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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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最终定稿)第一篇:关于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关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质 量 控 制 的 管 理 办 法关于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的管理办法在我公司总结了历年各项目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因果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总监办及业主的要求,为有效确保工程质量、重点把控施工环节,现把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分为:商混考察选用环节、合同签定环节、原材料控制环节、配合比验证环节、商混生产控制环节、商混进场检查环节、浇筑养护环节、验收环节等八个阶段。一、 商混考察选用环节项目部会同总监办及业主实地考察临近施工现场周边的商混供应商昆腾站、中联秣陵站、中联溧水站的资

2、质等级、试验、生产、技术和运输能力,运距和运输路线交通状况。经过比较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首选由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的的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及供应计划有保障且在宁高轻轨、宁高新通道项目上已有优良业绩的南京昆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二、 合同签定环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职责和相应责任,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控制砼质量:设置专供料仓生产本工程混凝土,对强度等级大于C40及有特殊要求混凝土,搅拌站应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全程控制浇筑质量,并明确了本工程混凝土质量合格标准为标准养护试件和现场28d龄期构件回弹检测全部满足购买强度,即标准试压块和现场回弹检测双控。三、 原材料控制环节双方就原

3、材相关要求做了以下明确约定: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盘固水泥);砂、石料的产地及粒径要求(安徽马鞍山生产的531.5mm连续级配碎石、长江砂 中砂);外加剂的品种及特性要求(中岩新材料公司生产的NZY-高效缓凝减水剂);砼抗冻、早强要求;砼坍落度正负误差范围;砼初凝时间要求(含外加剂的试验);砼供应速度要求;专供料仓和约定的原材不得随意更换,项目部一个月内不少于2次随机抽检,原材料出现不合格品立即清场。四、 配合比验证环节混凝土配合比按国家现行标准JGJ55-20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G F80/1-202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T F50-202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及

4、设计图纸的规定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设计。在经过项目部及监理平行试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报总监办审批,经审批的配合比在正式施工前,将重新取样验证混凝土的工作性,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交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执行,并且所购买混凝土标号比设计标号均提高一个等级。五、 商混生产控制环节混凝土生产前项目部及搅拌站试验人员测定集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当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增加测定次数,并依据检测结果按配合比试验规范要求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在项目部派驻搅拌站人员的监督下由搅拌站控制操作人员将生产配合比输入生产控制设备中,在混凝土生产及配合比执行过程中,项目部试验室落实专人派驻搅拌站监

5、督配合比的执行和原材料使用的情况混凝土搅拌完毕出厂前,项目部试验人员将严格把关混凝土工作性,及时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粘聚性和保水性,每车一次,增加检测频次,不合格的混凝土坚决退回不用。六、 商混进场检查环节根据现场条件合理配备车型、控制发车间距,做到现场既不压车,又能保证混凝土的连续供应。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必须将罐体内积水倒净,运输和在工地停留过程中保持罐体持续慢速转动,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在运输和泵送过程中严禁任意加水。混凝土运输车出厂应随车附带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发货单详细填写:订购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强度等级、坍落度范围、驾驶员、车号、运输量、发车时间。对于进场商混

6、项目部安排专人逐车对其进行坍落度检测,对于坍落度不合格的商混坚决退回。商混出场超过3小时的不得进场,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与开盘报告不符的不得进场。坍落度检测合格后安排专人在搅拌车卸料斗处随机取样制做7d和28d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试件硬化拆模后,及时送往项目部的标准养护室进行养护。同时,我部还将在施工现场和搅拌站随机进行砼表观密度检测,不合格品坚决清场不用。七、 浇筑养护环节 在浇筑过程中,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混凝土拌和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减少停留时间,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和坍落度发生变化,将及时按规范要求调整处理。若竖向浇筑高度超过2m时,将采用串筒、溜管

7、槽等方式浇筑混凝土,切实保证混凝土的工作性和各项指标。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浇筑季节、工程部位和现场条件等客观因素,项目部将编制详尽的施工养护方案,在质量至上的宗旨下,严格执行。八、 验收环节当结构混凝土达到龄期后,项目部试验人员首先按照规范要求对标准试压块进行抗压试验并且会同搅拌站试验室按检测标准要求进行现场回弹自检,随后通知总监办进行抽检。待自检和总监办抽检完成后上报指挥部,并及时把各项试验检测数据整理、上报、存档。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按要求立即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确保在整改完成后达标。检测合格的应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成果亦将作为工程整体质量验收的依据。第二篇: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佛山

8、市建设局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品质量和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依据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包括工程施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遵守本规定。前款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预拌商

9、品混凝土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并在资质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及地点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性能等相关检测工作的部门。第三条 佛山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是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各区建设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第二章 生产管理第四条 在我市

10、范围内供应、生产预拌商品凝土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不得设立以总企业资质承接业务的分公司,若设立分公司的,必须满足新设立公司资质标准的要求并按新公司申报资质。第五条 由于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具有特殊性,必须从原材料质量到生产过程进行监控,为确保其质量,原则上我市范围内销售、使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应由本市生产企业提供。市外企业向我市建设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的,供货前必须先到市建设局办理备案,并接受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外企业备案程序:1、企业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2、区建设行

11、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产品供货半径、生产用原材料、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等管理规定,核查后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3、企业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到市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4、由市建设局直接监管的工程,企业可直接向市建设局提交备案申请。第六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企业应依法与购买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各种原材料及混凝土的各种技术要求(合同中必须包含有混凝土强度等级、品种、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生产地等内容)。供货合同在提交施工报建资料

12、时提交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 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第八条 企业应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原材料采购与检验制度、技术方案审批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纠纷处理制度等。第九条 企业应设立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试验室应有满足产品质量检验、样品存放、养护等的必备房间,其布局应合理并与流程相符合。试验室的设施、面积、采光、通风、温度、湿度、能源等均应满足检验任务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周围环境、粉尘、振动、电磁辐射等均不得影响检验工作,并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产品检验的需要的计

13、量仪器和检验设备。第十条 试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一条 企业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应与企业的生产范围及能力相适应,并能根据生产需要进行不少于以下项目的检验:一、砂: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颗粒级配、含水量、堆积密度、氯离子含量;二、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压碎值指标、表观密度、含水量;三、水泥:胶砂强度、细度(或比表面积)、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四、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坍落度、含气量、凝结时间、容重、水灰比;目测保水性和粘聚性;五、混凝土的物理性能:抗压、抗折(市政程)、抗渗;六、混凝土外加剂:凝结时间、密度或细度、PH值、减水率;七、粉煤灰:烧失量

14、、细度、需水量比、含水率、安定性、游离氧化钙、三氧化硫;八、矿粉的检验内容根据应用技术标准及专家论证要求进行设定。第十二条 试验室应按签定的合同要求或约定提供相应的检验项目及所采用的检验标准。合同约定的检验项目的试验应按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佛山市建设系统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填写试验报告。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 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技术以上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6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检测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2、年龄不得超

15、过60周岁;3、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方法的检测工作(包括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第三章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第十四条 企业应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5 016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202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22,J642022)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控制生产过程质量。第十五条 企业所用的原材料应为质量稳定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等。当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共同研究确定。第十

16、六条 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管理,要实行进货检验,各种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和检验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其中,水泥、砂、石、掺合料等应按其检验批次的30委托有资质的监督检测单位检测,外加剂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第十七条 企业应按有关技术标准、供货合同等要求设计配合比,并根据本单位常用材料,通过系统试验制订出常用配合比表,并定期验证或根据材料的变化随时修正。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公路桥涵

17、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等规范的要求。粉煤灰在各种混凝土中替代水泥的最大限量(以重量计算),要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146)和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中的规定。不同等级的粉煤灰用于混凝土工程时要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的要求,如采用比规范规定低一级的粉煤灰,需要经与规范制订者同级的专家论证和试验论证。使用粒化高炉矿渣粉作掺合料或同时使用粒化高炉矿渣粉和粉煤灰双掺作掺合料时,掺量和代水泥的比例需要经与规范制订者同级的专家论证和试验论证。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与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后,应对企业的生产方案、混凝土配合比等进行审批;不定期派出质监员对

18、混凝土生产进行检查,并可对企业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平行抽检,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不定期派出监理人员检查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对企业的原材料控制、混凝土开盘鉴定、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验收与质量跟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可派出人员对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符合设计要求,对搅拌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违反合同文件和工作程序规定的要发监理通知并责令改正。监理单位对企业负有以下监理职责:1、审核企业生产方案和混凝土配合比;2、不定期监督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出厂验收, 对原材料及混凝土质量进行平行抽检做好监理日记。3、混凝土质量的跟踪管理

19、:了解混凝土到施工现场的工作性,并定期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混凝土供应、质量情况、改进建议、结构混凝土外观情况,若出现缺陷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上监理资料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第二十条 企业生产方案和混凝土配合比的审批程序。1、生产方案(包括生产组织方案及生产技术方案)的审批程序:方案由企业在正式生产前编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后,再报监理单位审核,具体包括承接任务的情况;质保体系组织概况及相应的资质等级;试验检测设备、生产设备情况;原材料、配合比、生产过程、运输等管理的措施;季节性生产方案及专项生产方案;质量保证及供应的保证措施;安全、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等。2、混凝土配合

20、比的审批程序对企业在供货前按合同要求将原材料试验结果、材料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通过后,再报监理单位审批。当使用的原材料品种、规格发生变化时,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所调整的配合比重新审批。第二十一条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进行开盘鉴定,保证预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能满足施工条件和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开盘鉴定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地点进行,开盘鉴定最后结果应由参加鉴定人员代表单位签字并各自归档保存。第二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应按企业、监理、施工三方确认的配合比报告输入搅拌站

21、配料控制系统,输入数据应经试验室主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生产。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应有完整的生产情况记录存档备查,并能和配合比通知单一一对应。需方技术负责人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抽查、核对混凝土搅拌站电脑配合比及生产记录。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生产,控制混凝土质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第四章 交付与验收第二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与试验由企业负责,交货检验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企业在施工现场进行。交货检验项目包括现场三方见证取样检测的混凝土坍落度和混凝

22、土抗压强度等,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必须在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作和养护,不得以企业制作的出厂检验混凝土试件或其他混凝土试件代替施工现场制作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混凝土强度的确定以见证取样送检的标准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为依据,各试件上应标编号,并做好记录,避免试件混淆。试件应按规定送至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其它质量指标的判定由供需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在签定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时,应约定配合比和生产地点。第二十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企业应当按开盘次数向需方提供如下质量控制资料: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3、;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经监理批复混凝土生产配合比报告、混凝土初凝时间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发货单(发货单应做到一车一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其中到达时间由购货单位在现场如实填写)。第二十六条 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14902)的规定,如需延长运送时间,则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在运输、等待和卸料过程中严禁加水,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或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发现使用超过规定运送时间混凝土的,应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供货后30天内向购货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应当

24、按批次签发,单位工程内同一分部工程、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基本相同、同一工作班或一次连续浇捣的混凝土为一批次,有抗渗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提供的时间可适当延长。第五章 质量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企业承担下列任务时,应根据工程的管理归属,提前一周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生产供应方案,方案应明确原材料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生产组织协调、施工交底等方面的保证措施。(一)大体积混凝土;(二)高强度混凝土;(三)抗渗混凝土;(四)2个以上(含2个)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同时供应一个工程。第二十九条 企业如对进场的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有特殊要求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监理

25、单位应做好交底记录并按照交底要求组织施工。第三十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卸料时严禁加水、严禁进行二次运转、严禁二次搅拌、严禁将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用于工程。施工单位应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负责,严格按有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按照规定行审批后,组织施工,混凝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养护,保证养护效果。若企业在生产过程存在严重管理混乱,可能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权提出更换企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责任,应将预拌混凝土的订货、配合比设计、进场、交货检验

26、、浇捣和养护等一系列过程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对施工单位就本工程所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商品混凝土质量有疑义时,可以抽查生产企业配合比及生产记录、设备计量检验记录和抽样检测,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第六章 质量责任第三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罚,并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记入企业诚信手册。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一)超出资质承包工程范

27、围和地点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二)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或检测的;(三)应定期检定的计量设备、试验仪器没有法定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书或超过检定期限的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的;(四)企业有以下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实际生产的混凝土配合比与提供给需方的混凝土配合比不符的;对检验样品弄虚作假的;替代施工单位制作和检验工程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五)转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收集证据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六)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活动在生产过程中无法正常和有效运行,造成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运转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资料混乱、数据无

28、法追溯等问题的;(七)企业相关部门或人员不到位或未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导致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八)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使用已淘汰或禁止使用原材料的;(九)混凝土最少水泥用量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商品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施工单位未对进场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取样送(标养)检或者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浇筑、振捣和养护,使用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等行为,以及因上述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后,

29、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规范允许的时间内浇注完毕,若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致使浇注商品混凝土时超过规范允许的时间,其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因监理的失职造成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第三十四条 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因质量问题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 准的,经调查确属企业责任的,其返工、补强等的费用,由生产企业负责,并按合同约定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五条 市质监站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主要内容包括:原材料和混凝土抽检、混凝土配合比控制、混凝土生产过程质

30、量控制、混凝土质量评定、质保资料检查,每季监督抽检情况报市建设局,并进行通报。市建设局在质监站监督抽检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状况,不定期组织对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督检查。抽检内容按佛山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评分汇总表进行。监督抽检作为企业质量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记入企业诚信手册。诚信分低于60分的企业,根据市建设局有关诚信管理的规定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各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三篇: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TSY

31、KT/ZD-GC-05-(A)2022 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工程总承包项目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办法(A 版)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部2022 年 3 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根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2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22】241号)和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通知(工管质安函【2022】169号)、乌建指工202240号文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铁路克拉玛

32、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以下简称克塔铁路)工程项目。第二章 混凝土设计第三条 混凝土耐久性要求。1. 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应满足铁路总公司对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2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2)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图设计在结构设计中应根据结构的设计年限、所处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不同的结构部位等情况确定其耐久性设计指标(强度、耐蚀性、抗裂性配筋等)。 3. 施工单位配合比设计应充分考虑抗碱-骨料反应、电通量等指标的要求。除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强度、耐蚀性、抗裂设计外,应核对工程所处的水环境及其它环境条件与

33、设计是否相符,做到及时调整。第三章 混凝土原材料第四条 混凝土原材料应严格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2)要求做好进场原材料试验检验工作,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第五条 水泥。宜优先使用散装水泥,运到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仓库中,不得混装,并按照进场先后顺序使用。施工单位对水泥试验数据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当水泥指标波动较大时,应与水泥生产厂家及时进行沟通,确保水泥质量稳定。第六条 骨料。粗骨料粒径应符合要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情况,各级配径应分仓存放。细骨料一般使用中粗砂,料源困难地区按规定可使

34、用机制砂的,投入使用的机制砂必须是经专门加工并经检验确认符合标准要求的, 禁止使用石粉石屑做为细骨料。使用山砂、粗砂、特细砂应经试验验证。不同细度模数的细骨料应分仓存放。第七条 外加剂。外加剂的选择要与水泥的化学性能相适应,每批外加剂进场后必须与现场使用的水泥及矿物掺合料进行相容性试验,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当水泥出现质量波动时,应逐批与外加剂进行相容性试验。要严格控制外加剂剂量,不得随意添加,在搅拌掺加外加剂的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第四章 混凝土配合比第八条 应根据实际采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按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等标准进行试验、试配,以满足混凝土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的要求

35、,不得采用经验配合比。 第九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等进行设计。其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最大限值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胶凝材料最大用量、胶凝材料最小用量、矿物掺合料范围、水胶比、砂率、浆体比等参数限值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第十条 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等进行设计,并通过计算、试配、试件检测和试浇筑后确定。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的检验和计算项目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2)表6.3.1的规定。第十一条 各类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监理单位审核、验证、批准后实施,在

36、总包单位安质部备案。第五章 混凝土拌和第十二条 混凝土拌和必须按照工厂化生产要求在集中拌和站完成,设备配备、维修保养必须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称量设备必须经过标定合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量程校准, 消除称量误差。第十三条 推行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配料采用自动计量系统、自动记录和超标报警系统,发现计量超标必须立即处理。拌和站操作系统必须保证生产数据库不能人为改动,总包、监理和建设指挥部能远程监控,数据资料能实时上传。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每周应对水泥、粉煤灰、矿粉、水、外加剂进行一次使用量程校准。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计量误差超标,试验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调整、校准,并详细记录;同时还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废弃

37、和记录。每周必须将生产记录打印并妥善保存。第十五条 混凝土拌合前,应根据粗、细骨料的实际含水量与理论配合比的差值调整拌合物的用水量,确定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监理单位见证试验确认。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混凝土首盘鉴定制度,加强对砂和骨料含水率、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等指标的检测,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应由试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调整过程要求有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见证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经调整后仍然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混凝土,应做报废处理并记录,调整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第六章 模板及支(拱)架工程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地基承载力、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模板及支(拱)架施工设计并编制施工技术

38、方案。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模板强度、支(拱)架强度和刚度、地基处理、挠度及变形等项目均应按所承受的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进行计算,其弹性缩量、预拱度和沉降值应满足设计要求。结构复杂和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模板及支(拱)架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验算。一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结构复杂和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单位审核后总包单位审定并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 桥梁混凝土工程均应采用优质钢模板,强度和刚度满足相关要求,不得采用组合钢模板。面板应选用优质钢板,模板拼缝宜采用对口缝并严格控制对口缝误差。模板在使用前需进行预拼,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九条

39、桥梁墩台正面采用带拉杆钢模时,拉杆直径不宜小于25mm,拉杆水平、竖向位置严格一致。拉杆应外套PVC管,PVC管与模板需套钻孔,施工中出现套钻孔误差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防止漏浆而影响外观质量。模板隔离剂严禁采用废机油,应采用隔离剂。涵洞及路基支挡工程的混凝土结构应优先采用整体钢模,确需采用其它材质的模板时,应保证模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现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并满足整体钢模所达到的外观质量要求。第二十条 模板及支(拱)架的材料进场后,总承包项目部应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质量合格。 第二十一条 模板及支(拱)架的安装必须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进

40、行。总承包项目部进行抽检。第七章混凝土浇筑第二十二条 混凝土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尽量减少混凝土的转运次数和运输时间,防止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过多温度回升和坍落度损失,保证运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仍保持规定的性能。运输设备根据季节采取保温或隔热措施,如夏季采用遮阳套、冬季采用棉套等,防止局部混凝土温度升高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受冻。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搅拌运输车的管理和抽查, 防止运输途中随意停转或加水。第二十三条 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人员配备、机具配置、施工工艺及各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符合施工条件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现场必须有施工单位带班人员全过程旁站。浇筑施工除遵守相

41、关规定外,现场应定期检查混凝土坍落度,若坍落度不足时,严禁擅自加水,应在试验人员的指导下采用添加减水剂、延长混凝土运输车自搅拌时间,或退回拌和站添加水泥浆的方法解决。第二十四条 混凝土应加强振捣,插入式振捣棒不得平拖驱赶下料口处堆积的混凝土将其推向远处。对混凝土梁、箱桥等混凝土宜采用侧振并辅以插入式振捣成型。第二十五条 混凝土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标养、同养试件严禁一次制作。同养试件应采用最后一盘封顶混凝土制作。第八章 混凝土拆模与养护第二十六条 拆模前应试压同养试件,试件强度达到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TB10424-2022)表4.3.1要求后方可拆模。 第二十

42、七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对混凝土进行保温保湿养护,混凝土应连续养护,必须确保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养护时间应根据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确定,混凝土养护的最低期限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2)表6.4.9的相关规定。第九章 混凝土试验检验第二十八条 试验室应制定试验检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落实到位。未经验收合 格不得开展试验检验工作。 第二十九条 试验室应配备信息化管理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安装功能参数、数据格式和使用要求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要求,且经评审通过的信息管理系统。铁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43、。第三十条 试验室人员资格与数量应满足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 Q/CR 920222022 )要求,试验检验人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验专业培训合格,资格证书有效期内,试验检验人员应至少参加 1 次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第十章 拌和站管理第三十一条 加强拌和站专业化管理。拌和站要实行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混凝土专业化公司管理拌和站,自建拌和站应由施工单位正式员工管理并实行站长负责制。拌和站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第三十二条 加强拌和设备选型。要选用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拌和设备,特别是要保证配料精度。进入铁路市场的拌和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标定和校准,要按照铁路工程建

44、设通用参考图混凝土拌合站(通临【2022】8401 )要求进行动态计量精度检定,工控系统软件参数按规定设置后必须锁定,不得人为调整。 第三十三条 严格拌和站验收程序。拌和站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地点、规模、数量进行建设。建设前施工单位应按照铁路工程建设通用参考图混凝土搅拌站(通临【2022】8401 )要求编制,建站规划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建站规划方案报总包项目部备案,确保实施到位。拌和站建成并经过试生产后,总包项目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信息化管理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未安装拌合站管理信息系统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第三十四条 切实发挥信息化管理效力。

45、拌和站要使用经评审合格的信息化监控软件,应督促信息化软件厂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软件功能以满足管理需要。严禁加装数据过滤软件或设置数据过滤功能、改变设备控制参数、人为更改监控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第十一章 季节施工第三十五条 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冬期混凝土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工点和部位、施工方法、气温监控量测措施、原材料保温措施、冬期混凝土配合比选定、养护措施等内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总包单位审定并批复后实施。混凝土施工前,总包单位组织对施工单位冬期施工各项措施落实、有关人员技术交底或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46、,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第三十六条 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时,应采取夏期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做好原材料降温、施工配合比塌落度调整、混凝土浇筑时间调整、加强养护等措施保证施工质量。第十二章 混凝土预制构件第三十七条 混凝土预制构件应采用工厂化预制,预制场设置位置宜靠近混凝土拌合站。第三十八条 预制构件场应具备完善的振捣设备、半成品加工设备,合理分布料场、钢筋加工区、养护区、浇筑区、成品存储区等主要功能区。第三十九条 预制构件模型采用定型钢模或高强塑料模板,以确保预制件的外观质量。第十三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第四十条 混凝土结构的外形尺寸偏差应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其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

47、进行表面大面积修饰;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第四十一条 桥梁墩台、梁部、路基支挡结构、涵身等关键部位必须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总包项目部对试件抗压强度试验进行抽检。第四十二条 普通混凝土结构非受力裂缝不得大于0.2mm,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表面不得出现裂缝。由现场管理人员采用刻度放大镜对已浇筑完成混凝土进行逐一检查。第四十三条 钢筋混凝土钢筋布置及保护层厚度由施工单位利用专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作为施工单位自检结果,总包项目部抽查。第四十四条 桥梁桩基混凝土无损检测,依据合同约定,由建指负责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四十五条 混凝土工程成品保护及缺陷修补 1

48、.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混凝土成品的保护,根据路基、桥梁、涵洞工程的所处的不同位置和自身特点,制定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 2. 对于非预应力结构的0.2mm以下的裂纹、蜂窝麻面、气泡、漏浆、局部缺角等外观缺陷,施工单位应编制修补方案报现场监理批准,并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小范围的工艺试验,试验成功后大面积展开。3. 对梁体、墩台、涵身等主体结构出现空洞、露筋、石子堆垒等严重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不得随意进行涂抹或擅自处理。施工单位应及时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会同组织施工单位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测、评估,以确定最终处理方案,经总承包项目部同意后实施。第十四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克塔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制定

49、并负责解释。第四篇: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一、编制目的根据2022年混凝土施工计划,我工区麦岛站、徐家麦岛站、海川路站施工竖井锁口及钻孔灌注桩结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为加强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质量控制,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2022;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4、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22;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22;6、普通混凝土拌合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22;7、

5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22。8、*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四、原材料质量管理1、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必须坚持先检后用制度,现场材料在明显处挂材料标识牌,严禁材料混仓,且用于地铁施工的砂、石子原材料独立分仓,不允许用于我工区项目部施工的混凝土原材料与其它工程材料混合堆放。2、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书。3、商混站原材料按批次进行检测,并做好材料进场登记台账及试验检测台账。4、我项目部试验室根据每月混凝土施工用量,对商混站原材料每月至少抽检一次,当混凝土施工用量大时相应增加原材料抽检频率。五、配合比设计管理1、商混站用于试配的各

51、种原材料,如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及外掺料等检测合格后,经我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才可以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2、商混站结合具体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浇筑条件、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设计计算,并将配合比计算书上报我项目部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3、商混站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经检验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上报我项目部试验室会同监理验证、审批后方可使用。4、审批的混凝土配合比,不得随意调整。按照规范要求和气候条件变化,在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调整实际施工配合比。但必须事先通知我项目部试验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5、商混站不得随意更换原材料,当更换原材料厂家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我项目部,

52、并重新设计混凝土配合比。6、商混站上报的配合比应带有MA检测章,配合比附原材料检测报告应是全项检测技术指标且带MA检测章。六、混凝土拌制过程管理1、商品混凝土浇筑前,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开盘鉴定。2、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应是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定的厂家。3、计量精度检查。混凝土生产拌制前,会同试验监理工程师对商品混凝土站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计量系统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后才可生混凝土,商混站自动计量应定期进行标定,且有计量单位出具的合格证书。4、合理搅拌时间。根据搅拌机类型、实际搅拌效果、运输时间、混凝土性能、坍落度大小等情况而设定合理搅拌时间。5、商品混凝土浇筑前,我项目部提前24小时向商品混凝

53、土公司报用混凝土使用计划,明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浇筑方式、浇筑起止时间等要求,商品混凝土公司接到混凝土供应通知后,提前做好准备。一次性浇筑混凝土达400立方米以上时,运输车辆不宜少于15台,应提前安排其它项目避开此时段混凝土施工,确保我项目部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6、混凝土拌制前,应提前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7、每次浇筑混凝土第一车应随车携带开盘鉴定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配合比报告等质保资料,检测报告应有MA检测章,28d强度报告在本批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30天内提交给我项目部,28d强度报告应带有MA检测章。8、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后在监理

54、工程师见证下对混凝土拌合物进场测试、检验。主要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外观及骨料粒径等,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受。混凝土工作性检测根据每次浇筑混凝土的方量确定,每工作班不少于2次。9、商品混凝土出厂后在运送到施工现场浇筑前及浇筑全过程,严禁掺加生水。如需掺加外加剂、掺和物调整商品混凝土工作性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必须在商混站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浇筑过程商混站应派出生产调度人员和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供应过程协调和质量控制。10、商混站在每次拌制混凝土时都要留置混凝土抗压试块,当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商混站应按照标准规范相应留置抗渗、

55、电通量试件,并在试件顶部用钢钉刻字标明:强度等级、结构部位、制作日期等。商混站提供耐久性报告应具有MA章。11、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当地时间6时、14时、及21时室外气温的平均值)连续3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商混站施工必须采用冬季混凝土施工,必须按照冬季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商混站要制定混凝土冬季施工管理办法;在炎热的气候下当工地温度超过30时,商混站要提出夏季施工管理办法。七、混凝土试件留置管理1、现场混凝土试件制作在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按标准规范制作,在混凝土试件初凝后用钢钉在其顶部刻字,标明:结构部位、强度等级、制件日期,拆模后送入标准养护室进行养

56、护,养护室的温度、湿度由专人记录。2、混凝土灌注桩:同一配合比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一组,每根桩不少于一组。3、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不少于一组。4、主体结构防水混凝土,每100m3做2组抗压强度试件,1组同条件养护,1组标准养护。每浇筑500m3制取2组抗渗试件。5、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1组。九、奖惩措施1、原材料抽检不合格,清场处理,严禁用于混凝土拌制中。2、商混站应积极配合试验监理抽检工作,对于不服从监理的合理要求者,严肃处理。3、我工区项目部试验室和试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商混站原材料进场台帐、合格证、检测报告真实性进行核查。4、混凝土在生产拌制过程中,

57、商混站不得随意更改施工配合比。5、商品混凝土进场后,和易性检测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不予接收,退场处理。6、商混站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如多次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将取消供货合同,采用备选厂家*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五篇: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一、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主要受原材料性能和质量设计和生产水平以及施工质量三个方面的因素制约。对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而言,对原材料的性能和质量认真试验和检测、选择质量合格的原材料,综合各种要求和因素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在试验室严格的试验的基础上产生基准配合比,生产和质检人员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和业务

58、技能、认真负责地执行相关标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个工序、依据适宜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是获得质时合格的出厂商品混凝土的不可缺的保证。同时,还应该对于出厂的混凝土进行跟踪控制,及时反馈混凝土在施工现场的性能和质量,同便进行生产调整控制。对于商品混凝土用户而言,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混凝土浇注、振捣和养护,以获得满意的施工质量。同时,施工应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样和制作混凝土试样,保证获得合格的现场的混凝土试样,减少以致避免由现场混凝土试样不合格而经常导致的施工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商之间的分岐和矛盾。商品混凝土的一个显著优势是能够大幅度提高混凝土的强度保证率。混凝土的强度是混凝土质量的一个重

59、要指标,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商品混凝土由于采用工厂化集中生产,从原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运输、浇注等各环节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因此能够尽可能地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要求。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混凝土还应具有足够的在建筑物所处的环境及使用条件下抵抗内外因素侵蚀破坏和变形的性能,即耐久性,以保证建筑物的服务寿命,减少维修维护工作和费用。实际上工程人员常常过度关注混凝土的强度却忽略了耐久性,由此带来了很多问题。很多钢筋混凝土结构过早发生破坏,其原因不是强度不够,而是耐久性不足。在这方面国内外的教训比比皆是,而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作为一种工厂化生产的商品,商品混凝土还必须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现

60、代的施工技术往往要求混凝土采用泵送浇注施工工艺,因此商品混凝土的拌合物需要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或称和易性)通常是大坍落度、较小的坍落度损失配以良好的粘聚性能和保水性能,以保证混凝土泵送施工的顺利进行。企业界的主要目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最大的利润空间同样是商品混凝土生产商的主要目的。因此,在保证商品混凝土各项质量和性能的基础上,商品混凝土生产商要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节约成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利润。总之,合格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是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工作性能满足结构设计和施工使用要求并且在经济上有利可图的混凝土。这几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影响、缺一不可。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需要综合考虑这几个方

61、面,保证性能,兼顾成本,做到综合平衡。二、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商品混凝土采用工厂化集中生产,其生产过程具有配合比基本稳定、计量准确、生产量大、生产快捷、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由原材料的进料和堆存、原材料的计量、混凝土的搅拌、出厂质量检测、运输和浇注等一些环节组成,每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做好。但是,由于原材料种类多,质量和性能的波动较大,常常造成混凝土的不稳定,因此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十分重要。在生产中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出具的生产配合比计量各种原材料,依据技术部门制订的生产方案搅拌生产,现场质检员还应随时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能,并根据原材料的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以保证混凝土

62、的质量。在冬季和夏季高温生产期内,必须按照相应生产规范和技术方案执行。21原材料的进料、堆丰和使用 生产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砂、石、外加剂和水六类。除水(一般为自来水)不需要专门检验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对进场的其它五类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说明、出厂合格证和性能质量检测报告。搅拌站的试验室负责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性能试验,为采购部门提供接收或柜收依据,为生产和质检部门提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调整依据。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砂、石类原材料采用堆场形式堆放。为了保证砂石材料性能的稳定,堆场要有可靠的排水功能,防止积水、积雪

63、,最好采用封闭的材料存入厂房。对于不同规格的砂、石料应该分别堆放,并有醒目的标志,标明品种和规格,防止混料。砂石材料的堆存和使用要有序进行,做到先进先用,以使一段时间内的砂石料性能基本稳定。同时在生产中要密切关注砂石材料的波动情况,尤其要注意砂的细度模数、含水率和含石率等的变动。生产控制中要及时对变化情况作出反应。水泥、矿物掺合料和膨胀剂等粉状原材料储存于筒仓应保证密封性能良好,防止雨、雪进入,使用权原材料受潮。应根据生产情况密切注意原材料的消耗,防止出现原材料短缺的情况。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应尽量使用同一大厂的同品种的旋窑水泥,以保证可靠的强度和稳定性。粉煤灰应使用权用II或I级灰,严格检测粉煤灰的细度、活性指标和需水量比。选用适宜的符合国家标准膨胀剂,经过试验确定膨胀剂与水泥和粉煤灰的相容性以及适宜掺量。液体泵送剂和水储存在密闭的罐中。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与水泥、矿物掺合料和膨胀剂具有很好相容性泵送剂或减水剂,保证混凝土的工作性。 22原材料的计量和搅拌计量和搅拌系统是商品混凝土生产的核心部分,计量精度直接影响混凝土的质量,计量和搅拌速度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生效率。混凝土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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