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26067774 上传时间:2022-07-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4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资源描述: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不存在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希望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必须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办理出资手续。如果土地是无偿划拨而获得的,必须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出资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经过有偿转让。如果希望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必须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办理出资手续。如果土地是无偿划拨而获得的,必须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出资手续。二、土地使用权应未设立

2、权利负担。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不应有抵押权等权利负担,若拟出资的土地设置了抵押权,则在正式出资之前必须解除该抵押权。三、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办理合法的出资手续。若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将土地交付公司实际使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即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只有满足了前述两个条件,公司才能取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才全面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四、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出现权利瑕疵,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补正。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出资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

3、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的,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积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关键的就是自己的维权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就可以有效的处置,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践行相关的法律,进而确保自己的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