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制品公司企业战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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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小龙虾制品公司企业战略小龙虾制品公司企业战略目录一、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2二、 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组织模式7三、 技术贸易14四、 知识产权管理27五、 企业价值评估33六、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35七、 资本结构决策44八、 资本结构理论45九、 企业稳定战略48十、 基本竞争战略49十一、 企业综合分析55十二、 企业战略的实施57十三、 企业经营决策的方法62十四、 企业经营决策的要素70十五、 公司简介7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7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73十六、 项目概况73十七、 SWOT分析76十八、 组织机构管理86劳动定员一览表87十九、 项目风险分析88二十、 项目

2、风险对策90二十一、 法人治理91二十二、 发展规划101一、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研究与发展通常简称为研发,包括所有科研与技术发展工作。研究是针对某个重大主题进行大量、系统、反复探索,以求揭示事物的本质;发展是运用科学知识对相关思想或原理做进一步的开发,以求产生新的物质形态。研究旨在探索未知,发展则主要从潜在或基本的因素中创造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诸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一)研究与发展的主要类型国际上通常把研究与发展分为以下三类。(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也称纯理论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为推进科技进步进行初步探索。

3、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这种研究没有特定的商业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有关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其成果一般是普遍知识、原则或定律。基础研究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目标,主要表现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企业的基础研究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其当前或未来的经营范围,因此,企业的基础研究往往是一种定向的基础研究。例如,飞机制造业将气流中的压力条件与固定浮力作为其定向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某一具体领域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活动。这种研究具有与产品和工艺相关的特定商业目的,主要是运用基础研究所

4、取得的科学知识,探寻有使用目的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其成果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研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应用研究的目标一般是探寻为实现预定自标应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应用矿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4)在工业企业中,应用研究一般表现为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有关的研究。应用研究的成果更加专门化,而对技术

5、领域的影响比基础研究更有限,不像基础研究成果那样具有蔚遍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3)开发研究。开发研究也称试验开发与发展,是指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装置、新方法,或者为了对现有材料和中间生产做重大改进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发展项目一般包括新产品开发与工艺改造两大类。其中,新产品开发是根据应用研究的成果以及市场的需求,运用新材料、采用新设计来开发创造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工艺改造是为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采用新的知识与技术,追求更经济的方法来改进现有产品的研究。客观地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

6、础研究可以促进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发展;反过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不能解决的难题,也会为基础研究提供新的方向,从而促进基础研究更快地发展,到产品设计、工艺实现、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企业实施自主研发有以下好处:研发成果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企业内部,不易被竞争者所利用,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研发成果具有专门的实用性,可以快速、顺利地实现成果转化;有助于提高企业人员的技术学习与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培育核心竞争优势。2、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基金会和政府等组织机构,为了克服研发中的高额投入和不确定性,规避风险,缩短产品的研

7、发周期,应对紧急事件的威胁,节约交易成本而结成的伙伴关系。它是以合作创新为目的,以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优势资源互补为前提,通过契约或者隐形契约的约束联合行动而自愿形成的研发组织体。该组织体在形成之后,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合作期限,共同遵守契约规定的合作行为规则、成果分配规则、风险承担规则。合作研发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合作的组织方式。合作研发通常有以下四种组织方式。(1)联合开发。双方并不组建实体,而是依据相互之间签署的协议共同开展相关研发。在这种情况下,合作项目通常被细分成多项任务,合作者分别承担自己擅长的任务最后对各方研制的成果进行集成,合作成员共享研发成果。(2)建立联盟。若干企业通

8、过共享彼此的研发资源、分担成本和风险、实现共同的研发目标而建立的联盟组织。(3)共建机构。这里主要是指企业在大学、科研院所等建立研发机构,通常是大学提供平台、人员,企业提供资金。例如,微软公司在清华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清华多媒体实验室”、在浙江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浙大视觉感知实验室”、在哈尔滨王业大学建立的“微软一哈工大机器翻译实验室”等。(4)项目合作。例如,IBM公司从一些著名高校中挑选出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与高校共同研发,并将此称为“共享的大学研究项目”。也有一些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大学合作投标争取政府的科技计划支持。3、委托研发委托研发又称研发外包,即企业将所需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协议委托

9、给外部的企业或者机构来完成。委托研发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完成自身可以完成的科研任务,更经济地获得自己不能研发的技术,从而从整体上增强企业的技术获取能力。在研发外包形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具体研发工作达成协议,其后不进行研发的过程合作,但最后享用研发成果、实现创新目标。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是: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受托方投人研发的知识和技术,委托方投入资金,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不是共担的;而合作研发是合作伙伴共同投入资金、知识、技术,共同承担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目前,对于企业需要的非核心技术,很多企业主张将其外包,委托其他企业来完成,由此即可使委托方企业集中精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二、 企

10、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组织模式(一)产学研联盟产学研合作按合作主体的关系可分为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1)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高校为促进教学与科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筹措教育经费,利用校内自身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自己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和人才优势,创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将经营实体与教学实习基地合二为一,以达到人才培养、科研发展与经营效益并举的目的。(2)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市场开发能力弱,校内企业资产薄弱:市场化的经营与生产不是高校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产学研有必要与校外企业结合。通

11、过这种合作方式,校外企业获得了人才、成果与技术的有力支撑,提高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市场份额的提高。该模式的特点是:迅速直接,合作多以单个项目或成果为主,优势互补明显,主要侧重次性操作,技术转让、项目转让、服务咨询、以员培训是其主要形式,转让或项目履行完成,合作终止,学校无须再投资,不承担什么险,然而,这种合作模式由于受限于直接利益双方,因行业差异导致各自不同的出发点,引发例如观念与认识上、权益与利益上、信息与沟通上、经费与政策上等方面的分歧难以调和,致使合作成功率不高。(3)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市场是有风险的,谁都想把风险化解到最低程度。有的成果,特别是大型项目,尽管

12、有市场,但因投资大,是双方合作也无法承担的,于是就出现了以三主体为主要形式的多向合作模式。三主体包括技术成果方。该模式的特点是:合作紧凑规范、风险低、合作期限长、潜力大、收益明显。由于投资需求大,出资方非常谨慎,合作前期的谈判颇费周折,有的技术成果方涉及多所高校,几方同样存在着权益与利益的问题,故成功率较低。该模式追求的是规模效益。(4)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由于前几种合作主体都是直接利益方,在合作的整个过程中,有的分歧难以消除,如技术成果是否成熟、资金投入是否到位、产品开发与市场进入是否有效、权益与利益的拥有与分配标准是否规范等。另外,经常因为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导致校方成果价值与企业方的市场机会

13、流失。于是,出现了以中介机构为纽带的合作模式。中介机构有政府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校产业推广服务中心、社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一些媒体附属的科技成果传播机构等。该模式的特点是:广泛收集产学研合作的供需信息,多形式传播信息,主动牵线搭桥,以中介入的身份协调各方分歧,并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负责信息真实性的调查与利益分割等可潜在地降低供需多方的风险程度,促进合作成功。(二)企业一政府模式政府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协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或自己成为附属主体。企业和政府联盟主要有三种模式:政府承担大部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企业组织人才,技术创新成果归政府所有;政府投资,企业组织人才进行

14、技术开发,开发出来的先,进技术转卖给企业;政府帮助企业技术创新、融资等。(三)企业联盟企业联盟是企业一企业模式的主要形式。企业联盟也称动态联盟或虚拟企业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等经济实体,为了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而结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体。企业联盟的主要形式是技术联盟。有关研究表明,大多数联盟协议都集中在高技术产业。以联盟作为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突破了企业规模对技术创新的限制,有助于利用聚合知识,激发创新灵感,分散研发成本,缩短研发时间提高技术创新成功率,降低技术创新风险。同时,利用技术标准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可以构笋静态技术壁垒,减少竞争对手,取

15、得战略主动。企业联盟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六点。(1)目标产品性。企业联盟进行一个机遇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以产品创新为目标,这也是动态联盟最基本的特征。(2)优势性。企业联盟集中各个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中的部分优势,使原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累积的经验在新产品开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动态性,又称临时性。任何企业联盟的存在时间都只是其生产经营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盟将随着产品退出市场而最终解体。(4)连接的虚拟性。企业联盟由相关企业构成的组织网络所形成,是建立在某种共同协定基础上的由潜在合作伙伴组成的无边界性的技术创新集合体,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变化的动态的、虚拟的、网络化的要求。(5)组织的柔性。柔性组织结构也

16、称双形式结构。它是一个多维概念,要求灵活性与多样性的统一,要求具有创新和弹性机制。柔性组织能应付诸如集权与分权、稳定与变化、统一与多样这样成对出现的压力,并具有调和的功能,而信息时代要求技术创新组织具有稳定性、灵活性、多面性和持续的创新能力等优势。(6)结构的扁平性。为了提高技术创新效率和组织应变能力,进入信息时代的企业组织要求组织结构尽可能扁平化。一般而言,企业联盟的组织运行模式有星形模式(sta-likemode)、平行模式(parallelmode)和联邦模式(federationmode)三种类型。(7)星形模式。星形模式是一种有盟主的企业联盟组织形式。这类联盟一般由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盟

17、主和一些相对固定的伙伴(如供应商)组成。盟主负责制定联盟的运行规则,并负责协调各个伙伴之间的关系,负责在伙伴之间出现冲突时做出合理仲裁。这种模式的盟主常由掌握关键技术、资产的企业担任。这种联盟以盟主企业为核心,由盟主企业统一计划、管理、调度联盟内的各种资源并负责监督成员企业产品的质量。联盟内的资源互补和共享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盟主企业计划、管理和调度来体现。垂直供应链型企业适宜采用星形模式。例如,许多大公司的很多产品都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外包给其他的生产商。他们选择生产商的标准是成本要低、交货要及时、品质要有保证。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合格的生产商,将自己的设计图纸交给遍布全球的代工厂,让他们严格按照

18、图纸样式进行生产,并保证相应的质量,之后由公司贴牌。将产品制造和零售分销业务外包,公司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集中起来专心于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公司与遍布全球的代工厂组成的企业联盟就是一种星形联盟,公司是盟主,负责管理遍布全球的生产商。(8)平行模式。平行模式是由多个实力较强且较均衡的优势互补企业或同类企业依据定的市场机制共同组建,没有盟主,没有核心企业,所有企业没有明显的主从关系,共同制定运作规则,共同寻找市场,各企业有高度的自主权,合作伙伴地位平等、独立,各成员企业共同参与决策,共享联盟内的各种资源和利益,共担风险,通过自发性协调机制共同完成任务。这种模式较为符合市场竞争国际化、产品

19、生产敏捷化的发展趋势,适用于对存在某一市场机会的产品的联合开发以及出于长远考虑的企业间战略合作。例如,泊斯咨询公司主要从事战略规划的咨询,托尼公司的业务在信息化规划领域,摩尔公司擅长系统开发。三个公司组成联盟,由联盟共同提供战略规划、信息化规划和系统开发服务。合作者在“需要”的基础上联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能够提供广泛技术服务的咨询机构。每个合作者承担同样的责任,付出同等的努力。一旦他们发现商业机会,单靠一家公司无法单独完成任务时,他们就重新组成联盟。(9)联邦模式。这种联盟的所有参与者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合作,参与者在保持自身独立的同时,为联盟贡献自己独特的“核心能力”。为了更好地对联盟的资源和

20、技术力量进行统管理,从而实现联盟内资源的优化调度,通常会建立联盟协调委员会。联邦模式的动态联盟的组织结构一般可以分为两层,即核心层(团队)和外围层(团队)。核心层由具备核心能力的企业联合构成,爸主要负责动态联盟的组织并控制其运行过程。核心层的合作伙伴结合比较紧密,具有主要的核心能力,合作关系也比较长久。核心层的各个伙伴在整个动态联盟的生命周期中比较稳定,不宜变更,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协调,成员不宜太多。在整个联盟的运作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的伙伴所组成的集体称为外围层。这种联盟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快速开发。例如,2007年,由于日本市场关于产品容积规定的新法规的实施,日本市场上所有的冰箱制造商都面

21、临一个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新机遇。三、 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

22、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

23、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24、。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

25、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

26、,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

27、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8、。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

29、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

30、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

31、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数”。它表明,技术生

32、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四)国际技术贸易

33、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

34、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

35、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在国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4)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但它在不少方面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

36、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还需要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五)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贸易有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

37、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贸易行为。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一项许可贸易可能包括上述一项内容,成为单纯的专利许可;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成为一揽子许可。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根据其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五种形式。(2)特许专营。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

38、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方向特许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经营的行业、生产和出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商号名称和商标(或服务标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门面的装潢、用具,员工的工作服,产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样。特许专营类似许可,但它的特许方和一般的许可方相比更多地涉及对方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其更符合特许方的要求。因为是全盘转让,特别是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的转让关系到其自身的声誉。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各个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营的,被特许方的企业不是特许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39、,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方并不保证被特许方的企业一定能盈利,对其盈亏也不负责任。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特许专营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风险小,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乐于接受。(3)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无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

40、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企业利用外部智囊机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可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减少失误,加速发展。(4)合作生产。对于合作生产,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从国际技术贸易的角度来看,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它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合作生产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而已。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

41、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其交易标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即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种设备的成交价格中不仅包括设备的生产成本和预期利润,而且也包括有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这

42、种设备的买卖合同中含有专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和咨询条款。这种方式的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四、 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关于

43、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

44、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

45、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6、(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

47、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

48、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

49、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

50、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

51、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

52、法。五、 企业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是指买卖双方对标的(企业或股权或资产)做出的价值判断。价值评估是并购重组的重要环节。企业、股权、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是交易价格确定的最主要参考依据,是交易价格客观的价值标尺。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着并购重组定价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一)市盈率法市盈率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价(或市值)与每股盈利(或净利润总额)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企业净利润总额乘以标准市盈率。市盈率法不适用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市盈率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容易掌握,适用面较广。市盈率法的缺点:交易双方对标准市盈率容易产生分歧,而市场上可供参考的上市公司因市价变动较大而使市盈率很不稳定;

53、易受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净利润为负数或因企业自身因素(如非正常收益变化剧烈)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如萧条时期)变化明显而发生扭曲时,市盈率法估值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没有考虑风险、增长、股息支付等重要因素,(二)市净率法市净率是每股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为企业净资产总值乘以标准市净率。市净率法的优点是账面价值数据容易获取,较权益数据来说更为稳定和直观,估值结果更为可靠。此方法的局限性在于:账面价值受折旧方法及会计政策影响大,当公司间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时,可比性较差。账面价值对于没有太多固定资产的服务类企业意义不大,所以此方法不适合此类公司。不适合账面价值为负数的企业。(三)市盈率相

54、对盈利增长比率法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ricetoearningstogrouth,PEC)是用公司的市盈率除以公司未来3或5年的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当一只股票当前的市盈率为30倍,其未来5年的预期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为30%,那么这只股票的PEG就是1。当PEG等于1时,表明市场赋予这只股票的估值可以充分反映其未来业绩的成长性;而当PEG大于或小于1时,则说明这只股票的价值可能被高估或低估,或市场认为这家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会高于或低于市场的预期。此方法的适用性较广,尤其适用对毛利率稳定的行业进行估值。但由于PEG需要对未来至少3年的业绩增长情况做出判断,准确判断的难度大。(四)市销率估值法市

55、销率也称价格营收比,是股票市值与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乘以标准市销率。市销率估值法的优点是公司净利润为负时也可用,可以与市盈率估值法形成良好的补充。六、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一)收购与兼并1、企业收购与企业兼并的含义收购和兼并是企业实施加速扩张战略的主要形式,二者统称为并购。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狭义兼并也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统称为合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

56、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2、企业并购的类型企业并购的类型繁多,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1)按双方的业务性质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混合并购三种。纵向并购,即处于同类产品且不同产销阶段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横向并购即处于同一行业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混合并购即处于不相关行业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2)按双方是否友好协商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故意并购两种。善意并购,即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相关事宜的并购。敌意并购

57、;即在友好协商遭到拒绝时,并购企业不顾被并购企业的意愿而采取非协商性并购的手段,强行并购被并购企业的并购。(3)按并购的支付方式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承担债务式并购、现金购买式并购、股权交易式并购三种。承担债务式并购,即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与债务相等的情况下,并购企业以承担被并购企业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可以减少并购企业在并购中的现金支出,但有可能影响并购企业的资本结构。现金购买式并购,即并购企业用现金购买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或股权(股票),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将会加大并购企业在并购中的现金支出,但不会稀释并购企业大股东股权。股权交易式并购

58、,即并购企业用其股权换取被并购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其中,以股权交换股权是指并购企业向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发行其股票,以换取被并购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达到控制被并购企业的目的;以股权交换资产是指并购企业向被并购企业股东发行其股票,以换取被并贬企业的资产,并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承担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债务。采用股权交易式并购虽然可以减少并购企业的现金支出,但会稀释并购企业的大股东股权。(4)按涉及被并购企业的范围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整体并购、部分并购两种。整体并购,是将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产权整体转让的并购。采用这种并购方式,有利于加快资源集中的速度,迅速提高规模水平和规模效益。部分并购,是将被并购

59、企业的资产和产权分割成若干部分进行交易而实现的并购。采用部分并购,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并购范围,弥补大规模整体并购的巨额资金流出;有利于企业设备更新换代,被并购企业将不需要的厂房设备转让给其他并购者,更容易调整和盘活存量资产(5)按是否利用被并购企业本身资产来支付并购资金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杠杆并购、非杠杆并购两种。杠杆并购,即并购企业利用被并购企业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并购价款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的并购方式。在这种并购中,并购企业不必拥有巨额资金,只需要准备少量现金(用以支付并购过程聘用必需的律师、会计师等费用),加上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及营运所得作为融资担保和还贷资金,便可并购任何规模的企业。非杠

60、杆并购,即并购企业不用被并购企业自有资金及营运所得来支付或担保支付并购价格的并购方式。但是,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并不意味着并购企业不用举债即可承担并购价格。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并购都是利用贷款来完成的,只是借款数额的多少、贷款抵押的对象不同而已。(6)按并购的实现方式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二级市场并购三种。协议并购是指买卖双方经过一系列谈判后达成共识,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受让协议实现并购的方式。要约并购是买方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就收购股票的数量、价格、期限、支付方式等发布公开要约,以实现并购目标公司的并购方式。二级市场并购是指买方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并购目标公

61、司的并购方式。3、并购效应并购的效应主要有以下四点。(1)实现协同效应,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财务协同。(2)实现战略重组,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通过经营相关程度较低的不同行业可以分散风险、稳定收入来源、增强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当企业面临变化的环境而调整战略时,并购可以使企业低成本地迅速进入被并购企业所在的增长相对较快的行业,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被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以及现有的各种资源,从而保证企业持续不断的盈利能力。(3)获得特殊资产和渠道,包括土地,优秀管理队伍、优秀研究人员或专门人才以及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国外市场和技术。(4)降低代理成本。在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经

62、理是决策或控制的代理人,而所有者作为委托人成为风险承担者,由此造成的代理成本包括契约成本、监督成本和剩余损失。通过企业内部组织机制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但当这些机制均不足以控制代理问题时,并购机制使得接管的威胁始终存在。通过公开并购或代理权争夺而造成的接管,将会改选现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从而作为最后的外部控制机制解决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二)分立分立是一种收缩策略。一个公司通过分立那些不适合公司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子公司、部门或产品生产线,可以更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的某些经营重点,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1、公司分立的含义及种类与

63、公司合并相对应的行为是公司分立,即一家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命令或公司自行决策,分解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相互独立的新公司,或将公司某部门资产或子公司的股权出售的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标准分立、出售和分拆三种形式。(1)标准分立。标准分立是指一个母公司将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东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这会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持股结构的新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不存在股权和控制权向母公司及其股东之外第三者转移的情况,因为现有股东对母公司和分立出来的子公司同样保持着他们的权利。(2)出售。出售是指将公司

64、的某一部分股权或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表现为减持或全部出售掉某一公司的股权或公司的资产,伴随着资产剥离过程。(3)分拆。分拆也称持股分立,是将公司的一部分分立为一个独立的新公司的同时,以新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股票,而原公司仍持有新公司的部分股票。分立与分拆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分立时,分立后的公司相互之间完全独立,可能有共同的股东,但公司间没有控股和持股关系;而持股分立后的新公司虽然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同时原公司又是新公司的主要股东之,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存在着持股甚至控股关系,新老公司形成一个有股权联结的企业2、公司分立的效应公司分立是最成熟的收缩性运作。公司分立的效应主要包括以下五点。(1)适应战略调整。由于公司战略重点转移,会使某项业务或资产不适应新战略重点需要,需将其出售。(2)减轻负担。当公司出现下列四种情况时,公司会出于减轻负担的考虑,实施分立:(3)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可以为公司应付财务危机、实施并购提供所需资金。(4)清晰主业。当管理层对公司进行了机会与风险、优势与劣势的分析后,认为在公司的多项业务中,只有某一项才是公司的竞争优势所在时,公司将非核心或不具竞争优势的业务分离出去或者卖掉,会有利于清晰主业,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5)化解内部竞争性冲突。如当公司某一项业务的存在和发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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