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上传人:xins****2008 文档编号:115479890 上传时间:2022-07-02 格式:PPTX 页数:31 大小:545.8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资源描述:

《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肇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3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本讲知识点:一 交通肇事罪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交通肇事罪一 交通肇事罪的含义是指,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与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和空中运输。97年刑法新增设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因此,交通肇事罪主要适用于水上运输和公路运输。甲在乙面前夸耀自己的开车技术很好,什么样的路段都可以驾驶。乙不相信,要求甲在村内的水泥路上开车证明给他看看。乙逞强心切,就发动了汽车。其实甲只是对驾驶略知一二,车发动后,甲慌了手脚,无法控制汽车,结果甲驾驶的汽

2、车将乙撞死,将邻居的房屋撞倒。如何理解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停车场、小区内的道路、校园内的道路、村庄内的道路2、犯罪客观方面(1)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使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不构成本罪。当然不排除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承担,如损害赔偿。作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闯红灯、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不作为:通过岔路口不减速、通过道口不鸣笛示警、拐弯不显示指示灯等(2)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了严重后果。行为人虽有违章行为但是危害结果不严重,或者没有任何危害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当然不排除因为违法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如罚

3、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严重后果表现有三:第一,死亡1人第二,重伤3人或者重伤1人情节恶劣第三,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上3、犯罪主体:(1)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如直接操纵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直接操纵交通设施的业务人员(灯塔看守员、道口看守员),直接领导、指挥交通运输活动的船长、领航员、引水员等,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交警)(2)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以外的一切人员。(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也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4)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

4、通事故的,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问题:非机动交通工具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4、犯罪主观方面:过失过失的心态是指对于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行为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是一种故意心态,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应根据行为的性质具体处理。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而言,行为人往往是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三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第一档: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 4、具有下列情形,致1人重伤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5、1)酒后、吸毒驾驶(2)无证驾驶(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4)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5)严重超载驾驶(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二档: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2)死亡2人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3)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4)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被害人的死亡是指第一次的被害人死亡,还是在逃逸过程中又受到伤害的被害人的死亡?如果

6、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第四档:拘役,并处罚金第四档: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 含义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二 犯罪构成1、

7、犯罪客体:同类客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客体:国家产品质量管理秩序复杂客体:一是国家产品质量管理秩序,二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犯罪对象:伪劣产品本罪的伪劣产品是指特定伪劣产品之外的普通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伪劣产品只能是我国刑法140条明确规定的情况:(1)掺杂掺假产品(2)以假充真产品(3)以次充好产品(4)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2、犯罪客观方面(1)四种行为:掺杂掺假行为、以假充真行为,以次充好行为,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2)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一是,仅生产伪劣产品未销售,或者仅购入伪劣产品未销售二是,已经实际销售伪劣产品,但是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

8、三是,已经生产或者购入了伪劣产品,并且已经与对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以后所得到的和应该得到的全部违法收入。全部违法收入不扣除成本和各种费用。一是,销售金额不同于非法所得利润。非法所得利润一般是违法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税收等支出后的余额。二是,销售金额不仅是实际得到的销售金额,也包括根据合同应该得到的销售金额。只要订立了合同,不管是否交付货物,不管是否付款,都影响销售金额的计算三是,销售者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给其他销售者或者消费者的卖出金额,不是从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那里购买该产品的买入金额。如果行为人生产伪劣产品又销售该产品的,不能重

9、复计算销售金额。四是,行为人将伪劣产品和合格产品混杂一起销售,如果能区分应将金额分开计算;如果不能区分,全部销售金额均为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五是,行为人销售多种伪劣产品,应该把各销售金额的总和作为标准。六是,行为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未经处理的(行政 处罚),销售金额累计计算七是,在认定销售金额时应把握住程度问题,即真和假 好和次 合格和不合格之间的比例问题。比如销售了500斤纯净水,其中50斤是不合格纯净水,销售金额是5.1万元.此时就不适宜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为犯罪”来处理。3、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生产者、销售者,其中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10、。认定单位犯罪需要注意:1、单位的范围界定: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公司和私营合伙企业实行的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2、必须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盗用单位名义为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不是单位犯罪,而是个人犯罪。3、必须是在单位的同意、授权或者命令的情况下实施的。4、个人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成立公司、企业,或者成立后以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心态:直接故意销售者明示该产品是存在瑕疵的,不构成本罪销售者过失生

11、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不构成本罪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但是该目的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 认定1、未遂形态的认定一般而言,销售金额不到5万元的不构成本罪但是,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罚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2、一罪和数罪的认定生产、销售普通伪劣产品和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的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解决方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1)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不构成该种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2)生产、销售特定产品,构成该种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四 量刑1、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2、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3、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4、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