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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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1(299字)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进行消毒。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养殖场管理制度2(786字)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

2、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在垃

3、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_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_、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养殖场管理制度3(3804字)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

4、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个人负责制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监督员的职责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

5、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技术员的职责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

6、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采购员管理制度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

7、,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皆不包括打的和马仔费);(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5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20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35元/晚(人)。料管理制度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

8、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养殖用具管理制度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

9、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卫生防疫管理制度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

10、定期销毁。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药物管理制度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

11、相关人员不得进入。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

12、,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奖惩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

13、18小时);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养殖场管理制度4(458字)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

14、高养殖效益。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5(1304字)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

15、状,实行分区管理。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三)执行类、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三)执行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

16、的其他区域。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

17、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

18、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养殖场管理制度6(1135字)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_,饲料质量必须安全可靠,并经检验合格。4、按技术员提供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5、按蛇实际进食

19、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6、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垃圾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治疗,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13、采购药品、

20、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

21、、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养殖场管理制度7(559字)为了规范兽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确保安全用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新购兽药,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二、使用兽药,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必须载明进货厂家或经销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三、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的使用依

22、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四、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五、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黄石镇畜牧兽医站监制养殖场管理制度8(3756字)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

23、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猪

24、、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监测制度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25、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疫情报告制度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2、临时性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4)在法定疫

26、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6)限制人员流动。3、报告内容:(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消毒制度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禽隔离舍。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

27、结合进行消毒。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

28、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申报检疫制度1、本场饲养的动物在本省内出售或迁移,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应提前(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申报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方可运输。2、本场饲养的动物出售或迁移出省外,应提前三天(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申报点申报,并协助检疫员作好该批次动物的免疫抗体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经检测和检疫合格后,

29、取得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后,方可运输。3、自宰自食动物,在屠宰前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4、引进种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动物,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30、。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4、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畜禽标识制度1、新出生的猪

31、、牛、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猪、牛、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3、猪、牛、羊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养殖档案制度1、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_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_、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32、(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畜(禽)养殖代码;2、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农牧业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3、饲养种用动物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养殖场管理制度9(1831字)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三、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水池、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四、周转蛋箱必须严格浸泡消毒。五、车辆:进入

33、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畜禽舍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八、各栋禽畜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九、人员消毒:进入畜禽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疫情报告制度一、养殖场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技术人员及时向场主报告,场主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二、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场疫情统计、登记制度,并定期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本场动物疫情。三、养殖场动物疫情暴高责任人员:养殖场技术人员、养殖场主。四、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形式:快报以

34、电话或传真为主。需要文字说明的,要同时报告文字材料。五、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引起重大动物疫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养殖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本场特制定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一、落实专人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包括养殖记录、用药记录、诊疗记录、防疫记录等。二、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_和进出厂日期;(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_、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

35、用量等有关情况;(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五)畜禽养殖代码;(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三、畜禽养殖档案保存两年以上。用药制度为遵守动物防疫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应选用经批准取得正式批准文号并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药品,不得使用没有正式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的药品。二、使用正规的药品不能擅自将人用药等作为动物药品使用,不能使用结块、变质的过期药品和处理药品。三、对症下药,不能盲目用药病急乱投医,药不对症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止效果,反而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有时甚至会加重饲养动物的病情。四、不得使用违禁药品。五、

36、意掌握好药物的剂量和疗程用药时切忌发生“隔鞋搔痒、点到为止、病好即止”的用药习惯,要防止病情复发,同时要注意交替用药,避免病原体产生抗药性。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一、规模养殖场应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塞。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

37、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养殖场管理制度10(929字)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

38、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均匀。4、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5、应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8、慎重使

39、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9、禁止使用麻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12、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养殖场管理制度11(3641字)(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

40、免疫工作。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10

41、、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

42、期及医嘱等。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5、跨省引进商

43、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四)疫情报告制度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2、临时性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6)限制人员流动。3、报告内容:(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2)发

44、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五)消毒制度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

45、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

46、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六)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5、无害化处理过程

47、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七)畜禽标识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

48、场。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八)养殖档案(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_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_、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生猪养殖代码;(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四)养殖

49、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养殖场管理制度12(736字)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7、库管员对饲料、原料在库存期的数量,未按相关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质量变异负责。8、饲料

50、、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四川巴尔农牧集团二零_年

51、五月养殖场管理制度13(4233字)一、育肥牛饲养管理一般原则1、饲料配方应根据牛的育肥阶段、体重和地点饲料情况来制定。2、肉牛按体重大小、强弱等分群饲养,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给予。3、饲料加工人员要认真负责,按要求肉牛的各类饲料,特别是添加剂等必须充分搅拌、混匀后才能喂牛。4、自由采食情况下,24小时食槽有饲料;自由饮水,24小时水槽有水。如定顿饲喂肉牛时,要制定饲喂计划,按时饲喂,杜绝忽早忽晚。5、一次添饲料不能太多,饲料中不能混有铁丝、铁钉等异物,不能用霉烂变质的饲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时清扫饲槽,防止草料残渣在槽内发霉变质,注意饮水卫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水。6、保持牛舍清洁卫生、干燥、安

52、静。搞好环境困生,减少蚊蝇干扰牛,影响育肥牛增重。7、露天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0头以上)23个月清除牛粪一次;有牛棚牛舍围栏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20头)一天清除牛粪两次。雨天时,做好运动场排水工作。8、饲养员喂料、消毒、清粪等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动作要轻,保持环境的安静。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冻保温。减少应激。10、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11、饲养员对牛随时看采食、看饮水、看粪尿、看反刍、看精神状态是否正常。12、每天上、下午定时给牛体刷拭一次,以促进血液循环,增进食欲。13、牛舍及设备常检修。缰绳、围栏等易损品,要经常检修、更换。14、饲养员报酬实

53、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制度,基本工资每日每人10元;奖励工资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计算。奖励工资的内容还可以增加饲料消耗量(饲料报酬)、劳动纪律、兽药费用(每头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项都细化为可衡量的等级,让饲养员体会到奖励制度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努力越多,奖励越高。二、新购买架子牛的饲养管理1、新购入架子牛进场后应隔离饲养15天以上。防止随牛引入疫病。2、饮水。由于运输途中饮水困难,架子牛往往会发生严重缺水,因此架子牛进入围栏后要掌握好饮水。第一次饮水量以1015千克为宜,可加入工盐(每头100克);第二次饮水在第一次饮水后的34小时,饮水时,水中可加些麸皮。3、粗饲料饲喂方法。首先饲喂优质青干草、秸秆

54、、青贮饲料,第一次喂量应限制,每头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渐增加喂量,每头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自由采食。4、饲喂精饲料方法。架子牛进场以后45天可以饲喂混合精饲料,混合精饲料的量由少到多,逐渐添加,10天后可喂给正常供给量。5、分群饲养。按大小强弱分群饲养,每群牛数量以1015头较好;傍晚时分群容易成功;分群的当天应有专人值班观察,发现格斗,应及时处理。牛围栏要干燥,分群前围栏内铺垫草。每头牛占围栏面积45m2。6、驱虫。体外寄生虫可使牛采食量减少,抑制增重,育肥期增长。体内寄生虫会吸收肠道食糜中的营养物质,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和育肥效果。一般可选用阿维菌素,一次用药同时驱杀体

55、内外多种寄生虫。驱虫可从牛入场的第56天进行,驱虫3日后,每头牛口服“健胃散”350400克健胃。驱虫可每隔23个月进行一次。如购牛是秋天,还应注射倍硫磷,以防治牛皮蝇。三、养牛场的饲养管理方法(一)、管理1.季节:肉牛肥育以秋季最好,其次为春、冬季节。夏季气温如超过30,肉牛自身代谢快,饲料报酬低,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2.去势:近些年研究表明,2岁前采取公牛肥育,则生长速度快,瘦肉率高,饲料报酬高,2岁以上的公牛,宜去势后肥育,否则不便管理,会使刚B有膻味,影响胴体品质。3.驱虫:育肥前要驱虫(包括体内和体外寄生虫),并严格清扫和消毒房舍。常用驱虫药有丙硫咪唑、敌百虫、螨净。4.运动:要尽

56、量减少其活动,以减少营养物质的消耗,提高肥育效果。采取的方法是,每次喂完后,每头牛单木桩拴系或圈于休息栏内,为减少其活动范围,缰绳的长度以牛能卧下为好。5.刷拭:刷拭可增加牛体血液循环,提高牛的采食量。刷拭必须坚持每日12次。(二)、饲养技术1.饲料搭配与混合:在育肥牛的饲喂中可以把精料、粗料、糟渣料、青贮饲料、干草饲料分开饲喂;也可以混合拌匀后饲喂,将育肥牛日粮组成的各种饲料,按比例(称量准确)全部混合,掺匀后投喂。所谓混合均匀,在有机械混合时,至少开动机器3分钟;在手工操作时,至少应搅拌3次(把所有饲料搅拌3次),以看不到饲料堆里有各种饲料层次为准。这样的饲料,牛不会挑食,而且先上槽牛和后

57、上槽牛采食到的饲料比例基本都一样,提高了育肥牛生长发育的整齐度:2.干拌料和湿拌料:在饲喂育肥牛时,可以采用干拌料,也可以采用湿拌料。理想的育肥牛饲料应常年饲喂全株青贮玉米或糟渣饲料。因此,在喂牛前将蛋白饲料(棉籽饼、胡麻饼、葵花籽饼)、能量饲料(玉米粉、大麦粉)、青贮饲料、糟渣饲料、矿物质添加剂及其他饲料按比例称量放在一起来回翻倒3次,此时各种饲料的混合物(含水量在40%一50%,属半干半湿状),喂牛最好。育肥牛不宜采食干粉状饲料,因为它一边采食,一边呼吸,极容易把粉状料吹起,也影响牛本身的呼吸。育肥牛在采食半干半湿混合料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混合料发酵产热,发酵产热后饲料的适口性大大下降,影响

58、了牛的采食量。因此,应采取多次拌料,每一次拌料量少一些,以能满足牛46小时的采食量为限,用完再拌;将拌匀的混合料摊放在阴凉处,10厘米厚为好。3.饲喂次数:育肥牛的饲喂次数在我国目前大多数是日喂2次或3次,少数实行自由采食。自由采食能满足牛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因此长得快,牛的屠宰率高,出肉多,育肥牛能在较短时间内出栏,而采用限制饲养时,牛不能根据自身要求采食饲料。因此,限制了牛的生长发育速度。自由采食组的平均日增重较限制采食组高296克,从牛体重的.标准差可以看出,自由采食牛的整齐度较限制采食牛好。自由采食组牛的屠宰串较限制采食组的牛高7.71%,净肉率高7.59%,差异非常显著。因此自由采食

59、饲喂育肥牛可多生产牛肉13.9千克,按我国年屠宰万头的10%计算,仅饲喂方式一项可多增产牛肉27800吨。采用自由采食法饲喂肉牛,其针扒(臀肉)、大米龙、腰肉的重量均大于限制采食组。4.投料方式:将按比例配好的饲粮堆放在牛食槽边,采用少添勤喂,使牛总有不足之感,争食而不厌食或挑剔。但少添勤喂时要注意牛的采食习惯,一般的规律是早上采食量大,因此早上第一次添料要多一些,太少了容易引起牛争料而顶撞斗架;晚上饲养人员休息前,最后一次添料量要多一些,因为牛在夜间也采食。5.饲料更换:很少牛场能有均匀性的饲料,从育肥牛进栏到出栏都用相同的饲料;另一方面,随着牛体重的增加,各种饲料的比例也会有调整,因此在育

60、肥牛的饲养过程中,饲料的变更是常常会发生的。但饲料的更换应采取逐渐更换的办法,决不可骤然变更,打乱牛的原有采食习惯,应该有35天的过渡期,逐渐让牛适应新更换的饲料。在饲料更换期间,要求饲养管理人员勤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因更换饲料给养牛者带来损失。6.饮水:育肥牛体内水的_有代谢水、饲料含水及饮水三个_。水是廉价的资源,伹常常被人们忽视而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发育。如何满足育肥牛饮水需要,采用自由饮水法最为适宜。在每个牛栏内装有能让牛随意饮到水的装置,此饮水设备的位置最好设在距牛栏粪尿沟的一侧或上方,当流出的水或供水系统流出的水很快进入粪尿沟,不会弄湿牛栏。冬季北方天冷,自由饮水有一定困难,只能定时饮水,但每天至少3次。冬季饮水的温度,据研究资料,冬季牛饮温水(15)、饮冰水、吃雪三种情况下,育肥牛的增重速度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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