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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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编制单位: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2019年5月目 录1验收项目概况12 验收依据2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2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33工程建设情况4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43.2建设内容43.3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43.4项目变动情况74环境保护设施8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8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0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106验收执行标准156

2、.1废气排放标准156.2厂界噪声评价标准156.3 总量控制指标167验收监测内容177.1废气监测177.2噪声监测178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189验收监测结果209.1生产工况20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209.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2410结论与建议26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28301验收项目概况我单位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位于如皋市江安镇宁通居3组,主要从事自行车辐条加工项目。2017年6月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取得了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皋行审环表

3、复2017112号)。项目于2018年4月按照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工程于2018年8月结束, 2018年8月10日重新投入调试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我单位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委托,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检查核实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于2019年4月24日25日根据监测方案进行了监测,我公司根据监测结果编制本报告表。2 验收依据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4、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2017年7月16日修订);(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3)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函20171235 号,2017 年 8 月 3 日);(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文);(5)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监20062号,2006.2.20)(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

5、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5256号,2015.10.25);(8)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186号,2018.1.29);(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5号,2017.7.28)。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

6、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文)。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及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17112号)。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位于如皋市江安镇宁通居3组。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3.2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本项目年生产时间约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1。表3-1 本项目主体工程产品方案主体工程产品名称及规格

7、设计能力(吨)/年实际能力(吨)/年年运行时数(h)自行车辐条加工线1条自行车辐条25025024003.3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3.3.1生产工艺自行车辐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如下:拉丝切丝固化成品S1废拉丝油、N噪声G2固化废气、G3燃烧废气、N噪声钢丝S2废金属料、N噪声喷塑G1喷塑粉尘、S3废滤芯、S4废粉桶、N噪声滚丝压头S2废金属料、N噪声N噪声拉丝油自行车辐条生产工艺简述:(1)拉丝:利用拉丝机将盘卷弯曲的不锈钢丝拉伸,达到一定的直径和矫直度,拉丝过程中需使用拉丝油,起到润滑及防锈的作用。产污环节:拉丝过程中产生的S1废拉丝油,拉丝机运转产生的N噪声。(2)切丝:利用切

8、丝机将矫直的钢丝切成规定的长度。产污环节:切丝过程中产生的S2废金属料,切丝机运转产生的N噪声。(3)滚丝:滚丝机在其滚压力范围内在冷态下对钢丝的一端进行螺纹滚压(带螺纹的一端用来穿过自行车车圈的辐条孔)。产污环节:滚丝过程中产生的S2废金属料,滚丝机运转产生的N噪声。(4)压头:利用压头机对钢丝另一端进行折弯压头(带弯头的一端用来穿过自行车抽盘的小孔)。产污环节:压头机运转产生的N噪声。(5)喷塑:利用自动静电喷涂设备对工件进行喷塑,静电喷涂的喷枪/喷盘和涂料粉末部分接负极,工件接正极并接地,在高压电源的高电压作用下,喷枪/喷盘的端部与工件之间就形成一个静电场。涂料粉末所受到的电场力与静电场

9、的电压和涂料粉末的带电量成正比,而与喷枪和工件之间的距离成反比,当电压足够高时,喷枪端部附近区域形成空气电离区,空气激烈地离子化和发热,使喷枪端部锐边或极针周围形成一个暗红色的晕圈,在黑暗中能明显看见,这时空气产生强烈的电晕放电。粉末涂料经喷嘴雾化后喷出,被雾化的涂料粉末通过枪口的极针或喷盘的边缘时因接触而带电,当经过电晕放电所产生的气体电离区时,将再次增加其表面电荷密度。这些带负电荷的涂料粉末在静电场作用下,向接正极的工件表面运动,并被沉积在工件表面上形成均匀的涂膜。产污环节:喷塑过程中产生的G1喷塑粉尘、S3废滤芯、S4废粉桶及静电喷涂设备运转产生的N噪声。(6)固化:喷粉后的工件经悬链输

10、送线输送至固化烘道进行粉末固化,使工件表面粉末涂料加热熔融,固化成膜,即得成品。固化温度为180220(温度可连续调节),固化时间18min,处理方式采用热风循环。产污环节:固化过程中产生的G2固化废气、G3燃烧废气、N噪声。主要污染工序:(1)大气污染工序:G1喷塑粉尘,G2固化废气,G3燃烧废气;(2)水污染工序: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污染工序: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产生工序:废拉丝油、废金属料、废滤芯、废粉桶、颜料灰、废活性炭、除尘灰、化粪池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3.3.2主要原辅材料表3-2 项目主要原辅料情况表序号名称环评年消耗量吨/年实际年消耗量吨/年1钢丝2532

11、502拉丝油10103粉末涂料4.964.953.3.3 主要生产设备表3-3 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对照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环评数量(台)实际数量(台)1拉丝机LW1-10/560112切丝机GT2-6113滚丝机TB-30S444压头机Z94-4A445静电喷粉设备RY-ZD006336悬链输送线线速3.5m/min117固化炉80万kcal/h118固化烘道L15.0W1.2H1.2m13.4项目变动情况项目主要生产装置种类不变,总数量减少1台;项目主要燃料暂使用生物质,待天然气管网接通后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测算,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项

12、目无其他变动情况。4环境保护设施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肥田,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江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4.1.2 废气废气污染防治及排放情况见表4-1。表4-1 项目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生产工段污染物处理设施环评实际建设G1喷塑粉尘颗粒物“滤芯过滤装置”+1#15m排气筒同环评G2固化废气VOCs“负压吸风+二级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同环评G3燃烧废气烟尘、SO2、NOx2#15m排气筒布袋除尘装置+2#15m排气筒4.1.3 噪声表4-2 主要噪声源状况表噪声源预测声级dB(A)控制措施预计降噪效果dB(A)拉丝机7

13、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20切丝机80滚丝机80压头机85静电喷粉设备80悬链输送线754.1.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的产生量和处置方式见表4-3。表4-3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状况序号固废名称环评产生量(t/a)实际产生量(t/a)环评处置方式实际处置方式1废拉丝油0.50.5有资质单位处置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废金属料33环卫部门清运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废滤芯0.50.5有资质单位处置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4废粉桶0.250.25有资质单位处置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5颜料灰0.170.17有资质单位处置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6废活性炭0.680.68有资质单位处置

14、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7化粪池污泥0.040.04农肥利用农肥利用8职工生活垃圾3.03.0环卫部门清运环卫部门统一清运9除尘灰/4.1195环卫部门清运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1、项目概况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位于如皋市江安镇宁通居3组,周边机械产业较发达,催生出一批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投资500万元,租用厂房,购置LW1-10/560拉丝机、GT2-6切丝机、滚丝机、压头机、静电喷粉设备等设备,建设自行车辐条加工项目,目前已形成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的生

15、产能力。该项目暂未办理环保手续,已于2015年底投入生产,如皋市环保局于2017年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此情况,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文件号:皋环罚字201760号)。2、建设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江安镇宁通居3组,建设项目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如皋市江安镇总体规划要求。3、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属于C376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项目,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业与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

16、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16年如皋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皋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值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指标年均值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79微克/立方米和45微克/立方米,自

17、然降尘浓度年均值为4.9吨/平方公里每月。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0天,优良率74.0%。水环境质量现状:2016年集中式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类、表2和表3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地下水总体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建设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5、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根据导则要求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直接以估算模式(SCREEN3)计

18、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本项目PM10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06%,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290m;VOCs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04%,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290m;SO2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5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31%,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290m;NOx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72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2.86%,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290m。PM10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6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1.25%,最大浓度出

19、现距离为64m;VOCs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2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5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101m。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构成明显影响。建设项目应设置以喷塑区为执行边界的50m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和以固化区为执行边界的50m大气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察,最近敏感点(东侧宁通居3组居民)距离喷塑区53m,距离固化区53m,上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该防护距离内不再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项目。(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

20、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居民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利用,不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待区域污水管网覆盖到位后,应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江安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西拉河。(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经预测,建设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环境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宁通居3组居民处昼间噪声叠加值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发生扰民现象。(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固废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6、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

21、核定如下:根据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193t/a、VOCs:0.008t/a、SO2:0.12t/a、NOx:0.561t/a;固废、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如皋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如皋市江安镇总量控制余量中协调解决,项目废水零排放,无需申报总量;项目固废零排放,无需申报总量。7、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及环境规划。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污

22、染控制需要,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持之以恒加以管理,可控制环境污染,确保当地的环境质量不会因本项目的运营而下降。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议和要求(1)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2)为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当地环境,厂方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倡清洁生产,从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全方位着手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减少污染物的排放。(3)建议公司加强各种环保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4)及时检修维护机械

23、设备,切实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尽可能地将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5)切实做好职工卫生防护,保护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6)项目竣工后,需通过环保部门的合格验收,项目方可投入正常生产。5.2环评批复意见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及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17112号)。 6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标准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行业

24、标准限值及表5浓度限值,燃烧废气中的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及表3标准限值,SO2和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表6-1。表6-1 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表污染物排气筒高度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5120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SO2155502.60.4NOx152400.770.12VOCs15501.52.0天津市地方标准

2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行业标准限值及表5浓度限值烟尘2005.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及表2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级6.2厂界噪声评价标准厂界南侧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6.3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核定的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193t/a、VOCs0.008t/a、SO20.12t/a、NOx0.561t/a。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监测废气监测点位、项

26、目和频次见表7-1。表7-1 废气监测点位、 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编号)监测因子监测项目频次备注1#排气筒进出口Q1Q2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2天,3次/天-2#排气筒进出口Q3Q4VOCs2天,3次/天-无组织废气上、下风向G1G4颗粒物、VOCs2天,3次/天-7.2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 7-2。表7-2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N1-N4)昼夜等效(A)声级监测2天,昼夜监测8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质控措施按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9.2条款要求及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监测质量保证严格执行

27、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暂行),根据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分析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工业废水现场采集10%的平行样,实验室加测10%平行样、10%加标回收样;噪声测量仪器为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875-83)要求的II型仪器;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废水、废气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质量控制单见表8-2。表8-1 监测分析方法类别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重量法HJ 836-2

28、017VOCs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重量法GB/T15432-1995VOCs气相色谱-质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噪声等效(A)声级仪器法GB 12348-2008表8-2 废气检测分析质量控制表污染物样品数(个)空白平行质控空白样(个)检查率(%)合格率(%)空白样(个)检查率(%)合格率(%)空白样(个)检查率(%)合格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2428.33100-VOCs2428.33100416.710028.33100有组织废气-颗粒物2428.33100-VOCs2428.33100216.7100216.71009验收监测结果9.1生

29、产工况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自行车辐条,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84.3%,满足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验收监测条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详见表9-1。表9-1 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产品名称年运行时间(d)监测日期设计生产量(吨/天)验收当天生产量(吨/天)验收当天生产负荷(%)自行车辐条3004.24-4.300.830.784.34.24-4.300.784.3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9.2.1.1废气监测期间,喷塑粉尘废气1#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废气2#排气筒中

30、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VOCs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详见表9-3。表9-2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点位监测时间频次流量(m3/h)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喷塑粉尘废气处理前(Q1)4月29日123398.00.012225499.60.013323298.00.0124月30日135998.00.01

31、8237879.30.015338483.70.016二日均值92.80.014喷塑粉尘废气处理后(Q1)4月29日12242.72.69 X10-422442.62.93 XI 0-431622.92.11 X10-44月30日12392.83.11 X10-422503.13.50 X10-432542.63.05 X10-4二日均值2.82.90 XI 0-4评价标准120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处理效率(%)92.8表9-2(续)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 目点位监测时间频次流量(m3/h)VOCs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晾干废气处理前(Q2)4月24日15900.2

32、061.210-425930.1679.910-535990.2691.610-44月25日15840.1711.010-425910.2071.210-435800.1478.510-5二日均值0.1941.110-4晾干废气处理后(Q2)4月24日16400.2618.810-526400.1484.810-536470.3711.310-44月25日16260.2869.310-526680.3191.110-436640.2448.410-5二日均值0.2729.210-5评价标准501.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处理效率(%)-表9-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

33、果(mg/m3)标准值达标情况123最大值颗粒物(mg/m3)G14月24日0.2340.2680.2190.3671.0达标G20.3390.3020.301G30.3560.3670.336G40.2840.2850.284G14月25日0.2690.2170.236G20.3000.3040.319G30.3210.3360.334G40.2880.2850.301VOCs(g/m3)G14月24日22.727.620.41332000达标G275.742.380.7G334.142.834.7G430.536.531.4G14月25日26.925.030.2G236.368.157.2

34、G345.538.071.8G413357.044.19.2.1.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日期Leq评价结果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夜间N14月24日54.846.5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255.748.7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354.743.9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457.846.4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14月25日57.248.0昼夜均达标昼

35、间: 60夜间: 50N253.244.9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352.146.2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N455.748.5昼夜均达标昼间: 60夜间: 509.2.1.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以及与总量控制指标对照情况见表9-5。表9-5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小时)年排放总量(吨)总量控制指标(吨/年)达标情况颗粒物2.9010-424006.9610-40.0193达标VOCs9.210-52.2010-40.008达标9.2.2 废气治理设施表9.2-11 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一览

36、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环评4月24日4月25日均值喷塑废气排气筒排气口颗粒物去除效率98.5%87.1%92.8%90%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气口VOCs去除效率-90%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喷塑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处理效率92.8%。由于固化VOCs由于进口浓度过低,故处理效率未达到环评中要求。9.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表9-8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境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江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排放。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

37、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作农肥综合利用,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接管江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气治理。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本项目SO2、NOX、粉尘废气经有效收集并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有效收集并经处理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2014)中表2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15m;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

38、,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喷塑废气经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天然气管网暂未接通至项目地,燃烧暂使用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监测期间,喷塑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燃烧废气暂未监测。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39、;VOCs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指施,防

40、止造成二次污染。废金属料、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除尘灰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拉丝油、废滤芯、废粉桶、颜料灰、废活性炭委托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平面布置图要求布设生产车间,该项目建成后分别设置以喷塑车间、固化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居住,且不得作为居住地等敏感点开发使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制度建立与风险防范。必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加强日常监管和设备的维护,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防火等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性处置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事

41、故发生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和范围。暂未制定环境风向标应急预案。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放口和标志。已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标识牌。总量指标。本项目总量指标如下: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接管量):COD0.122/a、氨氮0.011t/a;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t/a、NOx0.561t/a;大气污染物总量考核指标为:颗粒物0.0193t/a 、VOCs0.008t/a。3、固废总量指标为零。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报告表中预测的排放总量。废气中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暂未接管,作农肥综合利用,废水排放量为0,固废排放量

42、为0。10结论与建议10.1 结论验收监测结论详见表10-1。表10-1 验收监测结论类别污染物达标情况总量控制情况废气监测期间,喷塑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VOCs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废气中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

43、标。废水废水暂未接管,作农肥综合利用。废水外排量为0。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废金属料、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除尘灰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拉丝油、废滤芯、废粉桶、颜料灰、废活性炭委托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固废外排量为0。验收监测结论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废气治理、固废处置等措施(设施)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污染物排

44、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及环评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未产生扰民影响。各类固废已分类收集利用或处置。补充对燃料燃烧废气的监测。10.2 建议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相应的实战模拟演练。2、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全员树立节能减排概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名称年加工250吨自行车辐条生产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如皋市江安镇宁通居3组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C376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设计生产能力年产250吨自行车辐条实际生产能力年产250吨自行车辐条环评

45、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文号皋行审环表复2017112号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报告表开工日期2018年5月竣工日期2018年10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排污许可证编号-验收单位如皋市胜祥机械配件加工厂监测单位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瑞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时工况75%投资总概算(万元)500环保投资概算38万元所占比例(%)7.6%实际总投资(万元)500实际环保投资38万元所占比例(%)7.6%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绿化及生态其它新增废水处理能力新增废气能力年平均工作时2400h运营单位运营单位信用代码验收

46、时间污 染 控 制 指 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实际排放浓度(2)允许排放浓度 (3)项目产生量(4)项目削减量(5)项目实际排放量(6)项目核定排放总量(7)“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量(9)全厂核定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饮食业油烟/颗粒物2.8120/6.96 I 0-40.0193/VOCs0.27250/2.20 I 0-40.008/固废/00/00/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2、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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