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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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业务介绍【精品文档】第 43 页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业务介绍第一部分 赴新加坡上市概况一、新加坡金融业介绍新加坡自1970年代开始,通过其政府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不断推动和发展,现已成为本区域主要金融中心之一。新加坡金融服务业的产值已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目前在新加坡共有超过200家银行,其中本地银行只有三家,分别是大华银行,发展银行以及华侨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加坡的金融业拥有一完整的监管体系,透明度高,管理严谨,吸引了从东南亚到国际性的金融投资者,新加坡有东方“瑞士”的美誉。二、新加坡交易所(或称“新交所”)简介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于1

2、973年6月4日正式成立,1999年12月1日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合并成新交所(“SGX”)。新交所于2000年11月23日作为一上市公司上市。在过去的十年中,新交所从1993年的235家上市公司发展到2003年1月底的503家公司,其中主板上市的有384家,自动报价股市上市的有119家公司。总市值也从1993年的2330亿新元增加至2850亿新元。随着全球经济的下滑以及股市的趋软,新交所的海峡时报指数也从1993年的2425点下至2003年的1291点,年交易量却从1993年的700亿新元升至2002年的1100亿新元。从新交所上市公司的行业来看,制造业最多占了39%;商贸业15%;服务业

3、13%;建筑业8%;交通,仓储与通信业6%;金融业6%;房地产业5%;酒店与餐馆业4%。上市的503家公司中,新加坡企业占了401家(80%),外国企业102家(占了20%)。新加坡企业占了总市指的1690亿新元(59%),外国企业为1200亿新元(41%)。比较香港交易所和东京交易所,在新交所上市的外国企业的比例最高(20.2%)。以上市外国企业的行业来看,制造业为46%;商贸业18%;服务业14%;金融业5%;交通,仓储与通信业4%;房地产业4%;农业2%以及酒店餐馆业2%。在上市的外国企业中,来自香港为42家(40%);中国19家(19%);东南亚17家(17%);日本8家(8%);欧洲

4、和澳洲各4家(4%)。中国上市的企业包括了天津中新药业,中翔路桥,蛇口招商港务,大众食品,联合食品,中国航油,中远投资,上海联合水泥等企业。这些上市企业中,有些是新加坡注册公司,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是在中国,如亚洲电力,源光亚明,龙置地和上海联合水泥;有些是中国股东收购并控股的原上市企业,如中远投资,中国招商亚太和百嘉力;有些是国内企业通过在新加坡或百慕达注册公司上市的,如中航油,联合食品,大众食品,中翔路桥等。三、关于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的常见问题1、新加坡有几家证券交易所? 新加坡交易所是新加坡唯一的证券交易所。一家企业可申请将其股票在下列交易板上市:(1)新加坡交易所的一级股市;或(2)新

5、加坡交易所的自动报价系统上市。 在自动报价系统上市的企业一般是其未达到一级股市上市的要求,自动报价系统上市准则没有对申请者的业绩或利润有任何要求。 若在自动报价系统上市的企业在上市至少两年,且符合一级股市的上市要求,则该企业可升级至一级股市。2、中国企业可在一级股市及自动报价系统上市吗? 可以,中国企业可申请以首次上市或二次上市的形式在一级股市或自动报价系统上市。 申请二次上市的中国企业必须已经或将同时在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企业通常以新元报价,但也有以外币(以美元为主)报价的。3、上市有哪些要求?一级股市自动报价系统税前利润1.最近三年税前利润累计不低于750万新元,其中每年税前利润不低

6、于100万新元;或2.最近一年或二年税前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新元;或3.按发行价格和首次公开售股后的发行股本计算不低于8000万新元。无具体要求业务应具备可行性和盈利能力,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股权结构1.若市场资本少过3亿新元,已发行股份的25%由1000名股东持有;2.若市场资本相等于3亿新元但少过4亿新元,已发行股份的20%由1000名股东持有;3.若市场资本相等于4亿新元但少过10亿新元,已发行股份的15%由1000名股东持有;50万股股份或已发行股份的15%(以比较多者为准)由500名股东持有历年经营记录一般为3年,也有1或2年,视乎情况而定不具备历年记录的企业须证明其需要资金实施某

7、一项目或产品开发某种产品(须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和预算)连续经营管理一般3年,也有1或2年,视乎情况而定不适用会计准则新加坡,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同样4、申请上市企业须具备什么资格?新加坡交易所在评估申请上市企业是否适合上市时,会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企业的资金规模。投资人士所希望的是不断增长的营业额及预计在未来营业额和收入仍有持续发展的前景; 管理层及具有控股权股东的资信。机构投资者特别注重企业不只是依赖一位企业家的才能,企业的控股股东应有其他富有经验的主要管理人员从旁协助; 申请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其相对稳定性。为吸引投资者,一家尚未获得公众信任的企业,需要有一项产品或服务以证明其在同行业中

8、处于领先地位。无论吸引力来自新科技或翻新旧意念,都必须使投资公众认为该企业拥有无限潜力,能在增长的行业中发展令人振奋的新产品,及具有发展非单一产品的潜质; 招股说明书,备忘录或介绍性文件草案中的披露资料是否充分。5、上市企业的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作出令新加坡交易所满意的安排以使其股东能在新加坡迅速办理股东登记。 企业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必须符合新加坡会计报表标准,国际会计标准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企业必须有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必须长住于新加坡。6、申请上市须呈交哪些文件? 招股说明书; 首次上市企业须呈交其章程或其他企业组成的文件; 由专业人士和上市企业的管理层所出具的确认书和声明书

9、; 由上市企业及其每一家主要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中每年经审计年度会计组成的财务报表; 审计师致管理层有关上市企业及其主要子公司内部管理及会计制度的报告;7、上市需要的顾问? 牵头行/主理行。需是新加坡交易所的会员,银行,商业银行或其他新加坡交易所认可的机构,负责上市,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络等申请上市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律师。熟悉证券发行细节的律师将负责上市中的法律问题; 会计师。富于上市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就上市准备程度作出初步的评价,并协助提高管理能力与准备上市事宜; 公关公司。协助提高企业对投资公众的吸引力,有效地传达企业信息。8、新加坡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需要多长时间?自呈交上市企

10、业申请文件之时开始算起,新加坡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需要的时间约外四至六个星期。在呈交申请文件之前进行公司重组,准备会计帐目和招股计划书草案等所需要的时间介于六个月到两年不等,其中重要的考虑要点是准备因上市所需管理层的时间。寻求上市的企业应作出合理的时间预算,并指派适当的人员代为处理企业一些日常的行政工作,以便减轻高层管理人员在上市期间的工作量。9、上市的费用?在交易所上市是一项费用昂贵的行动。必须支付的专业费用包括了牵头行,包销商,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公关公司等,一般在100万美元左右。但这笔费用都可在上市集资中包销。10、其他上市途径?除了以首次上市的方式之外,还可以通过以收购现有上市公司

11、的做法(或称买壳上市)。通常买壳上市有以国内资产交换股票而成为大股东,或以现金直接收购股票。相对来说,用现金收购方式最直接也比较简单,操作时间较短。但此方法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收购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以及关联交易的规则,用买壳上市方式的中介费用一般不超过100万新元。第二部分 赴新加坡上市操作流程中国企业到新加坡上市可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新加坡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间接上市即国内企业在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间接上市主要有两

12、种形式: 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一)新加坡上市的条件和程序1、新加坡上市的条件(1)税前营利要求 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营利要求,近三年累积税前营利需要超过新币七百五十万元(S$7,500,000)并在这三年里每年税前营利不低于新币一百万元(S$1,000,000)。如果近两年累积税前营利超过新币一千万元(S$10,000,000)也可以达到营利要求。 公司在SESDAQ板(创业板)上市,没有营利要求,但有营利有助于上市申请。 在计算税前营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如果有

13、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于适当的调整,但必须是与公司直接有关的因素,像9.11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 另外,申请上市营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营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营利上扣除。 (2)财务要求 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 (3)管理层 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2、新加坡上市程序(1) 公司欲到新加坡上市首先应委任新加坡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

14、等专业人士 ( 简称专业人士 ) 对公司进行初步分析,看看俱不俱备上市资格。一些专业人士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有一些将这部份的费用打入后期工作费用里。专业人士也可能提出改组建议。 (2) 专业人士觉得可以一试,就可以介绍公司到上市经理。上市经理是新加坡交易所批准的上市项目总经办,他们都是券商或投资银行。上市经理的决定非常关键,如没有一个上市经理愿接,上市就没有可能。公司可以直接与上市经理联系不需经专业人士介绍,但除非公司知名度很高,否则未经专业人士初步分析的建议书往往直接进入档案室,所以专业人士的初审还是必要的。 (3) 如上市经理觉得可行,就与律师、会计师一起做个更详细的公司分析,并将资料处理

15、编成上市申请书报新加坡交易所。 (4) 新加坡交易所答复,答复共有三种: a. 不批,公司可以重新申请,但需针对不批理由进行改组,前题是上市经理对公司还有信心; b. 有条件批准 ( 非常可能 ) ,公司要满足条件后再报新加坡交易所; c. 无条件批准。 (5) 当交易所无条件批准或确认条件满足后,上市经理会安排招股书与其他手续工作如财务与账目审计、产业评估、法律评估、包销商等,这些工作也可以在之前就开始。 (6)上市经理安排公开招股工作。 一般上市过程需要四到八个月。提交上市申请时,可以先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系,且预先解决问题。 (二)中国公司在新加坡直接上市的条件和程序直接上市是指国内企业通过

16、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直接到新加坡进行上市融资。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国内法律与新加坡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国内和新加坡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和新加坡申请上市,本部分主要介绍国内重组和审批的流

17、程。1、中国公司申请新加坡直接上市的条件(1) 符合中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 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4)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 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中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国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1) 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

18、,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2) 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3) 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4) 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5)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6)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7)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8)

19、公司章程。(9) 招股说明书。(10) 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11) 法律意见书。(12)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13) 发行上市方案。(14) 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3、直接上市及政府审批程序(1) 确定中介机构和重组方案以IPO方式在新加坡上市需聘请境内注册的土地及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直接上市的公司重组方案,将受到外商投资主业政策的限制。(2)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文件,作为公司境外上市的预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向境外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前三个月,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有关文件:a、 企

20、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b、 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c、 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企业确定中介机构后,还应将中介机构名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3) 开展土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公司需由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重组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报告,并报有关部门确认。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出具审计关联交易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制作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4)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

21、,进行公司登记注册。发起人应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a、 省级人民政府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b、 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c、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d、 公司章程草案;e、 资产评估报告;f、 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批复(如需要);g、 验资报告;h、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i、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外围方案的批复;j、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k、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及涉及国家资产投项目的立项批复;l、 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m、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n、 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o、

22、 律师出具的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p、 其他有关文件。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即依法成立。(5) 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递交A1表格)。在递交A1表格前5个工作日,应将A1表格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6)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及选举独立董事,并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后,即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并通过选举独立董事、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

23、在境外上市等决议。(7)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a、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b、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c、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d、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e、股份公司H股章程;f、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g、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8)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

24、并报送以下文件;a、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b、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c、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d、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e、公司章程;f、招股说明书(最新稿);g、关联交易协议;h、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i、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意见书;j、发行上市方案;k、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9) 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上市的正式申请(进行聆讯)(10) 公司进行路演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需特

25、别指出的是,如果公司拟纳入上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问题,公司须在上述所有步骤之前,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局)关于公司重组及境外募集股份的同意。这是公司确定重组方案的先决条件。(三)间接上市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上市时机的选择问题。1、新加坡间接上市的国内审批程序根据上市方案的不同,所涉及到的国内审批部门也不同。如果以买壳或造壳的方式在境外上

26、市,所涉及的国内审批部门较为简单,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国内审批过程包括: (1)公司在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3个月前,向证监会报送以下文件,作为预申请;a、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b、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c、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d、中介机构名单;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2)就产业政策问题咨询国家行业主管及外经贸部的意见;(3) 公司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5个工作日前,应将初步申请的内容报证监会备案。(4)公司在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正式申请10个工作日前,向证监会报送

27、各项要求的上市文件,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2、造壳上市境外造壳上市是指,公司在境外百慕达、开曼、库克群岛、英属处女群岛等地注册公司(或收购当地已经存续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内资产,而境内则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将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以达到上市目的。造壳上市的主要程序,与其他境外上市方式大体一致,主要区别之处是造壳和换壳过程。(1)造壳过程a、大股东必须取得境外身份。民营企业中持股超过50%的大股东,可以考虑移民境外某岛国或小国家,在一、两个月时间内,即可获得合法的境外身份。b、注册控股公司。大股东以境外身份,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司法地区注册控股公司,用以

28、控股境内产业。以下试以百慕达为例。c、实现百慕达公司控股境内产业。试以图解如下: (重组前) (重组后)(2)换壳:即将境内公司的资产置换入百慕达公司。百慕达公司控股境内ABC公司常用的方式有: 股权置换:也可认为是股份收购(Stock Acquisiton)即百慕达公司与ABC公司换股。过程中不发生现金交易关系。这种方式在境外是非常普遍的,但99年开始,证监会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种方式,不能解释“在境内的外商投资形成过程”,因此外商是否真有资金投入成为考察“合法性”的关键。 现金收购净资产:也叫资产收购(Asset Acquisiton),如企业在境外能获得足够外汇,可以通过百慕达公司以现汇

29、收购境内ABC公司50%以上净资产,达致控股目的。 合资方式。即外商百慕达公司投入现汇,与境内ABC组建合资公司,百慕达公司持大股。这种做法较之现金收购净资产方式,有利有弊。好处在于是现金收购方式目前在国内法律依据不十分充分,而合资方式有法可依。不利之处在于是,合资方式做大了资产规模,需要更多外汇,使许多企业无力承担。 合并报表,将利润和业绩注入百慕达公司。通过以上第3点操作,百慕达公司实现控股ABC公司后,原ABC公司相应比例的利润、权益则通过会计并报,注入百慕达公司。例如:原ABC公司利润1亿元,重组后百慕达公司控股80%,便有8000万(1亿元*80%)利润并入上市公司-百慕达公司,以实

30、现上市。3、买壳上市所谓买壳上市,是指国内公司通过收购新加坡市场上的已上市公司,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收购国内控股公司的实体资产,从而将国内公司的主体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实现国内控股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已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外非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重要途径。其操作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初始状态:境内企业为纯内资企业; (2) 原股东在百慕达、BVI等地注册境外豁免公司(AAA离岸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外商,与境内原股东合资,或收购原境内公司净资产,使境内公司成为外商控股公司,则股权结构更为: (3)境外AAA离岸公司因控股境内AAA公司70%,可合

31、并报表。再将境外AAA离岸公司与“壳”公司进行股权置换。 (4)至此,买壳上市完成。 买壳上市与直接上市相比,在融资规模和上市成本上都有明显的差距。买壳上市获取收益的主要途径是配股融资,其筹资规模与首次公开发行不可同日而语,而成本却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采用买壳方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的方法时,一定要选好壳资源,做好成本与效益的测算。第三部分 赴新加坡上市相关法规目前,我国企业赴海外上市融资涉及内地权益问题,目前必须遵循的内地法律规定主要有如下四个:(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3)中国证券监

32、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关于无异议函的要求已于2003年4月1日取消)l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1997年6月20日国发号)1992年以来,国务院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在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中,对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有关政策作了明确规定。但最近一个时期,一些机构和企业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境内资产以各种形式转移到境外上市,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针对目前境外上市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

33、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在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包括中资为最大股东,下同)的境外上市公司(以下称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进行分拆上市、增发股份等活动,受当地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但其中资控股股东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事后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加强对股权的监督管理。二、在境外注册的中资非上市公司和中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其拥有的境外资产和由其境外资产在境内投资形成并实际拥有三年以上的境内资产,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依照当地法律进行,但其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不满三年的境内资产,不得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

34、和上市,如有特殊需要的,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审批。上市活动结束后,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三、凡将境内企业资产通过收购、换股、划转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或者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以及将境内资产通过先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再注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或者中资控股股东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按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审批。四、重申国务院关于暂停收购境外企业和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的通知(国发199369号)规

35、定的精神,禁止境内机构和企业通过购买境外上市公司控股股权的方式,进行买壳上市。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以擅自发行股票论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部门领导,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当事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单位和有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员由中国证监会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以处罚。各地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监督所属企业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境内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融资应主要采取直接上市的方式,国务院证券委要继续指导好这项工作,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境外上

36、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l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1999年3月29日国经贸企改1999230号)境外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到境外募集资本的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大多数公司在制度创新和转换经营机制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也有一些公司的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完全到位,在规范运作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严格遵循境内外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持续责任,树立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现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

37、司的经营机构与控股机构必须分开公司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公司管理体制。公司和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必须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机构主要通过股东会以法定程序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的机构,特别是董事会、经理层、财务、营销等机构应独立于控股机构;凡是目前没有独立的,必须在1999年底前分开。控股机构的内设机构与公司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前者不得通过下发文件等形式影响公司机构的独立性。控股机构向公司派出股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二名,且

38、必须分清各自职务的职责,承担所兼职务的法定责任和行使所兼职务的法定权利,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知识能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营销主管和董事会秘书。二、进一步深化控股机构和公司的改组工作国有控股机构的主要业务和资产已纳入公司的,控股机构的职能要逐步划转或合并到其他国有法人实体。除公司业务外还拥有其它资产和业务的控股机构,应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要逐步分离控股机构的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并购、移交地方政府、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实现社会化经营。对于目前难以彻底分离的,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保证在财务和人员等方面与

39、公司分开。分离公司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要严格执行上市重组时公司与控股机构所签订的协议;对分离不彻底的,要继续分离,限期完成。新上市的公司应在上市前制订分离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的具体方案,有关遗留问题要明确解决的办法和责任,否则不予批准上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公司和控股机构的改组工作。三、明确公司决策程序,强化董事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决策程序,不能以非股东大会的任何形式代替股东大会进行决策。公司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如联席会议等)代替董事会进行决策。凡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按法定时间事先通知所有执行董事及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40、,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可要求提出补充材料。当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或缓议董事会所议的部分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董事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勤勉尽责。董事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无法出席董事会,不得转让其表决权,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凡未按法定程序形成经董事签字的书面决议,即使每一位董事都以不同方式表示过意见,亦不具有董事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赞成票的董事应承担直接责任;对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

41、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反对票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不得免除责任;对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在表决中未明确投反对票的董事,也不得免除责任。董事会要对会议所议事项及决议进行完整记录。董事会秘书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所议事项,并在决议上签字,承担准确记录的责任。四、强化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功能,积极利用好社会咨询力量公司董事会要集中精力组织研究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可根据需要成立战略决策、审计等专业性的委员会。公司在作出有关市场开发、兼并收购、新领域投资等方面的决策前,对投资额或兼并收购资产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0以上的项目,应聘请社会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

42、事会决策的重要依据。五、保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下同)的选举、委派或聘任,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特殊原因,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章程要求的任期内不得随意变动;若变动,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经营业绩突出的公司,董事长、经理应相对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应吸收在发展战略、财务、营销、技术开发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主管、董事

43、会秘书应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境外上市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公司要立足境内和境外人才市场,择优聘任财务、市场开拓、技术开发等高级管理人员。六、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应增加外部董事的比重。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外部董事应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知识能力以履行其职责。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

44、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七、加强公司监事会的建设公司要不断强化监事会的功能,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监事会的具体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避免监事会流于形式。公司监事会的首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有了解和查询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可按规定程序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门索要有关材料,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可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可委托公司监事会对特定的事项进行调查。公司应增加外部监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下同)的比重。如果公司监事会换届,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

45、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监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公司外部监事应向股东大会独立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责表现。八、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经董事会授权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与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要注意增强公司透明度,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并在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九、探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办法公司可从自身经营特点出发,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物质利益与公司业绩联系起来,根据收入公开、提高透明度的原则,设计各具特色的分配和奖励办法。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可采取适当的

46、形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在技术创新、经营风险大、挑战性强且绩效易于考核的岗位上的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十、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公司要防止和改变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要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公司可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招工的条件、方式、数量与时间。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可实行经济性裁员,解除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辞退、开除职工。公司要取消“干部”和“工人”的称谓,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和岗位界限,不得套用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对管理人员要实行竞争上岗、淘汰下岗。公司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和内部分配办法。公司必须

4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对职工福利分房。公司要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等项保险。十一、政企分开,规范股东与公司的出资关系解除公司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公司与政府部门在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要彻底脱钩。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得向公司收缴任何形式的管理费或监管费。行使公司国家股股权的机构或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持股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任何股东机构及其委派的代表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对公司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批

48、准手续。l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7月14日)为支持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今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经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均可自愿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现就公司申请到境外主板市场上市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一)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二)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三)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

49、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四)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五)上市后分红派算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六)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司申请境外上高中须报送的文件(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定绩与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盈利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见附件)。(二)所在地省级

50、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三)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四)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五)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八)公司章程。(九)招股说明书。(十)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十一)法律意见书。(十二)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十三)发行上市方案。(十四)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三、申请及批准程序(一) 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理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好

51、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3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一)至(三)文件,一式五份。(二)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三)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四)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扫片监会备案。(五) 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5个工作日前,应将初步申请的内容(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A1表)报证监会备案。(六) 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正式申请(如在香港联交所接受聆讯) 10个工作

52、日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四)至(十四)文件,一式二份。证监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l 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9日证监发行字200072号)最近一个时期,一些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以下简称境外公司)在香港创业板、美国那斯达克等境外市场发行股票和上市。针对境内律师就上述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向我会进行的查询或报送的法律意见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如有关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规定的情形,则依照该通知执行。二、如上述事宜不属于国发199721

53、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律师就该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境外公司的基本情况:设立时间、注册地点、股权结构(附框图)及其股东背景(最终权益持有人)、拟上市资产构成(附框图)、从事业务等;2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主承销商及保荐人、拟上市地、预计筹资规模及用途等;3如果中国境内机构或公民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境外公司的股权,应详细说明该权益的形成及其演变过程,并对其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4境外公司上市资产中,如果直接或间接涉及境内权益,应详细说明该权益的形成过程,并对其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5说明境外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境内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并对其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发表意见。三、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负责受理法律意见书,并按以下程序办理:1如认为法律意见书陈述的事实不清楚或发表了不恰当的法律意见,将对律师进行书面查询,律师应及时作出修改补充;2证监会可就有关外商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3如没有进一步意见,则在收到法律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法律部函复律师事务所。四、对于出具虚假、误导性法律意见或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证监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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