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维修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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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泽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维修零星工程报 价 文 件发 包 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备案工程名称:洪泽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维修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意见:年 月 日 监管机构审批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洪泽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维修零星工程建设地点淮安洪泽经济开发区内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维修范围南至洞庭湖路北至苏北灌溉总渠,西至砚临河,东至砚马河,主要维修桥梁、机动

2、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井、雨水篦、道路标线、路牙石、雨水管道、零星坑塘等。详见附图。 质 量合 格服务期1年发包方式小型项目发包 承包方式包 工 包 料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投标费用购买有关报价文件资料200元(不退);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评标方法固定下浮率,按照综合下浮率数值最高单位为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报价文件份数书面报价文件(商务标)份数为:正本壹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副本贰份。领取报价文件 2019年3月14日起登入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联系人及方式张

3、弦18951261977书面答疑公布发放报价文件开始后接受质疑并答疑,招标人会书面公布答疑和报价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综合下浮率不得低于1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2019年 3月20 日 9时 00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开 标时 间地 点2019年 3月 20日 9 时00 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一、 总则(一) 工程概况1、 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 现场条件(1) 施工场地拆迁、平整情况:具备开工条件(2) 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3

4、) 场内外道路:具备开工条件3、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

5、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

6、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9)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

7、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在整个发包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报价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招标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上述情况,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并清退出场,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四)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所

8、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报价文件(五)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和投标答疑补充文件、补充通知1、 投标须知2、 合同主要条款3、 施工技术标准、规范4、 报价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下载报价文件,同时应认真检查报价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报价文件后一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报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没有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报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报价文件(

9、六) 报价文件的语言:报价文件及投标人与发包人、招标代理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等均使用中文。(七) 报价文件的组成1、 投标书目录;2、 投标函(须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授权委托书;5、 项目经理简历表;6、 报价表;7、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后审的要求);(八) 报价文件编制1、 报价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 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3、 报价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的内容可以按同样格式

10、进行扩展;4、 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装订(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可采用A3);报价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不允许采用订书针装订或活页装订。5、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报价文件封面明显处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九) 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其它方式。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2)子账号:99020005303

11、62540(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 (4)行号:305308773048 4、保证金账户要求:每次投标,请投标人看清发包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一栏,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5、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可以电话联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以下简称“洪泽分中心”)财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

12、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洪泽分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17-87223270。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1)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2天打款并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采用现金、本票、银行汇票。(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问题,请联系洪泽分中心财务0517-87223270。(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6、中标结果公示不在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将适时退还给投标人。前三名

13、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7、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将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联系电话:0517-87223270。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中标人可取消其中签资格:(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2)投标人在抽签过程中如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 (3)投标人在抽签过程中不服从招投标监管部门合法监督管理的以及扰乱正常抽签程序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十) 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

14、投标人须将报价文件的正本装袋密封,必须在封袋上明显处标明“正本”字样。2、 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联系方法,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3、 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4、 因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发包人、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报价文件时,将在报价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十二)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

15、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报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并说明补充、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三、 开 标(十三) 开标1、 开标在报价文件确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报价地点为报价文件中确定的地点;2、 开标由发包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

16、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发包人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签署情况。发包人在报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无效报价文件除外)。报价文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发包人代表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级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四、 评 标(十四) 评标总则1、 本工程评、定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等法律法规。2、采用竞争性报价,按照综合下浮率数值最高单位为中标人,综合下浮率

17、低于16%的为无效报价;若最高综合下浮率有两家及以上相同的,由发包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发包人按照费率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相等的,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本工程施工发包评标定标程序(1) 初步评审(2) 详细评审(3) 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4) 确定中标人(十五) 清标工作组及评标委员会1、 评标委员会由发包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组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组建。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评标结论。(十六) 初步评审1、 本工程

18、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表中的资格必要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序号内容要求的标准和条件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打或说明)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19、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20、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承诺书(企业盖章)原件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7因拖欠工人工

21、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企业盖章)原件6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各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都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文件无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22、定地点的;(2) 未按报价文件规定装订、函袋密封标志的;3、出现下列情况视为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1)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报价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报价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7)未按报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8)报价文件载明的发包

23、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报价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0)、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报价文件的要求的; (11)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报价文件经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定为无效报价文件或者界定为废标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该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对所有

24、报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报价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5、评标委员会认为一切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和遗漏相关内容的投标价格均可列出并进行相应换算及补正,换算及补正后的报价作为初步评审得出的评标价。6、本工程发包人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低费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经初步评审得出的评标价)低于综合下浮率16%不能中标;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下浮率的,发包人有权宣布招标失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报价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

25、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澄清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地反映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和尽量减少无效报价文件的原则进行补正。(十七) 详细评审1、 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报价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2、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3、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十八) 报价文件的澄清1、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不完整、缺乏

26、说服力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报价文件中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的修改的函件和增加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报价文件的文本与电子版资料不一致的,以文本为准。五、 定 标(十九) 评标报告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应根据评标办法

27、,按照下浮率数值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相等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2、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的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代理人。4、 评标过程的保密(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

28、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发包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二十) 确定中标人1、 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报价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发包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

29、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4、 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发包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六、 授予合同(二十一) 中标1、 发包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具本单位的介绍信。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综合市场服务费,公证费。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履约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支票,存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及帐号(无息)。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

30、人承担。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相关规定缴纳人生伤害险。4、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尽快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5、 中标人不按上述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二十二) 合同签订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正式签订的合同送县招投标办公室备案。七、 其 它1、 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工期总体计划及分阶段计划的调整,以及对工程管理及确保工程质量提出的有关要求;2、 承包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随时准备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若发现有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发包人将有权无条件地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

31、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3、 承包人应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它配套工程的关系及相关工作,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成的其它工程设施,若有损坏或污染,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 第二章合同条款协 议 书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条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2、有关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甲方确认的图纸或相关书面资料。5、工

32、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第三条 服务期 1年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五条中标下浮率下浮率(大写): (人民币) ¥: 元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为乙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包括乙方工程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以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33、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5、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6、组织设计单位、乙方、监理及其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

34、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乙方不得擅自将其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确需分包的须书面报请业主审查批准。3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规范和地方相关规定及要求等施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有关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须在施工前报送甲方备案。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

35、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否则承担相应责任。8、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9、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10、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1、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

36、结算款中扣除。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3、甲方提供水源、电源,有关现场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进度计划1、进度计划:乙方于施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交的有关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应满足项目总工期要求,同时应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2、特殊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赶工期。3、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

37、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3)暂停施工如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第九条 工程质量一、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

38、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二、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按相应的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

39、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

40、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四、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五、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甲方会同有关单位、部门等及时组织验收。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

41、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4、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6、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1、乙方应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乙方材料

42、进场前,须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验收,未经甲方代表、监理验收,不得使用。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工作,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得使用。5、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6、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

43、担发生的费用。第十一条设计变更1、乙方执行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及资料。2、因甲方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方式:采用固定综合下浮率方式。 2、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承包人的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竣工结算审计时,工程量按实计取,同时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计价文件、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修订、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44、及有关取费定额、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等进行计价,并按约定下浮(下浮率为100%-中标费率),作为最终的工程审定价。3、工程款支付:每半年根据审计情况支付相应审计结果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第十三条质量保修与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质量保修 见附件1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见附件2第十四条争议、违约一、争议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合同确

45、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二、违约1、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3、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

46、偿。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3000元对乙方进行扣罚。5、应严格执行材料报验、工序报验制度,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负责剥离、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且甲方按每次10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6、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监理的指令、行文等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甲方按每次10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7、农民工工资: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如发生因拖欠、克扣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或扰乱社会秩序的,乙方负一切责任。8、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9、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

47、十五条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施工现场第三方人身安全并承担责任及费用,安全防护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其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十六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

48、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乙方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于合同签订前,汇入发包人指定的帐户中。第十八条 其 它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其余归相关部门备案留存。3、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 乙 方:法人代表: 法

49、人代表: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附件1: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为: 承包人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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