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营改增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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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营改增”指导手册中国中铁“营改增”课题研究联合项目组二一四年十二月编审委员会章献许廷旺李敏孙旭东 何荣康孟祥红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主审:主编:主要编写人员: 戴和根 刘辉 杨良 何文 李静 段银华 陈晓平 杨向歌 何 力 江永璞 苏居敬 马 力 于腾群常玉伟李海明于晓涛蒲良海徐延峰仲闫立 周孟波方锐 李夏初 綦虎 翁克江 袁凌王大中李国华胡正峰石晓烽 毛黎明 胡磊“营改增”是一项国家的重大税制改革,将对企业造成全方 位的重大影响。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事关建筑企业的生存发 展,将对企业组织架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制度流程等各个 方面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带来了

2、全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各级单 位勇于挑战、抢抓机遇、未雨绸缪、群策群力,充分理解运用本 书有关管理举措、实施要点,攻克难关、化解风险,实现“营改 增”平稳过渡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股份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在国家即将出台建筑业 “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手册在透彻分析“营改增”对 建筑企业重大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多项具有建设性、操作性和适 用性的管理措施。全书既涵盖了对股份公司各个管理领域适应 “营改增”的具体管理要点和工作方案,也包括“营改增”相关 政策解读和操作要点,是一本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企业管理工 具书。我相信,本手册必将对中国中铁各级单位深入研究

3、、正确 应对和积极适应“营改增”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序“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2014年2月,股份公 司成立“营改增”课题研究联合项目组,按照“未雨绸缪、统一规 划、细分课题、外诉内改、业财联动、全面应对”的总体原则,主 要依托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四局、中铁大桥局、中铁电气化 局、中铁建工集团等六家二级单位,在中铁建投、中铁城投、中铁 投资及基建业态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深入全面地开展了 “营 改增”课题研究工作。项目组历时10个月,先后历经调研访谈、数 据测算、模拟运行、框架搭建、详细编写、集中研讨、审核定稿等主 要工作阶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

4、下圆满实现了预定工作目标,成功编 写完成了中国中铁“营改增”指导手册。“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以及中国中铁这样的特大型建筑企业 集团的影响是全方位和决定性的。“营改增”不仅仅直接影响企业的 营业收入、成本、税费、利润、现金流等重要财务指标,更为重要的 是将对企业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市场营销、成本管控、财税管理、 信息化建设、机构和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只有应 时而变、顺势而为,以“营改增”为契机,全面推进企业深化改革, 建立健全财税管理制度办法,推进财税管理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和 逐步完善企业财税管理,才能主动适应“营改增”的要求。本手册正 是基于这样的定位,从企业内部管理各方面深

5、入分析“营改增”带来 的影响变化,按照适应“营改增”和国家增值税管理要求,针对性提 出企业内部管理举措和操作要求。本手册的主要特点和贡献体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管理制度创新、组织架构变革、业务流程重 塑”的思路,设计构建了 “营改增”后中国中铁管理覆盖全面、风险 把控到位的内部管理及相关业务运营体系,设计建立了一整套具有中 国中铁特色的增值税财税管理体系。二是在深入调研目前中国中铁各 层级组织架构、资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资质共享、集中管理、 业务模式等相关重大事项,以满足国家增值税征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为前提,提出“营改增”后合理的组织架构模式、内部管理模式, 理顺内部各层级、各

6、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合理减少法人公司数量, 建立健全增值税管理链条,努力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防范和规避税务 风险、法律风险。三是全面梳理了工程项目管理、劳务分包管理、物 资设备采购管理、集中管理、经营开发管理、投资管理等建筑业核心 业务流程中“营改增”后易造成企业税负增加的关键环节,要求各级 单位树立和不断强化日常工作的增值税思维,探索建立符合增值税管 理“三流一致、应抵尽抵”原则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方案,固化相关业 务流程,实现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和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四是设计建 立了 “以税政研究为指引、会计核算为基础、发票管理为重点、信息 系统为支撑”的中国中铁财税管理新模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

7、花香自苦寒来”。“营改增”研究应对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挑战和机遇并存的系统性管理变革工作。我们既要看到“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更要紧紧 抓住“营改增”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我 坚信,通过股份公司各级单位的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在这场由“营 改增”带来的管理变革中,中国中铁一定能够彰显雄姿、破浪前行, 企业管理水平发生质的飞跃和提升!刖言一、增值税的改革背景1994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将增值税制度全面引入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领 域,增值税由此成为第一大税种。但受一些条件的限制,1994年基于经济体制转轨背 景建立的中国增值税制度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固定

8、资产不得抵扣,对投资仍然重复 征税;第二,仅将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其他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这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 对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造成了重复征税,也导致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 营业税和服务业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得不到抵扣。2009年,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我国实施了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将设备类 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 领域,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不仅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选择

9、,也是促进现代 服务业发展、推动第二和第三产业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因此,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二、“营改增”进程2010年1月,增值税立法被列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重点立法项 目,同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成立了增值税立法工作组。与 此同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 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财税【2011】110号X同时印发了一个办法和两个规定。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以下简称“

10、营改增” X在上海地区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 点。同年8月至12月,试点地区的范围先后扩大至北京、天津、安徽、浙江、江苏 等10省市。201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X通知明确, 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营改增” 试点,这标志着“营改增”由地区试点阶段正式迈入了全国试点阶段。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X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

11、日 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的“营改增”试点。2014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X通知明确,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 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实行差异化税率。“营改增”的步伐正在按照“十二五”纲要稳步前进,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完 成“营改增”的改革任务,建筑业“营改增”即将实行。可以基本肯定的是,2016 年起营业税将会被增值税全面取代,并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增值税立法。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建筑业作为一项传统行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 时,由于其具备一些传统行业的特

12、性以及建筑业独有的管理难点,使得其在税制改革 的大背景下,面临着企业管理体制、发展模式、经营方式等多方面的改革动力和改革 压力。(一)建筑业的管理难点管理体制方面,不论大型建筑企业还是中小型建筑企业,目前都没有完全按照国 际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要求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其中,所有权制度、分 配制度、人事制度及运作程序等基本制度受计划经济时期的长期影响而缺乏活力,不 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发展模式方面,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仍采用劳动密集、粗放式和外延式的发展模式, 重视投入而忽视产出,重视产值而忽视效益,与国外先进企业在不增加或少增加资源 投入的前提下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获

13、得更高产出的内涵式发展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经营模式方面,我国部分建筑企业具有特级、一级的总承包建筑资质,技术力量 雄厚,拥有一定实力的施工队伍和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具有承建、招揽大型工程项目 的能力,但是大部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较低,只能通过合作、挂靠等方式开展生产经营。组织结构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企业多采取自成体系、各自封闭的发展模式,不仅造 成技术装备、人才培训等重复建设,还造成建筑企业“大而不强,小而不专”,面对 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力资源浪费等问题,目前的建筑企业管理层级正在逐渐减少 趋于扁平化,组织架构更加灵活,更有效率地为经营管理服务。管理水平方面,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其

14、中,企业的质量管理、成 本管理仍属于粗放型管理;企业在施工生产中随意性强,未完全形成制度化、程序化、 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企业普遍缺乏先进、成熟、实用的手段。人力资源方面,建筑企业中的施工人员主要是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受自身文 化水平限制,加上企业对人员的岗前培训缺乏系统性和普遍性,造成人员素质普遍不 高;管理人员的培养,也常受项目地点的不确定性和分散性等条件制约难以形成资源 充沛和管理高效的团队。(二)建筑企业的管理特点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与一般企业相比存在一定的管理特性,这主要归因于建筑产 品和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经营业务的不稳定性2管理环境的多变性3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

15、性4基层施工管理人员的变动性5产品计价方式的复杂性6计划编制的特殊性1.资金占用和融资的多发性(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组织架构方面,建筑业“营改增”后,相比原营业税政策,对纳税地点的政策规 定将有所改变,同时,由于增值税具有征收管理更加严格以及更加有利于社会实现专 业化分工的特点,企业可考虑从这些角度出发来调整组织架构以适应增值税政策下的 经营发展。业务模式方面,资质共享模式在现行营业税下已存在一定问题,实行增值税后将 带来更大涉税风险和无法抵扣的税务损失,因而需要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梳理、研究 是否需要对业务模式进行调整。经营管理方面,从工程项目的承接到采购管理、分包管理、关联交易,以

16、及境外 项目管理均将因“营改增”而带来一定影响。如何实现增值税进项充分抵扣,销项合 理纳税、规避风险以及如何应对税制转换在业务生产环节中产生的阻力,如:“三流 不一致”问题、甲供材问题、集中采购问题、招投标策略等,均将成为建筑企业在“营 改增”实施前后重点关注的管理要点。制度流程方面,首先,企业需考虑对现有的税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建立集团 增值税管控体系;同时,还应及时梳理财务核算办法,建立增值税相应的核算科目, 明确增值税试点后各类业务的具体会计分录;原预算、考核制度在“营改增”后同样 需考虑从价内税到价外税的变化,进行相应修订。财务指标方面,“营改增”将使建筑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双双下降。

17、收入方面, 在原收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营改增”后的营业收入将同比下降9.9左右。成本 方面,原成本、费用不变的前提下,“营改增”后的成本、费用也将有所降低,而降 低幅度则取决于进项税的抵扣情况,根据建筑行业现状及数据测算,“营改增”后由 于难以抵扣等原因,税负大幅上升,利润必然下降。资金管理方面,“营改增”以后由于进项抵扣时限以及按月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义 务时间影响,需要对企业确认的收入及时申报并缴纳,这势必使得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建筑企业资金流更加雪上加霜。税务管理方面,“营改增”后,税务管理成本将大幅提高,首先是需要购置相应 的税控设备以满足增值税征管要求;其次是根据增值税管理有关规定,增值税

18、专用发 票需配备专人管理,且由于增值税计征复杂、管理难度大,企业必然需增设一定数量 的税务管理岗位,配备税务管理专业人员,增加管理成本。四、应对思路“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影响重大,不仅涉及到财税管理方面的管理变革还涉及 到企业内部管理各个方面的调整变革。因此,各级单位应在建筑业“营改增”正式启 动之前进行全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系统的梳理,并制定恰当的变革方案,系统 学习并掌握“营改增”及增值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股份公司还将在各级 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牵头组织向国家财税主管部门提出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诉求、 努力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在建筑业“营改增”即将来临之际,中国中铁各级单位均应

19、做足准备、应对变革, 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最大程度降低“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并积极努力以此为契 机进一步深入改革、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中国中铁“营改增”课题研究联合项目组 二一四年十二月1政策诉求的具体内容可参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政策建议报告,同时,随着“营 改增”研宄工作的不断深入,还将持续提出更新的政策诉求。目录上篇管理手册1第一章 概述3一、编写目的3二、主要内容3三、使用说明6第二章 “营改增”政策要览7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7二、增值税政策要点8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业务模式26 第一节组织架构26 第二节资质管理29一、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

20、30二、分公司代管的工程项目74三、子、分公司信息梳理85第三节2?。业务管理 87 第四节集中管理94第四章 投资项目管理107 第一节31业务模式108一、“项目资产移交”模式的6丁项目109二、“股权移交”模式的6丁项目132第二节301业务模式132 第五章 项目承接与结算管理143一、工程造价143二、业主信息管理153三、工程结算159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162第一节成本预算与考核162一、项目成本预算162二、项目成本考核164 三、管理领域成本预算与考核164 第二节材料采购管理165一、采购定价及供应商选择165二、供应商信息管理113三、地材、二三类材料采购111第三节机械

21、设备管理180一、内部调拨180二、内部租赁184三、外部租赁185第四节分包管理181一、专业分包188二、劳务分包190第五节其他成本费用管理194一、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195二、管理用车加油费195三、会议费196四、水电费191五、运输费198六、临建活动板房200第六节特殊项目管理202一、甲供材202二、征地拆迁补偿205三、自制混凝土和自制预制构件201四、商品混凝土209第七节增值税扣税凭证 210一、增值税发票简介210二、增值税扣税凭证211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及认证215四、常见成本扣税凭证及其适用税率216第七章 存量项目过渡期管理225一、存量项目合同管

22、理226二、存量项目进度及结算管理221三、存量项目营业税清算229四、存量项目资质管理231五、存量项目税负转嫁233六、新老项目并存期间的进项税划分234七、存量项目梳理236第八章 合同范本修订238一、承包合同范本修订238二、采购合同范本修订241 三、设备租赁合同范本修订242四、分包合同范本修订242第九章 管理制度修订244一、财务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4二、经营开发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7三、成本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7四、采购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8五、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9六、合同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修订249第十章 增值税的财税管理 251一、增值税管理体系251二

23、、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254三、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255四、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256五、增值税会计核算259六、增值税管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261第十一章增值税的信息化管理264 第一节增值税的信息化体系 264 第二节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 266一、概述266二、功能设计思路267三、核心管理流程272四、增值税相关报表275第三节增值税防伪开票子系统289一、系统简介289二、操作流程概览290第四节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295一、系统硬件及软件功能296二、操作流程概览296第五节网上申报系统操作 299一、主要功能300二、准备工作300三、网上申报流程301第六节配套管理系统302一、成本管

24、理系统302二、财务管理系统303三、其他配套管理系统304第十二章税收筹划305第一节税收筹划总体原则 305 第二节“营改增”试点前的税收筹划 306一、合理安排采购业务306二、成立专业化管理公司309第三节“营改增”试点后的税收筹划 311一、存量物资尽量用于存量项目311二、合理调整关联交易价格312三、利用融资租赁实现利息支出进项税抵扣318四、合理选择老设备租赁的计税方法320五、预制构件和钢结构分包业务拆分322六、充分利用和享受税收优惠323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管理 324一、境外项目324二、信息披露326三、企业重组导致项目执行主体变更326四、项目部为纳税主体的管理32

25、7第十四章“营改增”过渡期工作要求335 管理手册附件340 附件1.重点内容索引340 附件1增值税管理制度 348 附件3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355 附件4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办法 362 附件5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368 附件6一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 375 附件1缩写及简称392 附件8|概念释义 394下篇基础手册397第一章 纳税义务人399一、纳税人399二、扣缴义务人400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400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402五、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406第二章 征税范围410一、销售、进口货物410二、应税劳务410三、应税服务411 四、视同销售货物414五

26、、视同提供应税服务415第三章 税率与征收率416一、税率416二、征收率411第四章 计税方法420一、一般计税方法420二、简易计税方法420三、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421第五章 销项税额422第一节税收基本规定 422一、销项税额计算公式422二、销售额的构成422第二节重要涉税事项 423一、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423二、施工现场自制预制构件424三、向施工单位收取的水电费425四、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425五、销售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421六、同时销售附着于土地、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428七、销售折扣与折让429八、收取违约金、包装物租金、代办运输手续费等价外费用430九、

27、视同销售或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431 十、 混业经营行为432 十一、兼营免税、减税项目433 十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行为434 十三、代购货物434 十四、代垫运输费用435 十五、有形动产融资租赁436 十六、融资性售后回租431 十七、进口货物增值税438第六章 进项税额440第一节税收基本规定 440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40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41第二节重要涉税事项 443一、购置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 443二、购置税控收款机进项税抵扣或抵免税额 444三、货物运输以及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服务445四、票、货、款流向一致445五、进口货物增值税的抵扣管理44

28、7六、资产评估减值进项税额的转出448七、扣减应支付给供应商的部分货款448八、进项留抵税额抵顶增值税欠税449九、一般纳税人注销后存货进项税额和留抵税额的处理449 十、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450第七章增值税发票管理451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和开具451一、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451二、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454三、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的情形455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456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457六、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458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丢失459八、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460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460 十、税务机关代

29、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3第二节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464一、扣税凭证类型464二、扣税凭证的抵扣方式466三、进项税认证(比对异常467四、扣税凭证的认证(比对期限469五、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后的处理470六、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472七、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73八、开票方虚增进项偷逃税款不影响受票方抵扣476第八章申报与缴纳478第一节税收基本规定 478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78二、纳税地点480三、纳税期限480第二节汇总纳税481一、原增值税规定481二、建筑业“营改增”汇总纳税规定483第九章税收优惠484第一节具体政策规定 484一、设计服务出口零税率484二、离

30、岸服务外包业务(工程设计领域)免征增值税485四技服务免征增值税 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融资租赁实际税负超37。部分即征即退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优惠政策 整体资产转让不征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出售资产不征收增值税 混凝土公司增值税优惠 起征点三四五六七八九十485485 488 488491492492493494495498498498500500500503503 506510511十一、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 十二、失业人员就业及安置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第二节征管相关规定一、免税权的选择二、零税率与免税的选择第十章 出口退(免)税第一节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一、出口退(免)税基本规定二、出口企

31、业和其他单位的退(免)税资格认定.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免退税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五、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六、特殊事项相关处理七、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免)税八、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规定521521 524九、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第二节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一、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基本规定二、应税服务退(免)税资格认定三、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期限及要求四、应税服务退(免)税审核526526527528529529529530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一、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数额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十二章营改增过渡政策一、

32、原营改增过渡期政策二、建筑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基础手册附件“营改增”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汇编(略)上篇管理手册第一章概述为了便于大家有效阅读使用中国中铁“营改增”指导手册(管理手册乃(以下 简称“管理手册” 本章第一部分对管理手册的编写目的进行了简要介绍;本章的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本手册的整体结构、主要内容及附件,旨在使读者对本手册有一 个总体和概括性的认识;第三部分列示了有关管理手册的使用说明,各级单位应根据 说明内容,合理、有效地使用管理手册,为积极主动应对“营改增”工作打下良好的 基础。一、编写目的建筑业“营改增”已势在必行,为规范建筑企业的各项管理行为、适应税改后的 管理要求,发挥各部门

33、管理职能,中国中铁“营改增”课题研究联合项目组基于建筑 企业的管理现状以及对“营改增”的影响分析,编制了管理手册,以供各级单位进行 学习和使用。二、主要内容 (一)手册结构管理手册共分十四章,从使用功能上可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认识篇管理手册第一、二章对手册的整体结构以及“营改增”相关政策做了简要介绍, 旨在帮助读者快速熟悉本手册整体架构和主要内容、了解全行业及建筑业“营改增” 相关政策,同时,为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后续各章节所述的具体管理事项奠定一定基础。第二部分理解篇管理手册第三章至第十三章为主体章节,该部分按照建筑企业不同管理领域、不 同生产环节,通过对企业管理现状进行逐一了解,分析“营

34、改增”后将产生的不同影 响,最终形成了多项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第三部分运用篇管理手册第十四章将前述章节叙述的管理要点提炼成“营改增”过渡期间各级 单位、各个部门需要择机启动的具体工作内容,指导各级单位安排“营改增”过渡期 间的管理工作,将管理措施切实的运用到实际管理工作当中。(二)重点内容管理手册第三章至第十三章的内容作为核心内容,各级单位应对该部分内容进行 深入研究,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1.组织架构与业务模式管理手册针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组织模式、2?。业务模式和集中管理 模式提出了 “营改增”政策下的管理要求,通过变更和完善管理模式、优化和调整业 务流程解决建筑企业资质共

35、享带来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集中管理带来的增值税“三 流不一致”等问题。1投资项目管理管理手册针对317:601业务提出了 “营改增”政策下的管理要求,通过理顺不 同项目组织模式下各业务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金关系及发票关系,建立和完善增 值税链条,解决31 301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业务、资金、发票流转方向“三流不一 致”等问题。1工程项目管理首先,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管理出发,针对工程项目的承接与结算管理提出 “营改增”后的管理要点,包括:工程造价编制、业主信息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 指导各级单位在“营改增”后顺应增值税相关规定,规范“营改增”后的业务管理。其次,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管理出发

36、,针对成本预算与考核、材料采购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分包管理、其他成本费用管理、特殊成本项目管理等提出“营改增” 政策下的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在“营改增”后正确、合规的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 成本费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对扣税凭证的管理要求,要求各级单位最大程度的取得 扣税凭证,做到进项税“应抵尽抵、充分抵扣”,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最后,针对“营改增”之前签订合同、在“营改增”时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即下文所称存量项目X分析在不同政策方向下的问 题及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案。4合同范本及管理制度的修订通过对各类合同范本及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

37、将其他各章节提出的管理要求落实 到合同范本及管理制度中,确保“营改增”后的经济往来事项和内部管理工作原则统 一、有据可依。增值税财税管理通过对财税管理领域提出“营改增”政策下的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增值税管理 体系、增设增值税管理岗位、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建立增值税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 规范并统一企业增值税管理的核心内容。6增值税信息化管理管理手册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信息化体系提出了初步设想,明确了相 关信息系统的功能定位及需求,主要包括:增值税信息系统的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认证抵扣及纳税申报系统的功能介绍;其他配套系统,如供应商系统、会计核 算系统和成本管理系统的改造等,旨在有

38、效利用信息技术规划业务流程,通过软件系 统固化业务要求,逐步实现企业精细化管理。1增值税税收筹划管理手册区分“营改增”前、后的两个不同时期,以“营改增”为契机提出相应 的税收筹划思路,通过合理的筹划安排充分发挥税务管理职能,将企业税收成本降至 最低。1其他重要事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其他重要事项还包括:“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对外出口的 管理要点、上市公司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企业重组过程中产生增值税涉税 风险和应对方案、以及假设以项目部为纳税主体的政策前提下建筑企业的管理要点等 内容。(三)附件管理手册附件包括:重点内容索引、增值税财税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缩写及简 称以及概念释义等。其中,

39、重点内容索引按业务领域列示主要管理要点及管理内容,并与管理手册正 文相关章节进行索引,以便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阅读使用者快速查找到相关专业领 域内的内容。增值税财税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包括一个制度、四个办法,即增值税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办法、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 法和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该部分附件内容主要是作为各级单位制定适用于本 单位制度办法的参考依据,指导各级单位规范其增值税财税管理工作。三、使用说明管理手册印发后,各级单位应组织各专业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 管理要点进行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本版手册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优 化完善,形成

40、更适合本单位管理特点的业务操作指导手册。同时,在管理手册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各级单位还应结合基础手册的税务理论知 识,有针对性地掌握、运用手册中相关业务的税收实务要点,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逐步掌握企业在增值税下的管理方式,优化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第二章“营改増”政策要览随着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政策出台,多项与建筑行业息息相关的增值税 政策也已逐渐明朗,本章将就现有的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要点以及其他与建筑业 “营改增”相关的规定进行简要梳理。第一部分,通过对比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 使读者初步认识增值税并了解其于营业税的不同之处;第二部分,通过对“营改增” 的政策要点进行总体性介绍和解读,

41、帮助财税人员和其他领域的业务人员熟悉建筑业 “营改增”后的政策规定,为相关人员更好地领会后续章节中提出的管理要求奠定必 要的政策基础。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 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计税原理、计税基础、应纳税额计算规则、适 用税率、发票开具、征收管理等多项内容上,具体内容详见下表:项目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不作区分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 准,

42、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原理及特点每增加一次流转,全额缴 纳一次营业税,存在重复 纳税;实行价内税。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新增价 值征税,基本消除重复纳税,有利于服务业内部 专业化管理;实行价外税计税基础不同营业额二收入销售额二营业额-销项税二增值税下确认的收入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二营业额X税率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可 抵成本费用申税率税率一般较低巧/。、,。/。等)高(口0/。、13/、110/0、6项目营业税增值税进项税不涉及“以票控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 时间内180天)认证后,可以抵扣发票开具不区分普通发票和专用 发票增值税发票分为

4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 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金税工程”防伪税控 系统开具征管特点简单、易行增值税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重大。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等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纳税地点建筑劳务发生地机构所在地二、增值税政策要点根据现行主要的增值税和“营改增”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国务院令【2008】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0号财政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 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列示以下政

44、策要点,以便建 筑业“营改增”后,各级单位查阅使用。(一)纳税人1.定义增值税政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政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 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

45、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丄)基本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年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 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见下表:纳税人类型行业年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行业500万以上(含本数)500万以下原增值税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50万以上50万元以下(含本数)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 纳税人50万以上50万元以下(含本数)除上述规定以外(如,商业

46、企业)80万以上80万元以下(含本数)0特殊规定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 效凭证核算。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 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 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 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1增值税起征

47、点个人提供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 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丄)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150-2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 售额150-200元。销售应税服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X按次纳税的,为每 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X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二)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

48、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1应税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 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 业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 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1应税服务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部分现代服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是指:非企

49、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 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表如下: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 物或者旅客送达目 的地,使其空间位置 得到转移的业务活 动陆路运输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 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 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服务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

50、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邮政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及其所属邮政企业 提供邮件寄递、邮政 汇兑、机要通信和邮 政代理等邮政基本 服务的业务活动邮政普遍服务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 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邮政特殊服务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 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其他邮政服务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电信业利用有线、无线的电 磁系统或者光电系 统等各种通信网络 资源,提供语音通话 服务,传送、发射、 接收或者应用图像、 短信等电子数据和 信息的业务活动基础电信服务

51、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 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 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 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 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 业、现代物流产业等 提供技术性、知识性 服务的业务活动研发和技术服 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 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 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

52、设计及测试服 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 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代理记账、翻译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 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53、:(“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 商户;门)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义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但以公益活

54、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 X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税率和征收率1.税率现行增值税税率包含口。/。、137。、117。、67。和07。五档税率,同时还有部分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免税与增值税零税率的概念及意义有所 不同,纳税人需进行区分理解。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增值税税率表纳税人类型应税范围税率原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17/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纳税人类型应税范围税率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

55、农机(整机X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二 甲醚;营改增一般纳 税人交通运输业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 道运输服务11/邮政业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业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604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劳务(不包含小规模纳税人出口 的货物X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 服务和设计服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以及

56、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2丨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同 时也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征税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增值税征收率表纳税人类型应税范围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以及提供应税服务37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270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应税项目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37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 小型

57、水力发电单位。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 含粘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 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的固定资产37。征收率 减按27。 征收销售2009年以前购买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营改增”应税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所提供的应税服务: 动漫企业的规定服务等37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

58、税额 的固定资产37。征收率 减按27。 征收适用“营改增”规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试点以前购买的使用过的固 定资产、旧货四计税方法 1.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二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 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征收率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1

59、+征收率X(五)抵扣范围 1.可抵扣项目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 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 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 额的除外

60、。“)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 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丨不可抵扣项目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 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 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之)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 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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