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合同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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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章 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第五节变更转让终止第五节变更转让终止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六节第六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n3.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n3.2 效力待定的合同n3.3 无效合同n3.4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3.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n合同的成立,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q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

2、,表明了合同订立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过程的完结。n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 q生效生效时间时间q生效生效要件要件q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q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3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生效的时间 n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n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后生效n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效n附期限的合同,期

3、限届满生效或失效4n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n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n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n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n4.条件必须合法。n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5n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6练习练习n一老汉卖12只羊,买主提出等全部杀完后,再付款。买主只杀了10只,剩余两只不再杀,并以此拒绝付款。n卖主如何处理?n属于恶意阻止条件成就n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

4、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7n租房子,约定三个月付一次房租,最迟不超过第四个月,否则,合同自行解除。后来该地方越来越繁华,房主想提租,但又无借口,便故意躲着不见承租人,以此来达到不收房租的目的来解除合同。n如何认定?n出租方是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条件不成就,合同不能解除。承租人可采用提存的方式来履行合同8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n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q合同中所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是合同中所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是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的一的一部分。部分。q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取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附合同

5、效力的发生或终止取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附期限是否届至或届满。所附期限限制的是合同效力期限是否届至或届满。所附期限限制的是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而不是限制合同的内容。这的发生或终止,而不是限制合同的内容。这与履行与履行期限不同期限不同 9附条件还是附期限?附条件还是附期限?n某个体户(被告)因向某商场(原告)购买家电欠商场债务10万元,双方约定于99年10月底以前全部还清n但在还款期到来后,张某未按期付款,商场多次催要,张某提出其朋友王某欠他15万元借款,应于00年4月底以前向张某支付,待这笔货款支付后,张某将立即还清欠款。双方为此达成还款协议,协议规定:张某“应于2000年4月底以前王某还款以

6、后还清余款”。n至00年4月底,张某仍未还款。商场要求张某立即还款,张某提出,依据还款协议商场同意在王某还款以后张某才还款,现王某因生意亏损无力按期还款,故张某暂不能履行还款协议。为此,商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立即支付货款 10n几种观点几种观点n1、因还款协议本身规定不明确,应确认该协议无效,张某应立即向商场还清欠款。n2、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为附条件的合同,张某应在王某还清债务以后,才向商场还款,不应于2000年4月以前还款。n3、原、张某达成的还款协议应理解为一种附期限的合同,还款协议实际上只是规定了张某应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n本案争议解决的关键是认定该还款协议是附期限的合同还

7、是附条件的合同。11n从当事人双方订立还款协议的目的、还款协议的整体内容等方面来理解,该还款协议应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双方之所以规定王某还款的问题,是因为张某提出,王某可以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因此商场同意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中规定的张某应“在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是最核心的内容,还款协议中规定“王某还款以后”是从属于“1997年4月底以前还款”这个前提的,也就是说,王某还款不过是对为什么规定这个还款时间的一种解释,不能将这个解释孤立地作为一项条件来看待。所以,尽管还款协议的内容规定得不十分明确,但是该协议是指张某应于2000年4月底以前还款。据此应认为还款协议仍然有效,张某应依据

8、还款协议,于2000年4月底以前履行还款协议,付清全部欠款 12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 n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意思表示真实n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n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13n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日,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之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qA等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等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q B无效无效 qC效力未定效力未定 qD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n选D143.2 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

9、的合同n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n经权利人追认后生效经权利人追认后生效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n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n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15无权处分无权处分n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n出卖他人之物;n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出卖共有物;n标的物的权利受第三人权利的限制;n在出卖的标的物上第三人享有知识产权。16案例案例n李甲14岁,看到某上场正在

10、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金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柜子里。n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n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经过父母同意,要求退

11、货。售货员说只有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n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2.李建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3.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17合同法合同法n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纯获利益的合同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相对人可以催告催告法定代理人在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予

12、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拒绝追认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撤销的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8n1.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年满10岁,不满18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取得奖金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必追认即可取得奖金所有权。n2.效力待定。法律理由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购买电脑一般认为是与14岁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生效。n 3.可以要求退货。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后,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

13、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父母可以要求退货。19越权越权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n王先生为一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朋友介绍,结识B公司总经理林先生。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钢坯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B公司售给A公司钢坯3000吨,货款总额615万元人民币,应由A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C银行交付B公司,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n之后因钢坯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大幅度下跌,A公司不愿再履行该份合同,遂通知B公司,该份合同无效。理由是:A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如货款金额超过5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否则公司对该合同不负任何责任。王经理在签订合同时确实未获董事会同意。n而B公司

14、已为执行该合同组织了货源,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因此坚决不同意A公司“合同无效”的主张。于是诉法院,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n此种情况下,王经理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代表A公司订立的合同会无效吗?20合同法合同法n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该代表行为有效效 21n依第五十条规定,B公司对王经理的越权代表行为属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则A、B公司订立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nB公司可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义务。A

15、公司如认为B公司有恶意,则应举证予以证明,如不能证明B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王经理的越权行为,A公司应对B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2n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nA.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nB.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nC.无效承揽合同 nD.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n选n ABD23n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n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合同

16、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求的效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q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q 2、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q 3、以合法手段掩盖、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非法目的q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q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4n无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n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者限制

17、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q(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q(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n无效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 253.4 可变更或撤销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n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n特征n种类26可变更或撤销合同的特征可变更或撤销合同的特征n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n必须要由当事人人主动行使权利,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n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n撤销

18、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q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一年未行使权力;放弃权力:一年未行使权力;放弃权力27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可撤销合同的种类:n当事人q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q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n受害方q因因欺诈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胁迫而订立的合同q乘人之危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28练习练习1n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楼老板知道该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nA

19、.无效nB.有效nC.效力待定nD.得变更或撤销n答案:nA29练习练习2n甲对乙的一座非常精致的埃及水晶金字塔模型十分喜爱,几次提出要求购买,乙均未答应。某日乙的朋友丙到乙家中玩,十分喜欢该模型,提出借玩几天,乙非常愉快的答应了。甲遂找到丙,提出要买该模型,丙以3000元将之卖给甲。不久乙向丙索还该模型时,丙告诉乙该模型已被卖给甲,乙就找到甲索要模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nA.甲有返还义务,因买卖该模型的合同是无权处分,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追认。nB.甲无返还义务,因其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nC.甲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但合同是效力待定,因乙拒绝追认而不生效,因此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

20、当返还。nD.甲有返还义务,因出卖该模型的丙是无权代理,且未取得本人的追认n答案:nA30练习练习3n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000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n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n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n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nD.按有效合同处理n答案:nB31练习练习4n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甲已经参加工作,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

21、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nA.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nB.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n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nD.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n答案:nB32练习练习5n甲在其承包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恰好有人找甲,甲去隔壁接电话,甲嘱咐前来看望他的朋友丙说,“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马上回来”。甲出去以后,乙提出其有事不能久呆,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卖给他,丙提出要等待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是答应

22、代替甲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回来以后,得知西服以1800元的价格被出售,觉得卖亏了,立即找到乙要求退款并取回西服。下列说法正确是()nA.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乙可以拒绝返还西服。nB.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甲可以要求乙返还西服。nC.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但买卖合同的效力未定。nD.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买卖合同的效力未定,甲可以行使撤销权不予追认。n答案:nBD33练习练习6n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23、。问: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n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nB.显失公平,可变更。n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n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n答案:nCD34练习练习7n李某是某大学的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盖有学校某学院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李某以此合同书与某商店签订购买猎枪的协议,用于打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q A不成立不成立 B无效无效q C可撤销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成立并生效 n选n B35练习练习8n下面哪些合同无效?qAA和和B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已经被盗已经被盗qB9岁的甲将遥控玩

24、具车以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元卖给8岁的乙岁的乙qC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qD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下的欠条下的欠条 n选nBCD36练习练习9 合同效力合同效力n甲代出国的邻居乙保管一批文物,因手头缺钱,遂将其中一珍贵花瓶出卖于丙(丙知此瓶为乙所有),丙乃琉璃厂一“古玩虫”,见甲不懂古玩,骗甲此瓶乃清代的出品,以500元购得,其实该瓶为极珍贵的唐代文物。乙回国,得知此事,n问:合同效力如何?37n甲以自己名

25、义出卖花瓶于丙,乃无权处分行为,为合同效力未定事由n同时,甲以500元出卖此瓶,乃是因为受到丙的欺诈,此为可撤销事由n当效力未定事由与可撤销事由并存时,该合同为效力未定,乙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38练习练习10n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后果处理的办法有:()qA返还财产返还财产qB赔偿损失赔偿损失qC支付报酬支付报酬qD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n选nAB39练习练习11n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

26、权将取件时间押后。”n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n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n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n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n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n选n A40合同法合同法n第四十条第四十条q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41练习练习12n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事由的包括:()q A超越经营范围超越经

27、营范围q B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以及违反国家特许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以及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经营的规定q C超越资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超越资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q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n选nBCD42n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q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的除外。n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二条q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

28、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的单位位43案例案例 鱼池归属鱼池归属n十年前,某村委会将其所有的鱼池承包给了本村农民张某,承包期十年,签定了承包合同,一次性交纳了全部承包费。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在办理收回鱼池重新发包事项的过程中,发现张某早已在几年前以七万元的价格将鱼池转包给了乡政府。而乡政府又将鱼池包给了梁某,同样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梁某免交承包费,并享有永久承包权。n鉴于此种情况,村委会为收回鱼池,分别找上述三方当事人交涉,三方分别提出了村委会无法收回鱼池的理由。n44n张某认为,自己将鱼池的承包权转让给乡政府,并未承诺超越承包期,对村集体利益不构成损害,自己无过错责任。

29、鱼池到期不能收回是乡政府造成的,与自己无关。n梁某提出,鱼池虽然是村里的,但乡政府是村委会的领导机关,自己对乡政府的决定没有怀疑的理由,与乡政府签定的承包合同应当有效和受法律保护,因此他在承包鱼池后,为取得更好的收益,投入两万余资金元对鱼池的基础条件进行了改造,坚决不同意交回鱼池。45n乡政府强调,当时经办此事的领导已不在现职,现任领导虽然清楚地意识到前任领导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变更前期法人代表签定的合同条款,自己无能为力。在三方当事人均不能妥善解决此问题的情况下,村委会将张某、梁某和乡政府一起告上了法院n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对该案三方张某应如何承担责任有三种不同意见。46n第一种意见认为,鱼池

30、应当无条件收归村委会所有.其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鱼池属于村委会所有,乡政府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后,并未经权利人追认,也未取得处分权,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执行47n第二种意见认为,梁某对该鱼池有权继续承包。梁某对该鱼池有权继续承包。理由是理由是:n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或者其他组织

31、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超越权限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该案中,。该案中,梁某与乡政府签定承包合同,属于法人超越权梁某与乡政府签定承包合同,属于法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经审查,相对人梁某并不知道限订立的合同,经审查,相对人梁某并不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行为,因此,应认定该代表行为其超越权限的行为,因此,应认定该代表行为有效有效48n第三种意见认为,乡政府超越权限对外承包村委会所有的鱼池,属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该合同属无效合同。n合同签定

32、后,导致村委会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犯,梁某也因对所承包的鱼池进行投资改造,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存在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这些后果都是由于乡政府超越权限对外承包鱼池造成的。为维护村委会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将鱼池收归村委会自行承包。49n按照案件事实和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乡政府以法人身份与梁某签定的合同不存在梁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情节,该代表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为保护梁某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鱼池收回后,梁某因承包鱼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乡政府予以赔偿50重大误解

33、的撤销权重大误解的撤销权n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n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51n分析 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n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52n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n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5354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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