龄年限X (住房控制面积一现有住房面积) 三十五、职工购房补贴额怎样计算?答:购房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每年工龄补贴额X工龄年限)X(住房控 制面积现有住房面积)1999年我市职工的购房补贴额为:(760元+6元X工龄年限)X(住房控制面积一现有住房面积) 三十六、每平方米职工的平均负担额怎样计算? 答: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

36、平方米计算。 三十七、购房补贴的发放方式? 答:购房补贴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职级、购房工龄和住房补贴面积分别计算发放, 在职工购房时以转帐的方式支付。三十八、对于工作年限未满25年的职工,可否按全额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答:在单位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工作年限未满25年的职工,可按全额一次性发 放,但一次性发放的购房补贴额与按实际年限发放额的差额部分视为职工向单位借支,借支 额在职工以后补贴年限内抵扣。如果职工工作未满25年离开工作单位,其借支的购房补贴 额由职工本人或调入单位一次性归还。三十九、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时对发放额度有何规定? 答: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时,对职工购房款额高于当年应发

37、补贴额的,按当年应发补贴 额发放;对职工购房款额低于当年应发补贴额的,按实际购房款额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 仍按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四十、发放购房补贴如何审批? 答:实施购房补贴的单位,要建立个人住房档案。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核定发放 购房补贴人数和补贴标准,对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填报市统一印制的购房补贴申请表, 由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四十一、为什么要建立个人住房档案,怎样建立? 答:建立个人住房档案,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体制的基础性工 作;是培育、放开我市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以及拆迁安置的一个重要依据;为制定符合我市 实际情况的住宅建设发展计划和货币化资金分配指标提供必要参数。建立个

38、人住房档案,需 要先摸清底数,掌握个人现有住房情况,即在个人填报的基础上,对其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登记,建立起个人住房档案,为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提供准确依据。四十二、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答:主要从财政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扣除维修基金)中划 转解决。四十三、非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答:主要从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和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扣除维修基金)、公益金等 划转解决。四十四、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如何管理? 答:实行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参照住房公积金办法管理;实行购房补贴的, 购房补贴资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职

39、工购买住房申请使用时,以转帐形式划转售房单位。四十五、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基本内容? 答:将企业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等转化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资金。鼓励无房和缺房职工 利用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和企业住房补贴,采取抵押贷款等形式自购住房,加快建立与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的企业住房制度。四十六、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基本原则? 答:坚持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 原则。四十七、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方式? 答:(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 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高比例缴

40、存住房公积金。(二)购房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发放补贴,对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必须有一定工作年限的规定,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限中由企业根据财力 状况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三)按月住房补贴方式 住房补贴额(购房补贴额)在20 年内按月计发。补贴资金来源稳定、数量充足的企 业,在妥善做好资金长期规划和安排后,可采取按月住房补贴方式。(四)理入工资方式 将职工住房消费含量直接理入工资,随工资发放。理职工工资的住房消费含量比例, 可掌握在月工资的25%左右。四十八、企业应怎样选择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 答: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效益、资金来源和职工住房实际状况选择

41、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 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要采用科学、规范的补贴发放方式,避免随意性。四十九、企业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 答: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领导干部140 平方米,中型企 业领导干部105平方米,小型企业领导干部85 平方米。企业中其他各类人员的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可根据本企业实际,经职工代表大会 或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五十、企业按规定补贴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有困难的怎样办? 答:因企业性质、规模和经济效益不同,对发放补贴有困难的单位,发放标准也可按 职工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年限、住房标准等因素,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

42、况综合确 定,在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内有幅度地发放购房补贴。五十一、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资金来源?答:资金来源于原有建房资金、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扣除维修基金)、公益金、税 后利润等。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列入成本。五十二、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要求?答:(一)要加强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领导。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企业 住房分配体制的重大改革,各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企业要成立 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

43、案后实施。(二)外资、民营等企业要结合本企业性质和经济效益,选择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 形式和确定住房补贴标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三)建立企业职工住房档案。各企业在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前,要对所属职工的 住房情况进行一次清盘,逐一登记,建立职工住房档案。(四)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与房改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的要严肃查处。五十三、怎样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住房分配货币化顺利实施?答:进一步加强住房制度改革机构的建设。要坚持区域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区、 县(市)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和大中型企业,要健全房改办事机构,配备专职

44、或兼职的 房改工作人员,建立房改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房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特别要做好企 业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改革工作。 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转变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 顺利实施。强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部门,在加强指导和服务 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市政府要组成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适时进行监督 检查,将住房制度改革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对继续实行实物分配住房,低价出售公有住房 变相增加住房补贴,用房改成本价超面积标准出售、购买公有住房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追查, 并严肃处理,保证住房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