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内部市场化科技市场化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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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科技市场管理文件陈四楼煤矿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自我矿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管理办法推出以来,各单位及时跟进,发挥集体智慧,提出大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项目,为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展示的项目中有不少项目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为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创新成果对矿井安全生产的贡献率,更好地服务于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管理小组人员组成同创新小组。二、创新成果要求1、每项创新成果必须在QC小组活动过程中产生。每项创新均应自觉运用QC小组活动的方法和思路,使每项创新成果尽可能完善,有利于推广应用的落实。2、创新成果初步产生后,应当进行不少于3个PDCA循环,

2、方可正式确定为创新成果。3、创新成果上报文件必须有包括3个PDCA循环在内的全部QC小组活动内容。4、创新成果上报文件必须说明成果所属专业(专业名称符合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及推广应用范围。无本条及第3条规定内容的创新成果不予受理。5、创新成果奖励必须在全部适合推广应用60%及以上的单位得到推广应用,方可给予奖励。三、管理办法1、推广项目的确定。每展示一项创新成果前,必须对该项成果进行推广性评价,确定项目推广应用的专业和领域。对可在二个及以上基层单位或者多台同类设备进行推广应用的,方可进行展示,对展示的创新成果优先进行科技成果的评奖。创新管理小组制定推广计划,确定推广应用的期限,落实责任人,督

3、促落实。2、技术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凡是矿能自行解决的项目由技术安排、协调成果展示单位以及有关加工单位根据推广应用范围进行制作;凡是引进的项目需要购买设备或器材的,由企管科负责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制定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解决。3、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中所需的器材原则上由矿解决。对制作简单,所需材料较少,单位库存材料能够满足要求的,由单位自行解决;对制作较复杂,所需材料较多的,由机修厂统一制定材料计划,统一制作与发放。4、推广项目的验收。每月由各单位就推广的项目应用情况向管理小组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由管理小组组织人员对推广项目进行验收。5、凡被列入项目推广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广应用并经过验收

4、;否则对未能完成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考核结果计入管理目标责任书中。6、把要求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安全隐患买卖制及质量达标相关标准进行管理(比如防尘方面的创新项目可纳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7、管理创新项目的推广。各单位对同类创新项目至少推广一项。8、各单位在推广应用创新项目过程中可对创新成果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再创新,效果显著的可按规定给予奖励。9、实行创新成果推广责任制。根据创新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及专业性质,划分成果推广责任如下:技术创新成果包括:采煤与煤质管理、地质测量与防治水、煤岩巷掘进、通风监测、机电技术等;推广应用落实责任人:张 健、荣向东、梁

5、 雷、王启善。管理创新成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管理、企业文化、安全管理及其他管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落实责任人:刘 益、黄 涛、高新社、翟亚芳、李志敏。 以上创新小组成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推广情况,对不能认真按照本办法要求按时进行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或者在推广应用中发现问题不主动解决也不及时向创新成果推广应用责任人反映问题的单位按本文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执行由技术中心办理。10、实行信息开放,加大宣传力度。管理小组及时通过矿内部网络公开推广的项目,并对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报道,与政工科等宣传部门合作,搞好有关宣传工作,使员工通过此项工作对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有更深入和形象的了解。11、加

6、强监督、促进落实。每季度由管理小组配合矿纪检部门对推广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2、技术与管理创新两办主任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20天内写出创新推广工作总结报告,对本季度的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经验与不足进行详尽的总结。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陈四楼煤矿科技市场管理制度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陈四楼煤矿科技市场管理体系,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方面工作力度,提高陈四楼煤矿科技水平,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矿井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立创新型矿井的目标,特制定陈四楼煤矿科技市场管理制度,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陈四楼煤矿科技委员会。主 任:矿长副主任:经

7、营矿长 机电矿长成 员:副总以上领导科技委员会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矿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及年度科技工作计划;落实执行集团公司和龙宇公司下达的科技工作任务;布置、落实、推进矿科技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科技工作会议;审定矿科技工作政策和科技制度。科技委员会下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安,副组长:翟金腾。管理小组下设两个专业小组:技术创新小组:组长:技术中心主任成员:相关科室科长管理创新小组:组长:企管科科长成员:相关科室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是矿科技创新管理机构,设立专职人员。管理工作人员:黄思强管理机构职责:制定矿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项

8、目计划及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申报公司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专利等;报送年度、季度科技报表;组织矿科技成果验收、收购工作,兑现科技成果奖励;落实、监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年度科技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科技教育培训与交流工作;落实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资料档案;处理其他科技日常管理工作。总 则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陈四楼煤矿科技市场运作,发挥科技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创新型矿井,实现陈四楼煤矿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陈四楼煤矿技术市场运作制度第一条技术市场是对广大员工在工作中所完成的发

9、明创造、技术创新等各种技术成果按所产生的效益进行一定经济补偿的市场化再分配形式,是技术成果交换关系的总和,融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内部运作的无形市场。第二条从技术开发到技术应用全过程中的一切科学技术活动全部纳入技术市场进行运作和管理,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技术培训、技术入股、技术讲座、学术交流、科技项目招投标、新技术推广、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新产品开发、职务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科技成果验收鉴定和收购评审奖励等技术活动。第三条技术市场建设和运行遵循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平等竞争、服务基层的方针,开展

10、多种形式的技术活动。第四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均可参加技术市场活动,不受单位大小、部门隶属关系、经济形式和用工性质的限制。第五条为确保技术市场正常运作,明确岗位职责,技术中心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2、负责有关技术市场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加速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3、组织技术市场活动,进行技术市场统计;4、落实技术市场奖励和优惠政策;5、负责建立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和技术市场管理队伍;6、管理、使用技术市场科技经费;7、其他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第六条技术市场运作中所需的各种经费从矿科技经费专项账户中列支,财务科与技术中心负责建立科技经费使

11、用台帐。第七条技术市场运作内容包括:单位年度科技项目和群众性创新活动的开展,科技成果收购奖励和评审奖励等活动,建立科技统计台帐。第八条对进入技术市场的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项目实行项目组负责人制。第九条对进入技术市场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行奖金激励制度。第十条进入技术市场的各类科技项目必须签订书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签订实行自愿的原则。技术合同实行一次性认定登记管理制度。各类技术合同签订后到技术中心进行登记,由技术中心负责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备案。第十一条技术市场运作程序:1、由技术中心每年向全矿公开发布科技项目申请通知,征集候选项目立项。2、项目组负责人与矿签订项目技术合同,明确甲乙双

12、方的权利和义务。4、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实施进度及时建立经费使用台帐,技术中心跟踪监督,以便管理和考核。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见技术难题并提出的攻关课题,经科技领导小组论证立项后进入科技市场运作。第十二条各类科技项目完成后应向技术中心报送按合同规定的实施该项技术的全部技术资料进行验收鉴定,验收鉴定后进行技术成果登记,经成果登记后方可享受有关收购奖励政策。第十三条技术中心承担技术中介义务,提供科技信息,评价技术,协调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参与调解技术交易纠纷。第十四条对完成并经验收鉴定确认的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科

13、技攻关、技术革新、五小成果、软科学研究、管理创新等成果原则上实行科技成果收购奖励制。对QC成果、合理化建议、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成果原则上实行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制。奖励额度按相关奖励办法执行,科技成果奖励费用进入科技经费。第十五条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矿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从事业余技术工作和咨询服务,收入归已;禁止利用矿技术成果、内部技术资料、器材、设备对矿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服务。第二章 陈四楼煤矿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条 矿科技项目分为项目、课题两类。项目是指在陈四楼煤矿科技发展计划中安排实施,由项目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

14、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以下统称为项目。第二条 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三条 科技委员会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 科技委员会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主管单位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第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属陈四路煤矿在册单位,具备的试验手段、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前期科技工作基础,能够完成项目进展的能力。有丰富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有组织科技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 立项原则与申请:项目的立项申请一般限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五大

15、类。对技术革新项目、五小成果等直接进入技术市场进行运作,不纳入科技项目管理。项目立项申请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交技术中心负责办理上级部门立项事宜。矿生产、经营、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要优先立项。第五条 项目审批:技术中心接到立项申请后,应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召集科技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然后确定是否立项,需立项的项目报请科技委员会主任批准。报批通过后,登记立项,并由技术中心通知申报单位填写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一份,其他留档,并组织实施工作。凡是不需要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必申请立项,可直接实施。第六条 技术合同:经矿正式立项的科技项目,由

16、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与矿签订技术合同。第七条 项目的日常管理:1、项目组织实施后,每季度向技术中心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文档)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进度、创新点及经费支出情况。2、项目每一个阶段完成后,10天内要及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对项目进行阶段总结。3、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技术中心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需协调解决的难题,由技术中心以书面形式汇报科技委员会。4、科技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查、评价工作,监督项目按计划进行,制定出指导性意见及措施,审查后确定项目是否可以继续进行。5、科技委员会不定期到现场检查项目的实施工作,不按计划和措施进行或偏离预期

17、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原则拿出处理意见,并停止项目的实施。第八条 计划编制与下达:依据项目评审结果,由科技委员会确定项目立项。科技委员会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第九条 签订计划任务书:科技委员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第十条 项目实施管理:1、各类计划项目的实施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2、项目实施中,实行报告制度。3、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每季度末5天内向技术中心提交项目中期评审。4、如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或者突破,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计划任务书按期完成的重大事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委员

18、会及技术中心提交书面报告,经科技委员会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5、科技委员会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项目下年度经费预算和项目调整,撤消的依据。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应当及时调整或撤消:1、国家、省或集团公司的重点发展方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的;2、经过实践证明,所选技术路线已不可行或无任何实用价值的;国内已有相当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的;3、参加项目工作的技术骨干等发生变化,造成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4、匹配经费、自筹经费或其他物质条件不能落实,或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进行,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

19、5、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第十二条 项目需要调整或撤消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出项目调整或撤消的书面意见,经科技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执行;对于撤消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如经费使用、已购置的仪器设备等情况向科技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科技委员会负责对撤消的项目经费进行清算,并追回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第十三条 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应当以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时间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技术中心申请延期验收,经科技委员会确定处理意

20、见后执行。项目验收遵照下列程序进行:1、在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完成时间之后的三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技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科学技术(或管理)成果研究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报告书经技术中心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委员会。3、科技委员会根据计划任务书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4、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不到85%;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擅自修改计划任务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5、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的

21、验收结果进行公布。第十五条 成果管理:1、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按照项目创造经济效益的5用于奖励项目承担单位。2、项目所产生的成果按照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进行收购奖励。3、项目承担单位没在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付科研经费,追回科研经费,取消申报项目资格三年的处分。对项目负责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予5000元/项经济处罚。第三章 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第一条科技成果指陈四楼煤矿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技项目在实施中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完成后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鉴定形成的技术成果(含新技术、新产品、新

22、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装置、计算机软件以及专利、论文和专著等)。其中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在集团公司处于领先水平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前景及经济效益显著的属于重大成果。第二条科技成果登记:1、技术中心负责检查科技项目验收成果的登记执行情况,督促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到技术中心进行成果登记。2、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验收鉴定后1个月内提交完整有效的验收鉴定证书和研究报告到技术中心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履行登记手续。3、矿技术中心负责汇总年度科技项目重大成果验收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成果名称、所属计划名称和计划项目编号、承担单位名称、验收结论、验收日期),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重大成

23、果验收情况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第三条成果发布:1、技术中心负责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及管理,每月定期发布科技信息,每周定期发布科技成果展示信息。其他单位经技术中心同意后也可自行发布。2、科技成果归属关系存在争议或成果发布、发表将影响专利申请或其它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得先行对外发布、发表。成果的发布、发表不得损害陈四楼煤矿利益,不得泄露陈四楼煤矿秘密。3、规范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的发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在进行对外公开发表时,无论个人或单位,必须标注“陈四楼煤矿”名称,且发表内容不得影响科技项目的专利申请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公开发表后,应将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的名

24、称、发表刊物名称以及著作权人等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技术中心。第四条 科技成果验收、评定:1、定期开展科技成果验收评定工作。采取每季度评定一次的办法,评定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份上旬,由技术中心定期发布验收通知。2、评定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申请书;科技成果收购申请表;科技成果研究报告。3、研究报告格式及要求。项目按计划阶段步骤完成后及时编写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书面论述总结,文字简练清晰,重点突出,内容详尽。内容包括:概况 ;可行性研究;项目采用的技术原理及技术分析;项目研究的主要技术内容;实际应用效果;取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推广应用的前景和意义。第五条 管理领导小组为科技成果专业评审小组,

25、 评审小组职责:1、负责各单位上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的整理分类及初步审查;2、负责对已经通过验收和等级评定的科技成果进行整理、分类统计;3、负责出具成果验收证书,提出评审意见。第六条 评定程序:1、初评:成果申报材料经技术中心审查合格后,递交专业评定小组召开初评会议进行初评,专业评定小组在推荐书中填写评定建议等级,并出具验收证书,由评定成员签字递交技术中心。2、终评:初评结果交科技委员会以会议形式进行终评。会议以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到会为有效。会议由专业评审组组长报告该项目评审情况、评定建议等级,由成果完成负责人进行项目简介,最后由评委确定成果的评审结果。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1、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在执

26、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应用前景的职务技术成果,当项目验收后被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开发的活动。2、技术中心利用各种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加强宣传,扩大科技成果的影响力,促进其推广应用。3、完成的科技成果应大力推广应用,由技术中心每季度筛选一批上季度收购的可推广成果进行推广,成果也可进行对外输出转让,提高矿井经济效益。4、各类科技项目完成过程中形成的科学数据、档案和仪器设备由矿技术中心进行备案,通过科技市场管理系统建立查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第八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1、科技成果管理落实知识产权和专利战略。对项目执行中的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和监督。对涉

27、及陈四楼煤矿及以上单位利益的科技计划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必须通过技术合同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各自对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2、科技成果管理实行技术标准战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相关技术标准的研制,对于已通过技术合同签订技术标准目标的项目,在项目验收时矿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按技术合同要求对签订的技术标准目标进行验收。对于合同中没有签订技术标准目标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验收后产生的成果如有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工作。3、科技成果涉及陈四楼煤矿秘密的,有关单位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相关规定

28、实施管理。 第四章 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奖励制度(一)科技成果奖励原则第一条科技成果奖励原则分为收购奖励、提成奖励和评审奖励三种方式,矿只实行收购奖励和评审奖励。收购奖励是指对纳入陈四楼煤矿内部技术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各类科技成果进行收购,按照产生的效益给予完成人一定的奖励。评审奖励是指对纳入陈四楼煤矿内部技术市场化运作管理的经验收鉴定后的科技成果,按照评审条件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其中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推动矿井重大科技创新的科技成果进行表彰的奖励。第二条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收购奖励设奖层次分为矿级、基层区队级。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层次为矿级。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设奖原则:矿级科技成果奖励设置科技成果奖,实

29、行收购奖励制度,收购奖励类别有应用技术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科技攻关成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五小成果等;评审奖励类别有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知识产权奖。基层区队级科技成果奖励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基层区队级不设评审奖励。第四条矿级组织的收购、评审奖励,其科技成果奖励费用列入矿科技经费。基层区队级的收购奖励,其科技成果奖励费用不列入矿科技经费。(二)科技成果奖励条件和范围第五条科技成果奖申报条件:凡经单位(或个人)申报、矿技术中心组织验收,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矿井的安全、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

30、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成果奖。1、开发应用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矿级及以上单位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2、进入生产经营新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与研究成果,对矿井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矿级及以上单位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3、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4、在引进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5、首次在矿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6、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

31、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采纳对矿井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7、对矿井某领域(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8、职工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对生产经营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而形成的五小成果和QC成果;9、对矿井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提出重大改进和完善建议,实施后可取得显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10、获得国家授权专利、优秀设计、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矿井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第六条科技成果收购、评审奖励范围:1、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并完成

32、的科技成果,实行收购奖励;2、未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由单位或个人自主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科技攻关成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五小成果实行收购奖励3、授权专利、优秀设计、合理化建议、发表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实行评审奖励,不再进行收购奖励。4、同一科技成果不得重复收购、评审奖励。(三)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第七条所有符合收购范围条件内的科技成果均实行收购,收购量不限,凡是有实用价值且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成果均可申请验收、收购。第八条申请验收、收购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列入各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必须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

33、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资料完整、齐全、科学,并通过验收或鉴定确认的科技成果,方可给予收购奖励;2、未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的属收购奖励范围的科技成果必须经矿技术中心组织验收鉴定确认后予以收购。其中横向产学研合作成果申报集团公司评审奖励,矿不再收购奖励。第九条申请收购的科技成果,由成果项目负责人填报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申请表、科学技术(或管理)成果研究报告书一套材料,按时报送给矿技术中心,由矿技术中心组织专业评定小组人员初评,科技委员会终评后,专业评定小组人员出具验收证明书,由成果项目负责人填报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收购表,矿方(购买方)与成果完成单位(出让方)签订收购协议,各项成果材料由矿技术中

34、心备案。第十条验收专业组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拟收购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核评定,提出核价意见报矿科技委员会核定后进行收购奖励。第十一条验收专业评定小组人员根据该成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可推广性进行验收,按下列标准执行:科技成果验收等级标准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应用技术成果1.科技含量高;2.切实解决了我矿矿井安全、生产某一领域的特大难题;3.年节约或创利150万元以上。1.科技含量高;2.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重大难题;3. 年节约或创利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1.科技含量较高;2.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较大难题;3. 年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上1

35、00万元以下。 1.科技含量较高2.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问题;3. 年节约或创利 50万元以下。新技术推广成果1.属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成果、新产品,技术上有创新;2.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重大难题;3.年节约或创利100万元以上。1.属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成果、新产品,技术上有创新;2.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重大难题;3. 年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1.属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成果、新产品;2.能够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领域难题;3. 年节约或创利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属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成果、新产品;2. 能够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等某一

36、领域一般问题;3. 年节约或创利20万元以下。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1.能够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某个事关全局性的迫切需要改进的管理问题;2.年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上。1.能够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某个较大范围迫切需要改进的管理问题;2. 年节约或创利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能够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某个专业领域迫切需要改进的管理问题;2. 年节约或创利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1.能够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某个迫切需要改进的局部管理问题;2. 年节约或创利上10万元以下。技术革新成果1.能够解决生产中某个影响极大的局部问题,显著提高劳动效率或降低消耗;2.年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上1.能够

37、解决生产中某个影响极大的局部问题,显著提高劳动效率或降低消耗;2.年节约或创利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能够解决生产中某个影响较大的局部问题,显著提高劳动效率或降低消耗;2. 年节约或创利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1.能够解决生产中某个影响较大的局部问题,显著提高劳动效率或降低消耗;2. 年节约或创利上10万元以下。五小成果1.能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的小型创新项目。2.年节约或创利5万元以上1.能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的小型创新项目。2.年节约或创利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1.能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的小型创新项目。2.年节约或创利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1.能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的小型创

38、新项目。2.年节约或创利1万元以下第十二条为了便于操作,对不同类别的科技成果按照等级制管理制定不同的收购奖励标准,各类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等级标准如下:各类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等级标准 奖励等级成果类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应用技术类成果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新技术推广成果15000元8000元4000元1500元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10000元6000元3000元1200元技术革新成果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五小成果800元500元200元50元第十三条科技成果收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该科技成果实际应支出的科研费用(包括资料费、咨询费、试验费、部分材料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39、),并参照其技术含量和年创利润予以适当增加。(四)科技成果评审奖励第十四条科技成果评审奖励类别有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知识产权奖三类。QC成果奖是指对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了提高工作和产品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成果进行的奖励,其评审办法按评审奖励标准执行。合理化建议奖是指矿不定期面向职工征集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提出重大改进和完善建议经评审认为有采纳价值而对建议人的奖励,其评审办法按评审奖励标准执行。知识产权奖是指对形成知识产权给矿带来美誉的授权职务专利、优秀设计、发表科技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等完成人的奖励,其评审办法按评审奖

40、励标准执行。评审奖励标准 等级标准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设计一次性节约或创利100万元以上。一次性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一次性节约或创利50万元以下。15000元8000元4000元合理化建议一次性节约或创利20万元以上。一次性节约或创利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一次性节约或创利10万以下3000元2000元1000元职务专利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外观专利10000元5000元1000元优秀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含国家级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含省级、行业级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司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500元1000元500元(五)科技进步奖申

41、报及奖励第十五条 科技进步奖申报及奖励:凡经过矿收购的科技成果,经科技委员会推荐,矿技术中心负责申请集团公司级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审奖励材料由成果完成人完成。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及省部级、厅局级奖励条件的成果,经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审定推荐后,申报材料由矿技术中心完成,并统一申报。第十六条申报集团公司科技成果材料主要包括:永煤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申报表、成果研究报告、验收鉴定证书,或具有同类性质(如专利证书)的证明材料。申请时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员名单及排序应与验收鉴定证书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及排序一致。第十七条申报集团公司科学进步奖由矿技术中心提出申报,经科技委员会提出初评结论和主管科技工作

42、的领导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第十八条陈四楼煤矿不设科技进步奖奖励,仅集团公司设置权限对其及其以上科技进步奖进行奖励。各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奖励类别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备注公司级科技进步奖5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颁发证书地厅级科技进步奖40000元30000元20000元颁发证书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0000元100000元50000元颁发证书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000000元500000元200000元颁发证书(六)奖金分配第十九条 获多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奖金只能享受一次,可按较高的一种享受,高于原发放标准时只补发差额部分,按奖金分配原则进行分

43、配。第二十条 奖金应分配给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由项目组负责人主持分配,项目单位和他人不得干预,矿技术中心对科技成果奖金发放进行监督管理。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协商,按照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第二十一条 奖金分配时严禁实行平均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合理按一定比例分配,建议分配比例如下: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0%,组织领导者(至多2人)每人不超过10%,主要实施参加者(至多2人)每人不低于10%,其余人员分配剩余奖金。(七)其它第二十二条参与推荐、评审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对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技术内容和评审情况,不得剽窃成果内容。第

44、二十三条申报各级科学成果奖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实,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两年不得申报科技成果的处罚。第五章 陈四楼煤矿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条 陈四楼煤矿知识产权,包括: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2、商业秘密。主要是指矿各单位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矿各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第二条 矿

45、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第三条 矿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矿各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审核矿各单位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3、代表矿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4、代表矿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6、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第五条 矿各单位员工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

46、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1、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2、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利用本单位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利用本单位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第六条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陈四楼煤矿,矿各单位及个人未经

47、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所在单位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第七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八条 矿各单位的商业机密等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各类科技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技术中心报告,按有关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矿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第十条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

48、及的具体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技术中心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第十三条 对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依照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第十四条 在与其他单位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第十五条 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49、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第十六条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技术中心有权制止侵权行为,维护矿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奖励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知识产权的,或造成矿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技术中心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矿监察科举报。第十九条 侵害人为单位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

50、责任。第二十条 侵害人为外单位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遵循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陈四楼煤矿科技创新市场化考评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陈四楼煤矿科技创新市场化运作,提高我矿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快创新型矿井建设步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陈四楼煤矿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陈四楼煤矿科技创新考评工作由科技委员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采取月度考评,季度兑现,年终总兑现的方法。第四条 陈四楼煤矿对科技成果实行收购奖励制,收购价

51、格和具体评审标准执行陈四楼煤矿科技成果奖励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陈四楼煤矿重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陈四楼煤矿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陈四楼煤矿对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实行积分制考评,积分标准见附件二,每月底考评积分,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每季度根据累计积分结果,分系统进行排序,第一名奖励本季度月平均工资的5%,第二名奖励本季度月平均工资的3%,机关科室参照执行。获得奖励的单位有权进行二次分配,可将奖额的30%用于奖励队干,70%兑现给员工。第七条 季度累计积分低于20分,或成果推广率达不到85%的单位,不兑现奖励。第八条 全年累计积分低于90分,成果推广率

52、达不到85%的单位,不兑现目标责任合同的科技创新部分。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陈四楼煤矿。陈四楼煤矿科技创新考评积分标准序号项目内容积分办法备注1创新体系制度办法有创新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积1分只计一次2科技培训创新宣传培训每参加一次矿组织的科技培训,积1分3科技项目任务计划书有任务计划书,积1分技术合同签定技术合同,积1分开展活动每一活动月,积1分成果报告完成项目,有成果报告,且符合要求的,积3分4创新计划有年计划按要求填报年计划,积1分有活动记录每进行一次活动,积1分(多个活动的每月只计一次)有创新总结每月按要求完成总结,积1分5创新成果科技攻关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四等奖4

53、分技术推广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四等奖2分管理创新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四等奖1分技术革新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四等奖1分优秀设计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四等奖2分合理化建议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四等奖1分五小成果每项积1分6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推广每一个地点推广一项成果,积2分管理创新推广每推广一项管理创新成果,积2分7优秀论文公司级期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积1分省级期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积2分全国期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积3分8专利管理发明专利每项10分实用新型每项8分外观设计每项8分9QC成果QC小组注册每注册一个QC小组积1分只计一

54、次QC课题注册每注册一个课题积1分只计一次QC活动记录每一活动月,积1分QC成果登记每完成一QC成果,积2分陈四楼煤矿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市场化、规范化、精细化,推动矿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提升采掘工作面整体管理水平,使技术经济档案具有可借鉴性和指导性,为矿井后续安全生产发挥重要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技术经济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要成员:副总以上领导及相关科室科长其他成员包括技术中心、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企管科、劳资科、供应科、监测队、通风队及采掘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

55、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是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王启善兼任,并设立专职管理人员。二、管理职责划分根据分工和职责范围进行划分(职责分配表详见附件2),划分如下:1、生产科:负责设计、掘进、回采、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资料管理。从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到生产过程技术管理的分析总结,相关科室(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劳资科、供应科)和生产区队配合共同完成。2、企管科: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防治水等各阶段费用统计资料和分析总结,相关科室(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供应科、劳资科)和生产区队配合共同完成。3、劳资科: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防治水等各阶段人工时、人工费

56、、人员效率统计和分析总结。4、机电科: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等各阶段设备管理,工作面安装与回撤方式、工艺过程、设备布置、设备租赁费、电费和设备故障资料和分析总结。5、安检科: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防治水等各阶段安全隐患统计、安全伙伴管理、事故统计资料和分析总结。6、调度室:负责掘进、回采期间煤质指标完成情况统计、煤质措施管理、煤矸分流系统管理总结分析,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等各阶段矿车使用量统计和零碎影响事故统计总结分析。7、通风队:负责掘进、回采、回撤等各阶段一通三防资料管理和总结分析,监测队配合共同完成。8、供应科:负责掘进、安装、回采、回撤、防治水等各阶段材料、配件数量统计

57、资料和分析总结。9、技术中心:负责科技创新资料管理和总结分析、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考核及总移交工作。10、各生产区队:负责所归口施工阶段技术资料管理和总结分析,相关科室(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供应科、劳资科、通风队、监测队)配合。主管队长是本单位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技术副队长(或技术员)负责本单位技术经济档案具体管理工作。三、技术经济档案建立及分析内容1、图纸部分:涵盖设计、掘进、防治水、安装、回采、回撤、通风监测等工程的各种生产技术图纸;2、基础资料:涵盖生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各种原始记录、各项费用的投入统计;3、分析总结:涵盖工作

58、面从设计至工作面回撤各阶段技术管理和经营情况的分析总结。具体包括设计、掘进、地测防治水、安装、回采(包括煤质)回撤、通风监测、安全、机电、创新管理各项技术总结分析及经营成本分析和工作面综合评价报告。四、技术经济档案建立要求1、所有工作面都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包括工期较长的开拓工程、所属工作面单项工程及零星工程),除每月每头面进行一次技术经济分析外,每月进行一次工作面综合情况表填报(详见附件3、4),工作面回撤结束后,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总结。2、一个施工单位如当月施工两个或两个以上头面时,必须分头分面建立技术经济档案,杜绝多头面混建一个档案。3、技术经济档案必须有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纸质

59、资料应是原件,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资料,其签章手续完备,并建立资料索引、目录,有登记、编号,档案入柜。4、技术经济档案资料的收集,必须做到“广、快、全、准”,不得有缺失现象。5、技术经济档案纸质资料要规整以便于保管和查阅,格式要统一:图纸按标准图幅折叠,其它资料、表格一律采用A4纸打印。五、技术经济档案管理流程1、生产区队每月15日前,必须将上月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送交技术中心,纸质版本由生产区队打印保存。2、掘进工作面施工结束后,经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在10天之内施工单位将技术经济档案(图纸、基础资料、技术经济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技术中心。3、采煤工作面安装结束后,经有

60、关单位联合验收,在7天之内施工单位将技术经济档案(图纸、基础资料、技术经济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技术中心。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经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在10天之内施工单位将技术经济档案(图纸、基础资料、技术经济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技术中心。5、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后,经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在7天之内施工单位将技术经济档案(图纸、基础资料、技术经济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技术中心。6、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有关科室、通风队、监测队在7天之内完善技术经济档案基础资料、技术经济总结分析。7、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资料整理完善后,由技术中心组织召开技术经济分析会。8、

61、完整的技术经济档案,由技术中心定期向矿档案室移交,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六、技术经济档案考核办法技术经济档案考核实行收购制,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每形成一套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矿进行收购,并根据编写、整理者贡献的大小给予每人10002000元的奖励。2、技术经济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检查标准(详见附件5、6)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低于90分时不兑现奖励。3、在公司技术经济档案评比中获得第二名以上的技术经济档案,对完成人员再进行等额收购价奖励。出现下列情况时,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1、 坚持一头面一建档,施工期间必须建立与施工地点相符的技术经济档案,凡一头面未建档的单位,分别罚施工单位主管队长和技术负责人500元。2、技术经济档案资料有索引、目录,进行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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