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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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效劳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一、生活效劳业增值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国境提供生活效劳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二、征税围根据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效劳业的征税围主要涉及以下税目:一生活效劳税目根据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效劳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

2、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效劳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效劳、教育医疗效劳、旅游娱乐效劳、餐饮住宿效劳、居民日常效劳和其他生活效劳。二现代效劳税目中局部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鉴证咨询效劳税目。鉴证咨询效劳,包括认证效劳、鉴证效劳和咨询效劳。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效劳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效劳,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效劳如安康咨询。2.商务辅助效劳税目。商务辅助效劳包括企业管理效劳、经纪代理效劳、人力资源效劳、平安保护效劳。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效劳涉及的工程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效劳,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效劳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

3、,平安保护效劳中的住宅保安等。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生活性效劳业适用的税率为6%。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效劳,征收率为3%。四、计税方法一根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

4、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五、特殊规定一经纪代理效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效劳,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效劳购置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方法计算销售额

5、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效劳购置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六、税收优惠政策一以下工程免征增值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效劳。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效劳。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效劳。4.婚姻介绍效劳。5.殡葬效劳。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效劳。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效劳。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效劳。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效劳。10.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

6、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11.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效劳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12.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方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14.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

7、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15. 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16. 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效劳不含融资租赁效劳、广告效劳和其他现代效劳、“生活效劳不含文化体育效劳、其他生活效劳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17. 家政效劳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效劳员提供家政效劳取得的收入。18.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19. 随军家属就业。1为安置随军

8、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效劳3年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效劳3年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说明其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20.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效劳3年免征增值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

9、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效劳3年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二增值税减税政策1.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对商贸企业、效劳型企业、劳动就业效劳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

10、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2.失业人员就业。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

11、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对商贸企业、效劳型企业、劳动就业效劳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效劳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

12、3年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工程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

13、值税优惠。七、营改增试点中少数纳税人税负上升的原因营改增在实现整体减税的同时,少局部纳税人出现了税负上升,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设备投资周期的因素。一些纳税人由于在试点前已经完成了设备投资,改革初期投资需求相对较低,由此带来了进项税额抵扣规模较小而导致的税负上升。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投资逐步增加,这个问题将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二是试点围有限的因素。目前营改增仅在局部行业试点,与试点纳税人经营密切相关的路桥费支出、保险费支出、房屋租金支出以及不动产购建支出等工程,由于相关行业尚属营业税征收围,不能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从而对局部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的税负压力。随着改革在所有行业推开,这个问题也将根

14、本解决或缓解。八、营改增的效应与意义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根本差异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效劳增加值征收的税种。增加值是指商品生产和效劳提供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说,增值税仅对商品和效劳在生产与流通中的增值额征税,而不是对商品和效劳的价值全额征税。营业税是对提供效劳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税种,而不是对增加值征税。如:纳税人为生产*商品或提供*效劳投入了10元,取得销售营业收入12元,只需就实现的2元新增价值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缴纳营业税,则需按12元全额计算。二营改增的效应营改增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经济构造调整和产业升级,助推了群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优化了税制构造。营改增的减负效应来自于

15、其消除重复征税的制度效应。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在三次产业间得以贯穿,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得以消除,且纳税人提供货物和效劳统一缴纳增值税,从税制建立的角度看,简化了税种、统一了税制、公平了税负,从企业角度看,节约了企业税务本钱。二是推动了产业升级。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协作,有利于效劳业与工业深度融合开展,推动产业构造转型优化升级。据统计,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3年为46.1%,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2014年为48.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2015年为50.5,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1月,非制造业PMI指数连续12个月平均

16、为53.61%,比制造业PMI平均值高出近3.64个百分点。可见,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其中营改增的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因素。三是促进了创业创新。营改增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效劳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开展空间,催生了大量的从事研发和技术效劳、信息技术效劳、文化创意效劳的小微企业,对于鼓励投资和促进群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在营改增试点行业围不变的情况下,试点纳税人户数同比增长近40%,远高于全国税务登记户数12.8%的增幅。四是提升了效劳贸易出口竞争力。营改增后,对出口效劳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效劳将以不含

17、国增值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提供效劳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效劳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三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意义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意味着营改增进入了决胜的攻坚阶段。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推进供应侧构造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有着特殊重要意义。首先,全面推开营改增,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将实现对货物和劳务的全覆盖,延续多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将最终确立。第二,全面推开营改增,不仅是税制改革的重大突破,而且将加快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为财税体制更好地

18、发挥在治邦中的根底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奠定坚实的根底。第三,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大大减轻企业税负,是为企业“降本钱“增活力,用短期财政收入“减法换取持续开展势能“加法的重要一招,必将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提供有力支持。第四,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营造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税制环境,为促进群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效的税制引导,在推进供应侧构造性改革中,助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附件:生活性效劳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摘录与说明生活性效劳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摘录与说明一、纳税人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

19、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当,没有纳税人就不成其为税收,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终究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确实定而确定,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其纳税人是有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同一种税,纳税人可以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如增值税,企业生产提供生活性效劳,纳税人是企业;个人提供生活性效劳,纳税人就是个人。一根本规定1.在境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

20、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当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发生应税行为,在境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置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纳税人的分类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或劳务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置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

21、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3征税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三一般纳税人的管理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

22、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2.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方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二、征税围征税对象,也征课税围,主要是规定一个税种对哪些目的物征税,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法规定,增值税的征税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国境以下简称境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都应缴纳增值税;取得上述应税行为以外的收入,如彩票中奖收入或者政府奖励收入,

23、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一生活性效劳业征税围根据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效劳业的征税围主要涉及以下两局部,一是生活效劳税目列举的经营活动;二是现代效劳税目局部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生活效劳税目。生活效劳,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效劳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效劳、教育医疗效劳、旅游娱乐效劳、餐饮住宿效劳、居民日常效劳和其他生活效劳。1文化体育效劳。文化体育效劳,包括文化效劳和体育效劳。文化效劳,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效劳。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活

24、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体育效劳,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2教育医疗效劳。教育医疗效劳,包括教育效劳和医疗效劳。教育效劳,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效劳、非学历教育效劳、教育辅助效劳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效劳,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方案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效劳,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效劳,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效劳。医疗效劳,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方案

25、生育、防疫效劳等方面的效劳,以及与这些效劳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3旅游娱乐效劳。旅游娱乐效劳,包括旅游效劳和娱乐效劳。旅游效劳,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效劳的业务活动。娱乐效劳,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效劳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4餐饮住宿效劳。餐饮住宿效劳,包括餐饮效劳和住宿效劳。餐饮效劳,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效劳的业务活动。住宿效劳,是指提供住宿场

26、所及配套效劳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效劳。5居民日常效劳。居民日常效劳,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效劳,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效劳。6其他生活效劳。其他生活效劳,是指除文化体育效劳、教育医疗效劳、旅游娱乐效劳、餐饮住宿效劳和居民日常效劳之外的生活效劳。2.现代效劳税目局部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鉴证咨询效劳税目鉴证咨询效劳,包括认证效劳、鉴证效劳和咨询效劳。认证效劳,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

27、证明产品、效劳、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相关技术规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鉴证效劳,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展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咨询效劳,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筹划、参谋等效劳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安康等方面的咨询。2商务辅助效劳税目。商务辅助效劳,包括企业管理效劳、经纪代理效劳、人力资源效劳、平安保护效劳。企业管理效劳,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

28、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效劳的业务活动。经纪代理效劳,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效劳。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人力资源效劳,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效劳的业务活动。平安保护效劳,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平安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效劳。二具体规定1.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效劳、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以下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

29、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效劳。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效劳。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3.在境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1效劳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置方在境;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5财

30、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以下情形视同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效劳,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不征收增值税的工程1.以下情形不属于在境销售效劳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效劳。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31、形。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局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三、税率与征收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征收率是指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两者都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联系是税率与征收率都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但两者又有不同,税率是在税收法律中明确定义的,是税

32、法的构成要素;征收率则不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征对特定纳税主体或特定课税对象设定的。一税率1.有形动产租赁效劳,税率为17%。2.交通运输、邮政、建筑、根底电信以及不动产租赁效劳,转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增值电信、金融效劳、现代效劳、生活效劳以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4.境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二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计算并向购置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不是应纳增值税额,而是纳税人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效劳、无形

33、资产和不动产截止到本销售环节的整体税负,该销售环节的应纳增值税额是纳税人计提的销项税额减去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按照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进展计算。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二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工程:1代为收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

34、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2.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不得变更。3.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

35、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4.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效劳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效劳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效劳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5.纳

36、税人兼营免税、减税工程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工程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三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扣减1.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2.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置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和销售额。四销售额的税务调整纳税

37、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方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本钱1+本钱利润率本钱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五、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效劳、不动

38、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方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4.从境外

39、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5.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置、承受捐赠、承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工程。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

40、.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以下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工程、免征增值税工程、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效劳、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工程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

41、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围,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法所附的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效劳。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效劳。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效劳和建筑效劳。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效劳和建筑效劳。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

42、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效劳、贷款效劳、餐饮效劳、居民日常效劳和娱乐效劳。纳税人承受贷款效劳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参谋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上述第2点、第3点、第4点、第5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丧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撤除的情形。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

43、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三进项税额的税务调整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工程、免征增值税工程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工程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工程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展清算。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效劳,发生上述第2项所列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工程

44、、免征增值税工程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本钱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上述第2项所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4.按照上述第二项第2目第1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工程,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

45、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5.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局部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在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月,依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六、应纳税额计算一根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46、计税。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置方的销售额,应当

47、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售额。七、纳税时间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承当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纳税人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效劳、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

48、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效劳、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效劳、租赁效劳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4.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不包括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效劳、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

49、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表达。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50、八、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效劳,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效劳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九、特殊规定一经纪代理效

51、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效劳,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效劳购置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方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效劳购置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

52、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确实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十、免征增值税规定以下工程免征增值税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效劳。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

53、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围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效劳。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方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

54、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效劳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效劳,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方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效劳。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效劳。四婚姻介绍效劳。五殡葬效劳。殡葬效劳,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存放、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效劳。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效劳。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效劳。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

5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项所称的医疗效劳,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效劳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效劳价格工程规所列的各

56、项效劳,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效劳。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效劳。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成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57、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成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成认学历的教育机构。3.提供教育效劳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方案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效劳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效劳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

58、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效劳。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展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展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

59、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围,包括与该项效劳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效劳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方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十

60、四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承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群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十五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

61、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该学校对有关票据进展统一管理和开具。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不予免征增值税。十六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效劳不含融资租赁效劳、广告效劳和其他现代效劳、“生活效劳不含文化体育效劳、其他生活效劳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十七家政效劳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效劳员提供家政效劳取得的收入。家政效劳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围中包括家政效劳容的企业。员工制家政效劳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家政

62、效劳员:1.依法与家政效劳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效劳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家政效劳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效劳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效劳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效劳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十八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十九随军家属就业。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效劳3年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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