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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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兰州大学采购文件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DZCC-2016-085-GK标段:1、2标段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兰州大学实施部门: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时间:2016年7月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的申明三、投标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四、投标文件递交的规范要求五、开标与评标相关事宜申明六、中标公示授予合同及验收第三部分 合同范本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四

2、部分 投标文件的材料组成及规定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目录(格式)三、附件(格式)第五部分 项目需求第六章 招标项目内容、需求及技术要求说明: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开始时间15天前通知采购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提出任何异议。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

3、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兰州大学委托,对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LDZCC-2016-085-GK;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标段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人民币)交货(实施)地点交货(完成)期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一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670000元兰州大学校内90日历天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五路有机溶剂

4、纯化系统220000元兰州大学校内90日历天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经营范围及拟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与本次投标货物(服务)相应的

5、经营、代理(经销)资质,能全程参与并完成本项目,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问题响应机制和渠道等。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管理科(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4A室)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 获取方式: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

6、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给招标人用于报名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报名。 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一)标书费售价: 免费获取,自行网上下载。 (二)投标保证金 在正式报名购买标书的同时,还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和支票),每个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帐号,不接受个人帐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7、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标段号及标书费或者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LDZCC-2015-001-01投标保证金”、“LDZCC-2015-001-01第一标段标书费”、“LDZCC-2015-001-03第三标段标书费”字样。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办理电汇或转账,不能放在一笔中进行。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200元; 2.转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2.1供应商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2 供应商通过银行电汇。(三)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

8、开户户名:兰州大学 开户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账号:2703002409026413243(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于到现场报名一天前完成转款。(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

9、()发布。七、采购人联系方式(一)采购活动实施部门联系方式实施部门: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报名事宜)、孙老师(质疑事宜),联系电话:报名0931-8912831,质疑8912932。电子邮箱:高老师:zbgl, 孙老师:zbk 。(二)项目技术联系人(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相关): 标段一:徐老师,电话: 13919336267。 标段二:邵老师,电话:13919032263。 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1采购人名称:兰州大学项目联系人(采购需求、技

10、术相关): 标段一:徐老师,电话: 13919336267。标段二:邵老师,电话:13919032263。2采购活动实施部门实施部门: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514A联 系 人:高老师(报名事宜)、孙老师(质疑事宜)联系电话:报名0931-8912831,质疑8912932。3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LDZCC-2016-085-GK4交货(服务)地点兰州大学本部校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内容及控制价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标段一: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控制670000元;标段二: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

11、统,控制价220000元;说明:对设置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是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8交货(完成)时间90日历天9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0合格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2.3“合格投标人”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3分包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依任何形式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投标保证金(一)在正式报名购买标书的同时,还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和支票),每个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

12、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帐号,不接受个人帐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二)凡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标段号及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LDZCC-2015-001-01投标保证金”、“LDZCC-2015-001-01第一标段标书费”、“LDZCC-2015-001-01第三标段标书费”字样。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办理电汇或转账,不能放在一笔中进行。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200元; 2.转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13、 2.1供应商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2 供应商通过银行电汇。 (三)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 开户户名:兰州大学 开 户 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账 号:2703002409026413243(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于到现场报名一天前完成转款。(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要求签署姓名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18投标文件份数等要求同时报名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标段制作。1.纸质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报价表壹份(正本中须提供同样的报价表原件壹份,金额及内容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2.电子文档(光盘)1份,若项目分多个标段,则须分标段制作光盘各一份。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标段号”+“公司全称”,不分标段的均默认标段编号为“1”,须保证技术响应信息、商务响应信息、报价表等关键内容与纸质件完全一致且完整有效,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9装订及密封要求同时报名多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必须分标段制作并装订,复印件应每页

15、标注“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逐页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和密封:1.打印(印刷)、A4幅面、清晰、工整、美观。2.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书脊:应在顶端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标段号、项目名称和公司全称,文字方向可竖向。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方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将封面作为起始第1页,目录作为第2页,逐页标注连续页码。5.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均须严格密封,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或法人代

16、表授权代理人签字。(二)光盘封装及密封光盘盘面使用油性笔书写采购项目编号、标段号和公司全称,光盘须先装入光盘盒中,再装入信封内密封,密封要求与纸质响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的第5条要求相同。20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21投标文件及资质原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递交时应携带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编制递交原件的目录):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需2份原件:1份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1份开标时单独出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3)授权代理

17、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5)有效的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6)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国家有特殊要求的行业许可正本或副本,如出版印刷类、医疗类、建筑类、消防类等,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9)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纳税票据复印件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10)企业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8、1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原件(供应商可视情况决定原件是否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12)招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表格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以上所列资质证明文件应是发证机关或相关单位检验有效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出具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核,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以上相应资质复印件应逐页标注“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后参照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按顺序采用左侧无线胶订方式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其中(1)、(12)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

19、文件正本中。3.以上资质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整(北京时间)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26开标及评标会议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在监督小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2.唱标人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宣读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3.投标

20、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评标委员会评标,详见评标办法。5.投标文件澄清(投标人须在评标会议室外等候,随时接受评委质询,否则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最不利处理)。6.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供应商,评定拟中标人,签署评标报告。7.宣布评标结果,评标会议结束。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归口管理部门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24小时内由招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拟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现场评定拟中标人。29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项目为中标价的百分之五(5%)

21、,具体事宜请务必与合同签署部门的工作人员沟通落实。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采购单位将拟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3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无代理服务。32中标候选人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技术得分相同,则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

22、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其他事项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相关澄清和承诺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兰州大学多功能电化学工

23、作站、五路有机溶剂纯化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2.定义2.1采购人和实施部门: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实施部门是指采购人自身设置的负责采购活动的部门机构。2.2采购代理机构:是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2.3合格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规定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能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

24、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近年(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企业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4)能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确实无重大违法记录。(5)与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市政府采购有关招标的规定;(8)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及其他条件。2.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

25、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2.6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7“货物”是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保障的供应。2.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9“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0“进

26、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1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3.投标费用及法律适用等声明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3.2本次投标活动及由本次投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3.3供应商一旦购买了(获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3.4本招标文件由发售

27、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的申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的申明三、投标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四、投标文件递交的规范要求五、开标与评标相关事宜申明六、中标公示授予合同及验收第三部分 合同范本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材料组成及规定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目录(格式)三、附件(格式)第五部分 项目需求第六章 招标项目内容、

28、需求及技术要求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招标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4.3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4.4如果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有解释,否则,以第二部分为准。4.5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29、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4.6第六章中如标有产品商标、参考品牌、型号的,仅起说明或参考作用并非进行限制。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供应商对收到的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十五天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5.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

30、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不足十五日时,若招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会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澄清、修改内容无法按时送达,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6.4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在收到上述通知三日内不回复,即视为对修改内容无异议。三、 投标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7.投标语言7.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可能造成在评标时不被充分认识并理解,对此造成的任何结果投标人自负。7.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取消中标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1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9.投

32、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两个部分: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一)报价材料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项目清单报价表4.货物投标分项报价表5.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提供)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同时提供)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含各类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2.近三个月纳税证明13.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1

33、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16.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三)商务证明文件17.投标人概况(基本情况、财务、业绩等)18.商务条款偏离表19.相关信誉证明材料20.非制造商须提供经销、代理投标货物及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如制造商(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制造商可变为负责该进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书、货物经销或代理授权书等2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2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4.联合体协议(若有)2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证明文件26.货物简介(

34、货物名称、产地、应用领域、优势、年销量、市场占有率等)27.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须与此后的第28、29、30项证明或支持文件数据一致,否则将可能被视为虚假应标;投标文件中若仅标记“响应”、“符合”及完全翻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不做有效说明的,将可能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28.货物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详细介绍及宣传彩页)29.产品质量保障证明文件30.技术资料证明(产品标准、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第三方出具的证明等)31.其它技术资料证明文件(产品工作环境条件,产品验收标准和方法等)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9.2投标文件应

35、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9.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标段(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10.投标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主要货物分项报价表、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等(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

36、件将被拒绝。11.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用、办理进口手续相关费用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11.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11.4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11.5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11.6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

37、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11.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8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11.9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投标,其报价应作废标处理。12.投标货币12.1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对于进口货物,投标人须同时

38、报出外币价格、参考汇率及人民币价格。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依据第二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按第五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1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3.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13.4投标人应提交企业信誉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14.证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在产品规格一览表

39、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14.3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15.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15.1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15.2招标文件有关商务要求内容;*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

40、求,投标人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不按本章16.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4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16.5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41、退还:(1)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5)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6)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7)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的;(8)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

42、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6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

43、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18.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18.3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四、投标文件递交的规范要求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3密封袋的正面均应标明以下字样: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19.4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

44、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20.投标截止期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20.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递交投标文件21.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不符合数量要求的投标文件。21.3供应商在接受采购邀约并办理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报名同

45、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将视为恶意放弃,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兰州大学各类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

46、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6.6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相关事宜申明23.开标23.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23.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会议开始,宣读采购与招投标纪律;(2)提醒投标人确认资格证明原件是否齐全;(3)宣布项目评审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4)投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

47、布密封情况;(5)经确认密封完好后,拆封唱标,唱标的内容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6)若唱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唱标结果;(7)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及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确认;(8) 开标结束。23.4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24.评标工作2223242526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5人组成,其中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

48、项目归口管理部门1人。专家名单于开标前24小时内由招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3名候选中标人,并评定拟中标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是否有实质偏离

49、。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实质偏离和保留。实质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5.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25.5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5.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25.7

50、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及密封的。25.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对待,不再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关键文字涂改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偏离表等关键内容未按规定格式填写;(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存在明显瑕疵,证明文件无效或不全;(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51、,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恶意抬高其产品价格,无明显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价格明显高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产品其他项目中标价格;(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6)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或者以行贿手段和其他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方式投标;(12)开标、评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施加不利影响;(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投标;(14)

52、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无效投标。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5.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

53、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5.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投标的评审252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6.2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

54、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4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5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安装费、验收检测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26.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根据本部分第11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 投标文件申明的货物交付使用时间;(2)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3) 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

55、售后服务的费用;(4) 采购人取得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5) 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6) 投标货物的品牌、性能质量;(7) 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计划;(8) 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计划;(9)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26.7本项目评审办法评标方法、原则、程序、中标标准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3.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 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

56、进行报价,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5.验证: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决定验证时,提供原件查验。现场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供的不符合的,均视为未提供。6.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7.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8.评标结束后,各投标人的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评定拟中标人。三、评标程序: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3.详细评审;4.推荐中标候选人;5.评定拟中标人。四、评标因素: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26条规定的评审因素执行。五、中标标准:1.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2.商务、技术能最大满足招标文

57、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1至3名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高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委会有权推荐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技术得分相同,则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5. 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报告确定最终排序。6. 根据评标排序,确定拟中标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进行公示。本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一、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部分满分30分,技术部分满分40分,商务部分满

58、分3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投标报价(满分3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二)技术评分,即投标文件对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满分40分)针对投标产品整体技术参数、关键参数、产品功能、性能等优劣情况进行评分。 根据优劣情况,分为六挡,每档供应商分布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分布数量可为0),评委各自独立在相应分档范围内打分,第一档36-40分,第二档31-35分,第三档26-30分,第四档21-25分,第五档16-20分,第六档1

59、-15分。(三)商务评分(满分30分)1. 公司实力(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的生产或销售能力、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情况及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实力强弱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后分为三挡,每档分布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委各自独立在相应分档范围内打分,第一档8-10分,第二档5-7分,第三档1-4分。2. 服务(满分20分)(1)针对服务方案(承诺)的完善情况、处理速度、响应范围、服务网点等进行比较、评价(满分10分)。根据方案优劣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后分为三挡,每档分布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委各自独立在相应分档范围内打分,第一档8-10分,第二档5-7分,第三档1-4分。(2)质保期(满分10分):在满足质保时间要求的基础上,每增一年得2分。二、计分办法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综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28293026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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