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及事项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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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10页 共210页丰台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及事项分解财政监督科一、法定职责依据行政处罚法及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组织开展对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协调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协助对涉及会计管理方面的举报、检举进行调查处理。二、执法事项(一)行政处罚以下行为适用会计法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第十五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三条。2、私设会计帐簿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吊

3、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款。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款。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

4、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款。(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款。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

5、)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三款。(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三款。1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6、,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三条。(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条。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1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

7、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一条。以下行为适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4、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赔偿费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995年国务院令第17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北京市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199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15、挪用国家赔偿费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

8、995年国务院令第17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2)北京市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199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16、未按照规定追偿国家赔偿费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995年国务院令第17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2)北京市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199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17、违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支付国家赔偿费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995年国务院令第17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2)北京市实施国家赔偿费用

9、管理办法的规定(199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以下行为适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8、企业在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中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以下行为适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19、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20、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

10、标准、对象和期限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21、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22、缓收、不收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23、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

11、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24、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25、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6、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27、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

12、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28、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29、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30、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31、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

13、: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32、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33、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34、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

14、五条第一款第(四)项。35、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36、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37、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38、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

15、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39、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40、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41、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42、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

16、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43、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44、违反规定调整预算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45、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46、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处罚种类:警告或通

17、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47、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48、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七)项。49、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处罚种类:警告或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50、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处罚种类:警

18、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51、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52、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53、虚列投资完成额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54、其他违反国家投资

19、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5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条。56、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一条。57、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

20、)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58、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59、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60、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21、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61、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62、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63、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64、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

22、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65、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66、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67、其

23、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68、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69、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70、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

24、入票据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71、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72、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73、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

25、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七条。以下行为适用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74、转让、转借或者涂改收费票据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公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75、不按照规定使用收费收据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公布)第

26、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76、瞒报、拒报收费收支情况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公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77、不按照财务规定上缴或者使用收费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公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78、非法制作、销售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

27、收据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1)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公布)第二十三条。以下行为适用北京市罚没财物收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79、违反北京市罚没财物收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北京市罚没财物收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修正)(1992年1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号令公布,1997年12月31日修正)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和区、县财政局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28、对尚未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行为适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80、以虚报、冒领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赠款资金,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滞留、截留、挪用赠款资金或者擅自改变赠款资金用途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1、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8号)第五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并可以采取暂停赠款资金支付、暂停出国计划审批等措施。”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赠款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赠款法律文件的规定,任何单

29、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虚报、冒领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赠款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滞留、截留、挪用赠款资金或者擅自改变赠款资金用途。”)(二)行政强制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十三条。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十四条。(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1998年北京

30、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二十条。2、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3、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四条。4、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五条

31、。5、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6、对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十四条。7、对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8

32、、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9、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10、对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11、对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12、对其他违反国

33、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13、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14、对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15、对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16、对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

34、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17、对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18、对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19、对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20、对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21、对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

35、、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22、对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23、对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24、对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25、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

3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26、对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27、对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28、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29、对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30、对虚增、虚减

37、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31、对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32、对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33、对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34、对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35、对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36、对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七)项。37、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38、对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39、对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理法律依

39、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40、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41、对虚列投资完成额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42、对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43、对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一条。44、对国

40、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45、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46、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47、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

41、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48、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49、对企业和个人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50、对企业和个人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51、对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

42、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52、对企业和个人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53、对企业和个人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54、对企业和个人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

43、贷款的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55、对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理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七条。56、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责令改正法律依据:(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九条。57、对财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处罚、处分决定的公告法律依据:(1)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五条。三、执法人员禁止性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44、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七条第二款“财政部门对受理的检举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

45、个人”。检查所一、法定职责执行行政处罚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具体检查工作,并依法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罚处理建议。二、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颁布,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九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

46、账簿;(二)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三)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四)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3)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九条第三款“各单位设置的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财政部门应当实行监管制度。”2、监督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颁布,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二

47、)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二)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监督各单位会计核算

48、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颁布,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核算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

49、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五)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六)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七)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4、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颁布,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

50、正,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颁布,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

5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2)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二十条“各单位设置的总分类各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6、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第七十一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52、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预算收支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7、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五条:“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53、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8、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一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9、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

54、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履行监督责任。”(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10、对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十四条:“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

55、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审计机关可以通知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11、对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56、(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12、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1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收

57、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14、对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15、对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检查法律依据:

58、(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16、对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59、17、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8、对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9、对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20、对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检查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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