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式制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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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式制服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17-049)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第一章 公告公开招标公告受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式制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式制服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17-049项目预算:1657895.00元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采购一批2017年新式制服及配件,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

2、采购文件为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时间:2017年 月 日 到 2017年 月 日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售价:/份 (¥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

3、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梁诗韵 0771-4516754 传真:0771-4516754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七、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采购项目

4、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梁诗韵 0771-4516754八、监管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4518506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4516754 发布时间:2017年 月 日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2、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项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冬常服(男)245套面料:毛涤缎背哔叽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32、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 4 羊毛布沾色 4

5、涤纶布沾色43、纤维含量/%:羊毛70 5 聚酯30 54、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6、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 12.5*2 0.5 ;纬向:12.5*2 0.57、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477.0 2;纬向366.0 2 8、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m2):233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2冬常服(女)54套3春秋服(男)245套面料:毛涤哔叽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42、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 4 羊毛布沾色 4涤纶布沾色43、纤维含量/%:羊毛70 5 聚酯30 5 4、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6、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 12.5*2 0

6、.5;纬向:12.5*2 0.57、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398.02;纬向343.02 8、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 m2):197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4春秋服(女)54套5春秋茄克式执勤服(男)490套面料:毛涤哔叽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42、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 4 羊毛布沾色4涤纶布沾色43、纤维含量/%:羊毛605聚酯40 5 4、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6、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 12.5*2 0.5 纬向:12.5*20.57、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390.02 ;纬向330.02 8、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m2):197具

7、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6春秋茄克式执勤服(女)108套7冬茄克式执勤服(男)490套面料:毛涤缎背哔叽1、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32、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 4 羊毛布沾色4涤纶布沾色43、纤维含量/%:羊毛605聚酯4054、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6、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 12.5*2 0.5 纬向:12.5*2 0.57、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490.02 ;纬向361.02 8、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 m2):233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8冬茄克式执勤服(女)108套9内长袖衬衣(男)490件面料:精梳棉涤天丝混纺染色斜纹布1、耐摩擦色牢度/

8、级:干摩4 湿摩42、耐洗色牢底(级):变色4沾色:毛4腈4涤4锦4棉4醋纤43、耐汗渍色牢度/级:耐酸:变色4沾色:毛4腈4涤4锦3 棉4醋纤4耐碱:变色4 沾色:毛4腈4涤4锦4 棉4醋纤44、耐光色牢度(级):45、纤维含量/%:棉49% 2涤纶40%2莱赛尔(天丝)11%26、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7、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5.9*2 0.5(100S/22)纬向:5.9*20.5(100S/22)8、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45.02;纬向390.029、单位面积公定质量/( g/ m2):120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10内长袖衬衣(女)108件11制

9、式长袖衬衣(男)490件面料: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方平布1、 耐汗渍色牢度/级:耐酸: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 棉布沾色4耐碱: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 棉布沾色42、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33、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 棉布沾色44、纤维含量/%:涤605棉4055、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7、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5.9*2 0.5纬向:11.8*2 0.58、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69.02 ;纬向575.02 9、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 m2):148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12制式长袖衬衣(女)108件13制式短袖衬衣(男)735件

10、面料: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方平布1、耐汗渍色牢度/级:耐酸: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 棉布沾色4耐碱: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 棉布沾色42、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 湿摩33、耐皂洗色牢底/级:原样变色4 涤纶布沾色4棉布沾色44、纤维含量/%:涤605棉4055、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7、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向5.9*20.5 纬向:11.8*20.58、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69.02 ;纬向575.029、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 m2):148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14制式短袖衬衣(女)162件15防寒大衣(男)245件面料:藏青色防风透湿涂层布涤纶半消光

11、低弹丝经纱83dtex/72f*纬纱177dtex/144f 单位面积质量135 g/ m216防寒大衣(女)54件17男士单裤490条1、纤维含量/%:涤655粘 3552、织物纱线线密度/tex::经34S纬向:36S3、单位面积公定质量/(g/ m2):180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18女士单裤54条19女士夏裤(裙子)54条20男士大檐帽499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1女士卷檐帽108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

12、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2男士大檐凉帽245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3女士卷檐凉帽54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4男士防寒帽(布面)245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

13、章。25女士防寒帽(布面)54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6连帽雨衣(含雨靴)299套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7反光背心299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8大帽徽544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

14、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29小帽徽54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0硬肩章598付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1软肩章598付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

15、。32套式肩章598付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3领花598付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4领带299条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5硬胸徽598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16、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6软胸徽598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7硬胸号598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8软胸号598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39领带卡299根1、按

17、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0臂章598个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1腰带598条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2男单皮鞋245双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

18、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3女单皮鞋54双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4男皮凉鞋245双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45女皮凉鞋54双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制作及验收。2、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9、7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按采购需求交付(包含实体量衣的时间)货物男女制式短袖衬衣(男245件,女54件)、男士单裤(245件)、女士夏裤(54件)、女士夏裙(54件)、男士大檐帽(245顶)、女士卷檐帽(54顶)、男女皮鞋(男245双,女54双)、男女鞋(男245双,女54双)、标志标识类(299套);其他货物30日内交货完毕(包含实体量衣的时间)。三、交货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 壹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相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如无法修复,无条件提

20、供备品替换。3.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4.中标人须派专业量体师参与采购单位的量体及服装发放工作。5.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及时对所有不合格产品保修、包换,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合格的产品由采购人暂时保管,中标供应商重新制作符合采购人样品标准的产品后,采购人将不合格产品退回中标供应商。6.交货时,在包装箱应准确注明部门、员工名单,在服装内包装盒(袋)上,标注服装的号型和该人员姓名,箱内每套衣服都应在上衣左角内包处、裤子内部标注所有人的姓名,在服装水洗标上注明姓名和成衣尺码,以确保发放无误和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时可及时妥善处理。六、其他要求:1、报

21、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3、中标方须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产品,供货时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出厂证明、产地证明等证明文件。4、本次采购的所有服装需量身制作。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标书及样板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制作,供货产品必须与投标书上要求一致。交货时如所交货物与标书要求不一致的,采购方可随机抽取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验机构检验(以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交货时需提供

22、有相应资质检测的单位出具的纤维含量、面料平方米克重、甲醛含量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技术分30分;商务分20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50分(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将按相

23、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具有认定职能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5)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50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

24、额50分2、技术分30分(1)技术性能分(满分25分)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参数、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数据符合程度,对投标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质量性能进行比较评定,分六档:(1)技术参数未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中有四项不符合的不得分;(2)技术参数未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技术参数有三项不符合的进入二档(0.15分);(3)技术参数未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技术参数有二项不符合的进入三档(5.110分);(4)技术参数未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技术参数有一项不符合的进入四档(10.115分);(5)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五档(15.120分);(6)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

25、文件要求,且技术参数至少有一项优于技术参数符合的进入五档(15.125分);(2)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分(满分5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方案、生产设备状况、质量保障措施及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比较评定,分三档:一档(0.11分):综合评定为一般的。二档(1.13分): 综合评定为良好的。三档(3.15分): 综合评定为优秀的。3、服务方案分12分(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售前上门量体、售中运输、售后响应、免费保修期限、到达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时间与方案、定期维护、定期回访、免费技术培训方案、退换等服务承诺、项目实施经验等进行比较评定(满分10分)一档:售后服务能力综合评定相对一般(0.13分

26、)二档:售后服务能力综合评定相对良好(3.16分)三档:售后服务能力综合评定相对优秀(6.110分)(2) 承诺同时提供给采购人不少于所供货物数量的5%作为备品备件的得2分。4、信誉分5分(1)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0.5分)(2)根据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评定(0.5分)(3)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同类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每项得1分,满分4分。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3分主要投标产品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以清单复印

27、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2分(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为评分依据)。(三)总得分=1+2+3+4+5(四)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南宁市金凯路13号2楼204室联系人:刘文超电话:0771-45158251

2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联系人:梁诗韵联系电话:0771-4516754传真电话:0771-451675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771-2856797 0771-2856796如要咨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1.3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式制服采购1.4项目编号NNJKZC2017-0491.5采购预算1657895.00元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地点:南宁政府

29、采购网。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报名要求: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8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提交地点、电话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71-45167547.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30、内8.8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2000元13.3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向市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未中标供应商的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771-2856797 0771-28

31、56796 如要咨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1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1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16.1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1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在评标报告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具体金额

32、以中标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 总 则1. 项目概况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报名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

3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南国早报(只发布招标信息)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应统一按“公司与公司的

35、联合体”的规则填写;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联合体协议的签章处签章(包括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其他投标材料签章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询问和质疑4.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4.2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

36、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6)附件材料:网上报名成功页面;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

3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

38、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通知质疑供应商。5. 投诉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起投诉。5.2 投诉人投诉时,

39、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

40、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 公开招标文件6. 公开招标文件

41、的组成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公告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章 评标方法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 相关文件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

42、自行负责。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

43、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8. 投标文件的编制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 招标

44、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 投标文件应编制

45、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46、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

47、4)项如有请提交。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1)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技术资料彩页(技术指标要求对应印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承诺的符合性及有效性)、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如有请提交。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

48、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其中基础信息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投标人应按上述查询时间的要求打印出相应的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49、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未按查询时间要求提供查询页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

50、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

51、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6)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8)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正本须放原件,副本放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

52、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10)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社保缴费凭证应清晰反映人员身份和缴费的信息;(11)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2)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3)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

53、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货物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商务文件中的第(1)(8)项必须提交;第(9)、(10)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1)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12)、(13)项如有请提交。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

54、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单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 投标有

55、效期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

56、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模式进行管理,不同项目各标段对应不同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潜在供应商必须按第一章公告规定的账号使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并按13.2.1要求进行操作,否则投标会被拒绝。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

57、表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1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5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将无息退还至未中标供应商的账号。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市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4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3.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中标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 投标14. 投标文件的密封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15. 投标文件的递交15.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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