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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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CCBP-2012-006-S招 标 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三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CCBP-2012-006-S监 督 部 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盖章)招 标 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二O一二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 投标报价说明及监理费报价系数2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BP-2012-006-S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监

3、理。2.2工程规模: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长1835.94米,宽40米,面积44778平方米,雨水管道D500、D600、D800长1520米,污水管道D500、D600、D800、D1000长755米。2.3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的监理服务。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自筹,资金已落实。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区。2.6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

4、2011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期不得兼任本区其他项目总监。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工程规模的业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备案表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5、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招标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联系人:王馨 电话:0431-846

6、54591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84887285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 联 系 人:李爽、孙鹏、王聪电 话:0431-82983799、82900808 传 真:0431-82953939转8799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联系人:王馨电 话:0431-8465459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

7、司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 联系人:李爽、孙鹏、王聪电 话:0431-82983799、82900808 1.1.4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监理1.1.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区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的监理服务1.3.2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1.3.3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法人营业执照:有效;(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近二年不亏损;(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工程规模的业绩;(5)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期不得兼任本区其他项目总监,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工程规模的业绩;(6)信誉要求: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7)外埠投标人提供入境备案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请投标人将所提问题打印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4月12日14时前提交或传真至0431-82953939转8799,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

9、关部门给予书面回复。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或在招标公司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书面确认内容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或在招标公司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书面确认内容须加盖投标单

10、位公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汇票(长春市内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人民币必须于2012年4月26日14:00时前递交至收款人。转帐帐号:7410520120040569 收款人全称: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银鹰支行现金帐号:07-100000460073454户名:程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2009年、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2009年

11、、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2009年、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同时提供电子文件两份,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3.7.5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要求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招标人名称: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远达大街-乙一街)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在2012年4月27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全称)4.2.2递

12、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收件人: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13、0.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约定由中标人付费。10.2合同方式固定价格合同10.3如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6招标文件一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4、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

15、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设计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监理过的工程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

16、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17、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18、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监理费报价说明及监理费报价系数;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或经投标人同意的时间视为有效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或经投标人同意的时间视为有效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

20、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开标记录表;(4)投标保证金;(5)监理大纲;(6)辅助资料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附投标报价说明;3.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3.2.3 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行施期间固定不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22、还投标保证金(无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能够充分证明企业近年财务不亏损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

2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没有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具体年份要求及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

24、件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25、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人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6、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在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

27、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

28、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

29、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

30、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

31、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

3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

33、标文件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副本原件。资质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副本原件。财务情况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能够充分证明企业财务不亏损情况。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项目总监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及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如提供的资料中未体现项目总监姓名,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示的证明。同期不得兼任本区其他项目总监。信誉

34、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入境备案证明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原件。响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监理公司的资格和能力:14分项目总监的资格和能力:13分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能力:8分投标报价:20分监理大纲:45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

35、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监理公司的资格及能力监理单位管理机构(2分)监理单位管理体制健全、合理,管理体系运行良好2管理体制一般1项目监理机构(2分)组织机构符合项目的特点,机构层次明确,人员配置、进场计划合理,有利于项目监理服务工作2组织机构的形式设置一般或略有不足1检验仪器设备(2分)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2拟投入的仪器、设备略有不足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8分)类似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不超过8分。8项目总监的资格及能力担任监理工程师年限(4分)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否则不进行分值

36、确认。5年(含5年)以上45年以下1类拟工程业绩(5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如提供的资料中未体现项目总监姓名,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示的证明。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5技术职称(4分)高级技术职称4中级职称2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能力专业(2分)专业配置合理,能满足监理项目的专业需要2专业配置一般或略显不足1人员配置(2分)人员按专业配置合理,能满足监理项目的工作要求2人员配置一般或略显不足1担任监理工程师年限(4分)担任监理工程师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的人员数量超过8人(含)得2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否则

37、不进行分值确认。4投标报价(20分)(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时扣2分,扣至0分止;20-2|(1-报价/参考价)10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分超出20分时得0分。20评标办法前附表(四)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监理大纲监理组织措施(4分)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及组织结构设置中考虑到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监理管理,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及监理工程信息管理员等),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质量控制措施(12分)有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

38、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6分,其他情况4分(含)以下。6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切实可行优者得6分,其他情况3分(含)以下。6投资控制措施(6分)有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投资控制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切实可行,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有工程变更投资控制、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进度控制措施(6分)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合理、可行,优者得4分,其他情况2分(含)以下。4合同、信息管理措施(5分)

39、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切实可行,优者得3分,一般者得1分。3组织协调方法(8分)有文明、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文明、安全管理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切实可行,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有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工作协调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切实可行,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对监理服务范围、目标的理解(4分)监理服务内容、范围和目标明确,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能够理解监理项

40、目的特点,为建设单位提供最佳服务措施,优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2注:1.投标报价得分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他评审项目分值按整数计取。2.提交的原件材料需附一式两份清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等逐项对比分数高者优先。如各项分数都相等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

41、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

42、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建设工程监

43、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

44、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4.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如下:招标人应当选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列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

45、00-0202)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一、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地方性法规、规定;二、本工程建设文件,包括规划审批文件、设计图纸等;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规范;四、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五、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协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工程施工、保修期间全过程监理,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信息、合同管理,协

46、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一、工程建设现场的所有外层外部关系,诸如:规划、消防、环保、电讯、电力、市政、治安、园林、城管、交警等部门,由委托人负责协调,监理人配合;二、涉及工程建设现场的外层关系(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提供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其中施工图一套)、地勘及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招投标文件(如有)、施工承包合同等各一套;以上资料及时提供,以满足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7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

47、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办公用房及设施:现场办公用房二间(每间约15m2)及办公必要的设施;以上属于委托人财产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任务完成和终止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将其交还委托人。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无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无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无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

48、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监理费为固定金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监理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施工期间按月完成进度的40%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40%,工程竣工第二年支付30%,工程竣工第三年支付剩余的30%。未经结算设计的项目,合同价款最多付至85%。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无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人民币_

49、支付报酬,按_无_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无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范围,包括发布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工程量和工程的变更、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提出监理建议和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力等。 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范围,包括(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

50、;(3)索赔的支付;(4)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等。 3、监理人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作业,如施工单位出现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每出现一次扣罚监理人 50000 元。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调解。5、监理人日常工作应严格执行发包人签证变更管理办法等内审制度。6、监理人在四控两管一协调任何方面出现监理不作为甚至严重失职并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按比例扣除监理费,直至强制清退,并不免除追责。7、总监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3次抽查不在施工现场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

51、000元,并强制调换违规人员。8、如因监理人原因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人处以监理合同总额10%的罚款。第五章 投标报价说明及监理费报价系数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实施全过程所需招标人支付的监理服务费。2.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图纸、补充通知(如有时)的要求进行报价。3.工程投资:3000万元4.监理取费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变化而调整。监理费报价系数序号项目名称(1)专业调整系数 (2)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高程调整系数 (4)监理费(投标报价)计取算式 投标单位(盖章):

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目 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开标记录表四.投标保证金五.监理大纲六.辅助资料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遗书,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

53、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我方愿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为计算依据,折扣系数为 %,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 、监理人数为 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诚信担保(如有时);(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合

54、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二)授权委托书本

55、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三、开 标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有/无质量控制目标项目总监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投标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唱标时使用,除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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