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025]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02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025](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食药监 食 罚2019001号当事人:老台门宜川加盟店 地址(住址):宜川县东门口 邮编:716200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编号:92610630MA6YFFM28J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6106301989102000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晔 性别:男 职务: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0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宜川县老台门宜川加盟店涉嫌食品原料购进查验记录不健全,索证索票不齐全,当天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改正;2018年12月27日对其检查,再次发现其操作间内正在加工的鸡脯肉现场提供不出购进票据
2、及供货方相关资质,未在食品原料购进查验记录上登记。相关证据:现场检查笔录两份;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4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宜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宜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01 月 10 日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