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

上传人:z**** 文档编号:113569669 上传时间:2022-06-26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8.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资源描述:

《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1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大规模种粮大户生产及装备条件,促进 规模经营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大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扶 持力度及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 精神,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以改善大规模种粮大户生产条件、装备水平和促进规模经 营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户自愿原则,从现有 种粮大户中择优选择流转面积大、条件好、经营管理优、发展 意愿强的种粮大户进行重点扶持,力争至 “十三五”末,在全省 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产业化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种粮大户 典型,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向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 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二、

2、扶持资金从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 5000万元。三、扶持对象每年扶持不超过 50 户大规模种粮大户,其中重点支持 10 户左右。四、基本条件扶持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1、签订的耕地流转合同已有2 年以上,流转耕地面积不小 于 1500 亩(含 1500 亩,下同),其中有一处以上流转耕地面 积集中连片在500 亩以上。2、粮食播种面积传统双季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 170%(复种指数),中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 95%;所流 转耕地没有抛荒和非粮化。3、已建有粮食仓库面积达到500 平方米以上(或者粮食存 储能力达到 1000 吨以上),烘干设施日烘干能力达到

3、 50 吨以 上。4、未来发展规模经营意愿强烈,流转耕地面积每年增加 10%以上;新建、扩建、购置仓储、烘干、大中型农机设施设 备等年投入在 150 万元以上。五、扶持内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1、仓储、烘干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备购置;2、集中育秧中心建设(含育秧大棚、浸种催芽设备、自动 播种叠盘流水线及其配套设施等);3、大中型耕田、插秧、施药、收割农机具购置等;4、机耕道、排灌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备购置;5、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六、扶持对象确定方法采取自主申报、县市区核实、市州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的 方式,确定扶持对象。1、推荐名额分配。按照全省年扶持对象数量的 110%(即 55户)和上年各市州流

4、转耕地 1500 亩以上种粮大户占全省的比 重,将名额分配到各市州。各市州按照同样的方法,将省里分 配的名额分配到所辖县市区,名额较少的市州,可不分配到县 市区,由市州统筹择优推荐。2、自主申报。由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种 粮大户进行自主申报,流转耕地分布在不同县市区的,向种粮 大户主要办公及仓储、烘干设施所在地县市区进行申报。3、县市区核查公示。申报对象由所在村、乡镇进行初核, 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核实并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将扶 持对象上报至市州农业、财政部门。申报对象必须分别经村、 乡、县级公示7 天无异议后才能上报上级部门。4、市州审核推荐。对县市区上报的扶持对象,市州农

5、业、 财政部门逐一对其上年度耕地流转合同及流转面积、粮食播种 面积、仓储烘干设施建设及农机设备购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并将现场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收到省通知20 个工作日内,市州 农业、财政部门按照省里分配的推荐名额,将审核确定并经市 州政府同意后的扶持对象,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农业委、省 财政厅,同时报送附件 4所要求的推荐资料。5、省级评审确定。省农业委、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 的扶持对象进行评审,最终择优确定不超过50 户扶持对象,并 在湖南日报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七、有关要求1、严格确定扶持对象。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按照本方案条件、程序和择优要求,客观公正地确定扶持

6、对象 对于符合条件的流转耕地年限长、经营能力强、对周边农户示 范带动效果好的种粮大户,应优先予以支持。要加强对耕地流 转合同和实际种粮面积真实性的审核,禁止虚报流转耕地面积、 粮食播种面积和仓储、烘干设施建设情况等。2、严格把握有关标准。扶持对象流转耕地面积,必须要有 规范、真实的书面流转合同,口头的、不规范的合同不能计入 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必须达到扶持对象条件要求,低于此标准 的不予推荐。3、建立台账和档案。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大规模种粮大户 流转耕地面积到户台账,全面掌握当地大规模种粮大户数量、 耕地流转规模、粮食种植面积、机械化水平、经营效益、地域 分布等基本情况及年际间变化情况。建立大规

7、模种粮大户专门 档案,将其耕地流转合同、生产经营及扶持情况等资料存档备 查。4、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会同 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种粮大户,取消扶持资格;对核实、推荐过程中 徇私舞弊的,要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查处。对骗取、冒 领扶持资金的,将坚决收回扶持资金,取消相应市州下一年的 推荐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附件: 1、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耕地流转和粮食播种 面积核查表2、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仓储设施和烘干设备核 查表3、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耕地流转面积台账(到村民小组)4、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推荐资料清单申报

8、大户姓名(身份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流转耕地分 布乡、村名 称(流转面 积最大的4 个村)流转 耕地 面积其中已流 转2年以 上的耕地 面积粮食早稻中稻及一季稻双季晚稻播种 面积总 产播种 面积亩产播种 面积亩产播种 面积亩产播种 面积亩亩亩吨亩公斤/ 亩亩公斤/亩亩公斤/亩亩1、2、3、4、其他村合计项目上一流转耕地最大一处集中连片地址、面积:现住址:;申报日期:村委会证明意见(流转耕地面积最大村):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村委会证明意见(流转耕地面积第二村):村委会意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查意见农

9、业负责人:单位盖章财政负责人:单位盖章市州农业、财政部I农业负责人:财政负责人:类别仓储设施烘干机其仓库面 积(m2 )储藏罐体 积(m3 )建设资金(万元)型号数量(套)日烘干总 能力(吨)金额 (万元)名称已建拟新建或扩建县级农业部门 核实意见盖章:日期:县级财政 部门核实 意见盖章:市州农业部门 审查意见盖章:日期:市州财政 部门审查 意见盖章:申报扶持对象姓名:所在县市区申报扶持对象姓名: ;所在县市区注:申报扶持对象应分别上报前两年耕地流转面积台帐(到村民小组)。1、市州农业、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2、大规模种粮大户耕地流转和粮食播种面积核查(表附件1);3、大规模种粮大户仓储设施和烘干设备核查表(附件2);4、推荐对象自主申报书;5、推荐对象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复印件;6、推荐对象近两年来流转耕地面积台账复印件(附件3);7、仓储、烘干、农机等设施设备建设、购置投入财会 资料,以及上述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8、未来规模经营发展承诺书(包括未来 5 年内流转耕地 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拟新建、扩建、购置仓储、烘干、大中 型农机设施设备等投入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拟新建、扩建粮 食生产经营设施有关手续、图纸等。市州将上述资料汇编成册后报省农业委、省财政厅各 2套。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