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北京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薪酬方案》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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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豫财税政20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法制、税政和关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提高财政法制、税政和关税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经研究,现将新修订的我省财政法制、税政和关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2年度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税政与财政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同时废止。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财政法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2、河南省财政厅财政法制工作考核办法计分标准3、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税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4、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税政工作考核办法计分标准5、河南省财政厅财政关税工作

2、目标考核办法(试行)6、河南省财政厅财政关税工作考核办法计分标准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财政法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为做好我省财政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更好地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现制定河南省财政法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二、考核方法采取自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终了后,由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法制机构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得分依据于12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2月底前,省财政厅对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上年执行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计分办法,根据得分情况评出

3、先进和优秀两个档次。同时,对财政法制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省辖市财政局对所属县(市、区)财政局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实施。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一)加强领导,搞好财政法制队伍建设(10分)1、领导重视,把财政法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2分);积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对省厅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当地组织的重要财政法制活动,有关领导必须到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和支持(2分)。领导重视不够的扣1-6分。2、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财政法制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并按编制配齐人员(2分)。未按编制配齐人员的少1

4、人扣1分。3、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经常开展廉政纪律教育(2分)。因不遵守廉政规定,有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二)财政法制工作任务(60分) 4、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2分)。举办财政局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2分)。 5、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2分)。建立健全新录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2分)。举办财政干部法律知识讲座,或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培训班。做到有培训计划、有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好(5分)。做得差的扣1-2分,没有培训的本项不计分。 6、积极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全国财政普法办、

5、省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全国财政普法宣传活动(4分)。7、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版面、横幅、咨询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4分)。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4分)。8、对省财政厅提出的征求意见稿按时反馈(4分)。不按时反馈的每件扣2分。9、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合法(4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政策不合法、不合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4分。10、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4分)。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管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便民、利民(4分)。1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

6、目标考核制度(2分)。执法依据明确、职责分解到位、执法程序规范、配套制度健全(3分)。实施行政行为不合法、不合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5分。12、积极开展财政执法监督工作,财政行政复议、应诉等项工作规范、有效(2分)。无复议案件或者有复议案件并依法办理(3分)。不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件扣3分。13、本部门行政行为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5分);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或者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每案扣3分。14、根据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赔偿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核拨制度,依

7、法处理各种赔偿费用案件(4分)。 (三)综合性工作(30分)15、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3分);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3分);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分);制定本地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3分)。16、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送及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做法、有分析、有建议,能够对全省的财政法制工作起到推动作用(4分)。报送材料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其报送材料的质量减1-2分;不按时报送的扣2分。 17、及时报送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等,全年不少于6篇(

8、6分)。所提供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等被采纳的,每件加1分。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1分。18、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2分)。19组织征订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法规材料(4分)。20、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2分)。完成任务不积极,质量不高的酌情扣1-2分。(四)工作创新(加减分)21、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工作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撰写论文和调查报告,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加2 分。22、勇于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工作,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方法、新特点,其工作经验对全省具有推广价值的加4分。23、年度内,市、县级财政部门获得市、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

9、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或上级财政部门表彰、嘉奖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24、本部门发生财政违法案件,受到有关行政机关通报批评、责任追究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每件次减2分,最多减6分。四、工作要求1、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财政法制工作,督促各级财政法制部门搞好目标考核管理工作。2、省厅组织力量,对各省辖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3、各级财政法制部门要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所列的内容,如实上报,不得有任何虚假。4、各级财政法制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应经主管局长审阅后,以财政局的名义加盖公章上报。5、年度考核结束后,省财

10、政厅对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的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附件:2河南省财政财政法制工作考核办法计分标准申报单位: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分值考核依据自评分考核分加强领导,搞好财政法制队伍建设(10分)领导重视领导重视,把财政法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2分);积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对省厅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当地组织的重要财政法制活动,有关领导必须到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和支持的(2分)。领导重视不够的扣1-6分。6提供会议纪要和文件人员机构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财政法制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并按编制配齐人

11、员(2分)。未按编制配齐人员的少1人扣1分。2提供文件、档案资料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经常开展廉政纪律教育(2分)。因不遵守廉政规定,有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2提供文件、档案资料财政法制工作任务(60分)党组学习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2分)。举办财政局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2分)。4提供文件、档案资料干部学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2分)。建立健全新录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2分)。举办财政干部法律知识讲座,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培训班。做到有培训计划、有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好

12、(5分)。做得差的扣1-2分,没有培训的本项不计分。9提供文件、档案资料习普法活动积极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全国财政普法办、省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全国财政普法宣传活动(4分)。4提供文件、档案资料宣传报道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进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4分)。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4分)。8提供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视听资料征求意见对省财政厅提出的征求意见稿按时反馈(4分)。不按时反馈的每件扣2分。4依据考核组统计记录规范性文件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合法(4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政策不合法、不合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5分。

13、4提供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2分)。执法依据明确、职责分解到位、执法程序规范、配套制度健全(3分)。实施行政行为不合法、不合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5分。5提供文件行政审批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4分)。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管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便民、利民(4分)。 8提供文件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财政执法监督工作,财政行政复议、应诉等项工作规范、有效(2分)。无复议案件或者有复议案件并依法办理(3分)。不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件扣3分。5提供文件行政争议 本部门行政行为未被提起行政

14、复议、行政诉讼的(5分);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或者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每案扣3分。5提供文件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赔偿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核拨制度,依法处理各种赔偿费用案件(4分)。 4提供文件综合性工作(30分)目标计划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3分);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3分);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分);制定本地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3分)。1

15、2提供文件工作总结 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送及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做法、有分析、有建议,能够对全省的财政法制工作起到推动作用(4分)。报送材料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其报送材料的质量减1-2分;不按时报送的扣1分。4提供文件,考核组综合评定普法信息及时报送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等,全年不少于6篇。所提供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等被采纳的,每件加1分(6分)。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1分。6提供文件,考核组综合评定案件统计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2分)。2依据考核组统计记录普法教材组织征订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法规材料(4分)。4依据考核组统计记录临时工作

16、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2分)。完成任务不积极,质量不高的酌情扣1-2分。2依据考核组统计记录工作创新(加减分)文章发表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工作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撰写论文和调查报告,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加2 分。提供相关资料,检查组综合评定新方法、新思路勇于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工作,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方法、新特点,其工作经验对全省具有推广价值的加5分。 表彰嘉奖年度内,市、县级财政部门获得市、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或上级财政部门表彰、嘉奖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 提供相关资料,检查组综合评定违法违纪 本部门发生财政

17、违法案件,受到有关行政机关通报批评、责任追究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每件次减2分,最多减6分。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单位(盖章): 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签字: 附件:3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税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为做好我省财政税政工作,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财政部及省厅有关规定,结合全省财政税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二、考核评比原则采取自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终了后,由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税政部门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得分依据于12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2月底前,省财政厅对省辖市及有关县(市

18、)财政局上年执行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计分办法,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先进和优秀两个档次。同时,对税政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省辖市财政局对所属县(市、区)财政局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实施。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一)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40分1.数据报送10分。按照要求时间,及时报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数据及必要说明的,计10分。每晚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2.数据质量10分。按上报户数计,代码库和数据库填报的出错户数占上报户数的比例,每5%扣1分,扣完为止。3.总结及分析报告10分。及时报送所得税税源调查总结及分析报告记5分,每晚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在总结和分析报告中所提建议具有较大参

19、考价值的,增计5分。4.以最终上报财政部户数为准,超额完成调查任务的,按超额户数乘以调查户数权重(调查户数权重=各单位调查户数/全省总户数)由高到底排序,并给予位列前十名的单位最高10分的奖励;未完成调查任务的,每少于1%,扣1分。(二)专项调研工作20分完成省厅布置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研数据和报告,计15分;质量较高的,增计5分。(三)税收减免审核工作20分在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等认定工作及有关退税审核办理工作中,上报资料完整有序,审核认真,无差错,计20分。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资料的,酌情扣分。(四)税式支出

20、工作20分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所需税式支出相关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的,计20分。晚报和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五)各级财政部门税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凡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取消考评资格。附件:4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税政工作考核计分标准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分值考核依据自评分考核分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40分数据报送按照要求时间,及时报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数据及必要说明的,记10分。每晚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10统计记录数据质量按上报户数计,代码库和数据库填报的出错户数占上报户数的比例,每5%扣1分,扣完为止。10统计记录总结及分析报告及时报送所得税税源调查总结及分析报

21、告记5分,每晚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在总结和分析报告中所提建议具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增记5分。10统计记录以最终上报财政部户数为准,超额完成调查任务的,按超额户数乘以调查户数权重(调查户数权重=各单位调查户数/全省总户数)由高到底排序,并给予位列前十名的单位最高10分的奖励;未完成调查任务的,每少于1%,扣1分。10统计记录专项调研工作20分专项调研完成省厅布置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研数据和报告,记15分;质量较高的,增记5分。20统计记录税收减免审核工作20分资料上报审核在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等认定工作及有关退

22、税审核办理工作中,上报资料完整有序,审核认真,无差错,记20分。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资料的,酌情扣分。20统计记录税式支出工作20分税式支出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所需税式支出相关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的,记20分。晚报和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20统计记录附件:5河南省财政厅财政关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为做好我省财政关税工作,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财政部及省厅有关规定,结合全省财政关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二、考核方法采取自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终了后,由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关税部

23、门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得分依据于12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2月底前,省财政厅对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上年执行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计分办法,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先进和优秀两个档次。同时,对关税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省辖市财政局对所属县(市、区)财政局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实施。三、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一)基础工作20分1、按时报送关税年度工作计划,计5分;上半年工作总结,于当年7月底以前上报省厅,计5分;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元月底以前上报省厅,计5分。2、上报关税典型材料,计2分;在国家、省级出版物上发表与财政关税工作有关的文章,计3分。(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40分1

24、、以财政部列示的重点产品目录为基础,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认真选样,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及说明,计20分。2、调查户数完成年度指标的,计10分(每超额完成1户,增加分值1分,最高加分值为5分)。3、关税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对进出口企业高管人员、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进行培训的,计10分。4、没有按时报送有关数据材料的,扣2分。(三)建议工作10分提出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资料翔实,行文规范,数据准确,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若建议被财政部采纳,此项计20分)。(四)关税宣传工作20分1、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关税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计5分;成效显著且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计5

25、分。2、年度内,适时举办关税知识讲座或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厅,计10分。(五)专项调研工作10分保质保量完成省厅统一布置的关税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调研报告上报省厅,计10分。(六)各级财政部门关税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勤政廉政,克己奉公,依法办事,否则,凡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取消评先资格。附件:6河南省财政厅财政关税工作考核计分标准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分值考核依据自评分考核分基础工作20分工作计划按时报送关税年度工作计划,计5分;上半年工作总结,于当年7月底以前上报省厅,计5分;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元月底以前上报省厅,计5分。15统计记录典型材料上报

26、关税典型材料,计2分2统计记录文章发表在国家、省级出版物上发表与财政关税工作有关的文章,计3分。3统计记录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40分数据报送以财政部列示的重点产品目录为基础,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认真选样,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及说明,计20分。20统计记录调查任务调查户数完成年度指标的,计10分(每超额完成1户,增加分值1分,最高加分值为5分)。10统计记录宣传培训关税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对进出口企业高管人员、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进行培训的,计10分。10统计记录建议工作10分提出建议提出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资料翔实,行文规范,数据准确,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若建议被财政部采纳,此项计20分)。10统计记录关税宣传工作20分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关税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计5分;成效显著且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计5分。10开展培训年度内,适时举办关税知识讲座或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厅,计10分。10专项调研工作10分专项调研保质保量完成省厅统一布置的关税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调研报告上报省厅,计10分。10主题词: 财政 法制 税政 考核 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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