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113166573 上传时间:2022-06-2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3.7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资源描述: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1(有答案)(1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住在富人区的她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拔高检测卷(有答案)一.综合能力测验(共20题)1.单选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C.甲看见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因忙于炒菜,便未理会。等炒完菜,甲发现丙已窒息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D.甲见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至井底后,发现井下

2、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有作为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选项A说法正确。小偷翻墙入院行窃,主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包括利用宠物撕咬进行阻止。但是,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仅仅只是意图侵犯财产的盗窃犯,显然不能放任宠物将小偷咬死。甲作为藏獒的主人,能够制止藏獒的撕咬而不制止,导致小偷被咬死,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B说法正确。由于乙的先行行为,致使丙的生命安全

3、处于危险状态,此时乙对丙负有救助义务,乙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导致丙死亡,成立不作为犯罪。因之前乙已实施积极的杀人行为,因而只须定一个故意杀人罪,无需数罪并罚。乙之所以放弃救助丙,是因为路人的甲劝阻,因而,就乙的不作为而言,甲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甲属教唆犯。 选项C说法错误。8周岁的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甲对其具有法律上的监护义务,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具有阻止的义务。甲看见乙掐住丙的脖子,本应阻止乙的危害行为,但却未予理会,致使丙窒息而亡,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D说法正确。乙掉落深井,此时甲对乙并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因此甲不成立不作为犯。另外,如果甲在拉绳子过程中发现是仇人乙而放手致其高处坠

4、落致死,则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2.单选题 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A.杀人凶器B.贪污的赃款C.鉴定结论D.被害人陈述正确答案:D3.多选题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D.构成拐卖妇女罪、 强制猥亵妇女罪, 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 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正确答案:ABD本题解析

5、: 选项 A、B 说法错误,选项 C 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240 条第 1 款第(五)、(七)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情况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都属于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加重情节。据此可知,拐卖妇女罪包含了“采用绑架手段”及“打成重伤”的情况,但是不能包含强制猥亵行为。选项D说法错误。刑法第 240 条第 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据此可知,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既遂。4

6、.多选题 下列哪些逮捕人犯的情况是合法的()。A.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的B. 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法警执行的C.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的D.由公安机关自行批准和自行执行的正确答案:AC5.单选题 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A.宪法B.民法C.行政法D.侵权法正确答案:A6.多选题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 值 12 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 10 万元。 乙构成犯罪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

7、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收受该企业 5 万元。丙构成犯罪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 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 5 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BC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刑法修正案(七)第13 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

8、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上述规定,ABC的行为均成立犯罪D项中,根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

9、罪定罪处罚。丁与该公司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在离退休后收受原请托人财物的,不能定受贿罪,D项错误。7.多选题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 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 应当实行并罚正确答案:ABD8.多选题 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B.果树

10、上已成熟的果实C.动物腹中的胎儿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正确答案:AD9.问答题 案情: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点拦路抢劫赵某的财物,当晚19点55分,洪某到达了现场,但没有发现蓝某,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蓝某此时到达了现场,与洪某一并从赵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先离开了现场,洪某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

11、,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 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而亏损。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租车人没有按时归还,B公司就会根据GPS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期届满时B公司也会将汽车收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从B公司租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后,洪某

12、伪造了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与购车发票,找到C小货公司借款50万元,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洪某50万元。洪某归还了A银行的30万元贷款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 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緝洪某。洪某看到通缉后,得知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自己1995年的犯罪事实,便找到甲市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请白某向公安局领导说情,并给白某5万元现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说情时,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同时从白某处打听到洪某的藏身之地。随后,李某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洪某。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对C

13、小贷公司的诈骗事实,但否认自己对B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也没有交待1995年的犯罪事实,但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并且检举了黄某与程某的一起犯罪事实。 洪某主动交代的另一起犯罪事实是:2016年10月5日,洪某潜入某机关办公室,发现办公桌内有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便将信封和现金一起盗走。次日,洪某取出信封中的现金(共8000元)时,意外发现信封里还有一张背面写着密码的银行卡。于是,洪某就对其妻青某说:“我捡了一张银行卡,你到商场给自己买点衣服去吧!”青某没有去商场购买衣服,而是用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了4万元现金,但没有将此真相告诉洪某。 洪某检举的犯罪事实,是其与程某喝酒时

14、由酒后的程某透露出来的:黄某雇请程某伤害黄某的前妻周某,声称只要将周某手臂砍成轻伤就行,程某表示同意,黄某预付给程某10万元,并许诺事成后再给20万元。程某跟踪到周某后,威胁周某说:“有人雇我杀你,如果你给我40万元,我就不杀你了,否则我就杀了你。”周某说:“你不要骗我,我才不相信呢!”程某为了从黄某那里再得到20万元,于是拿出水果刀砍向周某的手臂。周某以为程某真的杀害自己,情急之下用手臂抵挡,程某手中的水果刀正好划伤了周某手臂(构成轻伤)。周某因患白血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患有白血病,但黄某知道。 程某后来向黄某索要约定的20万元时,黄某说“我只要你砍成轻伤你却把人砍死了,

15、所以20万元就不给了”。程某恼羞成怒将黄某打成重伤。洪某主动交代的事实与检举的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讯问,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1995年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虽然知道该犯罪事实,但一直未发觉犯罪嫌疑人)。 问题:请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与法定量刑情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陈述理由:如就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等存在争议,请说明相关争议观点及其理由,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正确答案: 一、洪某、蓝某抢劫一案 (一)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数罪并罚。 1.洪某对被害人赵某实施暴力压制反抗,劫取赵某财物的行为,构成抢

16、劫罪。 2.洪某以杀人手段劫取财物后,误认为被害人赵某已经死亡而实施“抛尸”导致赵某淹死的行为,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中的事前故意,对此应如何认定,有以下两种不同观点: (1)观点1: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 该观点主张将前后两个行为视为一体进行整体评价,洪某以杀人手段实施抢劫后的毁尸灭迹行为并不异常,没有中断抢劫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洪某的暴力抢劫行为与赵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洪某成立抢劫罪(致人死亡),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在加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2)观点2: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该观点主张严格恪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前后两

17、个行为分割来看,洪某的第一个暴力抢劫行为客观上未造成死亡结果,但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重伤与抢劫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应认定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在加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洪某实施第二个“抛尸”行为时,已经不存在对赵某进行暴力伤害的故意,只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并罚。 3.对于抢劫的犯罪事实,洪某成立特别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洪某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交代了自己1995年的抢劫罪,虽然公安机关知道该犯罪事实,但一直未发觉犯罪嫌疑人。洪某属于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成立特别自首。对

18、此特别自首的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就追诉时效而言: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说明公安机关对此已立案侦查,而洪某逃避侦查(逃至乙市),属于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对洪某的追诉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仍可追诉。 (二)蓝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 1.洪某、蓝某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主观上,洪某、蓝某具有共同抢劫的故意。客观上,两人有共同的抢劫行为。蓝某与洪某共谋抢劫,洪某使用暴力压制赵某反抗劫取财物,蓝某打探赵某行踪,并实施取财行为。因此,两人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2.对于赵某的死亡,蓝某

19、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上述对洪某“抛尸”行为认定的不同观点,对蓝某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也有两种不同观点: (1)观点1:蓝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 按前述观点1,赵某的死亡与共同抢劫行为有因果关系,蓝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在加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2)观点2:蓝某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 按前述观点2,赵某的死亡与共同抢劫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系洪某过失导致赵某死亡,蓝某不需要为洪某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重伤与共同抢劫行为有因果关系,蓝某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在加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3.就追诉时效而言:抢劫罪

20、(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蓝某不存在导致追诉时效中断和延长的情况,案发时已经超过20年追诉时效,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洪某和蓝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洪某和蓝某有实施共同抢劫行为的意思联络,且实施了共同抢劫的行为,两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由于洪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蓝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所以,具体而言,二人在抢劫罪(致人死亡)或者抢劫罪(致人重伤)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21、。 二、洪某租车后质押骗取借款案 1.洪某骗取A银行贷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既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也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1)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而骗取贷款,存在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但其目的为经营,而且主观上想归还贷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2)洪某虽然主观上有骗取贷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有使用虚假产权证明做担保的骗取贷款的行为,但由于洪某及时归还贷款,所以不属于给金融机构造成严重损害结果或具有严重情节的行为。因此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2.洪某租用B公司汽车用于质押的行为(两种观点):构成合同诈骗罪或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观点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22、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洪某与B公司签订租车协议,隐瞒自己不予归还的事实,骗取B公司交付所租的车辆。B公司虽然可以根据GPS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但这不能否认洪某的非法占有目的,洪某具有排除B公司对车辆占有,而且利用车辆进行质押贷款的目的,换言之,洪某对车辆不仅有排除意思,也有利用的意思,因此洪某有非法占有目的。洪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观点2: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被害人具有财产损失。洪某明知B公司可以定位将汽车取回,不会有财产损失,因此,洪某只有利用车辆进行质押贷款的目的,而没有排除B公司对车辆占有的目的。也就

23、是说,洪某仅有利用的意思,而无排除的意思,因此,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且,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B公司并无财产损失。因此,洪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10.多选题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C.甲不需要对丁的死亡后果负责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正

24、确答案:AD本题解析: 甲乙丙有共同伤害丁的意思联络,且实施了共同的行为。因此,甲乙丙成立共同犯罪。A项说法正确。甲乙丙仅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有共同的犯意,成立共犯,在实施伤害行为时,由于甲在外望风,没有参与实行行为,甲对杀人行为没有犯意,因此,对故意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说法错误。甲虽然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但是应该对死亡后果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因此C项说法错误, D项说法正确。11.多选题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

25、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D.甲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BD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的区分。刑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故A 项错误, B 项正确。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 D项错误。12.多选题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

26、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 15 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 任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 15 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 女、儿童罪C.15 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D.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 15 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 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正确答案:ABD本题解析: 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

2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以上八种情形,指的是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罪名。A项中, 15 周岁的人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奸淫幼女的,虽然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他应该对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强奸罪,因此,A的说法错误,当选。C 项说法正确, 不当选。 B 项中 15周岁的人虽然对强奸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 B 和 D的说法错误,当选。13.单选题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

28、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 选项A错误。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包括购买与出卖两种行为,只要实施了购买和出卖两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属买卖,而不要求既实施了购买行为,又实施了出

29、卖行为。因为先购进然后卖出是一种倒卖行为,刑法中对倒卖类的犯罪,是有专门规定的,如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文物罪,等等。既然有些犯罪将买和卖并列,就意味着买、卖两个行为中,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就构成犯罪。 选项B正确。同类解释规则是指当刑法列举了相关事项的同时又设置了概括性规定时,对于附随于确定性词语之后的概括性词语,应当根据确定性词语所涉及的同类事项确定其含义及范围。即运用列举和概括两种方法来共同表述概念的,概括的方法所表述的概念的外延应与列举方法所表述的概念的外延处在同一个层级上。之所以既用列举又用概括的方法来表述,就是要使概括的表述方法与列举的表述方法具有可比性,

30、即用列举来为概括提供参照。因此,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时,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选项C错误。当然解释,属于论理解释的一种,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本来就包括“捏造”和“散布”两个行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只包括“散布”一个行为。因此,将该种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应属于扩大解释,而非当然解释。 选项D错误。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

31、的真实含义。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不应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应在公民的预测可能性之内,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尸体”是人或动物死后的身体,即肉体,而“骨灰”是尸体焚烧以后留下的灰烬,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完全超出了“尸体”的字面含义,不属扩大解释,而属于类推解释。 14.单选题 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

32、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 自2012年以来,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来看改变了传统的观点,采纳的是新观点。新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言,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的。因此,15周岁的乙与其父亲能够成立共同犯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33、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可知,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但因乙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而甲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5.单选题 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 著作权法第 2 条规定:“中

34、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本题中,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16.多选题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证明意见()。A.被告人有罪B.被告人无罪C.被告人罪轻D.被告

35、人应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BCD17.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 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 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正确答案:ABCD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

36、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A 项符合题意。 B 项中,抢劫致人死亡包括在抢劫过程中致救助人死亡的情形,B 项符合题意。 C项属于打击错误,虽然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严某与贺某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中“人”的范畴,根据法定符合说,仍然成立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C项符合题意。 D项属于转化型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题意。 18.问答题 案情: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

37、。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

38、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接受乡镇政府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村长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

39、贿罪. 本题解析: 考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解析本题注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并不从事公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

40、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本案中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同意签订租赁合同的事实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特征。村长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1万元为黄某、李某谋取利益,故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9.多选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 别过来,我胆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 刚准备离开现场, 骗局就被识破。 被害人追赶丙。 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 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

41、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 迅速逃离现场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 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正确答案:ABC本题解析: 刑法第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中,甲虽然在入室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拿起菜刀,但是,他是因为胆小把菜刀护在自己的胸前,并没有展示菜刀并使用暴力威胁受害方,因此,不认为是转化型抢劫,A项应该选。 B 项中,乙的侵犯对象是狼狗, 并没有针对王

42、某实施暴力,因此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转化型抢劫,B 项应选。 C项中,丙虽然当场使用了暴力,但是,使用暴力的对象是自己,而非是受害人,因此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选。D项中,丁盗窃后被发现,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因此,应该适用转化型抢劫的规定,不选。20.多选题 关于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关系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 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B.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 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 1 人死亡

43、。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C.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 罪D.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 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正确答案:CD本题解析: A 项中甲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刑法第 133 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B项中的乙与王某都成立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成立的要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C项中,丙并没有在公共的交通运输路上,只是在工地作业,因此,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交通肇事罪,而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丁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撞死常某的重大事故。成立交通肇事罪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