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__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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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保险合同n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合同及其特征n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n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n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n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l1、保险合同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保险契约,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之,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间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本法所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2、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保险合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议”。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首先具有同一保险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首先具有同一般经济合同共同的一些法律特征,如般经济合同共同的一些法律特征,如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条中规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第七和第

3、八条中规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等的,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履行合同应诚实信用,遵守自愿订立的原则,履行合同应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益等。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l在民法中,与射幸合同相对应的是在民法中,与射幸合同相对应的是交换合同交换合同,交换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当事人所得交换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当事人所得到的报酬应与所付出的费用具有相等的价值,到

4、的报酬应与所付出的费用具有相等的价值,即交换合同是等价交换合同。即交换合同是等价交换合同。l而射幸合同则不同,在这里射幸就是碰运气、而射幸合同则不同,在这里射幸就是碰运气、赶机会的意思。作为一种与交换合同相对应的赶机会的意思。作为一种与交换合同相对应的合同,在射幸合同中,当事人的付出与所得报合同,在射幸合同中,当事人的付出与所得报酬不具备等价交换的特点。酬不具备等价交换的特点。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l保险合同即是这样一种合同,在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即是这样一种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只相当于他可

5、中,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只相当于他可能获得的必须补偿金额的很小的比例。能获得的必须补偿金额的很小的比例。l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由风险事故发生的不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由风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这在财产保险中表现得确定性所决定的,这在财产保险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而在人身保险特别是长期的寿尤为明显,而在人身保险特别是长期的寿险业务中,由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险业务中,由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是确定的,并带有一定的储蓄性,所以其是确定的,并带有一定的储蓄性,所以其射幸性不明显。射幸性不明显。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2)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最

6、大诚信合同。l任何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要求当事人能够任何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要求当事人能够“重合同、守信用重合同、守信用”。l但保险合同在这方面的要求更甚于其他合同,但保险合同在这方面的要求更甚于其他合同,这是由保险法的原则所决定的,前面我们说这是由保险法的原则所决定的,前面我们说过,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因此要求保险过,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因此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要坚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和信用。最大诚信原则,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和信用。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3)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

7、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l双务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要向双务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要向对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对方承担义务的合同。l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因为在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因为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双方都对对方承担义务。中,保险合同的双方都对对方承担义务。l而且双方的义务是相对应的,是互为因而且双方的义务是相对应的,是互为因果的。果的。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4)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l经济合同可以分为经济合同可以分为协商性合同协商性合同和和附合性合同附合性合同,从合同的签署过程来看,协商性合同是双方从合同的签署过程来

8、看,协商性合同是双方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经过多次协商,取得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经过多次协商,取得一致后才签订的,所以在其签订的过程中,一致后才签订的,所以在其签订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充分地表达出双方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充分地表达出来,合同的条款内容也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来,合同的条款内容也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双方共同拟订的。上由双方共同拟订的。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4)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而保险合同与此不同,保险合同在签订的过而保险合同与此不同,保险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程中,由保

9、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好投保单和保险单,投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好投保单和保险单,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愿投保,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愿投保,却无权修改合同的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和却无权修改合同的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和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只能是经保险人同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只能是经保险人同意后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或附属意后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或附属保险单,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规定保险单保险单,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规定保险单的内容。的内容。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5 5)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

10、合同是有偿合同l合同分为合同分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享有合同权利而和无偿合同。享有合同权利而必须付出必须付出对价对价的合同为有偿合同,反之为无偿合的合同为有偿合同,反之为无偿合同。同。l具体某一个保险合同,保险费与赔偿金额或给付具体某一个保险合同,保险费与赔偿金额或给付金额不是等价的。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投保金额不是等价的。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投保方只支付保险费而未得到赔偿,其所获得的是安方只支付保险费而未得到赔偿,其所获得的是安全保障对价;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投保方所获全保障对价;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投保方所获得的赔偿或给付金额远远大于其支付的保险费。得的赔偿或给付金额远远大于其

11、支付的保险费。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6 6)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l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续,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l凡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凡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l保险法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

12、的合同内容。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7 7)保险合同是属人性合同(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是属人性合同(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并不是财产本身,而是财产所有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并不是财产本身,而是财产所有人的利益。个人的禀性、行为将极大地影响到保险人的利益。个人的禀性、行为将极大地影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因此,保险人必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因此,保险人必须根据不同投保人的条件及投保财产的状况来决定须根据不同投保人的条件及投保财产的状况来决定是否承保及承担保条件。是否承保及承

13、担保条件。-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在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在转让转让自己的财产自己的财产的同时,不得同时转让其保险合同,除非经过保的同时,不得同时转让其保险合同,除非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险公司的同意。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合同及其特征2 2、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8 8)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财产保险)补偿合同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承担的义务仅限补偿合同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损失部分的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于损失部分的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额。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3、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1)根据保险标的不同,

14、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险人、受益人理论依据理论依据适用损害补偿适用损害补偿 不适用损害补偿原则不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3、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2)根据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预先确定为标准,可分为定值保)根据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预先确定为标准,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l定值保险合同:指保险合同双

15、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定值保险合同: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l由于保险价值事先确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必再对保险标的重由于保险价值事先确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必再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因此理赔手续简便;新估价,因此理赔手续简便;l保险金额的确定简便易行,也由此避免和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保险金额的确定简便易行,也由此避免和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纠纷。l如果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缺乏估价的经验或特有的专业知识,如果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缺乏估价的经验或特有的专业知识,被保险人容易

16、过高地确定保险价值,进行保险欺诈。被保险人容易过高地确定保险价值,进行保险欺诈。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n不定值保险合同: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不定值保险合同: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定损失的保险合同。(3)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足额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n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全损:根据保险价值赔偿保险标的全

17、损:根据保险价值赔偿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价值适用于比例赔偿适用于比例赔偿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3、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3)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险合同l不足额保险产生的原因:不足额保险产生的原因: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投保;约定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

18、投保;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计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计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市场价格上涨而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不足额保险。产生不足额保险。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不足额保险的赔偿方式:不足额保险的赔偿方式:l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例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损失金额损失金额l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

19、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进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保险人不赔偿的原则进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保险人不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法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第四十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l超额保险合同: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超额保险合同: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产生的原因:超额保险合同产生的原因:l出于投保人的善意。出于投保人的善意。l出于投保人的恶意。出

20、于投保人的恶意。l经保险人允许,或根据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条经保险人允许,或根据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条件,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件,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投保,从而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投保,从而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格。的实际市场价格。l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跌落,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跌落,导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超额保险合同产生的原因:超额保险合同产生的原因:l出于投保人的善意。出于投保人的善意。l出

21、于投保人的恶意。出于投保人的恶意。l经保险人允许,或根据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条件,经保险人允许,或根据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条件,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重置重置成本成本投保,从而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市投保,从而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格。场价格。l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跌落,导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跌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4)根据保险标的的数量不同,可以分为单个保)根据保险标的的数量不同,可以

22、分为单个保险合同、团体保险合同与综合保险合同。险合同、团体保险合同与综合保险合同。l单个保险合同:以一人或一物为保险标的(单独单个保险合同:以一人或一物为保险标的(单独保险合同)保险合同)l团体保险合同:集合多数性质相似的保险标的,团体保险合同:集合多数性质相似的保险标的,而每一标的分别订有各自的保险金额的合同。而每一标的分别订有各自的保险金额的合同。l综合保险合同:即指保险人对承保的多数保险标综合保险合同:即指保险人对承保的多数保险标的仅确定一个总的保险金额,而不分别规定保险的仅确定一个总的保险金额,而不分别规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金额的保险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5)根据所承保风险

23、的状况不同,可)根据所承保风险的状况不同,可以分为指定险合同和一切险合同。以分为指定险合同和一切险合同。l指定险合同:指保险人承保一种或几指定险合同:指保险人承保一种或几种风险(仅承保一种风险的保险合同种风险(仅承保一种风险的保险合同为单一风险保险合同;承保数种风险为单一风险保险合同;承保数种风险的保险合同,为多种风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为多种风险保险合同)l一切险合同:指保险人承保一切险合同:指保险人承保“除外责除外责任任”以外的一切风险。以外的一切风险。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6)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可以分)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可以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24、l原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直接与保险人订立原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直接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契约;的保险契约;l再保险合同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订立再保险合同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契约。的保险契约。(7)根据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愿保险)根据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愿保险合同和强制保险合同。合同和强制保险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价值是否预先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确定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值的关系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

25、合同超额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数量保险标的数量单个保险合同单个保险合同团体保险合同团体保险合同综合保险合同综合保险合同承保风险的状况承保风险的状况指定险合同指定险合同一切险合同一切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当事人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实施方式实施方式强制保险合同强制保险合同自愿保险合同自愿保险合同3、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l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l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l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n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n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n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第二节

26、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l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直接参与保险合同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直接参与保险合同签订的人,保险合同经他们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后成人,保险合同经他们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后成立的。立的。l投保人投保人l保险人保险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l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失给付责任的人。l投保人:

27、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附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附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人。l投保人的三个条件:投保人的三个条件:l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l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l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l在一般的民事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在一般的民事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经济利益,所以这样的合同只对当事人产现

28、自己的某种经济利益,所以这样的合同只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保险合同却不完全如此,在有些保险合同生约束力。而保险合同却不完全如此,在有些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以他人(即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而投中,投保人是以他人(即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而投保的(当然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也有的是为第三人保的(当然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也有的是为第三人(即受益人)的利益而投保的。(即受益人)的利益而投保的。l在上述情况下,合同的法律效力就不仅仅约束当事人的在上述情况下,合同的法律效力就不仅仅约束当事人的行为和利益,而且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样产生效力。行为和利益,而且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样产生效力。在这里,被保险人

29、和受益人就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他在这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就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他们在当事人之外,但对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利益享有独们在当事人之外,但对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利益享有独立请求权。立请求权。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l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受保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险合同保障的人。l被保险人的确定:被保险人的确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以

30、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单持有人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单持有人l保单持有人: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保单持有人: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或企业(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l保单持有人的权利:保单持有人的权利:l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l领取退保金领取退保金l领取保单红利领取保单红利l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l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

31、申请贷款l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l指定新的所有人指定新的所有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受益人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受益人l受益人:即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受益人:即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偿请求权的人。l受益人构成的要件:受益人构成的要件:l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l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人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人l受益人的两种形式:受益人的两种形式:l不可撤销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受益人l可撤销的受益人

32、可撤销的受益人l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l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分割权,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分割权,是继承取得;是继承取得;l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继承人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第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l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非常

33、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和问题。与此同时大个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和问题。与此同时大多数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多数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就需要一些介因此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就需要一些介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之间的中介人向投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之间的中介人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这方面的帮助。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这方面的帮助。l这些人就是保险市场的中介机构,是保险合同的辅助这些人就是保险市场的中介机构,是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具体

34、来说,有以下几种: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精算师、保险验人、保险公证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精算师、保险验船师等。船师等。公估人公估人经纪人经纪人代理人代理人保险保险人人被保险被保险人人保险保险合同合同委托委托授权代理授权代理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2 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l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法律关系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客体是民事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所共同指向的目标(对象),目标(对象),没有客没有客体,权利和义务就会失去目标,从而体,权利和义务就会失去目标,从而就会落空。就会落空。l在保险关系

35、中,若没有客体,也就没在保险关系中,若没有客体,也就没有保险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言。有保险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言。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2 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l在保险关系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财产或人身等保险在保险关系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财产或人身等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但他们所投保的不是保险标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但他们所投保的不是保险标的物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对保险标的具的物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而体现出来的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有利害关系而体现出来的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利益,即保险利益,而

36、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也是针对保险利益,在这里保险利益就成了保险的也是针对保险利益,在这里保险利益就成了保险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l所以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所以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保险利益。l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2 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l保险标的与保险利益的关系保险标的与保险利益的关系l在被保险人没有转让保险标的的情况下,保在被保险

37、人没有转让保险标的的情况下,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保险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保险标的的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标的的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也存在;也存在;l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蒙受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蒙受经济上的损失。经济上的损失。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l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具有的和履行过程中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一般,一般来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是来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是以保险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38、。以保险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l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第十九条的规定:定:“保险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保险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l(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l(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l(三)保险标的;(三)保险标的;l(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l(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l(六)保险价值;(六)保险价值

39、;l(七)保险金额;(七)保险金额;l(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l(九)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l(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l(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l除此之外,除此之外,“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合同有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见(见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共和国保险法第第20条)。条)。第二节 保险合同

40、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l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是指为使保险合同中与保险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是指为使保险合同中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事项得到更充分地保障,避免因保险而产生消标的有关的事项得到更充分地保障,避免因保险而产生消极因素,而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的义极因素,而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的义务。这些事项,一般包括:务。这些事项,一般包括:()关于加强防灾的规定;()关于加强防灾的规定;()关于积极施救、抢救,以及减少物资损失的规定;()关于积极施救、抢救,以及减少物资损失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事故发

41、生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的规定;()关于第三者责任追偿的规定。()关于第三者责任追偿的规定。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l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l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的书面要约。l暂保单(临时保单):暂保单(临时保单):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合同。l保费收据保费收据(见于人寿保险中):投保人缴纳保(见于人寿保险中):投保人缴纳保险费(首期保费)和可能获得预期保障的证据。险费(首期保费)和可能获得预期保障的证据。l保险单:保险单: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保险合

42、同行为的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一种正式书面形式。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n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n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n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n保险的索赔与理赔保险的索赔与理赔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1)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步骤:)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步骤:l合同的签订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所以只合同的签订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所以只有双方意见表达一致时才能成立。按照有双方意见表达一致时才能成立。按照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

43、诺方式。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l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的过程与一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的过程与一般合同是一样的,也要经过般合同是一样的,也要经过要约要约和和承诺承诺两个步两个步骤。骤。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第一、要约第一、要约l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约是投保人的行为。我国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约是投保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指出:合同法第十四条指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

44、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具体确定;()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思表示约束。”第二、承诺第二、承诺l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是保险人的行为。我国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是保险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指出,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指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1、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投保人保险人保险人1、递交投保单发出投保要约、递交投保单发出投保要约2、承诺,出具保单,合同订立、承诺,出具保单,合同订立接到投保接到投保单,核保单,核保如实填写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单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

45、与履行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2 2)保险合同订立的特殊情况)保险合同订立的特殊情况:强制保险强制保险l第一、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法律规定,某一范围的当第一、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法律规定,某一范围的当事人必须参加某种保险,否则不能从事某种行为或职事人必须参加某种保险,否则不能从事某种行为或职业活动。此类保险合同的订立除了当事人必须参加外,业活动。此类保险合同的订立除了当事人必须参加外,其他地方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的订立步骤并无区别。其他地方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的订立步骤并无区别。l第二、另外一种情况则不同,法律不仅规定了投保人第二、另外一种情况则不同,法律不仅规定了投保人的范围,而且规定了保险

46、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范围,而且规定了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保险责任范围、赔偿方式以及保险人等。保险费率、保险责任范围、赔偿方式以及保险人等。该类保险合同的订立也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的订立明显该类保险合同的订立也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的订立明显不同,这类合同采用的不同,这类合同采用的“自动订立自动订立”的程序。的程序。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1)保险合同有效的条件)保险合同有效的条件l 第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格;第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格;l 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表达真实;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表

47、达真实;l 第三,保险合同具有合法性。第三,保险合同具有合法性。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2)保险合同的无效)保险合同的无效l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在形式上虽然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在形式上虽然已经订立,但由于不具备有效的条件,所以已经订立,但由于不具备有效的条件,所以在法律就发挥不了任何效力。在我国保险法在法律就发挥不了任何效力。在我国保险法和合同法里都有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这些和合同法里都有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这些都适用于保险合同。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都适用于保险合同。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况:无效有以下几种情

48、况:约定无效约定无效/法定无效法定无效全部无效全部无效/部分无效部分无效自始无效自始无效/失效失效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2)保险合同的无效)保险合同的无效l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约定无效约定无效l第一,法定无效。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是指合同第一,法定无效。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是指合同自始不能发生效力,任何人都可以主张其无效。自始不能发生效力,任何人都可以主张其无效。一般而言,属于法定无效的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一般而言,属于法定无效的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几种:违背合同法和保险法的合同;违背合同法和保险法的合同;采用欺诈、

49、胁迫等非法手段订立的保险合同采用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订立的保险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l第二,约定无效。合同的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第二,约定无效。合同的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只要约定的事由出现,则合同无效。事人约定,只要约定的事由出现,则合同无效。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2)保险合同的无效)保险合同的无效l保险合同的全部无效保险合同的全部无效/部分无效部分无效l全部无效全部无效:保险合同的整体不发生效力,整个保险合同的整体不发生效力,整个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产

50、生约束力。l 部分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无效,而其是指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无效,而其余部分仍可发生效力。余部分仍可发生效力。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2)保险合同的无效)保险合同的无效l保险合同的自始无效保险合同的自始无效/失效失效l自始无效自始无效:指合同自成立起就不具备生效的指合同自成立起就不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从一开始就不生效;条件,合同从一开始就不生效;l失效失效: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同无效。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当

51、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即在当事人(保险保险合同一经成立,即在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民事权人和投保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利和义务。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具有因果关系,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具有因果关系,而且一方的权利即是对方的义务。而且一方的权利即是对方的义务。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投保人的基本义务第一,投保人的基本义务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承担的义务有

52、所不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承担的义务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同,但一般说来,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均应承担以下基本义务:投保人均应承担以下基本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义务;按合同规定缴纳保险费;按合同规定缴纳保险费;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出险施救义务;出险施救义务;防灾防损义务;防灾防损义务;其他义务。其他义务。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投保人的基本义务第一,投保人的基本义务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2条:保

53、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损失。保险法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还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由保险人承担。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保险人的基本义务,就是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本义务,就是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并且在风险事故保险人提

54、供经济保障,并且在风险事故发生后,能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发生后,能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以使得被保险人能够及时地恢复生偿,以使得被保险人能够及时地恢复生产和生活。产和生活。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定损失赔偿责任l基本责任:即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对被基本责任:即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的责任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的责任l附加责任:附加于保险人基本责任范围之上的责任。附加责

55、任:附加于保险人基本责任范围之上的责任。l除外责任:即保险人除外不保的责任。除外责任:即保险人除外不保的责任。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定损失赔偿责任l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避免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避免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避免逆选择避免逆选择保险中的保险中的逆选择逆选择:遭受风险损失可能性大的:遭受风险损失可能性大的人人比一般的人更希望购买保险。比一般的人更希望购买保险。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

56、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定损失赔偿责任l赔付赔付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定损失赔偿责任l除外责任的内容:除外责任的内容:除外地点;除外地点;除外风险;除外风险;除外财产;除外财产;除外损失除外损失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3、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第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l履行赔偿给付义务履行赔偿给付义务l赔偿金的内容:赔偿金的内容:赔偿给付金额赔偿给付金额施救费用施救费用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

57、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价、出售的合理费用l赔偿金的支付方式:赔偿金的支付方式:现金现金按照约定负责重建或修理(财产保险)按照约定负责重建或修理(财产保险)按照约定负责医疗(健康保险)按照约定负责医疗(健康保险)按照约定重置受损项目或修理按照约定重置受损项目或修理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保险的索赔和理赔、保险的索赔和理赔l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最终是通过保险索赔和理赔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最终是通过保险索赔和理赔表现出来的。索赔和理赔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使表现出来的。索赔和理赔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使权利和保险

58、人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权利和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l第一,保险的索赔第一,保险的索赔l保险索赔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标的保险索赔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后,或者保险合同中所约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后,或者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事件出现后,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年龄定的事件出现后,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年龄时,按照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请求时,按照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保险的索赔和理赔、保险的索赔和理赔第二,保险

59、的理赔第二,保险的理赔l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应索赔权利人的请求,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应索赔权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审核保险责任并处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过程。理保险赔偿的行为过程。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保险的索赔和理赔、保险的索赔和理赔第二,保险的理赔第二,保险的理赔l保险理赔的原则保险理赔的原则l重合同、守信用重合同、守信用l实事求是实事求是l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

60、险合同的变更l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因订立合同所依据主客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因订立合同所依据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程观条件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原合同的有关条款所进行的修改序和条件,对原合同的有关条款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叫做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叫做保险合同的变更。l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l“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1)保险合同主

61、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l投保人投保人l被保险人被保险人l受益人受益人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l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通常叫做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通常叫做保险合同的转让,包括:包括:l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l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移,不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移,不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l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关条款发生变

62、更,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关条款发生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经常的,如保险金额、保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经常的,如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方法、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保险险期限、缴费方法、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保险责任、风险程度等一系列内容都可能会发生变更。责任、风险程度等一系列内容都可能会发生变更。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l根据法律的规定,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经根据法律的规定,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过合法的程序。l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合

63、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l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期限未满之前,当事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期限未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人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l保险合同是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所订立的,是合法的,保险合同是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所订立的,是合法的,要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必要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必须在达到法律

64、所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解除。须在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解除。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第93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l第第94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l()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l()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l()当

65、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内仍未履行;同期内仍未履行;l()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l()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l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l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66、保险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第十七条第十七条l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l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l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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