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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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江雅苑项目施 工 临 水 临 电 专 项 方 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金江雅苑项目经理部目 录第一章工程概况31、项目概况32、施工用电使用的规范 3第二章施工用水用电计算31、施工用电计算32、施工用水计算5第三章临时用电管理7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72、电工及用电73、安全技术档案8第四章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91、外电线路防护92、电气设备防护10第五章接地与防雷111、一般规定112、保护接零143、接地与接地电阻 154、防雷17第六章 配电室18第七章 配电线路201、架空线路202、电缆线路243、室内配线26第八章配电箱及开关箱27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29

2、2、电器装置的选择323、使用与维护35第九章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361、一般规定362、起重机械384、夯土机械395、焊接机械396、手持式电动工具 407、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41第十章照明411、般规定 412、照明供电42第十一章 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44第一章工程概况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金江雅苑项目,位于东川区,属于住宅、商业楼。用地 内总建筑面积136188陷,(含回迁房4160 m2),其中商业总建筑面积 43786 m2,住宅总建筑面积73302 m2,停车场总面积19100m。2、施工用电使用的规范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本供电系统采用 TN-S方式

3、(三相五线制)入现场对其进行供电。第二章施工用水用电计算1、施工用电计算1.1、 江雅苑项目用电量计算: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呈L型,根据项目规模,栋号较多,拟考 虑建3个钢筋场,考虑3套设备,6台塔吊,8台电梯,10台物料提 升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名称数量功率(kw总功率塔式起重机6020690540施工电梯866528混凝土输送泵HBT-602110220对焊机2150300KVA钢筋调直机JK-237.522.5钢筋弯曲机GW-40C6318钢筋切断机GQ-506318交流电焊机BX1-500534170KVA插入式振动器61.59平板振动器31.54.5搅拌机21530抽水泵62.2

4、13.21.2、 用电情况电动机总功率2 Pi=1403KW电焊机总容量2 P2=470KVA取 Ki=0.5、心=0.6、cos。=0.751.3、 室内外照明取总用电的10%,则现场总用电量为(考虑50% 的机械设备同时工作)。1.4、 估算工程用电量P=1.05 (KiEPi/ cos +K22P2) 1.1 包50= 1.05 和.5 W03/0.75+0.6 470) X.1 0.50=703KVA由于现场塔吊、输送泵、电焊机台数多,功率大,但实际使用过 程中同时使用的概率较低,根据施工经验,选择容量为630KVA的变压器时可满足施工用电要求。但现场由于栋号多,配电室采用双配电柜,从

5、总箱变引进2条回 路。1.5、 配电导线截面计算按允许电流选择导线截面:I 1=1000P/32XUXCOS)=1000X703/ (1.732 X380X0.75 ) =1424(A)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现场施工用电主导线采用2组2X240+1X 120+1 X 95的BX铜芯橡皮线。2、施工用水计算施工和生活用水从水源点接 DN50给水管引出,分别接到施工现 场各处及生活办公区。现场施工用水主要有:硅工程浇水养护用水、 砌石专工程用水及生活用水。1)施工用水量计算q1=k1(Q1XN1/T1Xt) x(K2/8 x 3600)其中:k1为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1.1 ,Q1季度工程量,以

6、主体结构施工为依据,Q1 =3000m3N1施工用水定额量,查表得 N1 =1200L/ m3T1季度有效作业天数,取450天t 每天作业班数t=2K2用水不均衡系数K2 =1.5经计算,q1 = 1.17L/Sq1的主要用水为硅养护、冲洗模板、砌砖、抹灰、楼地面找平层等 分项工程用水。施工机械用水:主要用水的施工机械为搅拌机和对焊机。施工用水量 为q2=0.4L/S ,施工用水量为q2=0.4L/S。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q3 =P1 x N3X K4/t X8X 3600其中: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施工人数,P1 =300人N3生活用水定额N3 =60L/人t每天作业班数t=2K4=1.5经计算

7、,q3=0.35L/S生活用水量计算:取q4=0.83L/S施工现场消防用水量10-15 L/S ,取q5 =10L/S施工现场总用水量为:Q=q1+q2+q3+q4=3.3410L/S,因此按消防用水量计算管径。g、供水管径计算d=(4Q/兀 xvx 1000)1/2 = (4X 10/3.14 X 1.2 X 1000) 1/2=123 mm其中:v为管网中水流速度,取1.2m/s经计算,取d =125mm故工地临时用水主水管选用直径不小于125mm勺镀锌钢管。2)施工用水布置施工用水,从建设单位给定接口点(具体位置见附图)采用管径为125的镀锌管为主干管引到施工现场, 搅拌机:选用DN5

8、0mmr; 硅养护用水水管:选用DN50mif;生活区用水水管:选用DN50mmr; 分水管选用DN15-DN251。上部楼层施工用水用D N50水管由地面水池随施工进度分别从管道井引升至各楼层,每层设三通闸阀,控制各楼层施工用水。各楼层施工废水统一由楼梯间设的排水管口排下排入现场水沟和集水井,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出场外。第三章 临时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 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1.2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 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的技

9、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1.3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以下 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2、电工及用电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 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工作。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 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短程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

10、列规定:1)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3、安全技术档案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

11、维修、拆除工作记录。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 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 缘电阻值。3.4 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检验手续。第四章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1、外电线路防护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 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 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

12、.2规定。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 (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4.1.3规定。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 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 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

13、合表 4.1.4规定。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JV k kV) 安全距离I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梢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梢边缘之间的距离不 得小于0.5m。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 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 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现场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是一种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宜通过采用 木、竹或其它绝缘材料设置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 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必须在隔离处悬挂醒

14、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 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表4.1.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 (kV)0 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1.7、 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 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 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1.8、 在外电架空

15、线路附近开挖沟梢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 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2、电气设备防护2.1、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2.2、 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 护处置。221、机具使用前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具传动部位 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222、开关控制箱应距机具水平距离小于 3m,机具旁应悬挂操作规 程牌。223、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杆, 钢筋对焊作业区应 有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224、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应设分料器、

16、防护挡板。严禁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225、电锯应设置高大于0.6m、长大于0.8m的防护挡板和分料器。226、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30m,不得有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 设防护罩。227、氧气瓶与乙快瓶应防爆晒,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大于10m, 并配备防爆安全帽、防震橡胶圈,色标和标识明显。228、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 15mA,电源线 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第五章 接地与防雷1、一般规定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

17、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图5.1.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1一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一总漏电 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一变压器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 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 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 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线(PE线)必须由

18、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图5.1.2 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1 NPE线重复接地;2 PE线重复接地;L1、L2、L3 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一保护零 线;DK一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一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 断路器)1.3、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1.4、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1.5、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

19、零线。1.6、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表5.1.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表5.1.7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小值埋深(m)水平接地体长23m的垂直接地体0.51.41.81.21.40.81.01.251.451.151.32.53.01.01.11.01.11.7、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 应符合表5.1.8的规定。表5.1.8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回S ( mm2)PE线最小截卸S (mm2)SW16S16S3

20、5S/21.8、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 PE 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1.9、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 线。1.10、 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 (A)、 L2 (B)、L3 (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 N线的绝 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 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2、保护接零1.11、 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 接零:1)电机、变压器

21、、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 壳及支架。1.12、 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可不做 保护接零:1)在木质、沥青等候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 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

22、箱体上,且与其 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1.13、 护零线(PE线)的重复接地的数量不少于 2n+1 (n-代表支路 数量),分别设置于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保护零线( PE 线)设置重复接地的部位:Oi总配电箱(柜)处;O总配电箱(柜) 至各分路分配电箱处;O分配电箱(分路)至最远端用电设备控制开 关箱处;O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 型机械设备处或开关箱处。1.14、 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和震动性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应对角设置不少于2处接地体。保护零线(PE线)与各接地体引出线直接连接。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

23、、物料提升 机的重复接地与其防雷接地也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值应符合(JGJ46-2005)规范要求。配电箱体内各线路及电器设备应标识齐 全,控制线路应标识明确。3、接地与接地电阻3.1 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QO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QO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Q 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 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 30Q。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

24、电箱处做重复接地 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 大于10Q。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Q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 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Q。3.3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 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 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3.5 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 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

25、接。3.6 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 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 设备用电时;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 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 接时。3.7 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Q,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应大于1000Q。保护接地装置说明: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 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

26、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3、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体,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4、总配电室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 电气连接。4、防雷4.1 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Q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 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 置相连接。4.2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 架和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 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表 5.4.2规定安装防 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

27、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表5.4.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机械设备高度(m)5015 , 3240 ,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124.3 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4.4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4.5 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 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 构体应做电气连接。4.6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 Q。4.7 做防雷

28、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 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 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第六章配电室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 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 接。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 2m;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 0

29、.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 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 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 0.2m;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 1m;4)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 3m;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 0.5m;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6.1.4规定;表6.1.4母线涂色相别颜色垂

30、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A)黄上后左L2(B)绿中中中L3(C)红下刖右N淡蓝一一一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5、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 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 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9、配电室应

31、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第七章配电线路1、架空线路1.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1.2 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1.3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他额定电压的 5%。3)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 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 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 于16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

32、m2。1.4 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 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 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1.5 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L1、N、L2、L3、PE;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 侧起依次为L1 (L2、L3)、N、PE。1.6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1.7 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 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 小于0.

33、5m。1.8 架空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 7.1.8-1所列数值;横 担宜采用角钢或方木,低压铁横担角钢应按表 7.1.8-2选用方木横担 截面应按80mm*80mm选用;横担长度应按表7.1.8-3选用。表7.1.8-1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m)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高压与低压1.21.0低压与低压0.60.3表7.1.8-2低压铁横担角钢选用导线截回(mm2)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16、 25、 35、 50l50X 52X L 50X 52X l63X570、95、120l63X 52X l63X52X l70X6表7.1.8-3横担长度选用横担长度 (

34、m)二线三线、四线五线0.71.51.81.9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7.1.9的规定表7.1.9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项目距离类别最小净空距离(m)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架空线电杆外缘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0.130.050.50最小垂直距离(m)架空线同干架设下方的通信、广播线路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架空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路父义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1.04.06.07.52.51.22.5最小水平距离(m)架空线电杆与路基边缘架空线电杆与铁路轨道边缘架空线边缘与建筑物凸出部分1.0杆高(m) +3.0

35、1.01.10 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 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 140mm。1.11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力口 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1.12 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单绝缘子,但跨越 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到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 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1.13 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1.14 杆采用针式绝缘子;1.15 杆采用蝶式绝缘子。1.14 电杆的拉线宜采用不少于 3根D4.0mm的镀锌钢丝

36、。拉线与电 杆的夹角应在30 45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 1m。电杆拉 线如从导线之间穿过,应在高于地面 2.5m处装设拉线绝缘子。1.15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 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 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于电杆的 夹角宜为30。1.16 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7.1.16-1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间的 距离应符合表7.1.16-2的要求。表7.1.16-1接户线的最小截面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长度(m)接户线截回(mm2)铜 线铝 线架空或沿墙敷设10-256.010.00 104

37、.06.0表7.1.16-2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档距(m)接户线线间距离(m)架空敷设25200沿墙敷设6150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电话线交叉时的距离( mm)接户线在上部,600接户线在卜部,300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时的距离(mm)1001.17 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1.18 架空线路必须有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

38、器熔体定额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架空线路走向详临时施工用电总平面布置图。2、电缆线路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2.2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7.1.3条1、2、3、款的规定, 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2.4 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

39、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 铠装电缆。2.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 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 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 板等硬质保护层。2.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 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2.7 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等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2.8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 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

40、燃、易爆、易腐蚀场所。2.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 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 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 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 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2.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 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 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

41、沿墙角、 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2.11 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 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 7.1.17条和7.1.18条要求。3、室内配线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3.2 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梢、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 必须与PE线相连接。3.3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3.4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 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

42、措施。3.5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 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3.6 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 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 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 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3.7 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 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1.17条和7.1.18条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和熔体额定电流不应 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

43、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4、楼层配电4.1 楼层分配电中电缆垂直敷设利用工程中竖井、垂直孔洞,宜靠近 用电负荷中心。4.2 垂直布置的电缆每楼层固定点不得少于一处。4.3 电缆固定宜采用角钢做支架、瓷瓶做绝缘子固定。4.4 每层分配电箱电源电缆应从下一层分配电箱中总隔离开关端子引 出。4.5 楼层电缆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楼层配电设置应用示意图第八章配电箱及开关箱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系统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设置的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两级保 护指的是在三级配电中其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 两级 保护的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

44、关箱至少应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作合理的配 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 除作零线保护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前端安装漏电保护器。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 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 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具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总配电箱漏电动作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

45、间和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且应体现出分级分段的保护形 式。5)、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6、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 产品,具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 大于0.1So说明:A施工现场配电箱设置的原则是:“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设漏电保 护器。B、每台用电设备都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

46、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 30A时, 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 第6.1节的规定。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 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 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 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 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1.

47、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 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 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 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 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 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 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 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

48、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 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 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 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 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8.1

49、.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 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 5.1.11条要 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 应采用焊接并 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 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 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1.14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 8.1.14确定。表8.1.15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间距名称最小净距(mm)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

50、)间30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15A,302030A,5060A及以上,80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25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40电器至板边401.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 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箱体设置)rrn! nrn rn帆 flffM我t耳科.惊二F%,:三缸现瓦n m i nri i w

51、i r 建:i匚江1mHi w说陆使用于TN三配里余豌”三兼包包Sm席章1d I kI HaE2、电器装置的选择2.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 格的电器。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 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 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溶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 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 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

52、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 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 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 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 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定额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2.3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 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

53、电路。2.4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 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8.2.2 条要求。2.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 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 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 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2.6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

54、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2.7 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 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本 规范附录C选配。2.8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 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2.9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 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 GB13955的 规定。2.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g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 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具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

55、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定额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额 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2.12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 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2.13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 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 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 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2.14 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

56、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图8.2.14 选用。220/380V专用变压器供电TN-S系统C I保护系统相线供局郭N-S统三四制电立目T 一系图8.2.14漏电保护器使用接线方法示意1一工作接地;2一重复接地; L1、L2、L3 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一保护零线; DK一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漏电保护器;T一变压器;H照明器;W电焊机;M 电 动机2.1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3、使用与维护3.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3.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3.3 配电箱、开

57、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 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 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3.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的 紧急情况可除外。3.6 施工现场彳?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3.7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本规范第 3.2.3条规定。3.8 配电箱

58、、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3.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3.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 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 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3.11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第九章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1、一般规定1.1 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1)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 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9、,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3)接地符合本规范第5.1.1条和5.1.2条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 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4)漏电保护符合本规范第 8.2.5条、第8.2.88.2.10条及8.2.12条和 8.2.13条要求;5)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1.2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 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 连接。1.3 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n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 工具中的田类工具可不连接 PE线。1.4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

60、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 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额定电 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 和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的要求;其截面可按本规范附录C选配。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 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 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 三芯电缆。电缆芯线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规定,其中PE线应采用 绿/黄双色绝缘导线。1.5 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 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本规范第8.2.5条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以及按照本规范第8.2.6条要求装设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电器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C选配。2、起重机械2.1 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中的要求。2.2 塔式起重机应按本规范第5.4.7条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2.3 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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