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7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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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辽宁泰阳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13147816092网址:一、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CFDA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4条、75条、76条、77条、78条、82条等相关规定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已于2016年2月26日公布,自2016年7月1日施行。)二、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三、办法中保健食品注册的含义是什么?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

2、册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四、办法中保健食品备案的含义是什么?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五、办法对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受理、审评、核查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组织保健食品审评,管理审评专家,并依法承担相关保

3、健食品备案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查验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负责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相关保健食品备案材料。六、办法对保健食品备案材料接收部门是如何规定的?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

4、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七、办法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申请人或备案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审评机构负责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验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开展复核检验,在6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工作,向总局提交综合审评结论和建议。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管理。八、办法对申请人或备案人、审评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如何划分的?与以往的注册管理制度相比

5、,办法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对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首次进口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总局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九、办法对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监管工作有哪些重要调整?办法规定,保

6、健食品注册申请由总局受理机构承担。以受理为注册审批起点,将生产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调整至技术审评环节,并对审评内容、审评程序、总体时限和判定依据等提出具体严格的限定和要求。技术审评按申请材料核查、现场核查、动态抽样、复核检验等程序开展,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审评机构均可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建议。十、办法对保健食品的注册程序有哪些重要调整?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由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者由其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变更的,应当由保健食品注册

7、人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注册申请人申请变更。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应当是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并提供人群食用情况分析报告以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等。十一、办法规定的注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主要有哪些? 十二、办法对备案人的资质要求主要有哪些?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二)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人、研发时间、研制过程、中试规模以上的验证数据,

8、目录外原料及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的论证报告和相关科学依据,以及根据研发结果综合确定的产品技术要求等;(四)产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必要时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据、使用部位的说明、检验合格证明、品种鉴定报告等; (五)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关键工艺控制点及说明; (六)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包括目录外原料及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试验评价材料,人群食用评价材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菌种鉴定、菌种毒力等试验报告,以及涉及兴奋剂、违禁药物成分等检测报告; (七)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

9、相关标准等;(八)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九)3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十)其他与产品注册审评相关的材料。十三、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除提交保健食品注册变更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外,还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材料: (一)改变注册人名称、地址的变更申请,还应当提供该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二)改变产品名称的变更申请,还应当提供拟变更后的产品通用名与已经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三)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项目的变更申请,还

10、应当提供所增加功能项目的功能学试验报告;(四)改变产品规格、保质期、生产工艺等涉及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申请,还应当提供证明变更后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与原注册内容实质等同的材料、依据及变更后3批样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项目检验报告;(五)改变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变更申请,还应当提供拟变更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十四、申请变更国产保健食品注册(一)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二)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四)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五)人

11、群食用情况分析报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以及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十五、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十六、办法对保健食品技术转让程序有什么调整?保健食品注册人转让技术的,受让方应当在转让方的指导下重新提出产品注册申请。产品技术要求等应当与原申请材料一致。审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评程序。十七、办法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补充资料的要求有什么调整?审评机构认为需要注册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注册申请人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材料。注册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补正的,不足以证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

12、,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成备案信息的存档备查工作,并发放备案号。对备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注册人申请变更注册,或者期满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按照备案程序办理。十八、办法规定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重点内容有哪些?十九、保健食品的名称 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13、 商标名,是指保健食品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者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用以表明其产品是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 通用名,是指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称。 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剂型或者食品分类属性等的名称。 备案保健食品通用名应当以规范的原料名称命名。二十、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 (二)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的词语; (三)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四)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 (五)除“”之外的符号; (六)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字母及数字等,但注册商标作为商标名、通用名中含有符

14、合国家规定的含字母及数字的原料名除外。二十一、通用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已经注册的药品通用名,但以原料名称命名或者保健食品注册批准在先的除外; (二)保健功能名称或者与表述产品保健功能相关的文字; (三)易产生误导的原料简写名称; (四)营养素补充剂产品配方中部分维生素或者矿物质;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词语。办法对保健食品命名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是在广泛征求企业、行业组织、基层监管部门以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已于2015年8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5日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

15、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并要求已批准注册的相关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产品名称。考虑到已上市保健食品名称市场认知度问题,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给生产企业一定的过渡期,允许标注新产品名称的同时标注原产品名称。目前,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保健食品命名问题,通过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以及审评细则,规范保健食品命名以及技术审评等监管工。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明确不得使用功能名称或者与表述产品功能相关的文字;规定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二十二、办法中

16、关于保健食品命名的规定怎么执行?二十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管理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并载明产品名称、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注册号、颁发日期及有效期、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产品规格、保质期、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以及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附件应当载明产品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等。同时,规定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二十四、保健食品备案证书的管理该办法明确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应

17、当进行备案,规定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该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发放备案号,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同时,规定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G+4位年代号+2位省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顺序编号;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J+4位年代号+00+6位顺序编号。二十五、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该办法规定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并且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及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大家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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