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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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质文档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检察院诉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审判长: 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公益诉讼人: 被告: 被告代理律师: 第三人: 优质文档【书记员】:此时此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假设干问题的说明第97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和人的到庭状况。【书记员】公益诉讼人是否到庭【公益诉讼人】 :已到庭【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及被告知讼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已到庭【书记员】第三人是否到庭【第三人】:已到庭【书记员】:此时此刻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全部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遵守法律庭秩

2、序,不准吸烟。2、旁听人员必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看法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和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公益诉讼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那么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阻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紧要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宣读完毕,【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审判长】 :请坐 【敲法槌】 全体坐下,书记员不用【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诉讼参和人己经全部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就绪,此时此刻可以开庭。【审判长】 :感谢书记员,请坐。【审判长】

3、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公益诉讼人】 :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居处地:兰州市城关区。【被告】: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居处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 张一,林业局局局长。【被告】:托付代理人张二,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托付代理人张三 ,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居处地:兰州市。法定代表人张四,公司执行董事。【审判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11条、 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4、。此时此刻,宣布开庭。【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 担当审判长,和审判员陶表伟、王卫欣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董容担当法庭记录。【审判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29条、第30条、第32条、 第47条、 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一)公益诉讼人在诉讼中享有放弃变更诉讼恳求的权利(二) 被告对公益诉讼人的起诉有应诉方有增加诉讼恳求的权利:(三)当事人有托付代理人的权利:(四)当事人有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展诉讼的权利;(五)当事人有在诉讼中进展辩论的权利:(六)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审判长许可,

5、有向证人发问的权利;(七)当事人有查阅、申请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八)当事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有查国本庭的庭审材料,恳求复印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九)在宣判前,公益诉讼人有申请撒诉的权利;(十)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十一)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有申请执行的权利:(十二)当事人在诉讼中对审判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吗? 【公益诉讼人】 :听清晰了 【被告】: 听清晰了 【第三人】:听清晰了【审判长】 :在庭审过程中, 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假如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

6、人员 、 鉴定人、 勘验人及书记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了吗? 是否申请回避? 【公益诉讼人】 : 明确,不申请回避 【被告】: 明确,不申请回避【第三人】:明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32条、 第33条、第62条、 第65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担当以下诉讼义务: 1 被告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供应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标准性文件,照实陈述事实。 2 在诉讼期间,被告不得向公益诉讼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 当事人有依法行

7、使诉讼权利,遵遵守法律庭秩序, 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义务。 【审判长】 :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了吗? 【公益诉讼人】 : 听清晰了【被告】: 听清晰了【第三人】:听清晰了 【审判长】 :根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48条规定,诉讼参和人和其他人应当遵遵守法律庭规那么。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那么的人,可以予以训诫、 责令其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 拘留。 对哄闹、 冲击法庭,羞辱、 诽谤、 威逼、 殴打审判人员,紧要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拘留。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以下。 拘留期限为15 日以下。 因此,你们

8、在享受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必需遵遵守法律庭规那么,不得扰乱诉讼秩序。 听清晰了没有? 【公益诉讼人】 :听清晰了 【被告】: 听清晰了【第三人】:听清晰了【审判员】 :法庭准备阶段完毕。起先法庭调查。下面,先由公益诉讼人宣读起诉状。【公益诉讼人】 :我方诉讼恳求如下1、恳求确认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恳求判令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复原被毁林地原状。 3、恳求城关区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消退社会不良影响。以下是事实和理由我院在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过程中,发觉城关区林业局辖区内青白石街道发生毁坏林地的状况。我院依法进展调查发觉

9、:明达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86.2亩,且全部为宜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其次款之规定,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应对第三人明达公司破坏宜林地的行为具有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责令复原原状的行政职权,但其并未作出相应的行政惩罚。依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益诉讼人于2016年10月21日向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催促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明达公司的监管力度,并且催促被告将整改状况一个月内进展书面回复。但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在收到公益诉讼人发出的检察建议书一个月后,既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也没有进展书面回复,被破坏的宜林地也未进展任何复原,仍处于受破坏

10、状态。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局部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确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恳求法院支持。【审判员】 :被告,刚刚公益诉讼人陈述的诉讼恳求和理由听清晰没有? 【被告】:听清晰了【审判员】 :和法庭庭前送达的起诉书是否相同?【被告】:相同。【审判员】 :下面请被告进展简要辩论。【被告】:辩论人因公益诉讼人提起对我方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法定职责的诉讼一案作出辩论如下:公益诉讼人主见我方并未作出相应的行政惩罚。我方作为兰州市城关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本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有关事宜的法定

11、监视管理职责。对于明达公司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不属于我方行政惩罚的范围,据此我方于2016年2月2日将案件移送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但兰州市森林公安局以案件缺少询问笔录、鉴定报告为由,让我方补齐以后再予以移交,现所需材料在踊跃办理之中。 其次我方针对第三人明达公司擅自违法推山造地的行为,进展了以下工作:1、下发了行政违法通知书三份;2、拍摄了现场违法照片;3、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交了案件报告;4、向兰州市生态建立管理局提出对涉案林地进展勘验的申请;5、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勘测设计队出具了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6、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调取了相关证据;7、完善立案手续

12、及移送所需证据。且为尽快复原植被,我方已加大查处力度,踊跃约谈涉案单位负责人,落实绿化整改措施,承诺2017年3月中旬至4月底开展复原植被工作。因此我方已踊跃承受公益诉讼人的监视、指导,全面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审判员】 第三人有什么看法?【第三人】明达公司科技教育效劳公司 居处地兰州市 法定代表人张四,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3月15日,本公司经过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同意,取得兰州市城关区北山1118亩集体耕地运用权的林权证,开展兰州明达职业学院工程,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结的状况下,接到被揭发出的行政违法通知后已经停顿了开发工程,踊跃承受措施,复原植被。2017年4月11日,遵照被告城关区林业局的

13、指导,开展了春季森林植被复原绿化种植工作,组织学生及公司工作人员合计242人参和植被复原绿化种植工作,种植林条2万余株,油菜籽100公斤及林条籽50公斤。落实了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制定的绿化整改方案。第三人的开发工程和中国低碳产业投资中心工程重组,命名为中国低碳才智新城,在涉案林地开发建立低碳和才智技术示范基地,现已经完成土地流转,正在进展土地规划调整,属于兰州市重点招商引资工程,相关手续正在踊跃办理过程中。恳求依法驳回公益诉讼人的诉讼恳求。【审判员】 :当事人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公益诉讼人】 : 没有【被告】:没有【第三人】没有【审判员】 :当庭陈述完毕。下面进展当庭举证。下面由公益诉讼

14、人、被告进展举证、质证。请公益诉讼人就你的诉讼恳求,有哪些证据须要向法庭提交? 【公益诉讼人】 :公益诉讼人一共有15项证据须要向法庭提交,包括证据1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证据3关于兰州明达理工职业学院及文化教育产业孵化园用地状况的说明证据4公益诉讼人向明达公司刘韵琴作的询问笔录、证据5现场照片证据6相关新闻报道证据7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宜林地复原价格评估证据8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证据9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毁坏林地的状况说明;证据10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证据11关于移交违法占用林地

15、案件的报告;证据12 关于对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推山造地做勘验报告的申请;证据13 兰州市生态建立管理局关于对城关区林业局申请协调解决林地勘验的答复;证据14 被告向明达公司董事长刘韵琴作的询问笔录证据15、2016年10月21日检察建议及送达回证【审判员】 :请你出示证据。【公益诉讼人】 :首先出示证据1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证明明达公司主体状况及享有兰州市城关区北山1118亩林地运用权的状况【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先走到公益诉讼人处,拿证据;然后走到书记员那里,递一份证据给书记员,书记员递给审判长,审判长审判员

16、之间传阅;法警走到被告那里 ,递一份证据被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3关于兰州明达理工职业学院及文化教育产业孵化园用地状况的说明,证明第三人明达公司筹建的“兰州明达理工职业学院”资质已被甘肃省教育厅撤销,明达公司筹建工程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能取得用地手续。【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我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但是,

17、对于这项证据它所须要的证明的内容我持有异议。我持有对土地的运用权并已经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同意取得了林权证,能够合法运用这块土地。【审判员】 :公益诉讼人,你有什么看法?【公益诉讼人】 :第三人明达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同意,的确取得了兰州市城关区北山1118亩集体耕地运用权的林权证,其中154亩用来建立兰州明达理工职业学院系该公司投资的工程。但是依据我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明达公司筹建工程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质已被撤销,无权进展土地开发。审判长我说完了。【审判员】 :第三人还有看法吗?【第三人】:没有了【审判员】 :此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本庭予以确认,就其关联性待

18、合议庭最终评议的时候再作出最终的认定。下面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4公益诉讼人向明达公司刘韵琴作的询问笔录、证据5现场照片,证明第三人明达公司挖山修路毁坏林地的状况【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第三人,此份证据看清晰没有?对它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6相关新闻报道,证明第三人明达公司削山造地行为在社会上引起的负面影响【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

19、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7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宜林地复原价格评估,证明破坏面修复费用和宜林地植被复原费用共计须要91110元【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8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证

20、据9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毁坏林地的状况说明;证据10、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证据11关于移交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报告;证据12 关于对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推山造地做勘验报告的申请;证据13 兰州市生态建立管理局关于对城关区林业局申请协调解决林地勘验的答复;证据14 被告向明达公司董事长刘韵琴作的询问笔录,这组证据证明被告负有的监管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被告】:看清了,我方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但是,对于第13项证据它的关联性和它所须要的证明的

21、内容我们持有异议。公益诉讼人提交的3以及13项等证据干脆证明白我方在事发后履行了监视监管的职责,并不像公益诉讼人主见的不作为。【审判员】 : 此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本庭予以确认,就其关联性待合议庭最终评议的时候再作出最终的认定。下面公益诉讼人接着举证。【公益诉讼人】 :出示证据15、2016年10月21日检察建议及送达回证,证明2016年10月20日,公益诉讼人诉前向被揭发出检察建议的事实。【审判员】 :好,请向被告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被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被告】:看清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此份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公益诉讼

22、人,还有没有其他证据?【公益诉讼人】 :公益诉讼人出示证据短暂到此完毕。【审判员】 :被告,就你的辩论以及公益诉讼人的起诉,你们有何证据须要向本庭提交?【被告】:被告一共有12项证据须要向法庭提交,包括证据1城农林证字2007林权证一份 证据 2、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3份;证据3、违法现场照片6张;证据4、涉案林地进展勘验的申请及答复;证据5、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证据6、询问笔录;证据7、勘验检查笔录;证据8、土地地界证明;证据9、甘肃省林业行政惩罚立案登记表;证据10、立案通知书。证据11、会议纪要;证据12、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公司2017年春季绿

23、化方案,【审判员】 :请被告出示证据。【被告】:证据一城农林证字2007林权证一份,证明第三人明达公司拥有林地的面积的状况【审判员】 :好,请向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先走到被告处,拿证据;然后走到书记员那里,递一份证据给书记员,书记员递给审判长,审判长审判员之间传阅;法警走到公益诉讼人那里 ,递一份证据公益诉讼人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公益诉讼人】 :看清晰了,没有异议【第三人】:看清晰了,没有异议。【审判员】 :此份证据本庭予以确认。被告接着举证【被告】:出示证据2、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3份;证据3、违法现场照片6张;证据4、

24、涉案林地进展勘验的申请及答复;证据5、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证据6、询问笔录;证据7、勘验检查笔录;证据8、土地地界证明;证据9、甘肃省林业行政惩罚立案登记表;证据10、立案通知书,这份证据证明我方在办理明达公司擅自违法推山造地案件过程中,已经履行了相关法定职责.【审判员】 :请向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给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这组证据你看清晰没有?有何异议?【第三人】:看清晰了,没有异议。【公益诉讼人】 :看清晰了,我方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但是,对于这项证据它的关联性和它所须要的证明的内容我们持有异议。被告林业局依照林业

25、行政惩罚程序规定对第三人明达公司违法行为应当进展调查、取证、惩罚。上述证据仅仅只能证明林业局进展了调查,没有证明林业局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因此我方认为该证据的关联性缺乏。【审判员】 :被告,你有什么看法?【被告】:我方在经过调查后发觉明达公司的违法行为不属于行政惩罚的范围,随后将其移送给县公安局办理,并且收到了县公安局的立案通知书,由此证明我方履行了相关法定职责。【审判员】 :公益诉讼人还有看法吗?【公益诉讼人】 :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惩罚和刑事惩罚并行不悖,对于该问题我方会在法庭辩论环节具体答复,审判长,我的质证完毕。【审判员】 :此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本庭予以确认,就其关联性待合议庭最终评议的

26、时候再作出最终的认定。下面被告接着举证。被告接着举证【被告】:出示证据11、会议纪要;证据12、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公司2017年春季绿化方案,证明被告为尽快复原被毁林地,踊跃约谈第三人单位负责人,落实绿化整改措施,尽快复原被毁林地的植被。【审判员】 :好,请向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出示。【法警拿证据】公益诉讼人和第三人,这份证据你们看清晰了没有?有何异议?【公益诉讼人】 :看清晰了,没有异议【第三人】:没有异议。【审判员】 :此份证据本庭予以确认。被告,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被告】:被告出示证据短暂到此完毕。【审判员】 :第三人有什么证据须要向本庭提交?【第三人】:一共有3项证据须要向法庭提交,包

27、括:证据1、明达公司关于2017年春季森林植被复原绿化种植工作报告;证据2、现场照片14张证据3、兰政办发【2017】80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招商引资重点线索工程推动工作的通知【审判员】 :请出示证据【第三人】:出示证据1、明达公司关于2017年春季森林植被复原绿化种植工作报告 证据2、现场照片14张,证明白我方已经实施了绿化整改措施,开展了植被复原工作。【审判员】 :请向公益诉讼人出示。【法警拿给公益诉讼人】先走到第三人处,拿证据;然后走到书记员那里,递一份证据给书记员,书记员递给审判长,审判长审判员之间传阅;法警走到公益诉讼人那里 ,递一份证据公益诉讼人公益诉讼人,这份证据

28、你们看清晰了没有?有何异议?【公益诉讼人】 :我们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但是,对于这项证据它的关联性和它所须要的证明的内容我们持有异议。被告所供应的证据只能说明有复原绿化的准备,不能证明准备实际实施了;现场的照片也只能说明照片中存在绿地,但是,对于被破坏的绿地是否复原不具有代表性。我方质证看法完毕。【审判员】 :第三人有什么看法?【第三人】:没有看法。【审判员】 :此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本庭予以确认,就其关联性待合议庭最终评议的时候再作出最终的认定。下面第三人接着举证。第三人,还有没有其他证据?【第三人】:证据3兰政办发【2017】80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招商引资重点

29、线索工程推动工作的通知,证明涉案土地已经成为低碳新城工程,并经兰州市政府列为重点招商引资工程,正在进展土地规划调整及办理相关手续。【审判员】 :请向公益诉讼人出示。【法警拿给公益诉讼人】公益诉讼人,这份证据你们看清晰了没有,有没有异议?【公益诉讼人】 :同样,我方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但是,对于这项证据它的关联性和它所须要的证明的内容我们持有异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招商引资重点线索工程推动工作的通知和本案不具有关联性。【审判员】 :第三人有什么看法?【第三人】:本公司踊跃协作兰州市政府有关规划工作,涉案土地正在进展土地规划调整及办理相关手续属实。【审判员】 :此份证据的

30、真实性、合法性本庭予以确认,就其关联性待合议庭最终评议的时候再作出最终的认定。下面第三人接着举证。第三人,还有没有其他证据?【第三人】:第三人出示证据短暂到此完毕。【审判长】 :经征求合议庭成员的看法,对通过当庭质证的以下当事人所举之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法律效力进展确认: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现对公益诉讼人、被告、第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综合评判如下:1、对于公益诉讼人供应的七组证据,被告及第三人均无异议,本院认为公益诉讼人所举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承受。2、对于被告供应的三组证据,公益诉讼人及第三人均无异议,本院认为被告所举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予以承受。3、对于第三人供

31、应的两份证据,公益诉讼人及被告参照片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明目的不予认可,不能反映被毁林地得到复原;对于低碳才智城工程和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予认可。本院认为第三人第一份证据中的照片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承受,但对证明目的不予承受;对于其次份证据和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予承受。依据双方以上所提出的诉辩看法本法庭归纳双方的争议的焦点如下:1、对明达公司违法毁林行为做出行政惩罚是否属于林业局的法定职责2、被告方行为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3、移送刑事惩罚后是否还须要接着做出行政惩罚 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审判长】: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32、审判长】:因原、被告对上述本庭概括的双方争议的焦点均无异议,故本庭对上述争议焦点予以确认。【审判员】 :法庭调查完毕,下面进展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应就本案的主要事实、证据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绽开辩论,不在枝节问题上或和本案无关的问题上纠缠,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得责骂或进展人身攻击。首先由公益诉讼人发表看法【公益诉讼人】 :我方认为第三人明达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86.2亩,且全部为宜林地。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应对第三人明达公司破坏宜林地的行为具有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责令复原原状的行政职权,但其并未作出相应的行政惩罚。盼望法院支持以下恳求,恳求确认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

33、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恳求判令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恳求城关区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消退社会不良影响。【审判员】 :由被揭发表代理看法【被告】: 审判长、审判员: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本案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法定代理人徐凯艳的托付,指派律师李双、陈丽琳担当其一审阶段的授权代理人。承受托付后,代理人慎重查阅了案卷材料,进展了必要的调查了解,刚刚又参与了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被告方已经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法定职责。现依法发表以下代理看法,供法庭评议案件时斟酌。一:我方作为兰州市城关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本辖区范围内森

34、林、林木、林地有关事宜的法定监视管理职责。对于明达公司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不属于我方行政惩罚的范围,据此我方于2016年2月2日将案件移送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二:我方针对第三人明达公司擅自违法推山造地的行为,进展了以下工作:1、下发了行政违法通知书三份;2、拍摄了现场违法照片;3、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交了案件报告;4、向兰州市生态建立管理局提出对涉案林地进展勘验的申请;5、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勘测设计队出具了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6、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调取了相关证据;7、完善立案手续及移送所需证据。三:为尽快复原植被,我方已加大查处力度,踊跃约谈涉案单位负责人

35、,落实绿化整改措施,承诺2017年3月中旬至4月底开展复原植被工作。综上所述,我方已踊跃承受公益诉讼人的监视、指导,全面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盼望合议庭在评议时充分考虑代理人的看法,在查明本案事实的根底上,依法判决!感谢【审判员】 :下面进展自由辩论,公益诉讼人先发言。【公益诉讼人】 :首先,对被告辩论状中所称的“林业局已全面履行职责”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其次款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惩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顿违法行

36、为,限期复原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其次款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顿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明达公司擅自违法推山造地的行为,属于林业局的行政惩罚范围。对明达公司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惩罚是林业局的法定义务。但是,您方并没有对明达公司进展行政惩罚,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已全面履行职责。请问您方是否真正明确您方的法定职责?【被告

37、】:我方作为兰州市城关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视森林资源的运用;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视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有本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有关事宜的法定监视管理职责。关于第三人明达公司违法开垦、挖山修路毁坏宜林地的行为,我方分别于2015年4月15日、9月1日、11月16日发出了三份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除此,2016年2月4日,我方还向兰州市林业局提出关于对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推山造地做勘验报告的申请,并于5月26日获得兰州市林业局的回复文件协调解决林地勘验的答复。随后2016年9月20日林业局林业勘测设计队现场调查出具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

38、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依据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勘测设计队出具的该份调查报告,初步证明第三人明达公司开发工程毁坏林地86.2亩,全部为宜林地。我方在随后的调查处理过程中也始终秉持依法办事,在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后做出了相应的行政行为。因此,对于公益诉讼人的提问,我方的答复是:我方明确了自己的职责范围。【公益诉讼人】 :好的,对于您方刚刚提出的关于做出了行政违法通知单的行为,对于明达公司并无约束力,对于林地复原也没有实际作用反而放任了该林地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这是作为一个专管林业的行政主体的紧要失责表现。假如真正履行义务到位的话,您方又该如何说明林地现实的毁坏状况?【被告】:首先针对

39、公益诉讼人对我方发出的行政违法通知单的约束力的质疑,我方认为公益诉讼人没有了解事实。依据第三人的看法也可得知,明达公司在接到行政违法通知单后,已经停顿了开发工程,踊跃承受措施。以及关于公益诉讼人指控我方放任林地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一点,我方早在受理该案后,便依据林业行政惩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惩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取证据。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第三人明达公司擅自违法推山造地的行为,进展了以下工作:1、拍摄了现场违法照片;2、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交了案件报告;

40、3、向兰州市生态建立管理局提出对涉案林地进展勘验的申请;4、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勘测设计队出具了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5、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调取了相关证据。以上均是我方作出的踊跃行为,但对于结果的不尽如人意,我方表示这并不是我方能限制的的范围,所以公益诉讼人诉我方的行政不作为不成立。【公益诉讼人】 :您方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对于明达公司的违法毁林行为,依法应当对其进展行政惩罚,且依据我方刚刚提出的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其次款规定,您方负有补种的法定义务。但您方并未做出相应的行政惩罚,也没有代履行补种的义务。并且在我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后也没有没有履行法

41、定职责,被破坏的宜林地也没有进展任何复原。我方认为,这就是履行职责不彻底,不负责的表现,对此您方作何说明?【被告】:我方再次说明我方已经依法履行了职责。但是,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7条第3款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并且依据林业行政惩罚程序规定第五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惩罚代替刑事惩罚。以及其次十四条:林业行政惩罚案件立案以后,经调查并报行政负责人审批,没有违法事实的,撤销立案;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须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确定第三人明达公司的行为已达追诉要

42、件,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我方认为该案不属于我方行政惩罚的范围,据此我方依法于2016年2月2日将案件移送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查处,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交了案件报告,完善立案手续及移送所需证据,并收到了立案通知书。因此,对于我方前期的作为以及后期的移送,公益诉讼人仅仅因被破坏林地没有复原的缘由指控我方行政不作为,认定我方违法不成立。【公益诉讼人】 :对于刚刚您方提出的将明达公司涉嫌犯罪的行为,干脆移送给兰州市森林公安局的行为,依据行政惩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展审查,依据不同状况,分别作出如下确定:一确有应受行政惩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据情节轻重及具体状况,作出行

43、政惩罚确定;二违法行为稍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惩罚的,不予行政惩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赐予行政惩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且,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惩罚代替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的行政惩罚确定,不停顿执行。由此可知刑事惩罚和行政惩罚可以竞合,对违法犯罪案件既要作出行政惩罚也应当将其移送。您方干脆将明达公司违法推山造地案件移送给兰州市森林公安局的这一行为,莫非不是一种怠于追究行政责任的表现吗?【被告】:

44、但是,具体到处理案件中,假如是在行政惩罚做出确定前发觉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停顿行政惩罚案件的处理,刚好移送具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司法机关,等刑事案件处理终结后,再依据状况进展处理。本着严格遵遵守法律定程序的原那么,我方慎重开展工作,确定在案件经司法机关审理后再进展处理,敬重司法最终裁决结果。而且我方在案件发生后做的种种调查、询问说明我方早已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而非您方所说的行政不作为。我方在行政惩罚做出确定前发觉明达公司违法毁林行为涉嫌犯罪,刚好停顿了对该行政惩罚案件的处理,并且刚好移送具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我方准备等刑事案件处理终结后再将依据状况对其进展处理,并非像您方所认为的将案件移送

45、给司法机关后就不准备负责,请您方留意这点。【公益诉讼人】 :当行政惩罚和刑事惩罚竞合时,一般遵循刑事优先原那么。也就是像刚刚您方提出的先将案件移送,停顿对行政惩罚的受理,做出刑事惩罚之后,在敬重司法的最终裁判结果的前提下,做出行政惩罚。但是,对于明达公司违法毁林案件并不适用这一原那么。您方并不能在作出刑事判决后才进展行政惩罚,反而,要对其先进展行政惩罚。这是因为明达公司违法毁林行为属于环境平安犯罪,不适用先刑后罚原那么。在环境平安犯罪中,做出贵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等行政惩罚,在刚好遏制危害后果扩散、打击行政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是显著而有效的。对于明达公司违法毁林的行为,被告对明达公司应当刚好做

46、出行政惩罚,刚好爱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些莫非是一个移交行为就可以完成的吗?【被告】:依据行政管理规定其次十四条 林业行政惩罚案件立案以后,经调查并报行政负责人审批,没有违法事实的,撤销立案;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须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明显我方适用上述规定,将明达公司违法毁林案件移送给兰州森林公安局的行为并不违法。【公益诉讼人】 :您方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从而导致应当对明达公司做出行政惩罚而未做出行政惩罚,在经我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的一个月内,您方既没有踊跃履行职责,对明达公司做出行政惩罚,被破坏的绿地也没有得到复原。绿地和森林是兰州市最为珍贵的国家财产和公共

47、利益,您方作为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爱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视。您方负有爱护、利用森林资源的法定职责。而您方并没有踊跃履行职责,反而以行政惩罚于刑事惩罚的竞合为由,不对违法毁林单位明达公司做出行政惩罚。我方坚决认为这个事实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应当确认违法。【被告】:我方作为兰州市城关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有监视管理本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有关事宜的职责。在明达公司违法毁林案件

48、发生后,我方加大查处力度,踊跃约谈明达公司单位负责人,落实绿化整改措施,但是明达公司始终拖延时间在我方发出三份执法通知单才最终停顿违法行为,致使国家林地资源奢侈。【公益诉讼人】 :对被告刚刚提出的已组织落实绿化整改措施,承诺2017年3月中旬至4月底开展复原植被工作。证据显示,被告方于2015年4 月已经发觉了明达公司的毁林行为。但是2017年4月才初步做出补救行为,此前始终都没有对林地进展补种,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不行逆的恶劣影响,也导致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紧要受损。并且,我方认为我院于2017年2月15日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而被告随后承诺将于2017年3月中旬至4月底开展复原植被工作,对已

49、经毁坏的林地进展补种。这属于行政案件的被告在一审期间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我方作为公益诉讼人,有权利选择接着进展行政诉讼。时间停滞了两三四五六秒【审判员】 :公益诉讼人,有无新的观点?【公益诉讼人】:没有【审判员】 :被告,有无新的观点?【被告】:没有【审判员】 :第三人,有无新的观点?【第三人】:没有【审判员】 :公益诉讼人,还有无补充证据向本庭出示?【公益诉讼人】:没有【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补充证据向本庭出示?【被告】:没有【审判员】 :第三人,还有无补充证据向本庭出示?【第三人】:没有【审判员】 :公益诉讼人作最终陈述【公益诉讼人】: 审判长,审判员,下面我方就此案件作出最终陈述。

50、首先大家都清晰兰州市所处地理位置的环境气候具有特别性所以树木生长不易,以及林地对于兰州市这样一个干旱地区来说,具有着特别重要的生态爱护意义。但是,被告方作为一个专业管理林业开展的行政单位,不仅没有履行职责,更是丝毫没有呈现出他对于爱护林地树木的责任心以及决心,放任该片林地毁坏长达一年多之久。就是因为林业局的行政不作为,对于兰州市的生态爱护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上引起的舆论也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公众形象。基于此,我方坚持诉讼恳求,恳求确认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审判员】 :被告方作最终陈述【被告】:【审判员】 :第三人作最终陈述【第三人】:【

51、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审判长裁判前, 由合议庭对本庭进展评议,评议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看法。此时此刻,宣布休庭。【敲法槌】【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合议庭进展评议,形成裁判决议【书记员】:休庭完毕,此时此刻复庭。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审判员入席。【审判长】 :请坐。【审判长】 :对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诉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效劳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15日,第三人明达公司取得城农林证字2007林权证,享有1118亩集体林地的运用权。2009年2月19日,第三人明达公司经甘肃

52、省林业厅甘林资函字【2009】81号文件审核批准同意将154亩集体林地用于”兰州明达理工职业学院”工程建立。2015年4月15日,被揭发觉第三人明达公司在没有取得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和兰州市规划局审批手续的状况下,擅自违法开垦、推山造地,紧要破坏了林地。被告经过现场勘察,分别于同年4月15日、9月1日、11月16日作出三份城关区林业行政执法通知单,责令明达公司马上停顿违法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2月4日,被告向兰州市林业局提出关于对甘肃明达科技效劳有限公司推山造地做勘验报告的申请,并于5月26日获得协调解决林地勘验的答复。同年9月20日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勘测设计队作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

53、效劳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调查报告,调查结果为:第三人明达公司土地开发工程毁坏林地86.2亩,全部为宜林地。其中:修建道路毁坏宜林地44.6亩;土地平整毁坏宜林地41.6亩。1、修建道路,毁坏青石湾村宜林地26.6亩,权属为集体林地;明达公司林权证范围宜林地18亩,林权证权属为集体。主要植被:散生野枸杞和禾本科草本植物。2、土地平整毁坏宜林地41.6亩,全部为青山村弃耕的宜林荒山,权属为集体林地。主要植被:禾本科草本植物。公益诉讼人发觉案件线索后,于2016年9月20日立案审查并开展了诉前调查工作,于2016年8月10日对第三人明达公司违法推山造地现场进展了拍照取证,而后对明达公司董事长

54、刘韵琴进展了询问,同年10月21日向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被告踊跃履行行政职责,将毁坏的宜林地自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复原原状,并将办结状况一个月内向公益诉讼人进展回复。但被告在检察建议限定的期限内未向公益诉讼人进展书面回复,同年11月25日公益诉讼人又对第三人明达公司推山造地毁坏林地的现场进展了拍照取证,发觉被告对受破坏的宜林地未进展任何复原,仍旧处于受破坏状态。公益诉讼人认为,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对第三人明达公司破坏宜林地的违法行为,负有监视管理的法定职责。其虽屡次书面责令终止违法行为,但终以未找到该公司等理由未能有效制止,从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长达数月期间,该公司仍接

55、连进展推山造地,致使被毁坏的宜林地面积到达86.2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其次款之规定,公益诉讼人认为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应对明达公司破坏宜林地的行为具有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复原原状的行政职权,但其并未作出相应的行政惩罚。公益诉讼人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局部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确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于2017年2月15日向本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恳求确认被告城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本院认为,公益诉讼人提

56、起本案诉讼符合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方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法规定的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三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爱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视”。本案被告城关区林业局主管兰州市城关区范围内的林业工作,负有对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爱护、利用、更新、管理和监视的法定职责。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其次款规定:”违反森

57、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惩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顿违法行为,限期复原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被告城关区林业局自2015年4月15日发觉第三人明达公司非法开垦林地、挖山造地的行为后,仅于当年做出了三份责令停顿违法行为的通知,直至2016年12月17日被告在收到公益诉讼人发出的检察建议后才予以立案调查,时间已长达一年零八个月之久,并且被告在检察建议规定的期限内既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也没有进展书面回复,被破坏的宜林地也未得到任何复原,

58、仍处于受破坏状态。据此,被告针对第三人明达公司非法开垦林地的行为,存在未履行行政惩罚、责令复原被毁林地原状的事实。关于被告辩称第三人明达公司毁坏林地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不属于行政惩罚职权范围的理由。经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惩罚代替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的行政惩罚确定,不停顿执行。依照行政惩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赐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

59、惩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据此,行政惩罚和刑事惩罚都是针对违法行为相行不悖的制裁措施,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不排斥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本案被告未依照林业行政惩罚程序规定对第三人明达公司违法行为进展调查、取证、惩罚,而仅以涉嫌构成犯罪为由将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履职查处的”林业违法案件”作为”犯罪线索”干脆移交森林公安进展立案侦查,不但和程序规定不符,反而印证了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本院对被告的辩白看法不予承受。综上,被告城关区林业局存在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法定职责的事实。公益诉讼人恳求确认被告城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的行为违法;判

60、令被告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复原被毁林地的诉讼恳求,本院予以支持,对公益诉讼人第三个诉讼恳求 ,恳求城关区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本院不予支持。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书记员】先站起来说:全体起立全体成员站起来,审判长审判员也站【审判长】 :一、确认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未履行行政惩罚、复原被毁林地原状的行为违法。二、责令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限期复原被毁林地原状。【审判长】:请坐下全部坐下审判长:今日是口头宣判,在正式判决书制成以后那,十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公益诉讼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被告、第三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上判决内容,公益诉讼人听清晰了没?【公益诉讼人】:听清晰了。【审判长】:被告听清晰了没?【被告】:听清晰了。【审判长】:第三人听清晰了没?【第三人】:听清晰了。 【审判长】:此时此刻,宣布闭庭。【敲锤】【书记员】:全体起立。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相关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请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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