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19421566 上传时间:2022-07-15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29.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资源描述: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1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1)006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商品房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规范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通知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

2、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三、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已登记房源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标价内容应该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标价方式应当为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四、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参照附件1的式样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编号或房地产权证编号、楼盘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房源情况、土地

3、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房屋类型、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五、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参照附件2的式样公布房源价格信息,明确标示商品房价格及其他相关因素: (一)每套商品房的编号、销售状态、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暂测或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车位、房屋总价和建筑面积单价。 (二)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采用价外馈赠方式的,应如实标明赠品的品名、数量等内容。 (三)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

4、个在售车位的编号、销售状态、面积和销售总价。 六、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参照附件3的式样公布已登记房源信息,明确标示每幢房屋的幢号、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销售花园住宅的,明确标示该楼盘内所有花园住宅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 七、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参照附件4的式样公布收费项目信息,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销售及使用密切相关的服务与收费: (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及收费。 (二)地下

5、车位车辆停放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三)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超过最高等级服务与收费的标明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代收代办服务的标明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八、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九、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和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与现场交易标示的价格信息应当一致。 十、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十一、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

6、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 1、楼盘基本信息表 2、房源价格信息表 3、已登记房源信息表 4、收费项目信息表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附件1: 楼盘基本信息表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编号或房地产权证编号楼盘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房源情况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

7、限房屋类型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基础设施配套水 电 燃气 通讯 有线电视 安全监控系统 信报箱 其他基础设施_其 他附件2:房源价格信息表编号销售状态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标明暂测或实测)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车位房屋总价建筑面积单价赠品优惠折扣及其条件:注:销售状态分为可售、已付定金、已签、已登记;销售地下停车位的,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编号、销售状态、面积和销售总价。附件3:已登记房源信息表幢号本幢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房源总数已登记房源总数注:每幢房屋已登记数量达到两套及以上时,公布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花园住宅以楼盘内所有该类型已登记房源计算实际成交均价。附件4:收费项目信息表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可自行办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或计算公式)收费依据地下车位车辆停放收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暂定 已定收费依据长期停放临时停放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类别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备 注(超标准服务与收费标明服务内容)综合管理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设备养护物业费总计:预交月份:代收代办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