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

上传人:卷*** 文档编号:122737742 上传时间:2022-07-2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处理决定书(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解决决定书舟山市普陀区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有关进一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告知(中办发1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措施的告知(浙委办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组从9月7日开始对你单位实行专项检查,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如下解决决定:一、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统一招租9月,区档案局未经区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将办公大楼内的一楼一间办公室(面积:100平方米)出租给舟山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商定:租期为10月1日至9月30日,租金为每

2、年25000元,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每半年付一次。经审查,区档案局于10月和9月分别收取舟山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月至3月和4月至9月房屋租金各12500元,房屋租金收入合计25000元。5月,区档案局未经区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将办公大楼内的三楼一间办公室(面积:110平方米)出租给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双方商定:租期为6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为每年25000元,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每半年付一次。经查,区档案局于9月收取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6月至11月房屋租金12500元。上述房屋租金收入合计37500元所有未入局行政账而入局食堂流水账,用于局职工在食堂的多种开支。

3、(二)延伸检查下属档案用品经营部发现的问题1、未经审批擅自成立公司,未按规定设立会计帐套7月在原局长张友荣任期内注册成立了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诚意档案用品经营部(如下简称“经营部”),注册资金50000元,注册资金来源于原档案学会下的档案用品经营部注销时资产处置款,法人代表乐某(系区档案局临时工),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均为个人注册,经营场合在区档案局办公楼一楼,经营范畴是档案整顿、档案用品销售等,经营部聘任临时工10名与区档案局混合使用,临时工工资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从检查状况来看,经营部的经营业务属于档案局的业务范畴,其人员、财务、资产等均由档案局管理,事实上应为档案局的下属公司。但档案局在注册时,

4、未按规定程序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国资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而擅自成立个人公司。经营部从7月成立至检查日,未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立正式的会计帐套,而采用笔记本记流水账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2、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职工福利费用11月至8月,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正式职工福利111900元,其中:张友荣任期发放15898元,顾爱定任期发放96002元。二、解决决定(一)未经招投标统一招租出租房屋,不符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普陀区公有资产出租管理试行措施的告知(舟普政办201号)第三条“公有资产出租应统一在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并接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租赁合同期满,向区招投标

5、中心申报进入统一招投标平台,获得租赁收入纳入单位综合预算。(二)普陀区档案局未经审批成立档案用品经营部,未按规定设立会计帐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立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及舟山市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实行措施(舟普政发79号)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应所有纳入单位综合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限期内向有关部门注销诚意档案用品经营部,其经营项目向物价部门申报获得经营许可后,由你单位自身经营,获得经营收入所有纳入单位综合预算。(对该问题的惩罚另按财政惩罚程序下达财政惩罚决定书)。(三)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职工福利费用111900

6、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的规定。(对该问题的惩罚另按财政惩罚程序下达财政惩罚决定书)。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山西省财政厅行政惩罚决定书晋财监罚决86号山西省兴县电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有关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告知(晋财监7号)的规定,我厅组织驻吕梁市财政监察处对你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厅对你单位的行政惩罚决定告知如下:一、检查结论和行政惩罚决定(一)变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1、你单位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支出88,102.56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8

7、8,102.56元;2、你单位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应由应付福利费或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的培训费等费用38,584.00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38,584.00元;3、你单位将本单位职工工资在兴县劳动服务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265,521.00元,兴县承装公司安装工程中列支313,156.00元,少计主营业务成本578,677.00元;4、你单位将房租收入33,000.00元无根据交由兴县电业局劳动服务公司核算,少计其她业务收入33,000.00元。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背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对你单位作出罚

8、款10,000.00元的行政惩罚。(二)未按规定全面清查资产你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规定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盘点。上述行为违背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我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对你单位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惩罚。(三)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你单位在岗会计人员中有两名未按规定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我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四)变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本、编制根据、编制原则和措施你

9、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未将下属的兴县电业局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吕梁电力建设承装公司兴县公司会计报表纳入汇总报表范畴。上述行为违背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惩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我厅决定处以你单位的罚款用“缴款书”上缴省财政。“缴款书”中的财政机关栏填写“山西省财政厅”,预算级次栏填写“省级”,收缴金库栏填写“吕梁市金库”,预算科目名称栏填写“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科目代码栏

10、填写“类103,款05,项01,目99”。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惩罚款。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者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五、对本惩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惩罚不断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我厅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11、行。六、本决定书由山西省财政厅驻吕梁市财政监察处监督执行。附:送达回证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苏财购字【】12号苏州市财政局行政惩罚事项决定书当事人:海南金盘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7号厂房一、违法事实 经查,你公司在参与江苏省苏州监狱迁建项目采购的变电所电气设备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的电力变压器实验合格证书(编号:CTQC/-07.012)系伪造。你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二、惩罚的根据及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惩罚:处以采购金额200元千分之

12、十的罚款,即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3年内(即11月29日起至11月28日)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行政惩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公司接到本惩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0元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详情见附件: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惩罚不断止执行。 苏州市财政局 12月15日

13、 南昌市财政局行政惩罚决定书洪财购决6号 中山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指挥中心大楼办公家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二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核算,证明系伪造,同步你公司提供的“购销合同”经与江西省农业厅办公楼消防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证明与原签订的合同金额不符,以上行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惩罚:将你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从惩罚告知下达之日起,三年内严禁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你公司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在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60内向江西省财政厅或南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十一月二十七日抄报: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抄送:市监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