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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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法案例分析【篇一:商法案例分析】商法案例题(一)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 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 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 到回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 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 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 索,丙公司声称该汇 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伪 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当,与其无关。乙公 司则答复 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 为,就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 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1什

2、么是票据的伪造?2对于伪造的汇票,承兑银 行要不要承当票据责任? 3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当 什么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与否有效,理由为什么?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构成, 张军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 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合同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 的公司资本为 170 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钞票 93 万元;存料 9l 万元;制成品盘存 86 万元;厂房机 器设备 82 万元;运送设备 65 万元;赚钱 197 元,加上其他财产,合计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 标专用权,价

3、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合同,从上述 公司资产中剥离出 280 万元,由 位股东平均分派,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 为股东此项减资合同违法,由于这样做事实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派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觉得,上述行为是经公 司全体 股东合同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策,公司 必须执行。并且,将 280 万元资产分派给股东之后,公司 仍有近 70 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 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 张军等股东的行为与否合法?为什么?1张军等股东 的行为与否合法?为什么?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 无法律根据?

4、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无法律依 公司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3公司 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一)答案要点: 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她人或虚 构她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她人留存在票 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 据的行为。(3 2若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 行不必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 拒付是合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当民事补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 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 签章,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 于她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有关规定承当刑事责 任,并对

5、其她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 的经济损失承当民事赔 偿责任。(3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她 真实签章的效力,故 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 承当票据责任。(3 (二)答案要点: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由于公司的财产属 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财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公司法的根据,由于股东会无权变化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无权将公司 的财产分派给股 东,否则就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3公司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 (1)先由股东会作出决策;(2 (2)发布减少注册资本的公示,告

6、知债权人主张债权;(2 (4)减少注册资本,将减少下来的注册资本分派给股东;(2 (5)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2 五、案例题案例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 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 到回绝,承兑银行拒付的 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 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 索,丙公司声 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 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当,与其无关。乙公 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就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 公安机关调

7、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1什么是票据的伪造?2对于伪造的汇票,承兑银 行要不要承当票据责任? 3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当 什么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与否有效,理由为什么?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构成,张军为 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 五人析产,于是合同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 司资本为 170 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钞票 93 9l万元;制成品盘存 86 万元;厂房机器 设备 82 万元;运送设备 65 万元;赚钱 197 万元, 加上其

8、他财产,合计 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 用权,价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 合同,从上述公 司资产中剥离出 280 万元,由 位股东平均分派,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 为股东此项减资合同违法,由于这样做事实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派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觉得,上述行为是经公 司全体 股东合同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策,公司 必须执行。并且,将 280 万元资产分派给股东之后,公司 仍有近 70 万元,超 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 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 张军等股东的行为与否合法?为什么?1张军等股东 的行为

9、与否合法?为什么?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 无法律根据?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无法律依 公司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3公司 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答案要点: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她人或虚 构她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她人留存在票 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 据的行为。(3 2若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 行不必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 拒付是合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当民事补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 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 签章,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 于她伪造

10、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有关规定承当刑事责 任,并对其她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 的经济损失承当民事赔 偿责任。(3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她 真实签章的效力,故 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 承当票据责任。(3 答案要点: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由于公司的财产 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 财产。(2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公司法的根据,由于股东会无权变化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无权将公 司的财产分派给股 东,否则就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3公司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 (1)

11、先由股东会作出决策;(2 (2)发布减少注册资本的公示,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2 (4)减少注册资本,将减少下来的注册资本分派给股东;(2 (5)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2 月分别出资5000 元、10000 元和15000 元设立一般合伙公司春光美 食饭店,三人商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8 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 9000 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派。 年后,董军由于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 元出资, 在未得到其她两人批准的状况下,声明退伙。胡光、黄朋经 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 元,饭店继续经营, 到了 10月亏损达到 5000 元。此时胡、黄二人经协 商

12、,宣布该合伙公司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 4000 元和 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公司债务未做解决。公司的债权人 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公司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 军索取 5000 元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公司,对企 业债务不承当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胡光,胡光说三人按比 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公司的l6,因此只能负责补偿 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得找到黄朋,规定黄朋对债务 进行清偿:黄觉得,还债应当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 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但其她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 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公司分得的商品进行归还。在这种情 况下,食品公司只得向法院起诉。请问:1根据国内合 伙公

13、司法的规定,本案中,董军的退伙行为与否合法?理 由是什么? 2胡光和黄朋解散合伙公司的行为与否合法?为 什么? 3董军以自己已经退伙而不承当合伙公司的债务的 想法对的吗?理由是什么? 4胡光、黄朋有关归还食品公司 的欠债的想法对的吗?理由是什么? 答案: 1董军的退伙行为不合法。(2 分)根据国内合伙 公司法的规定,合伙合同未商定合伙公司的经营期限的,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公司事务执行导致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可 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 日告知其她合伙人,本案中,董军 未提前30 日告知其她合伙人,其退伙行为是不合法的。(3 由于根据国内合伙公司法的规定,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合伙公司应当解散,胡与黄

14、决定解散合伙公司是在董军 严重违背合伙合同之后,董军“退伙”之后不再参与合伙企 业事务,因此,胡与黄的行为是合法的。(3 分)按照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公司债务应当与其她合伙人一起承当连带责任。董军违背合伙企 业法的规定,擅自退伙时,公司已有3000 元的债务,对 此3000 元债务其应与胡和黄一起承当连带清偿责任。(3 按照国内法律的规定,一般合伙公司中,合伙公司对其债务应先以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清偿。合伙公司财产局限性清偿到 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食品公司 的清偿祈求,胡黄二人不得回绝。五、案例题每题15 分共30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

15、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 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回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 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 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伪 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当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 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就 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 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 的可乘之机。问 1.什么是票据的伪造 2.对于伪造的汇票承 兑银行要不要承当票据责任 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当什么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与

16、否有效理由为什么答案要点 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她人或虚构她人名 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她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 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3 2.若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行不必负票据承兑 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拒付是合法的。3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当民 事补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签章故 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于她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 法有关规定承当刑事责任并对其她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的 经济损失承当民事补偿责任。3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

17、响票据上其她真实签章的效力故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 依票据文义承当票据责任。3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 股东会由兄弟五人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合同减少公司 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 万元。公司的实 际资产则有钞票9.3 万元存料9l 万元制成品盘存86 万元厂房机器设备82 万元运送设备65 万元赚钱19.7 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合计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 权价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合同从上述公司资产中 剥离出280 万元由5 位股东平均分派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18、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觉得股东此项减资合同违法由于这样做事实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派殆尽。但是张军 兄弟五人觉得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合同同决的也就 是公司股东会的决策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 万元资产分 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 70 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 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 合法有效的。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无法律根据3.公司如果要 分派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年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商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原则 答案要点 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由于 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 割公司的财

19、产。2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批准见有公司法的根据由于股东会无权变化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会无权将 公司的财产分派给股东否则就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3.公司如果要分派财产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 发布减少注册资本的公示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2分 3对负债进行清偿或提供担 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案例 20日,上海某苗圃向浙江宁波某园 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上海某苗圃向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 订购一批花木。万元的钞票支票, 为此某苗圃签发了一张 票面金额为 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过程中,不慎 遗失了支票。园艺公司随后电告某 苗圃此事,

20、请其协助防 苗圃此事,请其协助防备。某苗圃接到报告后, 以申请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规定宣布遗失票据无 某苗圃接到报告后,遂以申请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公示 催告, 规定宣布遗失票据无效。请问: 请问: 民法院与否应当受理某苗圃的申请?人民法院与否应当受 理某苗圃的申请? (2)如申请公示催告,应向哪一种法院 申请,由谁申请?应当通过如何的程序?案例 如申请公示 催告,应向哪一种法院申请,由谁申请?应当通过如何的程 分析(1)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某苗圃的申请。因某圃 是票据的出票人并非票据最后持有人,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某苗圃的申请。因某圃是票据的出票人并非票据最后持有 申请因此不具有申请人资格。因

21、此不具有申请人资 (2)应由宁波园艺公司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其程序如下:第一, 应由宁波园艺公司向票 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其程序如下:第一, 宁波园艺公司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宁波园艺 公司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第二,法院收到申 请后立即审查,决定与否受理; 第二,法院收到申请后立 即审查,决定与否受理; 第三,法院决定受理后,向支付 人发出停止支付的告知并同步发布公示催告。第三,法院 决定受理后,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告知并同步发布公示 催告。票据的补救 失去票据将无法主张权利,需要法律对 丧失票据的人,进行权利救济。国内票据法 失去票据

22、将无法主张权利,需要法律对丧失票据的人,进行权利救济。国内票据法 规定了三种救济措施。规定了三种救济方 第一种是挂失止付。即告知票载付款人临时停止付款,第一种是挂失止付。即告知票载付款人临时停止付款,没有 记载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 的票据就没有措施使用了。票据就没有措施使用了。使用了 什么样的票据是没有记载 付款人的呢?如携带出去的空白票 什么样的票据是没有记 载付款人的呢? 据。空白票据在国内是不容许使用的,空 白票据携带出去自身就是违法行为,带出去丢 空白票据在 国内是不容许使用的,空白票据携带出去自身就是违法行 失是不也许得到法律的救济的。失是不也许得到法律 的救济的。挂失止付解决不了权

23、利的最后归属问题,只能 起一种临时的救济作用。挂失止付解决不了权利的最后归 属问题,只能起一种临时的救济作用。因此必须有其她 救济措施。的救济措施。第二种就是公示催告。丧失票据 的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先挂失止付,再进行公示催告; 二种就是公示催告。丧失票据的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先挂失止付,再进行公示催告; 也可以不经挂失止付,直接进行 公示催告。也可以不经挂失止付,直接进行公示催告。院应当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刊登公示。在法院催告期间如果无人申报权利, 法院应当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刊登公示。在法 院催告期间如果无人申报权利,催告期间届 满,丧失票据 的人即可祈求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凭借除权判决即可行使票 据权

24、利。丧失票据的人即可祈求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凭借 除权判决即可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 若法院催告期间有 人申报权利,法院将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若法院催告 期间有人申报权利,法院将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由申报 权利的一方与申 请公司催告的一方协商权利的归属,一般协商不成,要通过诉讼解决。请公司催告的一方协商权 利的归属,一般协商不成,要通过诉讼解决。在公示催告 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贴现,因质押、贴现而接受 该票据的持票人 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 贴现,因质押、 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来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25、此前获得该票据的除外。此前取 得该票据的除外。第三种是诉讼。第三种是诉讼。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案例 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 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 戊为最后持票人。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 后持票人。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 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辨别有何意义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 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 这样的辨别有何意义 的前手和后手 这样的辨别有何意义? 戊所处的地位是互相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 为后手。乙、丙、丁的后手。丁的

26、后手。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 权时, 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 前手与后手的辨别意义 在于, 前手与后手的辨别意义在于, 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 追索权时, 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 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 索。因此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因此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 务人,后手为债权人。汇票、 支票、 汇票 票都可以有背书关系票据行为的代理 有两点人们得掌握。有两点人们得掌握。第一点是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采用明 示的方式。第一点是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为什么必须明示?由于票据是文义证券 你说甲授权乙签发 一张汇票,那么乙呢? 文义证券, 为什么必须

27、明示?由于 票据是文义证券,你说甲授权乙签发一张汇票,那么乙呢? 就以 甲的名义签发了,在签章处把甲的名称签上了,同步 也把乙自己的名称给签上了。这个 甲的名义签发了,在签 章处把甲的名称签上了,同步也把乙自己的名称给签上了。时候,票面上没有表白其代理关系,尽管事实上是代理,甲 也承认是代理她, 时候,票面上没有表白其代理关系,尽 管事实上是代理,甲也承认是代理她,乙主张代 但是这种 代理在票据法上是无效的,票据是文义证券, 理。但是这 种代理在票据法上是无效的,票据是文义证券,你在票面上 没有显示是代理 关系,那么这个时候视同是共同出票人, 要承当票据责任的。那么这个时候视同是共同出票人,要

28、承 担票据责任的。第二点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浮现后来,由 无权代理人和越权代理人承当票据责任。(不 第二点无权代 理和越权代理浮现后来,由无权代理人和越权代理人承当票 据责任。容许追认)民法上容许追认。容许追认民 法上容许追认。票据权利涉及三项要件: 持有票据; 票据债务人行使;祈求一定金额支付 票据权利涉及三项要 票据权利的二重性:支付祈求权; 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 二重性 票据权利的获得可分为原始获得(发行获得 善意获得)和继受获得 票据权利的获得可分为 原始获得 发行获得 善意获得和继受获得(二)票据权 利的获得 1.善意原则。采用偷盗、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得 票据的人,这些人客观上持有票据,

29、但 善意原则。善意原 采用偷盗、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得票据的人,这些人客观上持有票据, 是属于歹意持票人,依法不享有权利。注 意:只有支付了对价的才干认定为善意( 是属于歹意持票 人,依法不享有权利。注意:只有支付了对价的才干认定为 善意(主观 问题客观化) 问题客观化) 2.对价原则。国内票据法 有关对价原则的规定在第 10 条,票据的 获得必须给付对 对价原则。,有关对价原则的规定在第 价原则国内票据法 价,即应当给付双方当事承认的相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说对价是大体相称的代价,不一 即应当给付双方当事承认的相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说对价是 大体相称的代价, 定是等价的。定是等价的。三种例外: 税收

30、、继承和赠与。三种例外:税收、继承和赠与。票据权利的获得方式票据权利的获得方式 票据权利的取 得分为原始获得和继受获得。票据权利的获得分为原始取 得和继受获得。自出票人处获得票据,收款人原始获得票 据权利; 自出票人处获得票据,收款人原始获得票据权利; 善意持票人获得票据权利视同为原始获得票据权利。善意 持票人获得票据权利视同为原始获得票据权利。继受获得 票据权利的方式较多, 票据法上规定的方式有背书、承 担票据保证责任; 票据法 继受获得票据权利的方式较多, 票据法上规定的方式有背书、承当票据保证责任; 法及其她法律规定的方式有继承、赠与、质押、公司合并与分立、贴现等。民法及其她法律规定的方

31、式有继承、赠与、 质押、公司合并与分立、贴现等。这些方式 需稍加注意。稍加注意。票据关系 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凡获得票据的人即获得票据 上的权利.凡在票据上签名 凡在票据上签名、 据的人即取 得票据上的权利 凡在票据上签名 为某种票据行为的人即负有一定义 不持有票据者不能行使权力。不持有票据者不能行使权力 持票人及背书人对于前手的追索权。追索权 非票据关系:虽然与票据关系和票据行为有关, 非票据关系 但不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 权债务关系, 称为非票据关系。权债务关系 据当事人之间发行、转让票据 ,必有一定的因素 ,作为 票据 、票据因素关系:票据当事人之间发

32、行、转让票据, 必有一定的因素, 转让的因素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称为票 据的因素关系, 简称为票据因素 转让的因素而发生的法律 关系 2、票据预约关系:票据 授受的当事人之间 ,在发行票据之前 ,对票据的种类 、票据预约关系:在发行票据之前,对票据的种类、 到期日等票据事项所达到的合意,或在背书前对背书事项 所进行的商定等, 到期日等票据事项所达到的合意 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的为票据预约关系 因素关系要和预约关系结合,才会导致票据关系的产生。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要协商好 因素关系要和 预约关系结合,才会导致票据关系的产生。结合 使用哪一 种票据,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付款等,协商后来才干制作 票据

33、。使用哪一种票据,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付款等, 协商后来才干制作票据。3、票据资金关系 :是指汇票 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有关票据付款的资金基、票据 资金关系:是指汇票、 础关系。础关系 最典型的存在资金关系的就是支票, 支票的出票人之因此可以签发支票 委托付款人 最典型的存在资金关系的就是支票, 付款,是 由于出票人在银行事先开有账户,在账户上存有足够的资 付款,是由于出票人在银行事先开有账户,在账户上存有足够的资金,但是单纯存在资 金关系同样不会产生票 据关系,也必须有预约关系。金关系同样不会产生票据关 系,也必须有预约关系。我们签发支票时每次并不需要跟银 行预约,是由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

34、时候已经预约好了, 预约,是由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时候已经预约好了,在这个账户存续期间我要对你签 发支票, 由谁来负责签发、 盖什么样的章等事项都事先协商过,那么届时候你来辨认, 发支票, 由谁来负责签发、 加盖什么样的章等事项都事先 协商过, 那么届时候你来辨认, 所有对上了就应从存款账 户中付款。所有对上了就应从存款账户中付款。案例三 例分析题 市分行某办事处(相称于县级支行 相称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 某工商银行 市分行某办事处相称于县级支行 办公室主任李某 与其 妻弟密谋后,运用工作上的便利, 与其妻弟密谋后,运用 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 年前公示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 万元的银行

35、承兑汇票一张, 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 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订了金额为人民币100 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处, 月底,收款人为某省建筑公司, 付款人及承 兑人记载为该办事处,汇票到期日为同年 12 月底,收款人 为某省建筑公司, 该建筑公司系李某妻弟所承包经营的企 业。李某将签订的汇票交给了该公司后,该公司 该建筑公 司系李某妻弟所承包经营的公司。李某将签订的汇票交给了 该公司后 祈求某外贸公司在票据上签订了保证,之后持票 向某都市合伙银行申请贴现。祈求某外贸公司在票据上签 署了保证,之后持票向某都市合伙银行申请贴现。该合伙银 万元支付给了该建筑公司。汇票到期, 行扣除利息和手续 行扣除利

36、息和手续费后,把贴现款96 万元支付给 了该建筑公司。汇票到期,都市合伙 市分行某办事处提示 付款遭回绝。银行向 市分行某办事处提示付款遭回绝。请问: 请问: (1)本案中有哪些票据行为 其效力如何 什么本案中有哪些票据行为?其效力如何 为什么? 本案中 有哪些票据行为 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2)某市合伙银行是 否享有票据权利 如有,应如何行使 如没有,该如何解决 市合伙银行与否享有票据权利?如有应如何行使? 如没有, 该如何解决? 某市合伙银行与否享有票据权利 如有, 署银行承兑汇票,在其如果李某用已经作废的旧票据格式 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李某用已经作 废的旧票据格式凭证 签订银行承兑汇票

37、 她情节相似的情 况下,对某市合伙银行有何影响 她情节相似的状况下,对 某市合伙银行有何影响? 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 李某伪造 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答:(1)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 李某伪造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相对于 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 分行某办事处的现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 使用的作废的公章应定为假公章。因此, 分行某办事处的 现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废的公章应定为假公章。因此,出票 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为自身无效。某外贸公 司的票据保证行为,该行为有效。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 为自身无效。某外贸公司的票据保证行为,该行为有效。背书转让),代表人)歹意获得票据 筑公司的贴现行 为

38、(背书转让 该行为有效。虽然该公司(代表人 歹意获得票 筑公司的贴现行为背书转让 ,该行为有效。虽然该 公司 代表人 歹意获得票据,不得 享有票据权利,但其背 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有票据权利,但其背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 且有行 为能力,故有效。(2)合伙银行不知情,且给付了相称对价, 为善意持票人,故享有票据权利,可以向 合伙银行不知情, 合伙银行不知情 且给付了相称对价,为善意持票人,故享 有票据权利, 保证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保证人或背书 人行使追索权。(3)该汇票将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个无效, 连保证人亦因此不承当票据责任。合伙银 该汇票将因形式 要件欠

39、缺而整个无效 该汇票将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个无 效,连保证人亦因此不承当票据责任。行不享有票据权利, 只能根据一般民事关系进行追偿。行不享有票据权利,只 能根据一般民事关系进行追偿。案例四 案例分析题 1996 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 双方商定:由乙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 双方商定: 万元, 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空调 100 台,价款 25万元,交货期为 1996 25日,货款结 个月 的商业承兑汇票。2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 万元, 金额为25 万元,到期日为 1996 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 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审核后批准 贴现,向乙公

40、司实付贴钞票额 万元,银行申请贴现,s 银行审核后批准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钞票额 236 万元, 乙公司将 银行。该商业汇票到期后, 银行持甲公司承兑的 汇票提示付款, 汇票背书转让给 银行持甲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 存款局限性而遭退票。银行遂直接向该公司交涉票款。司银行存款局限性而遭退票。s银行遂直接向该公司交涉票 款。甲公司以乙公司未履 行合同为由不予付款。银行又向 其前手乙公司追索要款, 亦未果。行合同为由不予付款。1996 银行又向其前手乙公司追索要款,亦未果。万元及利息; 为此, 银行诉至法院, 为此,s 行诉至法院,规定汇票的承兑人甲公司偿付票款25 万元及 利息;规

41、定乙公 司承当连带补偿责任。甲公司辩称,论争 的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其签发并经承兑,但乙 司承当连带 补偿责任。甲公司辩称,论争的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其签发 并经承兑, 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回绝支 付票款。乙公司辩称, 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 故回绝支付票款。乙公司辩称,原合同商定的履行 期太短, 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 个月, 期太短,无法按期 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 行不能规定其承当连带责任。求其承当连带责任。10 甲公司与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甲公司与否应履 行付款责任, 请问:(1)甲公司与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 (2)乙公司应否承当连带

42、责任,为什么?乙公司应否承当 连带责任,为什么 乙公司应否承当连带责任 甲公司应当履 行付款责任。答:(1)甲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由于在本 案中,甲公司作为承兑人 其同步也是出 甲公司应当履行付 款责任 由于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承兑人(其同步也是出 票人)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 该抗辩事由只是 对乙公司的抗辩事由, 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 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是对乙公司的抗辩事由,不得 对抗善意持票人。银行通过贴 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对抗善意持票人。s 银行通过贴 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 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银行在承兑

43、期间提示承兑,甲公 司不能与持票人的前手即 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s 行,甲公司应履行其付款责任。乙公司的抗辩事由来对抗 (2)乙公司不承当连带责任。乙公司不承当连带责任。银行的追索权时效已届 乙公司不承当连带责任由于 银行的追索权时效已届满。虽然国内票据法规定背 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 承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书人以背书 转让票据后,即承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 任。背书人在汇票 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 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因此, 得不到承兑 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 费用。因此,在 本案中, 日被拒付后,

44、本案中,讼争的 商业承兑汇票在 1996 24日被拒付后,s 银行有 权在法定期间内 向前手即背书人乙公司行使追索权。银行 并未及时行使这一权利, 向前手即背书人乙公司行使追索 银行并未及时行使这一权利,直到1996 才对前手进行追索,个月的追索时效。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承 担连带责任。担连带责任。案例五 案例分 市某服装厂的会计。某日,市客户方某处催收服装厂 的一笔货款。市客户方某处催收服装厂的一笔货款。当时,方某刚 好收到第二轻公司(出票人 出票人)支付给她的一张 万元 金额劳务费的支票。当时,方某刚好收到第二轻公司 某前来收款,就将该支票背书给了服装厂,作为支付货款的款项。某见

45、董某前来收款,就将该支票背书给了服装厂, 作为支付货款的款项。由于当时已届 下班时间,董某遂将 收到的支票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再去银行办理手续, 班时间,董某遂将收到的支票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再去银行办理手续,但是由于不 董某的支票被其家人用洗衣机绞 成了碎片。在董某不知所措之际, 慎,董某的支票被其家 人用洗衣机绞成了碎片。在董某不知所措之际,某服装厂请 关专家后,决定向法院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某法院备案看了该服装厂的申请公示催告书 关专家后,决定向法院 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某法院备案看了该服装厂的申请公示催 并理解到有关状况后,回绝受理,理由有两点:某一,支票虽然被绞碎,但尚未灭失, 并理解到

46、有关状况后,拒 绝受理,理由有两点:某一,支票虽然被绞碎,但尚未灭失, 不存在被冒领的危险, 只需规定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支票 即可, 不必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不存在被冒领的危险, 需规定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支票即可,不必启动公示催告 程序; 某二,虽然需要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也应由支票上 的收款人方某提起, 某二,虽然需要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也应由支票上的收款人方某提起,某服装厂不是该 支票的 收款人,没有资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同步, 支票的收款 人,没有资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同步,法院也觉得应先到 银行办理挂失止 然后才可以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付,然后 才可以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请问: 本案中的支票

47、与否属于 票据丧失 为什么? 本案中的支票与否属于票据丧失, 院的回绝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理由能否成立,某法院的拒 绝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 本案中的支 票属于票据丧失。答:(1)本案中的支票属于票据丧失。因 为原支票被洗衣机绞碎后来,不能再作为证券来 本案中的 支票属于票据丧失 由于原支票被洗衣机绞碎后来, 证明权 利,这属于票据的绝对丧失。证明权利,这属于票据的绝 对丧失。a 市某服装厂由于并不是该支票出票的票据因素关 系的直接当事人, 因此其不能规定出票人重新签发票据 免发生票据纠纷。此外,因此其不能规定出票人重新签发 票据, 系的直接当事人,?因此其不能规定出票人重新签

48、发 票据,以免发生票据纠纷。此外, 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避免 票据被她人冒领的功能, 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避免票据被她 人冒领的功能, 但它的本质功能在于是票据权利的一种 权措施。复权措施。(2)某法院的回绝理由不能成立。原 因有二:其一,票据法规定,有权提起公示催告的申 院的回绝理由不能成立。某法院的回绝理由不能成立 因素 有二:其一,票据法规定, 请人是失票人而非收款人。某 服装厂申请公示催告的该支票有明确的付款人, 请人是失 票人而非收款人。某服装厂申请公示催告的该支票有明确的 付款人,符合提起 该程序的必要条件。其二,挂失止付并 不是提起公示催告程序的必要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的必要程 该程序的必

49、要条件。其二,挂失止付并不是提起公示催告程序的必要程序,也不是票据 的复权措施。的复权方 11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一案 有限公司一案公司法典型案例这个故事,是公司法一种 典型案例, 它被广泛用来阐明公司法的一种核心价值观 公司人格独立于股东人格, 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债务承当有限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限公司”的含义。但是,上议院推翻了初审法院和上诉法 院的判决。英国上议院觉得,萨洛蒙公司是合法有效成立的, 由于法律 仅规定有七个成员并且每人至少持有一股作为公 司成立的条件,而对于这些股东与否独立、与否参与管理则【篇二:商法案例分析】爱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拟增长注册

50、资本,公司监事会所有七名成员坚决反对,但董事会坚持决策。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成员联名告知全体股东召开监时股东会议。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与股东会以外,其她股东所有参与。与会股东最后以2/3人数通过了公司增长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策。监事会觉得会议的表决未到法定人数,因而决策无效。董事会觉得,监事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通过的决策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问:(1)公司董事会与否有权作出增长注册资本的决策?(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与否合法?(3)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策与否有效?【分析】:(1)该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增长注册资本的决策。国内公司法规定,对增长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由股东会作出。(

51、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合法。公司法规定,1/3以上的监事可以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由三名监事召集,该公司共有监事七人,达到1/3以上。(3)股东会通过增长注册资本的决策无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通过增长注册资本的决策应当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只是参与本次股东会的2/3股东通过。【案例二】:张 、李 、赵 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张 出资20万元人民币,李 以价值20万元的房屋出资,赵 出资人民币10万元。后经营失败,公司欠甲10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50万元,甲懂得张 具有归还能力,在公司财产局限性清偿债务时,规定张 归还所欠的债务。若你是甲的法律顾问,对甲的规定如何回答?【分析】:国内公司法确认了公司的两种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论何种公司,股东均以自己的出资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当责任。张、李、赵3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债务,应以其(公司)所有财产对外承当责任。在张、李、赵3人足额出资后,3人只以各自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而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承当责任。据此,债权人甲只能规定公司清偿债务,而不能对张 本人提出清偿债务的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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