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

上传人:Sc****h 文档编号:125775921 上传时间:2022-07-27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13.5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YZC2017-112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根据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122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1、采购项目编号:LYZC2017-1122、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无菌隔离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内容、数量:无菌隔离系统1套4、采购预算:贰拾捌万伍仟元整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

2、件。5.2、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生产)(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5.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响应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2)一个响应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4)因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的。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有意响应的合格供应商于2017年7月7日至7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

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2室)领取。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7年7月14日,截止时间:上午9 :00 时。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1)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直接携带(谈判公告中)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只有按规定在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4、才可以参加谈判。(2)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没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失去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资格。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1)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 时至9:00 时。(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室)。10谈判保证金:5700元人民币。11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437-3338016传真:0437-3338016 邮政编码:136200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王晓林 联系电话:18604375102 网 址: 开 户 行:辽源市建行龙山支行帐户名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34236055004272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人为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一份,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红章。供应商的符合谈判资格以谈判会议审核为有效,不以获取谈判文件为由而具有合格投标人资格3.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谈判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到政府采购中心处注册登记和报名,否则,不能获取谈判文件,更不能进入谈判程序进行有效谈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2供应

7、商应获取谈判文件,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约定;一旦供应商进行谈判响应,则视为同意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全部约定,任何有悖于谈判文件约定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属无效。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本项目不组织踏查现场。5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以下简称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禁止一标多投: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谈判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谈判响

8、应文件的供应商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无效。7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7.1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要求;第四章 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七章 附件。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谈判响应。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对谈判文件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其领取谈判文件后,在确定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以书面

9、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给采购中心,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中心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8.2采购中心可在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8.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

10、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未回复确认的,不影响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效力。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首次递交谈判文件截止自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顺延3个工作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受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9.1谈判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9.2供应商应提交本

11、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10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0.1 谈判响应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 谈判响应语言: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提交谈判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0.3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4 谈判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制作。10.5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在提

12、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响应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10.6 采购中心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1报价方式11.1谈判前首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11.2每次谈判报价方式:须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报价次数,提前准备好每次报价的报价表(按附件八填写),可按每次谈判确定的需求,现场填写每次报价。11.3在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谈判要求报

13、出单价和总价。每轮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4报价均应报出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供应商最终报价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向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5700元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标明的采购中心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递交首轮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帐户,并必须携带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6楼602室换取收据,凭换取收据

14、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参加公开报价会。12.2谈判保证金是谈判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予以拒绝。12.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外,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2.5谈判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退还。注:为保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准确返还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请前来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时准备好收到返还谈判保证金的可以入帐的正规收据及帐号,要求加盖投标公司财务专用章。保证金填写格式(不必封存在投标文件中)12.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

15、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拒力或谈判文件认可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3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13.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30天。谈判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有

16、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3.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4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四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4.2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

1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中心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3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邀请书”规定的谈判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中心。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中心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8、。16.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任何虚假的谈判响应文件资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签约无效,并承担保证金不予返还的责任,采购中心保留追究其损失赔偿的权利。16.3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在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16.4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如果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谈判

19、采购活动。17.谈判预备会议17.1采购中心将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7.2 谈判预备会议由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会议开始,先由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然后,由采购中心当众宣读在规定的“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实质响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报价方式、谈判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17.3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谈判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7.4采购中心将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按供应商须

20、知第17.2款的规定在会上宣读的全部内容。17.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举行谈判预备会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4)响应供应商名称与实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5)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属于无效的其他情形。18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9谈判程序19.1谈判小组:谈判工作

21、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和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在纪检监督部门监督下,从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5人)组成。(本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采购单位自行选定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包含1名法律专家。)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进行谈判和评审,负责完成谈判和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9.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谈判行为: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并且谈判保证金不予返还。评审结

22、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

23、,其响应文件按作废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19.3对谈判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或技术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谈判的资格。19.4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集体与商务(响应供应商资格)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19.5商务(响应供应商资格)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24、进行两次报价,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9.5.1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并提交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本次报价。19.5.2每次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必须与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相符,并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供审查)或加盖公章;19.5.3每次报价将在所有合格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6审查每次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

25、求。19.6.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9.6.2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每次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予以拒绝。(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3)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4)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

26、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其他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形。19.6.3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6.4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7最终报价的审查:19.7.1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最终报价会上当众宣布的总报价为有效报价。公开宣布的总报价即为评审价。最终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公开宣布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公开宣布的总报价相应修改分项报价

27、。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最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9.7.2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报价文件的最终报价,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9.8 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每次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评审结

28、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报价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谈判小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20评审方法及标准20.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谈判小组将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定成交商(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

29、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放弃,依次顺延。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依据: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前,谈判小组将当场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报价低的供应商未被评定为拟成交商的,谈判小组将解释原因

30、并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如果供应商对拟评定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谈判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成交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种本应当作出拒绝、串通、无效的处理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供应商进入初审、评审、成交或签约的,一旦谈判小组认定,采购中心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此前的评审结果,该供应商将承担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责任。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次替代(终止采购的项目除外),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1签订合同:21.1采购中心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

31、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鉴证后,由采购人报采购办备案。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成交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前放弃,按本条规定处理。21.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无效,本采购项目终止,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供、需各方损失通过诉讼途径向另一方

32、追偿。22履约保证金:成交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订立采购合同之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3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24付款方式: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验收单、采购合同等手续自行支付。按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交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验收合格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货票复印件,经业务科室审批后,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按

33、政府采购付款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要求一、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采购货物名称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计量单位数量无菌隔离系统1. 仪器配置:1.1 操作舱架1台。1.2操作舱一台。1.3 传递舱 1台。1.4 内置式集菌仪1个。1.5 过氧化氢灭菌系统。台12. 技术参数:2.1 无菌隔离器主机部分设备整体外形尺寸2400*1048*2000mm5%(长宽高)操作舱体尺寸1806*1048*840mm5%(长宽高)操作舱外形尺寸1806*1048*2000mm5%(长宽高)传递舱体尺寸500*600*500mm

34、5%(长宽高)传递舱外形尺寸600*1100*2000mm5%(长宽高)2.2 电源电压:AC220V22V 50Hz1Hz;2.3 运行最大功率:2500W;2.4触摸屏:10英寸, PCL+触摸屏组成控制系统用于灭菌和保压过程的自动控制;2.5显示屏能实时 曲线显示舱体内湿温度、压力、浓度等界;2.6 舱体泄漏率:Q/V0.5%(h);2.7送风排风高效过滤器规格:康斐尔H14级;2.8 压力维持:099Pa可调节,无菌操作时保持4060Pa, 静态条件下压力维持至设定值5Pa;2.9 配备新型内置集菌仪,具有转速显示、状态显示功能,操作更加直观;2.10操作舱为软透明聚氯乙烯(PVC)与

35、SUS 316L不锈钢;2.11注射速率:020g/min;2.12汽化温度:100;2.13除湿湿度:30%RH;2.14内部照明:300Lux;2.15压力分辨率:0.1Pa;2.16温度分辨率:0.1;2.17湿度分辨率:0.1%;2.18舱内净化级别:静态100级(A级);2.19过氧化氢灭菌系统2.20 气化加热器和灭菌管路内过氧化氢气体直接接触,避免腐蚀老化,在加热灭菌管道外围设计有助于气化加热器寿命延长;2.21 注射管路前端配置颗粒过滤器,不锈钢材质,孔径50微米,避免颗粒堵塞注射喷头;2.22灭菌效力:对嗜热脂肪芽孢杆菌杀灭能力达106;2.23 VHP灭菌循环时间:视现场验

36、证确定,操作舱:2.5小时;3.售后服务与培训:3.1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仪器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并且实验室条件合格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中标商需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3.2 技术培训要求:安装验收期间,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1-2天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 3.3 供应商验证项目内容:3.3.1供应商负责起草IQ、OQ、PQ验证文件。3.3.2供应商安装经客户批准的3Q文件实施验证。3.3.3供应商提供再验证服务。3.4 保修期:整套仪器二年免费保修,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服务。4. 交货期

37、: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二、具体要求: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两个月内 交货地点: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采购项目预算:贰拾捌万伍仟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谈判)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谈判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提供进口产品的为无效。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

38、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四、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两年,其它要求见需求 五、履约保证金1、在签署合同之前,成交人应将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不计利息。六、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2、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成交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返还,不计利息。七、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八、付款方式: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验收单、采购

39、合同等手续自行支付。按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交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验收合格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货票复印件,经业务科室审批后,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按政府采购付款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九、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的所有货物谈判,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谈判。每一轮谈判的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

40、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如无特别说明,本次采购货物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为内置的标准(固定)配置,任何通过外接方式实现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3、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供应商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谈判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声明:1、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和技

41、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统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其中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不予退还。3、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当地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4、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6、供应商应编制报价文件目录。首先,按照“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顺序排列;

42、然后,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具体排列顺序相对应地编制报价文件目录,既便于供应商自己进行审核,又便于谈判小组评审时能够快速、准确的查阅。7、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谈判响应函(按附件一提交)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附件二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附件三提交,正本

43、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手书签名)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7、售后服务承诺书(按附件四提交)8、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提交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并加盖公章和有效签署,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

44、件部分首页。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报价明细表(按附件六提交)2、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审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供应商也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并加盖公章和有效签署,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

45、第五章 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谈判文件的全部构成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的全部有效构成文件。(2)“合同价格”系指本采购项目谈判确定的成交价。(3)“货物”系指本谈判文件需求中明确的产品。(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5)“需方”系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6)“供方”系指本采购项目谈判确定的供应商。(7)“日、天”指日历天数。(8)“工作日”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2合同标的: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报价文件。未尽事

46、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3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验收: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包装要求及包装标志: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应按国家或者制造厂商的企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7伴随服务7.1供方应提供

47、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7.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8.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谈判文件、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如果上述第8.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

48、格并交付之日起12个月。9质量保证9.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

49、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9.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验收:10.1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10.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0.3 按照规定必须

50、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1索赔11.1需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1.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

51、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过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同时按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1.3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2履约延误1

52、2.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2.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53、13误期赔偿13.1除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13.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3.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3.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退还。15不可抗力 15.1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

54、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需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5.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6税费 16.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

55、由需方负担。 16.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7争议解决方式17.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

56、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8.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0合

57、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21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2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LYZC2017-112签订地点:签订日期:二一 年 月 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122 (采购单位名称+货物名称) 项目,经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

58、为LYZC201 - 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国内公开采购,谈判小组评定 (供方名称) 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的下列内容以谈判文件的货物需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生效的响应文件为准。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质保期:生产厂家: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3.交货地点、时间、方式3.1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 天。3.2交货地点:3.3 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

59、试并保证验收合格。4. 验收方式: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5付款方式: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验收单、采购合同等手续自行支付。按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交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验收合格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货票复印件,经业务科室审批后,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按政府采购付款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

60、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6履约保证金6.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政府采购中心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7.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2、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成交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返还,不计利息。8.售后服务: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

61、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本合同书;10.2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0.3供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10.4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10.5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一份。1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采购中心加盖公章后生效,并由采购人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13.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鉴证方 : 需方: 供方:(盖章) (盖章) (盖章)经办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地址:辽源市公共资源 地址: 地址:交易中心六楼 第七章 附件附件一:谈判响应函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的编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