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5章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26099961 上传时间:2022-07-27 格式:PPTX 页数:49 大小:132.9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经济法-第5章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经济法-第5章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经济法-第5章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第5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第5章(4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五章:担保法律规定n第一节:概述n第二节:保证n第三节:抵押n第四节:质押n第五节:留置n第六节:定金 第一节:概述n一、担保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物权法、一、担保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共同形成了完善担保法、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共同形成了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的担保法律制度。(1987、2007、1995、2000)规定不同适用物权法规定不同适用物权法二、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三、担保的分类(1)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2)人的担

2、保和物的担保(3)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 四、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n第二节:保证一、概念n1、保证: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n2、保证合同: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清偿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n必须采用书面形式n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单务合同n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名合同二、保证人的资格n保证人的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任保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保证人须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例:工大管理学院可不可以成为保证人?工大?不得担任保证人

3、的主体: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除外。分支机构只能在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保证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外)n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为保证人的有()。A.某中学 B.某公司经理 C.某公司财务部 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公司n三、保证方式n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享有先诉抗辩权。n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n采取何种保证方式,应预

4、先约定。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例:甲厂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除用本单位价值30万的轿车抵押外,还请乙厂提供担保,约定:甲厂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甲未偿还,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甲还本付息;乙承担连带责任问:1.银行的诉讼请求是否正确?2.法院判决甲厂还本付息后,甲厂仍不还则债权人能否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n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n按照保证人是否约定各自承担的担保份额,可以将共同保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是:第一

5、,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第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四、保证责任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共同担保(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例:100万的债务,50万的担保物,其余50万找了保证人约定保证额度50万担保物拍卖所得4

6、0万,担保物拍卖所得60万则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五、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期间(效力)n 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n“主张权利”的方式:一般保证中表现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表现为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一般了解:保证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

7、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自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2年)连带保证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计算保证的诉讼时效;(2年)六、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n第三节:抵押一、抵押的概念n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

8、情况下,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n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n抵押权的实现: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n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二、抵押权的标的1.抵押权标的的范围:不动产;动产;权利;将有的动产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

9、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其他例1(单)下列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是()。A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B 土地所有权C 医院设备D 大学教学楼例例2:2:某村农民刘某经营一砖瓦厂,向信用社贷款某村农民刘某经营一砖瓦厂,向信用社贷款3 3万元购置制砖机。万元购置制砖机。信用社答应为刘某借款信用社答应为刘某借款3 3万元,但要刘某提供抵押。信用社与刘万元,但要刘某提供抵押。信用社与刘某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之后,便将某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之后,便将3 3万元借给刘某。万元借给刘某。后因该年夏天洪水将刘某砖厂淹没,刘某损

10、失惨重,无力偿还贷后因该年夏天洪水将刘某砖厂淹没,刘某损失惨重,无力偿还贷款。信用社多次催款未果,便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款。信用社多次催款未果,便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还本付息,否则拍卖抵押物,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县人民法院还本付息,否则拍卖抵押物,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县人民法院查明:查明:刘某砖厂的土地使用权属村集体所有,而小货车在订立合刘某砖厂的土地使用权属村集体所有,而小货车在订立合同时交通肇事而被交警扣押,只有彩电属刘某所有同时交通肇事而被交警扣押,只有彩电属刘某所有。问:抵押合同是否有效?问: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例例3:3:余某于前年借了些钱给一个开公司的朋友,对方将

11、自有的房产余某于前年借了些钱给一个开公司的朋友,对方将自有的房产证抵押在他那,当时未去办理登记手续。证抵押在他那,当时未去办理登记手续。问问:朋友到时不还钱的话,余某可以优先受偿吗?朋友到时不还钱的话,余某可以优先受偿吗?三、抵押合同的形式、内容与抵押权的设立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与抵押权分离)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n公民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

12、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已经向公民乙借款10万元,并以同一套住房与公民乙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公民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期,但甲无能力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受偿B.因为公民甲的住房已经抵押,银行的 抵押权无效 C.公民乙的抵押权无效D.公民乙的抵押权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公民乙应先于银行受偿 E.与公民乙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n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又将该汽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甲逾期不能偿还乙的借

13、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造成该汽车的 抵押权没有设立B.该汽车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C.因为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要求 丙退还该汽车D.乙有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以实现抵押权四、担保范围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同一抵押物上可能设立数项抵押权。例如,甲公司以价值1亿元的厂房作抵押,从乙银行获得2000万元贷款,厂房价值显然远高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若不允许再抵押,将造成资源的浪费,亦不利于市场主体的融资,因此,当甲公司又从丙银行贷款3000万元时,不妨再以该厂房作

14、抵押。如此,同一抵押物之上设有两项皆属有效的抵押权。n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按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n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C.第二次抵押无效D.

15、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n五、抵押物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3)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六、抵押与租赁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n 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

16、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n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n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的要求,甲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置A抵押。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n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将机器设备A

17、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n2002年4月1日,由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n问:(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n(2)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是否合法?n(3)具体说明丁公司的保证期间。n(4)法院作出判决后,甲仍不能还钱时,丁公司需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n第四节:质押一、概念n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18、先受偿。n出质人和质权人二、质权的客体n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n权利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份;(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三、质押合同的形式与抵押权的设立设立质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基金份额与股权。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

19、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知识产权。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n例:甲向乙借款20万。由丙提供价值15万的房屋做抵押,由于登记费太高,经乙的同意未办理登记。甲将价值6万的“夏利”车质押给乙,认为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n问:抵押和质押合同效力如何?n四、质物处分限制(1)对质权人的限制。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

20、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2)对出质人的限制。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五节 留置(一)概念: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法定担保)例:(1)A借B1000元到期未还,B拉走其电视 (2)A借B100

21、0元到期未还,B将其存放 自己处的电视扣留(二)留置权的设立须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2)债的发生与占有物之间有牵连关系。(欠保管费留置保管物)(3)债权已到受偿期。n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n问:留置是

22、否必须有担保合同?n(三)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适用范围n保管合同n运输合同n加工承揽合同3.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nA将一台黑白电视机送到电器维修部修理。1周后,A前往取货时,维修部告知修理费140元,A认为费用过高,拒绝支付。维修部遂扣留了电视机,催促A尽快交纳修理费。半年后,A既未索要电视机,也未交修理费。不久,A又将一台录像机送修。2周后,A如约取货,维修部要求 A除交本次修理费 170元外,还需将上次所欠140元一并交上方能取走

23、录像机。A只交了170元,要求取走录像机,并称140元以电视机相抵。维修部不同意,说黑白电视机卖不出去,于是,将电视机交给人而扣留了录像机,限A,l个月之内交付140元,否则变卖录像机。n问:维修部扣留A的录像机,是否构成留置?n(四)留置权的实现1.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2.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3.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

24、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n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质押、留置。如何确定优先权:n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n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n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n 王某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于市中心的一处价值210万元的公寓作抵押,分别从A银行和B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王某与A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于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与B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王某无力还款,A银行与B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王某用以抵押的公寓依法进行拍卖,只

25、得价款150万元。n【问题王某以同一公寓作抵押先后签订两个内容相同的抵押合同是否合法?A银行与B银行应如何分配拍卖公寓所得价款?n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力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

26、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先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n第六节:定金(一)概念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一定款项。(区别于订金)(二)定金合同的成立n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定金合同必须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n当事人给付定金的数额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三)定金的效力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

27、当双倍返还定金。(与预付款区别)2.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n冯某系养鸡专业户,向陈某借款冯某系养鸡专业户,向陈某借款10万,以自己的一套万,以自己的一套价值价值2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字据,但未办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某借款理登记。冯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与该设备质押,万元,又与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双方立有质押字据

28、,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鸡款共计合同约定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万元,冯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计算。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占有该设备期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处修理。朱某无力交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处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该设备已被蒋某留置。万,该设备已被蒋某留置。n问题:问题:1、分析本案中各担保合同的效力?、分析本案中各担保合同的效力?n2、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朱要求行使质押、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朱要求行使质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n3、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