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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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质量鉴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技术改造、养护等水运工程参照执行。本细则所称的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军事港口、渔业港口和专用航道的工程质量鉴定活动不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由负责

2、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第四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以下简称“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验收前质量核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核定”)两个阶段。第五条 质量鉴定依据(一)国家有关规定;(二)交通运输部及国家其它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规范、规程;(三)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四)质监机构监督过程中有关质量的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资料。第六条 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公正、求实的原则。第二章 交工质量鉴定第七条 交工质量鉴定是指质监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的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第八条 交工质量鉴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单位工程已按

3、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三)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四)建设单位已经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且预验收合格;(五)主要机械设备通过测试性能考核,达到设计要求,并获得相关许可证;(六)工程无严重缺陷、无安全隐患、无严重影响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表面严重缺陷已按规范或有关标准处理完毕;(七)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八)设备安装工程经六个月试运行,绿化工程已完工一年;(九)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已完成工作总结。第九条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向质监机构提出交工质量鉴定申请(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料。对于符合交工质量鉴定条件的,质监机构

4、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工质量鉴定并印发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附件3)。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之理由。第十条 申请交工质量鉴定须提交的材料(一)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附件1);(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总结;(三)参建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附件2);(四)单位工程重大设计变更资料;(五)其它有关资料。第十一条 质监机构应成立工程质量鉴定组,鉴定组人数不应少于3人。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第十二条 交工质量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二)工程实体检测;(三)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5、审查。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按附件8-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结论,判定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按附件7中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开展,合格判定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执行。第十五条 工程实体检测按附件8-19中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开展,并按规定的方法计算工程实体检测得分,检测项目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照有关质量检验标准执行。工程实体检测在交工质量鉴定前完成。水运工程进行到下列各阶段项目法人应通知质监机构进行实体检测。(一)

6、码头下部结构完工后,进入码头上部结构施工前;(二) 桥梁工程下部结构完工后,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前;(三) 砼构件预制完成后,进入构件安装前; (四) 主要构件防腐前;(五) 房建工程基础(楼面层)完工后,进入上层施工前;房建主体结构完工后,进行装饰工程施工前;(六) 船闸工程主体完工后,放水前。第十六条 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控制系统安装等设备安装工程鉴定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空、重载试运行,按设计要求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测试。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关许可证书的,可引用其检测结论。第十七条 工程实体检测工作由质监机构或

7、质监机构委托的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质监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检测项目和频率。如有必要,质监机构或质监机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试验检测评估,鉴定组可引用试验检测评估结论。第十八条 工程观感质量由鉴定组组织进行评价,依据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检查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执行,按附件8-19中不同水运工程类别进行评分。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由工程质量鉴定组抽查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内业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二十条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按附件8-19中不同工程类型规定的

8、审查内容进行。核查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结论,判定标准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房建、港区铁路、设备安装、绿化、工艺管道由质监机构按本方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由房建、铁路、电力、园林及化工等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质量意见的,鉴定组可引用其结论。 第二十二条 交工质量鉴定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中未发现有不符合情况;(三)按附件7规定的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合格;(四)按附件8-19中规定的工程实体检测合格;(五)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控制系统安装按第十六条要求进行

9、空、重载试运行和相关性能指标测试,运行和测试结果满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工程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综合得分率达到80%及以上;(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基本齐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中未发现有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情况。第二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工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一)混凝土强度、航道疏浚水深等主要指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二)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等有任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结构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并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三)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或已降低使用功能;(四)桥梁通航净空、船闸通航尺度、防洪堤标高

10、不满足设计要求;(五)航道护岸工程存在滑坍失稳或墙后填方有严重沉陷变形;(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主要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七)其他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第二十四条 交工质量鉴定不合格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第二十五条 单位工程未经交工质量鉴定或交工质量鉴定不合格的,不得组织交工验收。第三

11、章 竣工质量核定第二十六条 竣工质量核定是指质监机构在水运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水运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质量。第二十七条 对经过交工验收试运营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竣工质量核定。竣工质量核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全部建成;如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主体工程应完工且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正常运行,且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二)对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和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三)航道整治须经一个水文年的效果观测及维护,设计有要求时,应经设计船型实船适航试验及复测,项目各河段(滩)

12、整治综合效果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四)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内出现的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已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处理完毕,并提交了处理报告;(五)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已完成工程竣工总结材料;(六)项目试运行报告已完成;(七)竣工决算已完成。第二十八条 水运工程项目具备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向质监机构提出竣工质量核定申请(附件4)。对于符合竣工质量核定条件的,质监机构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质量核定并印发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报告(附件5)。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之理由。第二十九条 申请竣工质量核定须提交以下材料:(一)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附件4);(

13、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总结;(三)交工验收报告及试运营情况报告;(四)沉降位移观测报告;有航道测量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航道整治效果观测报告;(五)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十条 竣工质量核定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核查单位工程交工质量鉴定质量等级是否与运营后的质量情况相符;(二)核查单位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及交工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三)核查试运营有否产生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四)复测航道断面、泊位水深、码头前沿水深等主要指标;(五)审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六)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第三十一条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核定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单位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港口装卸设备、船闸设

14、备和其它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主(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工程通过试运行或系统性能测试,并提供重载试运转记录,系统性能参数达到设计要求;(三)航道整治经一个水文年的效果观测分析,项目各河段(滩)整治综合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四)工程竣工资料应基本齐全、完整、规范,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为竣工质量核定不合格。(一)建设项目中有一个及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二)港口装卸设备、船闸设备和其它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主(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工程未通过试运行或系统性能测试,系统性能参数未达到设计要求;(三)航道整治经一个水文年的效果观测分析,项目各河段(滩)整治综合

15、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的;(五)其他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第三十三条 竣工质量核定不合格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第三十四条 水运工程未经竣工质量核定或竣工质量核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质量鉴定工作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第三十六条 列入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进行质量鉴定的水运工程项目,按部质监

16、总站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 沿海港口10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内河港口3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港口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核定可合并为一次质量鉴定。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85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2.参建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3.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4.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5.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报告6.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鉴定表7.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8.疏

17、浚与吹填工程质量鉴定用表9.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0.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1.道路堆场与翻车机房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2.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3.干船坞与船台滑道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4.航道整治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5.船闸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6.航标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7.桥梁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8.内河航道护岸工程质量鉴定用表19.附属配套工程质量鉴定用表附件1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 质量监督局(站): 工程 合同段 单位工程、 合同段 单位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评定合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浙江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

18、量鉴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的要求,现向你局(站)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办理交工质量鉴定手续,请予办理。附件:1.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总结2. 参建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3.其它有关资料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年 月 日附件2参建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工程项目单位工程 工程概况 施工单位质量检验意见: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施工资料完善,未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质量自评 。同意申请交工质量鉴定。 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单位质量检验意见:施工单位已按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未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

19、施工资料齐全。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为 。同意申请交工质量鉴定。总监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质量检验意见:施工单位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未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资料齐全。同意申请交工质量鉴定。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质量检验意见:施工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未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资料齐全。同意申请交工质量鉴定。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附件3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批复文件工程地点建安投资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20、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评定标准验收办法开、完工日期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鉴定意见: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已基本按合同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 ,工程实体检测为 ,观感得分率为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 ,竣工资料核查为 。经鉴定, 工程质量为 。20 年 月 日鉴定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意见附件4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申请书 质量监督局(站): 工程已按批准初步设计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质量经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各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合同和标准规范等要求,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联动试运行情况良好,现准备竣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浙

21、江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的要求,现向你局(站)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质量核定手续,请予办理。附件:1.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总结2.交工验收报告及试运行情况报告3.其它有关资料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年 月 日附件5水运工程竣工质量核定报告一、工程概况(一)建设依据 (二)建设规模(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四)工期二、交工质量鉴定情况三、工程竣工质量核定情况(一)竣工质量核定组织实施情况 (二)工程外观检查情况(三)内业资料检查情况(四)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和交工验收时存在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五)试营运期新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落实情

22、况(六)竣工质量等级核定四、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6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鉴定表(通用表) 单位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项 目检查验收情况核定意见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共 个分部,合格 个分部,合格率为 %共 个分项,合格 个分项,合格率为 %2质量保证资料共 项经核查,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3涉及安全和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结果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4观感质量检查项目总分: 分实得分 分,得分率 %5质量鉴定综合结论组织单位鉴定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7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单位工程所在

23、类别抽查项目抽查数量及方法合格率结论主要检测项目砼强度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梁、板分别抽查1%-5%且不少于5件,沉箱、扶壁、圆筒分别抽查5%-10%且不少于5件,闸墙、坞墙、挡墙分别抽查5%-10%且不少于5件,每件不少于3个测区或3个芯样。钢筋保护层厚度采用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测,梁、板分别抽查1%-2%且少于3件,沉箱、扶壁、圆筒分别抽查10%且不少于3件,闸墙、坞墙、挡墙分别抽查5%且不少于3段。每个构件1-2个截面,每个截面不少于10点。抗氯离子渗透性试件在构件上钻芯制取,预制构件宜按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抽检一次,每一次抽检钻芯试件的数量不宜少于3个;现浇构件的

24、同类构件芯样试件数量不宜少于3个。混凝土面层厚度道路按长度不大于1000m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堆场按面积不大于5000m2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检测合格结论判定方法: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规定判定为合格。附件8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鉴定用表(一)疏浚与吹填单位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单位工程抽查项目抽查数量及方法浅点率结论疏浚工程断面每60米一个断面。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断面测量的,可引用其检测结果。吹填单位工程地形测量每60米一个断面。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断面测量的,可引用其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组织单位鉴定人员检测结论合格判定方法:疏浚和吹填单位工程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

25、规定执行。(二)疏浚与吹填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工程类别资料审查内容份数核查意见1疏浚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2疏浚工程测量技术报告3吹填工程测量技术报告4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5吹填土质检验资料6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及水深图7吹填工程竣工地形测量图综合核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三)疏浚与吹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类别序号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及依据审查办法审查意见疏浚工程1基本规定JTJ3122003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13.7.16 疏浚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有沉船和石堆等障碍物时,应先查明情况,确定其位置,对无法避开的障碍物应先清除后疏

26、浚。资料查阅2泊位疏浚JTS 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2.1.2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资料查阅3港池疏浚JTS 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2.2.1无备淤深度的港池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3.2.2.2.2有备淤深度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资料查阅4航道疏浚JTS 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2.3.1无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3.2.3.2.2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存在浅点。资料查阅综合审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附件9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

27、鉴定用表 (一)码头与岸壁单位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单位工程所在类别抽查项目抽查数量及方法权值合格率码头与岸壁上部结构面层平整度每20米一断面,每断面12点1防腐涂层干膜厚度每泊位任选二处,每处不少于3点2附着力每泊位不少于3处2轨道标高、间距每10米一处,每处3点2整体尺寸总长度每泊位前后沿各1点1总宽度每分段各1点,每泊位不少于3点1前沿顶面标高每10米一处,每处1点2检测结论组织单位鉴定人员 检测合格结论判定方法: 检测项目检测以上表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合格率,乘100作为工程实测得分,检测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抽查项目合

28、格率权值 100工程实体检测得分= 权值 (二)码头与岸壁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资料名称检查内容份数核查意见1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2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3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水泥混凝土用砂、石骨料混凝土用水、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4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5施工试验(检验)报告配合比抗压(折)强度混凝土抗冻、抗渗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验收

29、记录中间验收记录7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桩基施工记录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其它8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9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报告1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质量检验表14主要变更记录相关资料15其他资料综合核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三) 码头与岸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项目质量要求标准分评价等级实得分一级95%二级85%三级70%1码头面部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10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10

30、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10沟槽顺直,与面层拉茬平顺10盖板平整、稳固10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10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20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拉茬平顺、紧密20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包、推挤和料边102迎水面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20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10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103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20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10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10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10修补质量符合要求10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1

31、04钢结构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10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10无明显脱皮和泛锈105码头设施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10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10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10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10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106接岸岸坡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10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10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10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10计 算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组织单位鉴定人员(四)码头与岸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审查内容审查依据审查办法符合性审查意见1模板工程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

32、7-2008)2.1.2.1 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资料查阅2混凝土配合比一、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3.3.11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入适量引气剂。3.3.16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及淡水环境混凝土水灰比最大允许值应分别满足表3.3.16-1及表3.3.16-2的规定。3.3.17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3.3.17的规定。4.1.25 水运工程混凝土掺用的粉煤灰,必须是质量稳定、附有品质检验证明的商品,并符合下列规定。 4.1.25.2 钢筋混凝土和C30及C30以上的素混凝土应采用I级、级粉煤灰

33、,海水环境浪溅-区的钢筋混凝土应采用需水量比不大于100的I级、级粉煤灰。二、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 2752000)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4.2.12封闭预应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大于0.4,其厚度应大于90mm。资料查阅3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 2752000)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卧轴

34、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至少养护15d。资料查阅4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一、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5.4.2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允许偏差为浪溅区+10,-0 mm、其他部位+10,-5mm。绑扎垫块的铁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二、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 2752000)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出现负偏差。561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

35、、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现场检测、资料查阅5氯离子含量一、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大于2000C。5.3.4 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超过水泥质量的 0.06%。二、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3.3.19 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的最高限值应符合

36、表3.3.19的规定环境条件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海水环境 0.06 0.10 1.30 淡水环境 0.06 0.30 1.30注:表中限值按胶凝材料质量的百分比计资料查阅6基桩工程一、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703 灌注桩混凝土检测和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7031 用于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标准试件,每根桩至少应留置2组,当桩长大于50m时,应增加1组。7032 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数量应为100%桩数。二、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4.2.8 对重要工程和地质复杂的工程,以及其他情况影响桩的

37、垂直承载力的可靠性时,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法对单桩垂直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桩数可取总桩数的2%5%,且不得少于5根。采用动力试验法对桩承载力进行检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8.5.4 下列情况采用动力试验法对桩进行检测。8.5.4.1 当桩端标高不符合第8.5.1条件规定,影响桩的垂直承载力时,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法对单桩垂直承载力进行检测。 8.5.4.2 对预制混凝土桩,在沉桩中发生贯入度过大等异常情况,或其他影响桩身结构可靠性时,宜采用低应变动力试验法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桩数可取总桩数的5%10%,并不得少于10根。资料查阅7基床结构及处理一、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

38、0-98)3110 抛石基床应预留沉降量。对于夯实的基床,应只按地基沉降量预留;对于不夯实的基床,还应考虑基床本身的沉降量。 资料查阅8变形缝设置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322 重力式码头必须沿长度方向设置变形缝。在下列位置应设置变形缝: (1)新旧建筑物衔接处; (2)码头水深或结构形式改变处; (3)地基土质差别较大处; (4)基床厚度突变处; (5)沉箱接缝处。现场检测、资料查阅9倒滤措施一、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3.3.1331 重力式码头必须有防止回填材料流失的倒滤措施。资料查阅10其他资料查阅综合审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附件10 防波堤、护岸工程质量鉴定用表

39、 (一)防波堤及护岸单位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单位工程所在类别抽查项目抽查数量权值合格率防波堤工程整体尺寸轴线位置直立堤每10米一处,斜坡堤每50米一处,经纬仪检查。1总长度每座用测距仪或钢尺量1点。1顶面标高直立堤每100米一处,斜坡堤每50米一处,水准仪检查1堤身与护面抛石断面测量40m一个断面,每断面2m一个点。1护面块体安装每200米检查一处。每处相邻块高差及最大缝宽各测4点或清点50m2范围块体安放数量。1检测结论组织单位鉴定人员检测结论合格判定方法:检测项目检测以上表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合格率,乘100作为工程实测得分

40、,检测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100工程实体检测得分= 权值(二)防波堤及护岸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资料名称检查内容份数核查意见1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2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3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水泥混凝土用砂、石骨料混凝土用水、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4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5施工试验(检验)报告配合比抗压(折)强度混凝土抗冻、抗渗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焊接、连接性能检测

41、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7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桩基施工记录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其它8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9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报告1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质量检验表12主要变更记录相关资料13其他资料综合核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三)防波堤和护岸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名称 : 年月日项目质量要求标准分评价等级实得分一级95%二级85%三级70%防浪墙墙面平整、标高一致、线条顺直20混

42、凝土墙面无蜂窝、露石等缺陷10接茬平顺、无明显错台和流坠10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10浆砌石墙面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牢固、清晰20胸墙面层平整、坡向正确、无起砂和裂缝10迎水面无峰窝、露石等缺陷20墙身构件、胸墙无明显碰损20接茬或施工缝无明显错台和流坠10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10减压孔位置正确、通畅10变形缝上下贯通、顺直,缝宽一致,填缝符合要求10缝两侧混凝土无明显缺陷10护面坡顶、坡肩、线条平顺,坡面符合要求20扭工字块或扭王字快安放型式符合要求,疏密程序均匀10四脚空心块、栅栏板坡顶、坡面平整、线条平顺10大块石坡顶、坡肩、坡面平整、线条平顺10干砌条石砌缝符合要求,均匀10

43、排水孔位置准确,通畅10附属设施系船柱安装正确,防腐油漆符合要求10护舷坚固,平、直,铁件防腐符合要求10栏杆、铁梯整齐,防腐油漆符合要求10混凝土踏步高度、宽度一致,棱角无破损10计 算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组织单位鉴定人员(四)防波堤及护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工程类别审查内容审查依据审查办法审查意见1直立式防波堤工程混凝土配合比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3.3.11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入适量引气剂。3.3.16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及淡水环境混凝土水灰比最大允许值应分别满足表3.3.16-1及表3.3.1

44、6-2的规定。3.3.17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3.3.17的规定。4.1.25 水运工程混凝土掺用的粉煤灰,必须是质量稳定、附有品质检验证明的商品,并符合下列规定。4.1.25.2 钢筋混凝土和C30及C30以上的素混凝土应采用I级、级粉煤灰,海水环境浪溅-区的钢筋混凝土应采用需水量比不大于100的I级、级粉煤灰。资料查阅2混凝土强度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3.2.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N/mm2)划分,其分级如表3.2.1。现场检测、资料查阅3钢筋保护层厚度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5.4.2 钢筋的混凝

45、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允许偏差为浪溅区+10,-0 mm、其他部位+10,-5mm。绑扎垫块的铁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现场检测、资料查阅4氯离子含量一、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大于2000C。5.3.4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超过水泥质量的0.06%。二、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3.3.19 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的最高限值应符合表3.3.19的规定环境条件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海水环境 0.06 0.10

46、1.30 淡水环境 0.06 0.30 1.30注:表中限值按胶凝材料质量的百分比计资料查阅5护面块体安放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7.3.5人工块体应自下而上安放,底部的块体应与水下棱体接触紧密。 7.4.4干砌块石护面块石应紧密嵌固、相互错缝。现场检测、资料查阅6其他综合审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附件11-1 道路堆场工程质量鉴定用表(一)道路堆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单位工程检测类别抽查项目抽查数量及方法权值合格率堆场基层基层压实度每10000M2100000M2测1点,且不少于10点1面层平整度每单位工程随机抽查10个断面(断面间距10米),20点1

47、坡度抽查3个断面,10米间距测1点2连锁块平整度每单位工程随机抽查10个断面(断面间距10米),20点1连锁块缝宽每单位工程随机抽查10处,且不少于20点2相邻块高差每单位工程随机抽查10处,且不少于20点2港区道路路基路基密实度每公里不少于1点,且不少于10点1面层平整度每单位工程随机抽查10个断面(断面间距10米),20点2宽度每200米抽查4处2横坡水准仪检查,每200米测4断面2抗滑每200米测3处1检测结论组织单位鉴定人员检测合格结论判定方法:检测项目检测以上表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合格率,乘100作为工程实测得分,检测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48、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100工程实体检测得分= 权值(二)道路堆场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资料名称检查内容份数核查意见1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2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3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水泥混凝土用砂、石骨料混凝土用水、外加剂钢材、钢筋土工织物及其它4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5施工试验(检验)报告配合比抗压(折)强度混凝土抗冻、抗渗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

49、录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7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桩基施工记录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其它8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9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报告1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质量检验表12主要变更记录相关资料13其他资料综合核查意见组织单位鉴定人员(三)道路、堆场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项目质量要求标准分评价等级实得分一级95%二级85%三级70%混凝土面层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10拉毛均衡,线条宽窄、深浅一致10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5表面无起砂、露石等缺陷,无明显龟裂与裂缝5无建筑污染5铺砌面层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10与构筑物接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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